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费由外贸公司直接支付,工厂要向税务提供情况说明,这个应该怎么写

2024-05-14

1. 运费由外贸公司直接支付,工厂要向税务提供情况说明,这个应该怎么写

就写这个业务你们和这个外贸公司是签定的出厂,运费由外贸公司承担就是了,怎么还要这个啊

运费由外贸公司直接支付,工厂要向税务提供情况说明,这个应该怎么写

2. 已出口的货物没收到外汇可不可以退到税???

你好国际物流行内5年 回复仅供参考

你这样基本上没有外汇收 退步了税, 现在的解决方案是去找本地的税务局协商看看有没有特殊的办法。
另外你当时出口的时候是什么条款 是全部货款都没收到么 。 一般都是D/P  T/T #%30

3. 做外贸如何合理避税

外贸企业想要合理避税,必须对外贸相关法律十分熟悉,精心研究有关国家的税收法规制度,利用各国税收上的种种差异减轻税负,以谋求利润最大化。
1、转口贸易操作
香港采取来源地征税原则,即只有来源于香港本土的利润才需要交纳税收,而来源于香港以外的地方利润则不需课税,世界上很多地方采用不同的征税原则,与香港采取来源地征税原则不同。

这些地方包括中国大陆,对本地企业从全球所赚取的利润,包括海外利润所得,都予以征税。正是因为地方性税务制度、政策的不同,给到我们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利用香港公司运做转口贸易来降低企业的税务成本,这对企业的发展也显得尤为重要。


转口贸易可以帮你:
1)降低税务成本,加快企业资本累积;
2)避免国际贸易结算中的结汇损失,降低汇兑产生的风险;
3)对外汇有更多的支配权,方便国际支付和收取外汇。

2、注册bvi公司或香港公司
假设你的上海公司主要的客户来自美国,目前你有一笔100万美金的服装定单,假设这批服装的成本是60万美金。现在如果你已经注册bvi公司或香港公司了,那么首先你可以用香港公司的名义接下美国客户这100万美金的定单。

因为你的香港公司本身不涉及生产,那么它就向上海的公司做一个采购的动作,相当于“洋行”,也就是中间商的角色,采购合同的金额一般不能低于60万美金的成本,否则就会牵涉到一个反倾销,这边假设是70万的采购合同和上海签,那么合同的问题清楚后,大家就会考虑贸易当中的物流和资金了。

先说物流,货的走向仍旧是上海发往美国,具体的操作是你的上海公司有进出口权,首先拿着他和香港公司的合同去报关,很多人会问,我的货是从上海卖给香港,可以直接运去美国吗?这里要解释清楚,合同上面指明收货地点是美国的某个港口,只要你指明,去海关报关是没有问题。因为把货广告里是没有任何关系的,这个只是两个公司之间的商业行为。

那么资金流呢,首先美国客户收到货后会按照和香港公司签的定单将100万美金T/T到你的香港公司帐户,然后香港公司再会按照和上海公司签的采购合同,将70万美金打回国内做外汇核销,这个步骤操作好后,你的上海公司的税基就会由原来的40万美金降低为10万美金,而另外留存在香港公司的30万美金利润,通过海外利得申请后是不需要交纳任何税收的,给到你的税务成本就大大降低了。


在香港帐户中的钱怎么用呢,分两种情况:
1)如果你的帐户是开在香港的,你的钱是自由的,可以取现,在香港没有外汇管制;
2)如果你的帐户是开在国内的离岸帐户,它等同于在境外开的银行帐户,帐户内资金可以自由汇给国内、国外、公司、个人,无须提交任何政府批文,报关单,核销单,发票,合同等,相当于个人钱包,外汇进出自由,任意支付,包括收取外汇个人佣金,因为属于境外帐户所以不受大陆外汇管制,不受到截汇,对您进行国际贸易结算如:转LC、收TT都比较便捷。

做外贸如何合理避税

4. 出口货物发生退货、退运,出口公司应该如何处理?

