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区别

2024-05-13

1.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区别

1、上市公司相对于非上市股份公司对财务批露要求更为严格2、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中挂牌自由交易流通(全流通或部分流通,每个国家制度不同),非上市公司股份不可以在证交所交易流动3、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间他们的问责制度不一样4、上市公司上市具备的条件是:股本部总额达3000万元以上最后,上市公司能取得整合社会资源的权利(如公开发行增发股票)非上市公司则没有这个权利。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点,如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所有权和经营权。股东通过选举董事会和投票参与公司决策等。与一般公司相比,上市公司最大的特点在于可利用证券市场进行筹资,广泛地吸收社会上的闲散资金,从而迅速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因此,股份有限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往往将公司股票在交易所公开上市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步骤。从国际经验来看,世界知名的大企业几乎全是上市公司。例如,美国500家大公司中有95%是上市公司。首先:上市公司也是公司,是公司的一部分。从这个角度讲,公司有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分了。其次,上市公司是把公司的资产分成了若干分,在股票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大家都可以买这种公司的股票从而成为该公司的股东,上市是公司融资的一种重要渠道;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则不能在股票交易市场交易(注意:所有公司都有股份比例:国家投资,个人投资,银行贷款,风险投资)。上市公司需要定期向公众披露公司的资产、交易、年报等相关信息,而非上市公司则不必。最后,在获利能力方面,并不能绝对的说谁好谁差,上市并不代表获利能力多强,不上市也不代表没有获利能力。当然,获利能力强的公司上市的话,会更容易受到追捧。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区别

2. 获得港股通股票的披露信息途径有哪些?

沪港通业务不改变现有沪港两地市场监管架构和市场运行模式。其中,港股通股票的相关信息披露,直接适用联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内地投资者既可以通过登录联交所“披露易”网站获取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也可以通过上市公司自设的网站等途径获取。至于上市公司自设的网站电子地址,投资者可以通过查阅联交所网站的“网上联系”栏目获取。【摘要】
获得港股通股票的披露信息途径有哪些?【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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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港通业务不改变现有沪港两地市场监管架构和市场运行模式。其中,港股通股票的相关信息披露,直接适用联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内地投资者既可以通过登录联交所“披露易”网站获取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也可以通过上市公司自设的网站等途径获取。至于上市公司自设的网站电子地址,投资者可以通过查阅联交所网站的“网上联系”栏目获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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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披露信息是什么意思?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信息披露主要是指公众公司以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以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形式,把公司及与公司相关的信息,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开披露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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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信息是什么意思?

4. 信息披露什么意思

信息披露制度亦称“信息公开制度”。上市公司为保障投资者利益和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而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公开或公布其有关信息和资料的规定。可分为发行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和流通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前者是指以申领填报 “有价证券申报书”的形式向投资者公开证券发行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后者是指以填报 “有价证券报告书” 的形式公布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及某些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制度在各国的证券法规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实行信息披露,可以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其发展趋势,从而有利于证券主管机关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引导证券市场健康、稳定地发展; 有利于社会公众依据所获得的信息,及时采取措施,做出正确的投资选择; 也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广大股东及社会公众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督。
 
法律依据: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六十条
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人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报告提交证券交易场所和证监会,并向社会公布,说明事件的实质。但是,上市公司有充分理由认为向社会公布该重大事件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且不公布也不会导致股票市场价格重大变动的,经证券交易场所同意,可以不予公布。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下列情况: (一)公司订立重要合同,该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产生显著影响; (二)公司的经营政策或者经营项目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发生重大的投资行为或者购置金额较大的长期资产的行为;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 (五)公司未能归还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六)公司发生重大经营性或者非经营性亏损; (七)公司资产遭受重大损失; (八)公司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要变化; (九)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等,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有显著影响; (十)董事长、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董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动; (十一)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股东,其持有该种股票的增减变化每达到该种股票发行在外总额的百分之二以上的事实; (十二)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十三)公司进入清算、破产状态。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六十四条
证监会应当将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股东所提交的报告、公告及其他文件及时向社会公开,供投资人查阅。 证监会要求披露的全部信息均为公开信息,但是下列信息除外: (一)法律、法规予以保护并允许不予披露的商业秘密; (二)证监会在调查违法行为过程中获得的非公开信息和文件;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予披露的其他信息和文件。
 

5. 信息披露指的是什么?

