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款权的通俗解释

2024-05-12

1. 特别提款权的通俗解释

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SDR),亦称“纸黄金”(Paper Gold),最早发行于1969年,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会员国认缴的份额分配的,可用于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债务、弥补会员国政府之间国际收支逆差的一种账面资产。
会员国在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用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当国际储备。因为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原有的普通提款权以外的一种补充,所以称为特别提款权。
并不是你写到的虚拟资产。

扩展资料:
特别提款权具有三个特点:
(1)特别提欲权是一种“有名无实”的储备资产。虽然它被称为纸黄金,但并不像黄金那样具有价值,也不像美元、英镑那样以一国的政治、经济实力作为后盾,而是用数字表示的记账单位。
(2)特别提救权是一种人为的资产,它不是通过贸易盆余、投资和贷款收人得来的,而是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按份额比例分配给会员国的。
(3)特别提款权的用途有限。它的用途有:会员国可以动用特别提款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会员国换取外汇,以支付国际收支赤字;或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等。
另外,私人企业不能持有和使用特别提款权等,它只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政府之间发挥其计价结算作用.特别提款权实际上是会员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账上的一种账面资产,用于政府间的互相划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别提款权

特别提款权的通俗解释

2. 特别提款权是什么?


3. 特别提款权的创造机制

特别提款权的创造是通过分配程序实现的。包括两种分配: 1997年9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理事会倡议进行特别提款权的特别一次性分配,以纠正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超过1/5 的会员国从未得到特别提款权分配的事实。倡议生效需得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3/5 的会员国投票(占总投票权85%的票数)通过。到2001年3月15日,已有106会员国(占总投票权71%)表示接受这一建议修正案。特别提款权的特别分配将使所有成员国都能在平等的基础上参与特别提款权,使特别提款权双倍累积分配达428.7亿特别提款权。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现行以满足长期全球发展需要进行储备资产补充为基础对特别提款权进行分配,而以上提出的建议修正案对特别提款权的权利不产生影响。

特别提款权的创造机制

4. 普通提款权与特别提款权的区别

1、偿还不同。
普通提款权通常3-5年后需要偿还,使用特别提款权后不用偿还。
2、性质不同。
普通提款权储备头寸是一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自动提款权,其数额的大小主要取决于该会员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缴的份额。
特别提款权可用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

扩展资料
特别提款权的创立背景:
二战后,布雷顿森林体系于1944年成型,美元的币值与黄金挂钩,其他主要国家的货币汇率盯住美元。

20世纪60年代初爆发的美元第一次危机,暴露出以美元为中心的布雷顿森林货币体系的重大缺陷,以一国货币为支柱的国际货币体系是不可能保持长期稳定的。
该体系下,只有黄金和美元是储备资产。黄金的供给很少,美国只能通过持续的国际收支逆差向世界提供更多美元作为国际基础货币。当时,很多国家尚在战后复苏期,劳动成本相对美国较低,盯住美元能够刺激出口,所以多数国家不愿意调整汇率。
全球国际收支调整机制的缺位,使得美国贸易逆差持续,人们对固定的美元对黄金比率的信心一点点被侵蚀。比利时裔美籍经济学家特里芬(RobertTriffin)提出的这一问题被命名为“特里芬难题”:世界必须在全球货币流动性匮乏与对美元的信心丧失之间做选择。
为了让布雷顿森林体系继续运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出创设一种补充性的国际储备资产,作为对美国以外美元供给的补充。
1968年3月,由“十国集团”提出了特别提款权的正式方案。但由于法国拒绝签字而被搁置起来。美元危机迫使美国政府宣布美元停止兑换黄金后,美元再也不能独立作为国际储备货币,而此时其他国家的货币又都不具备作为国际储备货币的条件。
1969年,IMF创设SDR,初始价值被设为1单位SDR对1美元,相当于0.888671克黄金。SDR相当于一种账面资产,也被称做“纸黄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别提款权

5. 特别提款权的通俗解释

特别提款权(Special Drawing Right,SDR),亦称“纸黄金”(Paper Gold),最早发行于1969年,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会员国认缴的份额分配的,可用于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债务、弥补会员国政府之间国际收支逆差的一种账面资产。
会员国在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用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当国际储备。因为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原有的普通提款权以外的一种补充,所以称为特别提款权。
并不是你写到的虚拟资产。

