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助学政策有哪些

2024-05-16

1. 国家的助学政策有哪些

农行国家助学贷款适用对象
符合中央和地方财政贴息规定的合作高校中,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学生)、研究及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经济困难的学生。

申办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持有有效身份证明。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经监护人同意)。

3、符合中央和地方财政贴息规定的合作高校在校经济困难学生。

4、农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额度

高等院校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全日制在校学生总数的20%,每人每学年贷款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每人每学年贷款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

贷款期限和利率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6年,其中还款宽限期为2年;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注:具体开办的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中国农业银行当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

国家的助学政策有哪些

2. 关于国家助学的有关政策有哪些?

好像到期后可以申请免除贷款啊,

网上找到的有关优惠::
新政”亮点1 
去基层扶贫每月补助数百元 
对面向基层就业的毕业生,省政府给出了具体的奖励措施。 
除了要求各地用足、用活、用好已有的编制、考研、考公务员、户口档案迁转、职称评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外,省政府明确:对列入“大学生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到国家和省定贫困县的贫困乡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单位服务2年的大学生志愿者,给予每人每月研究生800元、本科生600元、专科生500元的生活补贴,所需经费由省、市财政各负担50%。 
对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自愿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从事一线工作且服务达到一定年限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新政”亮点2 
去乡镇工作评职称时免试外语 
对到农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提前执行转正定级工资,其中到国家级贫困县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1~2级(对在县直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高定1级,对在乡镇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高定2级)。 
对到县以下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评定职称时可适当倾斜。到乡镇、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评定职称时外语和计算机免试。 
省政府要求:各地要建立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长效机制,要大胆使用、培养、选拔在基层工作中德才兼备、成绩突出的高校毕业生。 
“新政”亮点3 
到民企就业社保年限合并计算 
省政府表示,凡录用高校毕业生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必须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兑现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 
有关部门对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和人事档案管理方面要与国有企业员工一视同仁;对从事科技工作的,在申请国家和地方科研项目和经费、申报有关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时,要根据情况给予支持。 
在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并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高校毕业生,今后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 
各级财政安排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要向聘用高校毕业生达到职工总人数20%以上的中小企业倾斜。 
“新政”亮点4 
毕业生创业可申请5万元贷款 
今年我省将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行动”。省政府要求各地要加快创业孵化园区和创业示范基地建设,把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纳入服务范围。在条件许可下,省、市、县(市、区)要通过财政和社会两条渠道设立高校毕业生创业资金,主要用于毕业生创业基地建设,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各级政府设立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创业基金等也都要拿出一定比例为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提供小额贷款担保和资金支持。 
对于自主创业且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当自筹经费不足时,可向当地经办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5万元,期限2年。从事微利项目的,由当地财政全额贴息。 
“新政”亮点5 
自主创办企业给予研发经费支持 
省政府还要求,要把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创业培训补贴范围,所需资金从就业资金列支。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企业的,对其研究与开发的科技项目优先给予研发经费支持。这项政策的出台将毕业生就业工作与全社会的就业有机融为一体,是今年诸多政策中的一项新突破。 
对自主创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工商注册资本(金)可实行分期缴付方式,3年内缴清。 
“新政”亮点6 
就业指导教师将设置专业职称 
省政府表示,从2008年起,我省将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列入大中专院校职称专业设置范围,以解决就业指导教师职称评定问题,并同时开展高校就业指导人员资格认证工作。 
各高校则必须把就业指导课列入必修课,纳入教学计划,为学生提供全程化的职业发展教育。 
“新政”亮点7 
取消内部考试公开选聘大学生 
省政府要求,今后,国有企事业单位补充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主要面向高校毕业生,通过公开考试择优聘用。政府组织的各类重点建设工程和项目,所需人员要优先录用高校毕业生。 
各级机关特别是县、乡镇级机关要加大从高校毕业生中考录公务员的力度,基层公安、司法、工商、税务、质量技术监督等执法部门新增人员应首先从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 
省政府要求,录用人员要取消内部选拔性考试,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竞争机制。 
“新政”亮点8 
毕业生招聘会不再收取门票 
省毕业生就业办主任吕冰说,由于政府加大投入,毕业生可免费参加招聘会。新政策规定,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应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举办的就业招聘会要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免收门票。 
“新政”亮点9 
贫困毕业生可给予求职补贴 
省政府要求,对离校返回原籍的未就业毕业生,要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组织其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当地财政提供基本生活补助。 
对每年9月1日后未就业应届毕业生实行待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力争每年年底使60%以上返回原籍登记的待就业毕业生能够实现就业。 
针对困难家庭毕业生,高校要尽量给予适当求职经济补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则要把这些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纳入政府援助困难群体就业政策体系。

3. 国家助学政策有哪些?