持续信息披露也称持续信息公开,主要包括证券发行时初次信息披露和证券交易中的信息披露,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

信息披露指的是什么?

6. 什么是信息披露

法律分析:信息披露是指证券市场上的有关当事人在证券发行、上市和交易等一系列过程中依照法律、法规、证券主管部门管理规章及证券交易场所等自律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以一定方式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公开披露与证券有关的信息的行为。信息披露的内容有:首次信息披露(如: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说明书等)、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重大事件临时报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者报送的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两款违法行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7. 信息披露的解释是什么?

信息披露是指信息发布主体将信息向外界发布。
现在统一的强制性信息披露已成为各国基金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一般讨论的基金信息披露通常是指强制性的信息披露。投资基金的信息披露是指基金管理公司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地公布基金的经营情况、投资组合以及各类财务报表等材料,以便提示投资者基金的投资风险,引导投资者作出相应的决策,使监管当局更好地实施基金监管。

信息披露对象:
拆借市场成员信息披露对象为已完成交易联网开户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保险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及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
在证券市场中,基金持有者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为了减少基金持有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间委托代理关系的不透明性、合理评价基金管理人的业绩和基金的运行情况,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必须对基金运作过程中的有关信息进行披露。

信息披露的解释是什么?

8. 信息披露指数是什么意思

信息披露指数是什么意思: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按其内容分为强制性信息披露和自愿性信息披露。强制性信息披露的格式和内容由于受法规的局限,已经远不能满足投资者对信息的需求, 投资者需要企业主动提供信息。这样,自愿性信息披露便应运而生。本文以探究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与自愿性信息披露质量的关系为视角,以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对自愿性信息披露的质量采用平衡记分卡式的模块思路进行实证分析。
一、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契约理论认为,高盈利公司的经理层更有积极性对外披露信息,从而为维持他们的地位、声誉和薪酬安排提供理由(Wallaceetal,1994;Inchausi,1997)。信号理论也有相同的暗示,认为绩效较好的公司将自愿披露更多信息,以使市场正确评价其盈利水平,从而吸引更多的资本或避免股票的价值被市场低估(Grossman anHart,1980;Milgrom,1981)。与上述理论预期相一致,Lang 和 Lundlholm(1993)根据1985至1989 年间公司信息披露的评分,研究影响企业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因素,实证结果发现:绩效越好的公司其披露的评分等级越高。Forker(1992)选择了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80 家最大的上市公司实证研究得出结论:业绩因素会促进上市公司自愿披露更多的信息。Miller(xxxx)也发现随着公司盈利水平的提高,公司的信息披露水平也会相应提高。国内学者乔旭东(xxxx);诸葛栋,封思贤(xxxx)实证研究得出结论:中国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程度与公司盈余业绩成正相关关系。而崔学刚、朱文明(xxxx);乔旭东(xxxx)采用回归分析方法研究发现,公司的自愿性信息披露水平与公司的盈利水平呈负相关。由此可见,国内外学者的研究结果有差异,但国内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尚不多。
