创业板退市制度是什么?

2024-05-16

1. 创业板退市制度是什么?

退市就是上市公司由于未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
    4月20日,深交所正式发布《创业板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并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酝酿多时的创业板退市制度终于正式出台。
    《规则》明确了创业板退市相关规定,主要包括八大亮点:创业板暂停上市考察期缩短到一年;创业板暂停上市将追述财务造假;创业板公司被公开谴责三次将终止上市;造假引发两年负净资产直接终止上市;创业板借壳只给一次机会补充材料;财报违规将快速退市;创业板拟退市公司暂留退市整理板;创业板公司退市后纳入三板等,并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创业板退市制度是什么?

2. 退市制度的创业板

 (1)增加了退市条件。新版《创业板上市规则》新增加了2项退市条件,即:“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和“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两个退市条件;(2)完善了恢复上市的审核标准。对暂停上市公司恢复上市的财务标准,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作为盈利判断标准;(3)对资不抵债的上市公司加快退市速度,缩短退市时间;(4)设立退市整理板块,公司终止上市前,给予一定的“退市整理期”,在此期间,将其股票移入“退市整理板”进行另板交易;(5)改进创业板退市风险提示方式,取消“*ST”风险提示方式,通过强化上市公司退市风险信息披露以及深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方式充分揭示退市风险;(6)明确创业板公司退市后统一平移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原有退市程序表  退市条件  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暂停上市  终止上市  连续亏损  两年  三年  四年(年度报告)  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亏损  两年  三年  四年(年度报告)  净资产为负  一年  两年  两年半(中期报告)  审计报告为否定或拒绝表示意见  一年  两年  两年半(中期报告)  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  两个月  四个月  六个月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法定披露期限结束日后当天  两个月  三个月  公司解散  披露可能被解散公告后次一交易日  ――  公司因故解散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  披露相关破产受理公告后的次一交易日  ——  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  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连续120个交易日  ——  再次出现连续120个交易日  连续20个交易日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符合上市条件  提出解决方案获我所同意,恢复交易当天  解决方案公布后六个月仍不符合上市条件  十二个月仍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一旦发生,即暂停上市  在本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新退市程序表  退市条件  暂停上市  终止上市  备注  连续亏损  三年  四年   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亏损  三年  四年   净资产为负  一年  两年  暂停上市缩短一年,终止上市缩短半年  审计报告为否定或拒绝表示意见  两年  两年半   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  四个月  六个月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两个月  三个月   公司解散  ――  公司因故解散   法院宣告公司破产  ——  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   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  连续120个交易日  出现一次即终止上市,比现行制度出现两次终止上市的时间缩短  连续20个交易日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符合上市条件  解决方案公布后六个月仍不符合上市条件  十二个月仍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一旦发生,即暂停上市  在本所规定的期限内仍不能达到上市条件   36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  ――  36个月内  新增  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  ――  连续20个交易日  新增    (1)连续亏损;(2)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亏损;(3)净资产为负或追溯调整导致净资产为负;(4)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5)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6)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7)公司解散;(8)法院宣告公司破产;(9)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10)连续20个交易日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符合上市条件;(11)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12)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三次公开谴责;(13)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

3. 为什么要实施创业板退市制度

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制度建设的重要一环,意义在于:
1:完善资本市场制度建设,促进上市资源的优化配置。
2、一定程度上抑制市场估值,促进价值投资理念的形成。
3、警示上市公司利益相关方,推动主板形同虚设的退市制度建设。

