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外债指标的短期外债

2024-05-15

1. 短期外债指标的短期外债

对于亚洲金融危机!其小部分因素是因为缺乏健全的金融体系!危机的爆发中点是由泰国!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投机!的后果也就是 让市场时常的有点小小波动!这亚洲金融危机的起因恰恰就是!以索罗斯为首的国际资本集团对泰国外汇市场进行巨额投机所造成的直接触发因素包括1 国际金融市场上游资的冲击。目前在全球范围内大约有7万亿美元的流动国际资本。国际炒家一旦发现在哪个国家或地区有利可图,马上会通过炒作冲击该国或地区的货币,以在短期内获取暴利。2亚洲一些国家的外汇政策不当。它们为了吸引外资,一方面保持固定汇率,一方面又扩大金融自由化,给国际炒家提供了可乘之机。如泰国就在本国金融体系没有理顺之前,于92年取消了对资本市场的管制,使短期资金的流动畅通无阻,为外国炒家炒作泰铢提供了条件。3为了维持固定汇率制,这些国家长期动用外汇储备来弥补逆差,导致外债的增加。4这些国家的外债结构不合理。在中期、短期债务较多的情况下,一旦外资流出超过外资流入,而本国的外汇储备又不足以弥补其不足,这个国家的货币贬值便是不可避免的了。

短期外债指标的短期外债

2. 短期外债指标的介绍

短期外债就是主要是本国金融体系及个人在境外进行股票、权证、债券、外汇、黄金、期货等金融产品或者房地产、公共事业建设等等各种谋利行为的投资并且投资期限小于或等于一年的,均为短期外债。

3. 短期外债指标包括哪些内容

应该用排除法。
首先短期外债的定义是1年期以内的外债。
除下列情况外,金融机构各种形式的短期对外负债均应纳入指标管理。
    (一)期限在90天(含)以下已承兑未付款远期信用证和90天(含)以下海外代付。开证行开立信用证后续做海外代付的,两者期限合计不超过90天。在期限、金额、时间等方面,海外代付与进口合同、进口贸易融资存在合理对应关系。
    (二)在同一法人银行的50万美元(含)以下非居民个人存款。
    (三)经外汇局核准以非居民名义开立的各类外国投资者专用账户余额。
    (四)外汇局明确的其他不需要纳入指标管理的情形。

短期外债指标包括哪些内容

4. 短期外债指标的外管局规定。

除下列情况外,金融机构各种形式的短期对外负债均应纳入指标管理。(一)期限在90天(含)以下已承兑未付款远期信用证和90天(含)以下海外代付。开证行开立信用证后续做海外代付的,两者期限合计不超过90天。在期限、金额、时间等方面,海外代付与进口合同、进口贸易融资存在合理对应关系。(二)在同一法人银行的50万美元(含)以下非居民个人存款。(三)经外汇局核准以非居民名义开立的各类外国投资者专用账户余额。(四)外汇局明确的其他不需要纳入指标管理的情形。

5. 什么是外债?衡量外债是否适度的指标有哪些?

一、什么是外债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定义,外债是任何特定的时间内,一国居民对非居民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责任的负债,不包括直接投资和企业资本。根据我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定义,外债是中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或者其他机构对中国境外的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或者其他机构用外国货币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义务的全部债务。
二、衡量外债是否适度的指标主要有
1、偿债率,即年还本付息额与年商品及劳务出口所创外汇收入总额的百分比;
2、债务率,指一国外债余额占年出口外汇收入的百分比例;
3、负债率,指一国外债余额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
4、偿息率,指年利息支付总额与出口所创外汇收入的百分比。
延伸问题:帮助您更好的了解外债的相关知识。
三、举借外债的目的
1、筹措资金,用于投资,以促进本国的经济增长,或用于弥补财政赤字。在经济开放条件下,一国的总投资应等于国内积累与利用国外资金,当国内积累不能满足其投资需要时,就有必要借用国外资金。因而,外债是由国内积累、国内储蓄与投资的差额引起的。
2、弥补暂时的外汇短缺。当一国出现国际收支不平衡,如出现经常项目逆差时,在不动用其储备的情况下,就可以利用外资来弥补,使其国际收支重新达到平衡。

什么是外债?衡量外债是否适度的指标有哪些?