二、研究框架与实证构建
(一) 研究假设: 盈利能力强的上市公司倾向于进行更多信息的自愿性披露。因此, 本研究假设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与自愿性信息披露质量正相关。
(二)样本选取
本研究随机抽取了xxxx年前上市的沪、深A股200家能取得完整财务数据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样本中首先剔除了没有可比性的st上市公司和金融类上市公司及xxxx年更名或新上市的公司。研究期间为xxxx年。样本公司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巨灵信息网和中国证监会网站。选用的分析软件为SPSS11.5。本项研究选取样本的行业分布情况如表1。
表1 样本的行业分布情况
行业 样本数 比例
农、林、牧、副、渔业 6 3%
采掘业 5 2.5%
制造业 119 59.5%
电气、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5 7.5%
建筑业 5 2.5%
交通运输、仓储业 9 4.5%
信息技术业 13 6.5%
批发和零售贸易 12 6%
综合类 9 4.5%
社会服务业 7 3.5%
合计 200 100%
(三)变量的选择与确定
1.因变量披露项目与评价体系的选择与确定
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内容可从公司公开发布的中报、年报、中报、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等资料中选取,其办法是首先优先采纳过去相关研究中建议的披露项目,再将初步筛选项目与中国证监会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xxxx)中规定的披露项目进行对照,并删除强制性信息披露项目,便得到自愿性信息披露项目。本文采用平衡记分卡式的模块思路进行实证分析时,采纳Meek等人用构建信息披露明细表的做法来计算信息披露指数。这样,可将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程度评价的指标体系分为:战略信息披露(28)、非财务信息披露(37)和财务信息披露(48)三个模块。
由于自愿性信息披露是属于定性项目,很难直接显示为数字进行计量。因此,在衡量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质量时,按每家上市公司实际披露的项目总数,为每个样本公司评分。在评分时采用 “0-1指标评分法”,即若有一项属于自愿性披露项目,就计1分;否则计0分。应当注意的问题是,当某一项目并未包含在披露信息中,是计未披露还是计不适用(N/A )。通常将信息条目所赋予的分值汇总成信息披露指数。其方法有两种:一种是信息条目直接汇总,假定其重要性是一样的;第二种方法是对每一信息条目赋以权重,以反映信息条目的重要程度,然后加权汇总。两种方法原理相同,可互相替代。本文基于每一项信息对于信息使用者来说均有同样的重要性的假设,采用了第一种方法。即将每条信息的权重均看作1。 披露信息可分为定性的或定量两种,如果同一项指标的定量与定性信息同时披露,就会获得比仅仅披露定性或定量信息的指标更高的加分。故自愿性信息披露指数为:VDEi(i=1,2,3)分别表示用“0-1指标评分法”得到的战略信息披露指数VDE1(28)、非财务信息披露指数VDE2(37)和财务信息披露指数VED3(48)的数值。这样,上市公司的自愿性披露指数定义为: VDE=VD/MVD。其中VD是年报中已披露的自愿性项目分值之和;MVD是年报中应最大可能披露的自愿性项目的分值之和。
2.自变量定义
由于文献中(L.L.Eng,Mak,xxxx;Chen,Jaggi,xxxx)用净资产收益率ROE作为衡量公司当年盈利水平的变量时,均显较佳的解释力。因此,选取综合性最强、最具有代表性的衡量企业盈利能力的指标净资产收益率ROE来衡量公司的盈利水平。其计算公式为:ROE=净利润/权益总额。
(四)实证分析方法
首先,用“0-1指标评分法”计算出各公司的披露指数VDE,再建立线性回归方程,方程包括自愿性披露程度的信息披露指数(VDE),净资产收益率(ROE),回归截距和随机项。实证分析时先进行描述性统计,再用最小二乘法进行回归分析,并使用T检验和F检验来加以验证。
三、实证分析与结果探讨
(一)描述描述性统计
本研究将搜集的自愿性信息披露项目归纳到战略信息、非财务信息、财务信息三个模块中,其披露项目分别有28,37,48。用分析软件SPSS分析得到自愿性信息披露各模块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描述性统计分析表明:整体上从表中可以看到,我国上市公司对于战略性信息的自愿披露水平在三个项目中最高,达到55%,其次是非财务信息,披露比率为49%,自愿性披露比率最低的是财务信息,为33%。而从总体的自愿性披露状况来看,我国上市公司的披露比率为13.19%,最大值为39%。这说明我们上市公司的自愿性披露的水平还是很低的。净资产收益率ROE的均值为7.0220,最小值为-43.43,最大值为30.90。

