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网站是什么

2024-05-15

1. 江苏省教育厅网站是什么

百度搜索——江苏省教育厅网站,排名第一个就是它了。点进去你就可以查找你想看的东西。
江苏省教育厅的官网是:( http://jyt.jiangsu.gov.cn/)
江苏省教育厅是负责江苏全省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江苏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与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中共江苏省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江苏省教育厅地址位于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帮助。
【摘要】
江苏省教育厅网站是什么【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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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网站是什么

2. 江苏省教育厅网站是什么

您好,这是江苏省教育厅的官网网址http://www.ec.js.edu.cn/【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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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中考生,徐州市职业高中有哪些【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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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江苏教育厅

你好
江苏省教育厅[1]作为江苏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履行以下职能: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研究草拟地方性教育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江苏教育厅

4. 江苏教育厅

是的。江宁分校违规跨市招生被处理了。你看下文件。
江宁分校违规跨市招生问题的处理决定

苏教办〔2010〕70号

南京市教育局:
  经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举报并查实:你市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宁分校(以下简称南师附中江宁分校)违反省有关规定,在全省多个地区违规招收已被当地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扰乱了各地中考招生秩序,在全省造成不良影响。为严肃纪律,经研究,决定对南师附中江宁分校作出如下处理:
  1、 凡由南师附中江宁分校违规跨市招收的2010级普通高中新生一律不得注册为南师附中江宁分校学籍,学生学籍全部由原中考录取学校负责注册。南师附中江宁分校须在本决定下发之日起20日内,帮助学生集体到原中考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否则违规招收的学生不得作为普通高中在籍生参加学业水平测试,不得作为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
  2、 责成南京市教育局督促南师附中江宁分校以实际行动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提高思想认识,尽快做好违规招生的处理善后工作,妥善处理各项事宜,由此而引发的矛盾由南师附中江宁分校负全部责任,并由南京市教育局帮助南师附中江宁分校全面负责调解处理。
  3、 鉴于南师附中江宁分校2009年、2010年连续违规招生的事实,决定在全省继续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南师附中江宁分校三年内不得申报江苏省三星级高中评估,不得参加省各种评优和表彰奖励活动。
  4、 南京市教育局要认真总结中考招生计划编制工作,指导南师附中江宁分校按照其办学能力,合理安排招生计划,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组织招生工作。
  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和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办学行为。在2010年中考招生工作中,如有违规招生的其他学校,请各市教育局立即自查自纠,并按本文件要求执行。从2011年起,各地中考招生中违规跨市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在任何学校注册学籍,并对违规学校从严查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

5. 江苏省教育厅投诉电话

江苏省教育厅举报电话是:教育综合类投诉:025-83335885,中学违规补课投诉:025-83335610, 小学违规补课投诉:025-83335671。

拓展:


江苏省教育厅是江苏省政府组成部门,是负责江苏省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江苏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受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双重领导。与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中共江苏省教育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
江苏省教育厅设在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北京西路15号。

江苏省教育厅投诉电话

6. 江苏省教育厅投诉电话

江苏省教育厅咨询监督电话:025-83335061。
考试招生咨询:025-83235898、83235998。
学历认证咨询:025-83335763。
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不得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校外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如发现中小学违反“五严”,可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拨打025-83335604、83335673投诉。


主要职责:
江苏省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省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指导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厅管高职院校领导干部的动议、考察、任免等相关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具体指导高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对外开放质量稳步提升,全省高校招收培养外国留学生4.73万,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311个,20所高校在境外设立36个办学机构及项目,助力“走出去”企业海外本土化人才培养。

7. 江苏省教育厅

是的。省教育厅关于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江宁分校违规跨市招生问题的处理决定

苏教办〔2010〕70号

南京市教育局:
  经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举报并查实:你市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宁分校(以下简称南师附中江宁分校)违反省有关规定,在全省多个地区违规招收已被当地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扰乱了各地中考招生秩序,在全省造成不良影响。为严肃纪律,经研究,决定对南师附中江宁分校作出如下处理:
  1、 凡由南师附中江宁分校违规跨市招收的2010级普通高中新生一律不得注册为南师附中江宁分校学籍,学生学籍全部由原中考录取学校负责注册。南师附中江宁分校须在本决定下发之日起20日内,帮助学生集体到原中考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否则违规招收的学生不得作为普通高中在籍生参加学业水平测试,不得作为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
  2、 责成南京市教育局督促南师附中江宁分校以实际行动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提高思想认识,尽快做好违规招生的处理善后工作,妥善处理各项事宜,由此而引发的矛盾由南师附中江宁分校负全部责任,并由南京市教育局帮助南师附中江宁分校全面负责调解处理。
  3、 鉴于南师附中江宁分校2009年、2010年连续违规招生的事实,决定在全省继续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南师附中江宁分校三年内不得申报江苏省三星级高中评估,不得参加省各种评优和表彰奖励活动。
  4、 南京市教育局要认真总结中考招生计划编制工作,指导南师附中江宁分校按照其办学能力,合理安排招生计划,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要求组织招生工作。
  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和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办学行为。在2010年中考招生工作中,如有违规招生的其他学校,请各市教育局立即自查自纠,并按本文件要求执行。从2011年起,各地中考招生中违规跨市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在任何学校注册学籍,并对违规学校从严查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一日

江苏省教育厅

8. 江苏省教育厅投诉电话

江苏省教育厅咨询监督电话:025-83335061。
考试招生咨询:025-83235898、83235998。
学历认证咨询:025-83335763。
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补习班,不得与校外机构合作举办补习班、培优班或提高班,不得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校外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如发现中小学违反“五严”,可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拨打025-83335604、83335673投诉。


主要职责:
江苏省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省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指导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担厅管高职院校领导干部的动议、考察、任免等相关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具体指导高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对外开放质量稳步提升,全省高校招收培养外国留学生4.73万,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311个,20所高校在境外设立36个办学机构及项目,助力“走出去”企业海外本土化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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