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客户资料保存期限到底是5年还是15年?

2024-05-15

1. 基金客户资料保存期限到底是5年还是15年?

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计起至少保存15年,交易记录自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15年。
1、《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开户资料和与销售业务有关的其他资料。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计起至少保存15年,与销售业务有关的其他资料自业务发生当年计起至少保存15 年。
2、《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内部控制指导意见》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相关业务资料。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当年计起至少保存15年,交易记录自交易记账当年计起至少保存15年。系统数据应逐日备份并异地妥善存放。
3、《证券投资基金销 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管理规定》规定,系统数据 应当逐日备份并异地妥善存放,系统运行数据中涉及基金投资人信息和交易记录的备份应当在不可修改的介质上保存15年。


4、《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份额登记机构应当妥善保存登记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份信息及基金份额明细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得少于20年。
5、《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经营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妥善保存其履行适当性义务的相关信息资料,防止泄露或者被不当利用,接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自律组织的检查。对匹配方案、告知警示资料、录音录像资料、自查报告等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信息管理平台管理规定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基金客户资料保存期限到底是5年还是15年?

2. 基金销售机构的客户资料保存15还是20年?

基金公司投研涉及内幕信息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

  中国证监会昨日对外公布《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并将于12月15日开始实施。《指导意见》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建立完善内幕信息的识别、报告、处理、检查、责任追究及合规审查、培训、考核等重要防控内幕交易制度,强化了基金管理公司相关法律责任。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指导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20份反馈意见。经认真研究,证监会相应修改、完善了《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还调整了防控内幕交易情况绩效考核的员工范围。征求意见稿规定:“公司应当将防控内幕交易情况纳入员工的绩效考核范围。”而《指导意见》明确:“基金管理公司应当结合岗位职责,将防控内幕交易情况纳入相关人员的绩效考核范围。”

  此外,《指导意见》明确,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对内幕信息的识别、报告、处理、检查、责任追究和合规审查、培训、考核等防控内幕交易制度的实施情况,以及投资决策依据完整留痕。相关资料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0年。征求意见稿仅要求“相关资料应当保存10年以上”。

  此外,《指导意见》明确,基金管理公司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指导意见》,未能有效建立、实施防控内幕交易机制的,中国证监会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可以暂停受理及审核其基金产品募集申请或者其他业务申请,对负有责任的人员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暂停履行职务等行政监管措施。征求意见稿未对暂停受理及审核基金产品的惩罚给予明确,同时监管措施中少了“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相关职务者”一项。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