这两年的国家资助政策都是有哪些?不要太早的。谁能给说说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首先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校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此外,国家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面向高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共同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主要内容
 
 (一)完善国家奖学金制度。中央继续设立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年奖励5万名,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负担。
 
 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高校在校生的3%,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适当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的学生倾斜。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负担。地方所属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其中,西部地区,不分生源,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8∶2;中部地区,生源为西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8∶2,生源为其他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6∶4;东部地区,生源为西部地区和中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分别为8∶2和6∶4,生源为东部地区的,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根据财力及生源状况等因素分省确定。人口较少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全部由中央负担。鼓励各地加大资助力度,超出中央核定总额部分的国家励志奖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给予适当补助。省(区、市)以下分担比例由各地根据中央确定的原则自行确定。
 
 (二)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20%。财政部、教育部根据生源情况、平均生活费用、院校类别等因素综合确定各省资助面。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国家资助两年,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
 
 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金分担办法共同承担。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试行运用教育券发放国家助学金的办法。
 
 (三)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国家助学贷款享有同等优惠政策。地方 *** 要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和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相关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现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制订与贷款风险和管理成本挂钩的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金融机构要完善内部考核体系,采取更加积极有效措施,调动各级经办机构的积极性,确保应贷尽贷。
 
 对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
  国家助学金是国家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政策  
 是从2007年开始实行的。
 
 为体现党和 *** 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施行国家助学金政策。由此,我们看出,是从2007年开始实行的。
 
 附上炼接:baike.baidu/...EOz8ja
  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条件是什么?  
 你违反了国家助学金的条件.所以你没有资格申请.即使你电脑买的再便宜.条件如下:
 
 注意,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不能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购买或长期租用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在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有其他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的
  国家助学金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到底申请有哪些条件?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体现党和 *** 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校)。
 
 第三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名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以及高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在分配国家助学金名额时,对民族院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
 
 第四条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 *** 共同出资设立。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根据各地财力及生源状况由中央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国家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超出中央核定总额部分的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第二章 资助标准与申请条件
 
 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第六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 *** 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三章 名额分配与预算下达
 
 第七条 每年5月底前,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国家确定的有关原则和本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提出所属高校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报财政部、教育部。
 
 财政部、教育部委托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的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建议方案进行审核。
 
 第八条 每年7月31日前,财政部、教育部结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意见,将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
 
 第九条 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助学金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
 
 第四章 申请与评审
 
 第十条 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一条 国家助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高校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评审办法,并报中央主管部门或省级教育部门备案。高校在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要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学生予以适当倾斜。
 
 第十二条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第十三条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表)。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试行......>>
  2016中职生享有哪些国家资助政策  
 一、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的混合资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本专科学生5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每生每年5000元。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能同时获得。
 
 3.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由 *** 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支付,并按约定偿还本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有两种模式:一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即通过就读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二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即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
 
 5.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每年补偿或代偿总额的1/3,分3年补偿代偿完毕。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
 
 6.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及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一次性补偿或代偿,对退役后复学的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实行学费减免。补偿代偿金额根据学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退役复学学费减免金额按照实际收取学费确定,每生每年均不高于8000元。
 
 7.直招士官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对其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补偿代偿金额根据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确定,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8.师范生免费教育。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地方师范院校师范生资助由各地自行实施。享受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但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9.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内容: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 *** 制定的学费标准,每学年每生最高不超过80......>>
  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有什么区别  
 一、国家助学金是由中央与地方 *** 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人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2~3档。中央高校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由中央和地方 *** 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 *** 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启动评审工作,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获得国家奖学金。
  国家残疾人助学政策有哪些  
 残疾人家庭子女上学
 
 可获得的资助
 
 义务教育:对持有残疾人证在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就读的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残疾人贫困户子女免除其杂费。
 
 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享受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残疾人或享受重残人生活困难补助的重残人家庭子女学生,范围包括普通高中学生、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专、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学生可申请助学补助。其中,普通高中学生每人每学年补助1000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每人每学年补助2000元(按照《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规定,享受一等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再补助;享受二等、三等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在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补足到2000元)。自2012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公办中等职业学校; *** 教育、人力社保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残疾人子女免除学费,但最高免学费标准不超过每生每学年2800元。
 
 高等教育:享受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救助的家庭和享受重残人生活困难补助的家庭中,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在本市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内、经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接受全日制本科、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当年一次性最多救助4500元。考取师范、农林专业免交学费和享受专业奖学金的学生,不享受此项一次性救助。
  国家助学金一等一年有多少钱?  
 一等奖学金金额为20700元/年,二等奖学金金额为17100元/年
  国家助学金资助系统的网址是什么  
 全国高校学生资助信息平台 xszz.chsi/
 
 国家助学贷款信息查询系统 nslis.wh.sdu.edu/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xszz.cee.edu/
  国家助学金与特困补助金有什么区别  
 二者的本质和作激对象有很大区别。
 
 国家助学金是党和 *** 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设立的基金。而特困补助金的来源却有很多种,如社会捐的如个人或企业赞助、红十字会募捐等方式。

国家助学政策有哪些?

4. 什么是国家助学政策?

国家自治政策是一项着眼未来的政策 ,实行这一举措最重要的意义在于通过制度性的保障 ,从起点上为青年学生的未来发展赢得机会和时间 。国家助学政策能够为那些处于生命发育成长期的青年保证营养的基本需求 ,保障学业的顺利完成 有利于提高全体国民素质 社会稳定 。
但是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 ,尤其是对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窄 ,资助标准偏低的问题比较突出 ,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上得起大学 。接受职业教育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落实科学发展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 ,优化教育结构 ,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效手段 。是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能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话的必然要求 。这是这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之后 ,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 具有普遍重大的意义 。


5. 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且有身份证(如果没有可以用监护人的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5、因家庭经济困难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法律依据:《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 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有哪些

6. 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国家助学金申请方式: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通过评审之后即可获得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国家助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由高校组织实施。高校要根据《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评审办法,并报中央主管部门或省级教育部门备案。高校在开展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中,要对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学生予以适当倾斜。法律依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