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留意见是不是反对

2024-05-15

1. 保留意见是不是反对

法律分析:保留意见亦称“保留事项”。审计实施中发现某一审计项目虽有错弊嫌疑,但证据不足或无法取得证据等情况,由审计人员提出的除外事项。它表明某些事项不符审计要求,审计部门对此不能表示意见,一般包括完全保留意见和部分保留意见。保留意见除了可以分清审计人员的职业责任外,主要是使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情况。另外,有时保留意见也指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论和决定有异议,要求在审计报告中列为“被审计单位的保留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四十一条 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署规定的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并对被审计对象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一并研究后,提出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意见。
审计机关应当将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保留意见是不是反对

2. 什么是保留意见和无保留意见?拜托各位大神

1.如果认为财务报表整体是公允的,但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会计政策的选用、会计估计的做出或财务报表的披露不符合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虽影响重大,但不至于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2)因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虽影响重大,但不至于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只有当注册会计师认为财务报表就其整体而言是公允的,但还存在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才能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相反,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所报告的情形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影响极为严重,则应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被视为注册会计师在不能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情况下最不严厉的审计报告。  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必须是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编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⑴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 ⑵会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动情况. ⑶其审计已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了审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未受阻碍和限制. ⑷不存在应调整或披露而被审计单位未予调整或披露的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