为什么要实施创业板退市制度

4. 科创板退市制度与主板一样吗

不一样。相对于主板退市制度而言,科创板退市更严厉:触及财务类退市指标的公司,第一年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第二年仍然触及将直接退市,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科创板将试点注册制,其上市主要规则特点在于不要求企业盈利。企业营业收入高,有比较稳定现金流,还有阶段性科研成果,比较有预期市值的企业,也是有机会登陆科创板的。科创板退市流程整体来说是比较严格的,它对企业的要求也是高的。具体如下:拓展资料:退市制度(delisting provision),资本市场一项基础性制度,是指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关于上市公司暂停、终止上市等相关机制以及风险警示板、退市公司股份转让服务、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等退市配套机制的制度性安排。科创板退市制度包含哪些方面?1、科创板退市环节公司触及终止上市的标准,股票直接终止上市,不再适用暂停上市、恢复上市、重新上市程序。2、科创板退市时间退市时间缩短为2年,首年不达标ST,次年不达标直接退市;退市整理期为30个交易日,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3、重大违法退市指标重大违法“一退到底”,取消暂停上市,实施永久退市。4、市场类退市指标构建成交量、股价、股东人数和市值4类退市标准,保留现有未按期披露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等基础上,增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等合规性退市指标。5、交易类退市指标强制退市交易标准达到一项即终止上市。科创板还首次引入市值标准,对于连续20个交易日市值低于3亿元的上市公司进行强制退市。6、财务标准强制退市以下情形首年不达标实施*ST警告,次年不达标则直接退市。还有通过引入扣非净利润和营业收入双重指标,连续2年扣非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上市公司将被强制退市。科创板相比现行的制度,退市效率大大提升有进有出。退市制度的严格才能淘汰差的公司,保留股市中的好公司,随着经济增长不断增加利润,为投资人带来收益,指数不断上涨,吸引更多的资金,好公司能顺利融资,才能真正做到创新驱动经济发展。

5. 为什么创业板要实行严格的退市制度?

和主板上市公司不同,创业板上市公司平均规模小、经营不够稳定,在具有较大成长潜力的同时也蕴含着相对较高的风险,因而有必要通过实行严格的退市制度,进一步发挥市场优化资源配置“过滤阀”的重要功能,从而保持市场的总体质量。
这既是对海外创业板成熟做法的借鉴,也是对我国证券市场以往经验和教训的总结。
通过严格的退市制度,有助于维护证券市场优胜劣汰的竞争秩序,形成良好的信号传递效应,逐步建立起对上市公司严格的约束机制,从而保证市场形象和整体质量。
同时,严格的退市制度也有助于防止过去主板市场上对“壳资源”的炒作和对“垃圾股”的追捧,引导投资者树立审慎的投资理念。
因此,实行严格的退市制度是为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基础性制度安排,也是创业板健康发展的需要。

为什么创业板要实行严格的退市制度?

6. 创业板设立退市制度出于哪些考虑?

首先,我们不能说创业板没有设立退市制度。创业板和主板一样,自设立之初就存在退市制度。只是和主板一样,退市制度往往流于形式。主板很多退市的股票往往可以通过借壳等方式重生,甚至会出现ST这种随时会退市的股票一飞冲天的情况。创业板沿袭自主板的退市制度程序复杂,周期长,存在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调节各项指标以规避退市或者干脆出卖壳资源导致各种内幕交易的情况出现。而创业板由于其上市企业对于成长性和行业领先程度要求较高,一旦出现巨大亏损,其所带来的风险也较主板高。所以完善创业板的退市制度的紧迫性远较主板要高。在郭主席履新之后不久,即推出创业板的退市完善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证监会高层对于创业板的风险也是有足够认识的。
创业板企业退市的完善方案中值得关注的有以下几条:1、不支持暂停上市公司通过借壳方式恢复上市。这个太强了,直接把那些想通过重组稿二次上市的企业的路给堵死了,一旦触发退市条件,就是退了,除非财务状况得到根本改变否则必退无疑。2、恢复上市的审核标准是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作为恢复上市的盈利判断标准。在此之前,很多拟退市的上市公司就是通过大股东利益输送,地方政府补贴收入甚至大额处置资产(主要是土地和房产)等非经常性收益来调节财务指标,这条出来把这条路也堵死了。3、设置退市整理版块,另版交易。没有ST了,退出前能捞回点是点吧。这就是实实在在的保护投资者利益了。4、新增了两个退市条件: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的以及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将终止交易。深交所在4月份发了一个公开谴责的标准文件,从长期来看可以起到规范的作用的。

7. 什么是主板退市制度?

主板退市制度:
指由证券交易所对存在股票终止上市风险的在主板市场上市的公司股票交易实行“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
是在原有“特别处理”基础上增加的一种类别的特别处理;
其主要措施为在其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以区别于其他股票;
在交易方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的股票,其报价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什么是主板退市制度?

8. 创业板退市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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