扩展资料:
特别提款权具有三个特点:
(1)特别提欲权是一种“有名无实”的储备资产。虽然它被称为纸黄金,但并不像黄金那样具有价值,也不像美元、英镑那样以一国的政治、经济实力作为后盾,而是用数字表示的记账单位。
(2)特别提救权是一种人为的资产,它不是通过贸易盆余、投资和贷款收人得来的,而是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按份额比例分配给会员国的。
(3)特别提款权的用途有限。它的用途有:会员国可以动用特别提款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会员国换取外汇,以支付国际收支赤字;或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等。
另外,私人企业不能持有和使用特别提款权等,它只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国政府之间发挥其计价结算作用.特别提款权实际上是会员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特别提款权账上的一种账面资产,用于政府间的互相划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别提款权

特别提款权的通俗解释

6. 普通提款权和特别提款权的区别

普通提款权(GeneralDrawingRight缩写为GDR)与特别提款权SDR相似,普通提款权也是分配给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成员国的。但与特别提款权不同的是,普通提款权是信贷,而特别提款权可以作为成员国现有的黄金和美元储备以外的外币储备。
 
 普通提款权是为了解决会员国经常项目逆差而发放的,期限一般为3至5年,最大限额为其份额的125%。普通提款权是基金组织用成员国所缴纳的份额向国际收支困难的成员国提供的资金。特别提款权无须另外缴纳。普通提款权由借成员国用本币购买外汇,但须在规定期限内换回本币,属信用性质。
 
 特别提款权与普通提款权有以下三点重要区别:
 
 第一、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份额分配给会员国的一重资产,会员国可自由支配和使用;普通提款权是基金组织根据会员国交纳份额给予提款的权利,最大额度不超过所交份额的125%,其信用部分不能自由提取。
 
 第二、使用特别提款权等于在行使使用资金的权利,是种支出,是资产的减少。使用普通提款权等于在使用取得信贷的权利,是重借入,是负债的增加。
 
 第三、使用特别提款权后不用偿还,普通提款权通常3-5年后需要偿还。

7. 普通提款权和特别提款权的区别

   
  特别提款权与普通提款权有以下三点重要区别:
  第一、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份额分配给会员国的一重资产,会员国可自由支配和使用;普通提款权是基金组织根据会员国交纳份额给予提款的权利,最大额度不超过所交份额的125%,其信用部分不能自由提取。
  第二、使用特别提款权等于在行使使用资金的权利,是种支出,是资产的减少。使用普通提款权等于在使用取得信贷的权利,是重借入,是负债的增加。
  第三、使用特别提款权后不用偿还,普通提款权通常3-5年后需要偿还。

普通提款权和特别提款权的区别

8. 特别提款权和普通提款权的区别是什么?

普通提款权和特别提款权有3点不同:
一、两者的实质不同:
1、普通提款权的实质:普通提款权又叫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是国家外汇储备的一部分。储备头寸是指一成员国在基金组织的储备部分提款权余额,再加上向基金组织提供的可兑换货币贷款余额。
2、特别提款权的实质:特别提款权亦称“纸黄金”,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根据会员国认缴的份额分配的,可用于偿还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债务、弥补会员国政府之间国际收支逆差的一种账面资产。

二、两者的组成不同:
1、普通提款权的组成:成员国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缴纳份额中的25%的黄金或可兑换货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为满足成员国借款而使用的本国货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该国借款的净额。
2、特别提款权的组成: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的规定,基金组织的会员国都可以自愿参加特别提款权的分配,成为特别提款帐户参加国。会员国也可不参加,参加后如要退出,只需事先以书面通知,就可随时退出。基金组织规定,每5年为一个分配特别提款权的基本期。 每隔五年,IMF都会对SDR货币篮子进行一次例行复审。
三、两者的性质不同:
1、普通提款权的性质:普通提款权是一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自动提款权,其数额的大小主要取决于该会员国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缴的份额。
2、特别提款权的性质:可用特别提款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普通提款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特别提款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