表2 自愿性信息披露各模块描述性统计
N Minimum Maximum Mean Std. Deviation
VDE 200 0.03 0.39 0.1319 0.05909
VDE1 200 0.00 0.55 0.2094 0.12026
VDE2 200 0.01 0.49 0.1114 0.06444
VDE3 200 0.00 0.33 0.1008 0.05474
ROE 200 -43.43 30.90 7.0220 0. 4012
(二)回归统计分析
根据回归统计分析模型,选用普通最小二乘法检验了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质量与公司盈利能力的关系,其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由表3可知, 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质量,总体在0.001水平上具有显著性,相关系数r=0.932,表明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质量与公司盈利能力之间呈现较强的正相关性,确定系数r2 = 0.8686 说明自愿性披露质量约有86.86%可以用盈利能力来解释。F=27.360,检验值在0.001水平上显著,支持了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质量与公司盈利能力成正相关关系。t=16.541检验显著,表明回归方程有效,变量之间相关关系显著,即公司的盈利能力越强,其自愿性披露的信息越多。其回归结果与假设相符。
自愿性信息披露体系的三大组成模块与公司的盈利能力的回归结果表明:战略信息披露回归方程在0.001水平上, F=36.810 检验值不具有显著性,但是在0.01水平上显著,支持了上市公司自愿性战略信息披露质量与公司盈利能力成正相关关系。非财务信息相关系数在0.001水平上,F=37.976具有显著性,表明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非财务信息质量与公司盈利能力之间呈现较强的正相关性。财务信息在0.001水平上,F=35.581检验值不具有显著性,即使在0.01水平上也不具有显著性,表明上市公司自愿性财务信息披露质量与公司盈利能力没有呈现较强的正相关性。

表3 回归结果
ITEMS VDE VDE1 VDE2 VDE3
Intercept ROE Intercept ROE Intercept ROE Intercept ROE
Exp.Sign + + + + + + + +
Value 3.45 0.848 3.055 0.506 3.052 0.234 3.212 0.242
t 7.314 16.541 5.046 6.967 5.682 6.162 6.308 15.34
Sig 0.000 0.000 0.000 0.051 0.000 0.000 0.000 0.821
F 27.360 36.810 37.976 35.581
p 0.000 0.063 0.000 0.352
r 0.932 0.910 0.891 0.778

四、博弈分析与深层研究
从博弈角度分析,可将投资者与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博弈采用不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即假定有一个上市公司和具有相似的偏好和行为的投资者整体构成两个博弈方。a’和b’是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最优反应,使得他们的期望效用或收益最优化。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纯策略分别为a和b。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博奕分析为:

a值比较大 a 上市公司的诚信和道德风险比较大。 上市公司比较诚实守信,股价未被低估后表现出高披露水平的可能性很小。既然现在是高披露水平,那么上市公司极有可能知道股价被低估,故投资者在观测到高披露水平时采取高需求策略才是明智的,投资者采取合作的态度,使得双方收益。 投资者比较不成熟,投机性强。 投资者的比较成熟,上市公司知道不能指望以高披露水平来欺骗投资者,促使上市公司表现出理性。
因此,我国上市公司业绩越好,越倾向于自愿披露信息,实际上述假设是有前提的:上市公司的自信由投资者的收益、自信决定,而投资者的自信又取决于上市公司的收益,它们之间的福利是相互依存的。而“我国投资者并不关心企业的经营状况,投机行为十分明显”,(吴世农,黄志功,1997)这种投资者不成熟的现象,打击了上市公司进行更好信息披露与沟通的主动性和质量。可以看出,对于自愿性披露的信息,投资者只有具备一定的收集、理解和反应能力时才会发挥信号作用;当然若市场中充斥着虚假的信息,则效率最低。自愿性信息披露的信号得到有效传递的基础是投资者的理性和上市公司的诚信,即业绩佳的企业在自愿披露更多信息后,市场上有信息反应。因此,体现出盈利能力对于上市公司自愿性披露总体及模块质量的影响并不是很稳定,财务信息模块没有通过检验、战略信息部分体现出较弱的相关关系。
[参考文献]:
1.乔旭东《上市公司年度报告自愿披露行为的实证研究》,《当代经济科学》,xxxx年第2期。
2.诸葛栋,封思贤,《公司业绩与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技术经济》xxxx年第7期。
3. 崔雪刚,朱文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水平、公司特征与信息监管》,《第二届实证会计国际研讨会论文集》[A],xxxx年。
4. Improving Business Reporting:Insights into Enhancing Volutary Disclosures[R]Steering Committee Report Business Reporting ResearchProject,xxxx.
5. Meek, G. K,Roberts, C. B., and Gray, S. J. Factors influencing voluntary annual report disclosures by US, UK and continental European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s.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Studies, 1995, 555-572.
6.Singhvi, S, and Desai, H. B. An empirical analysis of the quality of corporate financial disclosure. The Accounting Review, 1971, 129-138.
7. Forker, J. J. (1992).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disclosure quality. Accounting and Business
Research, 22 (86),11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