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独家庭有哪些补助

2024-05-13

1. 失独家庭有哪些补助

法律分析:失独家庭可以一次性补助3万元,其中精神慰藉费1万元,生活补助费2万元,同时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扶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000元,失独家庭依法收养子女可获5万元补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失独家庭有哪些补助

2. 百度百科国家对失独家庭有什么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 
1、国营、集体转失业后退休人员(因企业破产、改制、撤销、分流等原因导致失业);

2、户籍在本社区;

3、有《独生子女光荣证》(丢失需到档案局找四联单);

4、未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补助费的;

5、享受金额:1997.1.1----2003.3.30 享受1000元

2003.4.1----至今 享受2000元

6、结婚终身未孕享受金额3000元。

办理时应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B5纸):

1、户口簿(首页、本人页);

2、退休证(所有页);

3、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光荣证。

4、医疗手册。

3. 失独家庭有什么优待

符合条件: 
1、国营、集体转失业后退休人员(因企业破产、改制、撤销、分流等原因导致失业);

2、户籍在本社区;

3、有《独生子女光荣证》(丢失需到档案局找四联单);

4、未领取过独生子女父母补助费的;

5、享受金额:1997.1.1----2003.3.30 享受1000元

2003.4.1----至今 享受2000元

6、结婚终身未孕享受金额3000元。

办理时应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B5纸):

1、户口簿(首页、本人页);

2、退休证(所有页);

3、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光荣证。

4、医疗手册。

失独家庭有什么优待

4. 我国扶助失独家庭政策都有哪些内容

	根据《关于建立完善失独家庭养老扶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规定,我国扶助失独家庭的政策内容如下:
	(一)经济救助。提高“失独”家庭的特别扶助标准,建立动态增长机制。
	(二)养老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失独”家庭成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按照规定给予参保缴费补贴。
	(三)就医保障。建立医疗保险补贴优惠制度,将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计划生育“失独”家庭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给予相应医疗救助,并全额补助其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四)亲情关怀。开展再生育技术服务,尽最大努力帮助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下有生育愿望且具备再生育条件的“失独”家庭实现再生育。
	(五)组织帮扶。建立志愿者队伍,发挥计生协会、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的作用。

5. 失独家庭补助政策规定

法律分析: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失独家庭补助政策规定

6. 失独家庭有什么新政策

法律分析: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城乡统一标准,每户一次性补助3万元,其中精神慰藉费1万元,生活补助费2万元。同时,将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扶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000元。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失独家庭依法收养子女需要办理收养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7. 失独家庭有哪些补助

关于失独家庭补贴金,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城乡统一标准,每户一次性补助3万元,其中精神慰藉费1万元,生活补助费2万元。同时,将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扶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000元。失独家庭应得到全社会的关心和温暖,财政厅、省卫计委日前共同发出《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的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城乡统一标准,每户一次性补助3万元,其中精神慰藉费1万元,生活补助费2万元。同时,将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扶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0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失独家庭有哪些补助

8. 失独家庭有哪些补助

关于失独家庭补贴金,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城乡统一标准,每户一次性补助3万元,其中精神慰藉费1万元,生活补助费2万元。同时,将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扶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000元。
      社会上还是有很多的失独家庭存在,这些家庭原本是可以在幸福的状态下生活的,但是阻挡不住意外的发生,所以对于失独家庭的补助是我们应该予以关心,现在失独的家庭所能够获得的补助是有规定的,关于失独家庭补助政策是怎么规定的下面让我来告诉大家有关的规定。一、失独家庭补助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失独家庭补贴金,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城乡统一标准,每户一次性补助3万元,其中精神慰藉费1万元,生活补助费2万元。同时,将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扶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000元。      失独家庭应得到全社会的关心和温暖,某省财政厅、省卫计委日前共同发出《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政策的通知》,从2017年1月1日起,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金城乡统一标准,每户一次性补助3万元,其中精神慰藉费1万元,生活补助费2万元。同时,将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失独家庭夫妇扶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000元。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等6部门近日联合出台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的意见,明确失独家庭依法收养子女可获5万元补助等相关内容。新政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包括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独生子女三级以上伤残家庭以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家庭。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家庭处张万恩处长说,对于独生子女死亡的特殊家庭,应积极引导和鼓励他们再生育或是依法收养子女,重构家庭的完整性。      按照政策,浙江省的失独家庭夫妻申请辅助生育,最高可获得5万元补助。      一些没有机会再生育的失独家庭夫妻,也可以考虑依法收养子女。意见规定,独生子女死亡家庭依法收养子女的,按户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补助资金在县(市、区)计划生育公益金中列支。      同时,将女方年满49周岁未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中夫妻一方或双方失能、失智等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别扶助金标准,由目前的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700元。      此外,提高现有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标准,对一、二、三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的扶助金,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600元、400元、200元。      “新出台的意见当中,对之前一些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的具体问题进行了细化。”张万恩处长说,比如,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中,一方或双方失能、失智等生活不能自理,或70周岁及以上、本人有意愿的,由县(市、区)民政部门指定公办养老机构予以安排和接收;一方或双方符合托养条件、本人有意愿的残疾人,由县(市、区)残联优先纳入重度残疾人托(安)养服务,并安排残疾人托养机构予以接收和照料;以个体工商户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对其个人缴费部分给予一定补贴。      综上所述,关于失独家庭补助政策是怎么规定的我为大家解答了,生活中其实还是有很多的独生子女家庭,独生子女如果发生了意外死亡,留下孤独的父母,这些失独的父母有的已经具有一定的年纪,没办法再生育了,所以对于这些社会的失独家庭要予以补助,各地都有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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