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理项目的主要内容

2024-05-13

1. 土地整理项目的主要内容

土地整理的主要内容包括:(1)调整农地机构,归并零散地;(2)平整土地,改良土壤;(3)道路、林网、沟渠等综合建设;(4)归并农村居民点、乡镇工业用地;(5)复垦废弃土地;(6)划定地界,确定权属;(7)改善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土地整理项目的主要内容

2. 土地整理项目的项目立项

一、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各国土地管理法》、《重庆市国土房管局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报件的函》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05]173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区县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08]221号二、审批方式:县级项目由县局组织评审报市局备案;市、部级项目县级初评,再报市局评审,市局下达入库通知,再报国土资源部备案三、审批条件:符合县土地整理专项规划及年度计划,并且资料要合法、合规和齐全四、备案材料:(一)、村、社实施项目申请(二)项目现场踏勘报告(三)1:10000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蓝图(四)1:2000项目区现状测绘图(五)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申报表(六)土地权利登记状况表和地类统计表(七)区县林业部门关于项目区不属于退耕还林范围的证明材料(八)项目区1:2000土地利用规划图(九)项目实施方案或可研报告(十)土地开发面积20-150公顷,附区县人民政府土地开发用地批准文件,150公顷以上的,应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十一)涉及水利工程,提交水利部门关于同意项目水利工程实施的意见(十二)项目资金来源说明(十三)承诺书(十四)项目区土地测绘成果资料(十五)项目区设计单体图册(十六)市土勘院对测绘成果的审查意见(十七)项目实施方案评审意见书(十八)项目实施方案专家评审回复(十九)项目实施方案评审基本信息表五、申请表格:项目入库备案申请表六、申请受理单位:县国土房管局七、审批机关:市国土房管局八、审批程序:(一)可研审查(二)测绘成果资料审查(三)实施方案审查(四)备案资料审查九、审批期限:实施方案报来后,我局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评审;实施方案通过评审后报市局备案,市局在受理备案申请后,除特殊情况外,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备案工作审查,合格后出具备案通知书,区县国土管理部门在接到备案通知书后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项目入库手续十、审批证件及有效期:无十一、审批的法律效力:土地整理项目的立项,作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依据十二、审批收费:无十三、年审或年检:无十四、中介前置:有

3. 土地整理项目的分类

土地整理一般可分为两大类,即农用土地整理与城市土地整理。根据我国国情,我国现阶段以农用土地整理为主,重点放在农村地区。通过探讨土地整理过程中各要素的组合规律,并依此进行模式的划分,可以为政府的土地整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持,为完善国家的土地整理技术规程和制定相关政策奠定科学基础。在分析土地整理模式内涵与特征的基础上,应用层次指标分类法,分别采用土地整理地域特征指标、待整理土地利用类型指标、土地整理目标指标和土地整理运作方式指标对土地整理模式进行了划分,并依此对我国的土地整理模式进行了分类。

土地整理项目的分类

4. 土地整理包含哪些内容

土地整理的主要内容包括:1、调整农地结构,归并零散地块;2、平整土地,改良土壤;3、道路、林网、沟渠等综合建设;4、归并农村居民点、乡镇工业用地等;5、复垦废弃土地;6、划定地界,确定权属;7、改善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5. 土地整理包含哪些内容

土地整理亦称“土地整治、土地调整或土地重划”,是实施土地利用规划的重要手段,指将零碎高低不平和不规整的土地或被破坏的土地加以整理,使人类在土地利用中不断建设土地和重新配置土地的过程。将生地通过“三通一平”、“五通一平”、“七通一平”等整理过程达到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计划的标准,并成为可供出售的建设用地。
一、城乡规划法实施前的违法建筑如何处理?
城乡规划法实施前的违法建筑应整改、拆除。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违法占用集体土地或农用地进行建设,处罚方式如下:
1、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2、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征地流程要怎样规定
征地流程包括:
(1)建设用地预审。审查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是否符合用地标准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等情况。
(2)发布征地通告。将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3)开展征地调查。对征地拆迁范围内的土地房屋面积以及人员情况进行调查。
(4)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征地调查结果与被收的村、村民和土地上的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5)组织征地听证。告知被征地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对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6)征地报批。把相关的材料报上级部门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土地整理包含哪些内容

6. 土地整理包括哪些内容

土地整理是指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态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行为。广义土地整理一般可分为两大类,即农地整理与市地整理。根据我国国情,现阶段土地整理的重点在农村地区。土地整理的主要内容包括:(1)调整农地结构,归并零散地块;(2)平整土地,改良土壤;(3)道路、林网、沟渠等综合建设;(4)归并农村居民点、乡镇工业用地等;(5)复垦废弃土地;(6)划定地界,确定权属;(7)改善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狭义土地整理指农地整理,土地整理包含土地开发、土地复垦。即在一定地域范围内,按照土地利用计划和土地利用的要求,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技术手段,调整土地利用和社会经济关系,改善土地利用结构,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增加可利用土地数量,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产出率,确保经济、社会、环境三大效率的良性循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第三条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7. 土地整理包含哪些内容

法律分析:土地整理亦称“土地整治、土地调整或土地重划”,是实施土地利用规划的重要手段,指将零碎高低不平和不规整的土地或被破坏的土地加以整理,使人类在土地利用中不断建设土地和重新配置土地的过程。将生地通过“三通一平”、“五通一平”、“七通一平”等整理过程达到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计划的标准,并成为可供出售的建设用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土地整理包含哪些内容

8. 土地整理包含哪些内容

法律分析:土地整理 是指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态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条 国家鼓励土地整理。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造中、低产田,整治闲散地和废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