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是不是等同于当公司上市后的非流通股啊?

2024-05-15

1. 期权是不是等同于当公司上市后的非流通股啊?

期权交易与期货交易的区别
一、买卖双方权利义务不同
期货交易的风险收益是对称性的。期货合约的双方都赋予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想免除到期时履行期货合约的义务,必须在合约交割期到来之前进行对冲,而且双方的权利义务只能在交割期到来时才能行使。
而期权交易的风险收益是非对称性的。期权合约赋予买方享有在合约有效期内买进或卖出的权利。也就是说,当买方认为市场价格对自己有利时,就行使其权利,要求卖方履行合约。当买方认为市场价格对自己不利时,可以放弃权利,而不需征求期权卖方的意见,其损失不过是购买期权预先支付的一小笔权利金。由此可见,期权合约对买方是非强迫性的,他有执行的权利,也有放弃的权利;而对期权卖方具有强迫性。在美式期权中,期权的买方可在期权合约有效期内任何一个交易日要求履行期权合约,而在欧式期权交易中,买方只有在期权合约履行日期到来时,才能要求履行期权合约。
二、交易内容不同
在交易的内容上,期货交易是在未来远期支付一定数量和等级的实物商品的标准化合约,而期权交易的是权利,即在未来某一段时间内按敲定的价格,买卖某种标的物的权利。
三、交割价格不同
期货到期交割的价格是竞价形成,这个价格的形成来自市场上所有参与者对该合约标的物到期日价格的预期,交易各方注意的焦点就在这个预期价格上;而期权到期交割的价格在期权合约推出上市时就按规定敲定,不易更改的,是合约的一个常量,标准化合约的惟一变量是期权权利金,交易双方注意的焦点就在这个权利金上。
四、保证金的规定不同
在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都要交纳一定的履约保证金;而在期权交易中,买方不需要交纳保证金,因为他的最大风险是权利金,所以只需交纳权利金,但卖方必须存入一笔保证金,必要时须追加保证金。
五、价格风险不同
在期货交易中,交易双方所承担的价格风险是无限的。而在期权交易中,期权买方的亏损是有限的,亏损不会超过权利金,而盈利则可能是无限的——在购买看涨期权的情况下;也可能是有限的——在购买看跌期权的情况下。而期权卖方的亏损可能是无限的——在出售看涨期权的情况下;也可能是有限的——在出售看跌期权的情况下;而盈利则是有限的——仅以期权买方所支付的权利金为限。
六、获利机会不同
在期货交易中,做套期保值就意味着保值者放弃了当市场价格出现对自己有利时获利的机会,做投机交易则意味着既可获厚利,又可能损失惨重。但在期权交易中,由于期权的买方可以行使其买进或卖出期货合约的权利,也可放弃这一权利,所以,对买方来说,做期权交易的盈利机会就比较大,如果在套期保值交易和投机交易中配合使用期权交易,无疑会增加盈利的机会。
七、交割方式不同
期货交易的商品或资产,除非在未到期前卖掉期货合约,否则到期必须交割;而期权交易在到期日可以不交割,致使期权合约过期作废。
八、标的物交割价格决定不同
在期货合约中,标的物的交割价格(即期货价格)由于市场的供需双方力量强弱不定而随时在变化。在期权合约中,标的物的敲定价格则由交易所决定,交易者选择。
九、合约种类数不同

期权是不是等同于当公司上市后的非流通股啊?

2. 期权是不是等同于当公司上市后的非流通股啊?

期权交易与期货交易的区别
一、买卖双方权利义务不同
期货交易的风险收益是对称性的。期货合约的双方都赋予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想免除到期时履行期货合约的义务,必须在合约交割期到来之前进行对冲,而且双方的权利义务只能在交割期到来时才能行使。
而期权交易的风险收益是非对称性的。期权合约赋予买方享有在合约有效期内买进或卖出的权利。也就是说,当买方认为市场价格对自己有利时,就行使其权利,要求卖方履行合约。当买方认为市场价格对自己不利时,可以放弃权利,而不需征求期权卖方的意见,其损失不过是购买期权预先支付的一小笔权利金。由此可见,期权合约对买方是非强迫性的,他有执行的权利,也有放弃的权利;而对期权卖方具有强迫性。在美式期权中,期权的买方可在期权合约有效期内任何一个交易日要求履行期权合约,而在欧式期权交易中,买方只有在期权合约履行日期到来时,才能要求履行期权合约。
二、交易内容不同
在交易的内容上,期货交易是在未来远期支付一定数量和等级的实物商品的标准化合约,而期权交易的是权利,即在未来某一段时间内按敲定的价格,买卖某种标的物的权利。
三、交割价格不同
期货到期交割的价格是竞价形成,这个价格的形成来自市场上所有参与者对该合约标的物到期日价格的预期,交易各方注意的焦点就在这个预期价格上;而期权到期交割的价格在期权合约推出上市时就按规定敲定,不易更改的,是合约的一个常量,标准化合约的惟一变量是期权权利金,交易双方注意的焦点就在这个权利金上。
四、保证金的规定不同
在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都要交纳一定的履约保证金;而在期权交易中,买方不需要交纳保证金,因为他的最大风险是权利金,所以只需交纳权利金,但卖方必须存入一笔保证金,必要时须追加保证金。
五、价格风险不同
在期货交易中,交易双方所承担的价格风险是无限的。而在期权交易中,期权买方的亏损是有限的,亏损不会超过权利金,而盈利则可能是无限的——在购买看涨期权的情况下;也可能是有限的——在购买看跌期权的情况下。而期权卖方的亏损可能是无限的——在出售看涨期权的情况下;也可能是有限的——在出售看跌期权的情况下;而盈利则是有限的——仅以期权买方所支付的权利金为限。
六、获利机会不同
在期货交易中,做套期保值就意味着保值者放弃了当市场价格出现对自己有利时获利的机会,做投机交易则意味着既可获厚利,又可能损失惨重。但在期权交易中,由于期权的买方可以行使其买进或卖出期货合约的权利,也可放弃这一权利,所以,对买方来说,做期权交易的盈利机会就比较大,如果在套期保值交易和投机交易中配合使用期权交易,无疑会增加盈利的机会。
七、交割方式不同
期货交易的商品或资产,除非在未到期前卖掉期货合约,否则到期必须交割;而期权交易在到期日可以不交割,致使期权合约过期作废。
八、标的物交割价格决定不同
在期货合约中,标的物的交割价格(即期货价格)由于市场的供需双方力量强弱不定而随时在变化。在期权合约中,标的物的敲定价格则由交易所决定,交易者选择。
九、合约种类数不同