出口货物退运业务的涉税程序和账务处理 涉税程序 出口退运”,就是出口企业将货物报关实际离境出口后的退货,简称“退运”,是针对出口销售的货物因为质量或规格等原因发生的退货,出口货物属于海关监管的范围。 纳税人发生“出口退运”,与内销业务发生退货,因其涉税流程有特殊性,所以有不同。出口货物是涉及退税或免抵退的税收政策,有较多企业咨询,现根据相关政策,对税收方面涉及“退运”的程序,综合整理介绍如下: 一、出口货物退运的涉税处理总政策: 发生退运的,生产企业在出口货物报关离境、因故发生退运、且海关 已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的,须凭其主管退税部门出具的《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 发生退运的,按照《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国税发[2002]11号)的规定,应补缴原免抵退税款。 应补税额=退运货物出口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补税预算科目为“出口货物退增值税”。 若退运货物由于单证不齐等原因,已视同销货物征税的,则不须缴税款。 退运退关的出口货物再出口,出口企业可凭《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补交税款的税收缴款书为进货凭证,与其他出口凭证一起,申报办理退税。 退运退关的出口货物转为内销的,出口企业可向主管退税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纳税人应按规定时限对出口货物进行免抵退税申报,发生退运后再冲减当期出口销售收入。退运证明按规定期限核销。 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运办理的手续: 生产企业将货物报关出口后,发生退运情况,凡海关已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的,出口企业应向区国税局税源管理二科申请出具的《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后,据以向海关办理退运手续。 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企业自填《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 (二)《关于申请出具(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的报告》; (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未申报免抵退税时提供); (四)发生退运关单对应的原《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已申报免抵退税时提供); (五)主管退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六)记载有退运证明信息的磁盘。 税源管理二科(原区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接收正确、无误的资料,且企业将已退税款返纳入库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 三、外贸企业发生退运办理的手续: 外贸企业将货物报关出口后,因故发生退运情况,凡海关已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的,出口企业应向区国税局税源管理二科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企业自填《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 (二)《关于申请出具(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的报告》; (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退税时提供); (四)企业已办理退税的出口货物退运时,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红字《国家税务局退税申请书》; 2.红字《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报表》; 3、退运关单,原申报退税时的《出口退税进货凭证申报明细表》; 4.退运关单,原申报退税时的《出口货物退税申报明细表》; 5.退运关单,原申报退税的《退税汇总申报表》 四、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未申报出口退税,发生退运办理的手续 问: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未申报出口退税,但会计业务已作出口,现发生退运,该如何处理? 答:外贸企业已作出口免税申报,而未作退税申报的出口销售收入发生退运,申请出具《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由“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生成的《退运证明申请表》及电子数据; 2、企业自填《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 3、《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原件及复印件; 4、《出口收汇核销单》原件及复印件; 5、《出口货物外销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应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公章。 当外贸企业办理未退税的出口货物退运时,不用补税;若办理已办退税的出口货物退运则要先补税。 五、“进料加工”出口的货物的退运复出口办理的手续 公司“进料加工”出口的货物的退运,原出口报关单黄单被海关收取,返工后复出口的货物海关不再打黄白单,直到出完退运数量时,才返还原出口报关单, 请问:当货物退运以及返工后复出口时,免抵退申报当如何处理? 答:若公司该笔出口销售已作申报的,应在发生退运的当月冲减免抵退税出口销售额。企业在复出口时,若海关无重新出具新报关单的,应凭原《出口报关单(退税联)》的报关日期之日起9O日内申报免抵退税。 六、出口退运,应退运货物的数量,比申请办理退运数量的多的处理 近期公司发生了出口退运业务,已到国税办理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但是到海关办理退运货物进口时,发现实际应退运货物的数量比申请办理退运数量的多,因此海关不予办理退运手续。请问:我能否重新到国税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 答:出口企业出具退运证明后,发现实际退运与退运明数量不同,应到退税部门先作废原来退运证明,再重新出具《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 七、“退换”的处理。(即退运返修。) 我司是外资有进出口权的企业,去年出口货物一批,但由于质量问题于今年退运返修。 按海关规定在办理退运时已在进出口退税分局进行备案,办理退运已补税证明,并于货物进口后到进出口退税分局核销该批货物,同时在上报“免抵退税报表”时作冲减单证齐全销售处理。 现请问:如果我这批货物再复出口的话,是否要有“出口收汇核销单”,才能作为单证齐全,该销售是真正具备“免抵退”销售条件呢? 答:货物退运后复出口的,需按正常出口的手续办理免抵退税; 对以“进料成品退换”贸易方式复出口的货物,外汇管理部门不签发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实际情况,出口企业可凭以下资料,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 1、贸易方式为“进料成品退换”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2、原《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复印件、 3、退运货物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4、原《出口收汇核销单》复印件、 5、其他规定的退税凭证。 八、发生出口退运的,如何开发票? 出口企业将货物报关出口后,如发生退运的,应按规定开具负数的《出口商品销售发票》,出口企业可凭《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出口货物报关单》原件作为开具红字发票的依据。 九、《退运证明》出具后,一个月内,进行“证明”的核销. 生产企业在“退运证明”出具后一个月内,持下列资料向税源管理二科受理股单证办理岗,办理《退运证明》的核销。 (1)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注:海关已加具退运意见,并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2) 《广东省出口商品发票》(红字)(税务机关存根联)原件及复印件; (3) 该退运货物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及复印件;  (4) 《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企业联原件及复印件; (5) 主管退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账务处理  1、本年出口货物本年发生退运退(免)税冲减的账务处理。 a、冲减外销收入 借:应收账款或者银行存款等(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红字) b、冲减原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库存商品(红字) 调账当月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红冲单证作同步收齐处理。 2、上年出口货物本年发生退运补税的账务处理。 (1)货物退回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收帐款或者银行存款 (2)结转成本 借:库存商品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追回退税 a、借:应收补贴款(增值税出口退税) 贷:银行存款 b、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贷:应收补贴款(增值税出口退税) c、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进项税额转出=(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征退税率之差 上年出口货物本年发生的退运调账,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不进行操作。

