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低保能领失业保险金吗

2024-05-14

1. 有低保能领失业保险金吗

亲您好 可以。失业保险金只规定了以下7种情形应该终止保险待遇,低保不属于终止失业保险的条件。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以下情形应终止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并已办理了就业手续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由其档案代管机构,为其申请办理退休手续,未委托档案代理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申报,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摘要】
有低保能领失业保险金吗【提问】
亲您好 可以。失业保险金只规定了以下7种情形应该终止保险待遇,低保不属于终止失业保险的条件。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以下情形应终止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并已办理了就业手续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由其档案代管机构,为其申请办理退休手续,未委托档案代理的,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申报,按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回答】

有低保能领失业保险金吗

2. 低保户可以领失业金吗

低保户不能领取失业金,只有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四十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3. 我有低保还能领失业保险金吗

失业保险金只限定了以下7种情形应该终止保险待遇,低保不隶属终止失业保险的要求。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以下情形应终止失业保险待遇:
(1)再次就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再次就业并已解决了就业手续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纪时,由其档案代管组织,为其申请解决退休手续,未委托档案代理的,由失业保险经办组织为其申请,按限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5)被坐牢收监执行或者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借口两次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组织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摘要】
我有低保还能领失业保险金吗【提问】
可以的。【回答】
失业保险金只限定了以下7种情形应该终止保险待遇,低保不隶属终止失业保险的要求。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以下情形应终止失业保险待遇:
(1)再次就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再次就业并已解决了就业手续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纪时,由其档案代管组织,为其申请解决退休手续,未委托档案代理的,由失业保险经办组织为其申请,按限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5)被坐牢收监执行或者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借口两次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组织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回答】
没有以上7种情况,是可以领失业金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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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低保还能领失业保险金吗

4. 有失业金可以领低保吗

有失业金可以领低保,低保和失业金是两回事,并不冲突。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城市低保申请条件:一、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居民;二、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三、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四、凡符合保障人员条件的居民,本人写出申请到所管辖的居委会申报。五、居委会根据申请情况到申请人家进行实际调查,是否符合保障条件。六、居委会把调查结果及相关证明报送办事处民政科核实。七、对符合条件的保障人员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填写,报区民政局审批。八、审批后对保障人员建档、建卡管理,方能领取低保金。拓展资料: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5. 失业人员自己交养老保险可以领最低生活保障金吗?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仍然有权利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因为领取失业保险金和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并不冲突,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后,如果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仍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便有权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
  相关法律可参考: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二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符合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失业人员自己交养老保险可以领最低生活保障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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