6. 衡量外债是否适度的指标有哪些

外债,国家向外国商民或政府的借债,属于国债的一部分;一般不包括个人或私商向外商所借的债款。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定义,外债是任何特定的时间内,一国居民对非居民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责任的负债,不包括直接投资和企业资本。根据我国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定义,外债是中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金融机构或者其他机构对中国境外的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金融机构、企业或者其他
机构用外国货币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义务的全部债务。衡量外债是否适度的指标:
1、偿债率,即年还本付息额与年商品及劳务出口所创外汇收入总额的百分比;
2、债务率,指一国外债余额占年出口外汇收入的百分比例;
3、负债率,指一国外债余额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
4、偿息率,指年利息支付总额与出口所创外汇收入的百分比。
一、非法买卖外汇罪由什么构成
非法买卖外汇罪构成要件如下: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外汇的正常管理活动
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直接侵犯了国家对外汇的正常管理活动。行为人私自买卖外汇,而不是按规定卖给中国银行,必然减少国家的外汇储备,影响了国家对外汇的宏观管理,也破坏了人民币在国内市场上的唯一合法地位。同时,当前我国各大中城市普遍存在有外汇黑市,一些外币持有人在黑市上进行交易,以高于国家牌价的价格兑换外汇,也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减少了国家的外汇收入,极大地干扰了外汇管理的有效性和合法汇率的稳定性。
(二)本罪的客观方面主要是表现为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
非法买卖外汇的形式多种多样,归纳起来,大体有以下几种:
1、不通过外汇指定银行、外汇调剂中心而私自买卖外汇,根据我国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一切中外机构或者个人的外汇收入,都必须卖给中国银行,买卖外汇必须通过指定银行或外汇调剂中心进行。
2、私自买卖外汇额度。我国境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拥有一定的外汇使用额度,但必须在有关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但是,一些单位,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私自非法买卖所拥有的外汇使用额度,从中牟取非法利润,此种行为亦属于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
3、其他一些以合法形式作掩护而实质上是以人民币或实物非法交换外汇的变相买卖外汇行为。
(三)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
非法买卖外汇罪是一种直接故意犯罪,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非法买卖外汇,而故意实施,以实现其谋取非法利益之犯罪目的。本罪的主观方面不包括间接故意与过失在内。
(四)本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具体来讲,包括我国的机构、单位和个人,外国驻华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来华的外国人。
二、注册公司后未实缴注册资本怎么处罚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公司一直不足额认缴注册资本,在公司遇到对外债务违约时,公司债务有可能演变为公司股东的连带偿还责任,另外还需要追究相关行政处罚责任。
1、注册资本是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承担债务的最高限度。以前是实收资本制,新注册公司需要足额缴纳注册资本,一方面提供公司运营的必要资金,另一方面用以保护和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其他债权人权益,出发点当然是好的,但是在实践中,往往由代办公司代为提供注册资金,公司注册成功后以各种名目抽逃出资,实质上和没有足额缴纳注册资本是一样的。在这种情况下,实收资本制改进为认缴资本制。
2、认缴资本制前提下,股东认可注册资本的数额即可,并承诺一定期限内足额缴纳。如果到期不足额缴纳,工商部门也会有追究机制,最主要的是,认缴了资本后,公司在遇到对外债务违约,不能足额偿还到期的对外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以其个人财务偿还到期债务。
因为股东有出资的义务,公司有使用资本的权利,公司此时又有对外偿还到期债务的义务。某种意义上,债务变相转嫁了。其实还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保护交易安全。