5. 出口代理公司帮收款但未帮出货,款项怎么退回我们公司账户

代理公司的说法是符合国家政策的。因为代理公司在收到外汇货款之后,必须有相应的货物出口报关单,才能够办理外汇核销,以及出口退税。如果只收汇,不出货,外汇货款必须退给国外的汇款人。当然如果你们与代理公司协商,让他们想办法解决核销的问题,你们支付一部分费用,可能代理公司还是有办法处理好这个问题的。

出口代理公司帮收款但未帮出货,款项怎么退回我们公司账户

6. 在没有收到外汇的情况下,能申请出口退税吗?

  可以,出口退税日期是:90天,外汇核销是180天,实际操作中可先做退税,再核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部门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规定,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逾期不申报的,将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因此,如2月出口的货物应在出口日期之日起90天内申报“免、抵、退”税。
  
  

7. 外贸企业:认证用于出口的进项发票,账务应该如何处理??

用于出口的货物进项依然需要及时做进项认证,但是由于出口货物进项不得参与抵扣,所以在申报时需要将已认证的进项做进项转出。
在确认购进货物时依然按照国内采购货物的方式确认进项,为了区分国内销售货物与出口货物的区别,可设置出口货物进项明细科目,待确认出口收入时同时转出对应的进项分别计入应收退税款及销售成本(不退税部分按规定应计入出口货物销售成本)。
 
确认进项时
借:库存商品--X产品(出口产品)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增值税进项-出口进项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确认出口收入时,同时转出进项及结转货物销售成本成本:
借:应收账款/应收外汇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收入
借: 其他应收款-应收退税款(企业应收的退税款部分)
        主营业务成本(不退税部分)
                 贷: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该笔业务出口收入对应的所有进项)
借:主营业务成本(对应出口的该笔货物成本)
                  贷:库存商品

外贸企业:认证用于出口的进项发票,账务应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