7. 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如何区分

12个月以内的,含12个月的外债叫短期外债;超过12个月的,叫中长期外债。
短期外债只能用于弥补流动性资金不足,其外债额度是以余额来管理,也就是说,其额度可以反复使用。
中长期外债可以用来弥补流动性资金不足的同时,还可以购置固定资产,如厂房、机器设备。其外债额度是以发生额来管理,也就是说,其额度是一次性的,占用了,就没有了。
短期外债如果展期就变成中长期外债,外债额度也就没有了。

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如何区分

8. 衡量外债是否适度的指标主要有

1、偿债率,即年还本付息额与年商品及劳务出口所创外汇收入总额的百分比;
2、债务率,指一国外债余额占年出口外汇收入的百分比例;
3、负债率,指一国外债余额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
4、偿息率,指年利息支付总额与出口所创外汇收入的百分比。
一、国际债务怎么处理
国际债务可以通过国际商业账户回收来进行处理。国际商业账户回收指的是,通过与境外商业账户托收机构、律师事务所、侦探公司等的联系与合作,降低企业的风险率和坏账率,防范和规避因使用而产生的信用风险的合法商业账户追收服务赊销。《外债登记实施细则》第二条:外债系指直接从国外筹借并需以外国货币承担的具有契约性偿还义务的全部债务。具体内容包括:1、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联合国农业发展基金会和其他国际性、地区性金融组织提供的贷款;2、外国政府贷款:指外国政府向我国提供的官方发展援助贷款;3、外国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指境外银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及银团组织等提供的贷款;4、买方信贷:指发放出口信贷的外国银行向我国进口部门或银行提供的,用以购买出口国设备的贷款。
二、融资性对外担保的形式有哪些
融资性对外担保的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如下;
(一)银行提供对外担保:为境内外机构提供的融资性对外担保余额实行指标管理,指标不超过本外币实收资本的50%或外汇净资产;取消融资性对外担保的资格条件限制;非融资性担保实施风险管理,要求被担保人或受益人中一方为境内法人,或至少一方是境内机构依法在境外设立或持股的机构。银行对外担保履约无需外管局核准。
(二)中资非银行金融机构:余额管理与逐笔核准相结合
(三)境内企业
1、被担保人须是担保人依法在境内外设立、直接或间接持股的企业;
2、被担保人不得为连续三年亏损企业,资源开发类企业除外;净资产应为正值;
3、对担保人的要求: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净资产与总资产比例不低于15%;
4、债务人以自身财产为自身债务担保无需批准;
5、担保履约逐笔核准,履约后追偿所得外汇资金结汇需经外管局逐笔核准;
6、签订对外担保合同后15日内到外管局办理登记
(四)注意事项
1、对外担保金额不受被担保人的股权投资比例限制
2、融资性担保项下主债务资金不得以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借贷等形式调回境内使用
3、非融资行担保可以不在合同中约定具体的权限和金额
4、取消担保人外汇收入要求限制
5、对外反担保:对境外机构提供的反担保纳入对外担保管理,为境内机构提供的反担保不纳入对外担保管理。
三、如何确定逃税数额及其比例
逃税数额,是指在确定的纳税期间,不缴或者少缴各税种税款的总额。逃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比,是指一个纳税年度中的各税种逃税总额与该纳税年度应纳税总额的比例。不按纳税年度确定纳税期的其他纳税人,逃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比,按照行为人最后一次逃税行为发生之日前一年中各税种逃税总额与该年纳税总额的比例确定。纳税义务存续期间不足一个纳税年度的,逃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比,按照各税种逃税总额与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期间应当缴纳税款总额的比例确定。
逃税行为跨越若干个纳税年度,只要其中一个纳税年度的逃税数额及百分比达到刑法第201条第1款规定的标准,即构成逃税罪。各纳税年度的逃税数额应当累计计算,逃税百分比应当按照最高的百分比确定。
但应注意的是,追诉时效不能一概从年底起计算。例如,逃税人在2015年3月10逃税,按纳税年度计算达到了法定标准,但其追诉时效应从2015年3月10日起计算,而不是从2015年12月31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