3. 期权是不是等同于当公司上市后的非流通股啊?

期权交易与期货交易的区别
一、买卖双方权利义务不同
期货交易的风险收益是对称性的。期货合约的双方都赋予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想免除到期时履行期货合约的义务,必须在合约交割期到来之前进行对冲,而且双方的权利义务只能在交割期到来时才能行使。
而期权交易的风险收益是非对称性的。期权合约赋予买方享有在合约有效期内买进或卖出的权利。也就是说,当买方认为市场价格对自己有利时,就行使其权利,要求卖方履行合约。当买方认为市场价格对自己不利时,可以放弃权利,而不需征求期权卖方的意见,其损失不过是购买期权预先支付的一小笔权利金。由此可见,期权合约对买方是非强迫性的,他有执行的权利,也有放弃的权利;而对期权卖方具有强迫性。在美式期权中,期权的买方可在期权合约有效期内任何一个交易日要求履行期权合约,而在欧式期权交易中,买方只有在期权合约履行日期到来时,才能要求履行期权合约。
二、交易内容不同
在交易的内容上,期货交易是在未来远期支付一定数量和等级的实物商品的标准化合约,而期权交易的是权利,即在未来某一段时间内按敲定的价格,买卖某种标的物的权利。
三、交割价格不同
期货到期交割的价格是竞价形成,这个价格的形成来自市场上所有参与者对该合约标的物到期日价格的预期,交易各方注意的焦点就在这个预期价格上;而期权到期交割的价格在期权合约推出上市时就按规定敲定,不易更改的,是合约的一个常量,标准化合约的惟一变量是期权权利金,交易双方注意的焦点就在这个权利金上。
四、保证金的规定不同
在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都要交纳一定的履约保证金;而在期权交易中,买方不需要交纳保证金,因为他的最大风险是权利金,所以只需交纳权利金,但卖方必须存入一笔保证金,必要时须追加保证金。
五、价格风险不同
在期货交易中,交易双方所承担的价格风险是无限的。而在期权交易中,期权买方的亏损是有限的,亏损不会超过权利金,而盈利则可能是无限的——在购买看涨期权的情况下;也可能是有限的——在购买看跌期权的情况下。而期权卖方的亏损可能是无限的——在出售看涨期权的情况下;也可能是有限的——在出售看跌期权的情况下;而盈利则是有限的——仅以期权买方所支付的权利金为限。
六、获利机会不同
在期货交易中,做套期保值就意味着保值者放弃了当市场价格出现对自己有利时获利的机会,做投机交易则意味着既可获厚利,又可能损失惨重。但在期权交易中,由于期权的买方可以行使其买进或卖出期货合约的权利,也可放弃这一权利,所以,对买方来说,做期权交易的盈利机会就比较大,如果在套期保值交易和投机交易中配合使用期权交易,无疑会增加盈利的机会。
七、交割方式不同
期货交易的商品或资产,除非在未到期前卖掉期货合约,否则到期必须交割;而期权交易在到期日可以不交割,致使期权合约过期作废。
八、标的物交割价格决定不同
在期货合约中,标的物的交割价格(即期货价格)由于市场的供需双方力量强弱不定而随时在变化。在期权合约中,标的物的敲定价格则由交易所决定,交易者选择。
九、合约种类数不同

期权是不是等同于当公司上市后的非流通股啊?

4. 请教懂行的明白人士:在中国非上市公司企业内部能否进行期权股的分配?怎样操作比较合理?

答案是肯定的,在非上市公司内部可以实施期权、期股的分配。
企业的规模对期权、期股合约具有重要然而却是不确定的影响。一方面,对于大型企业,管理费用和代理成本可能会很巨大,同时大企业的经营者一般都较富有,这要求有较高比例的期权、期股与之对应;另一方面,大企业可以享受生产和管理的规模经济或者范围经济的好处,并有能力雇佣更多有才能的经营人员,经营阶层内部存在激烈的竞争,如此将导致较低的期权、期股比例。现实中,期权、期股比例分布在哪一位置将是上述两方面力量对比的结果。事实上,随着企业规模的增加,期权、期股比例反而有缩减的趋势。
与经营者的风险状况一样,企业本身的风险性质也对激励合约产生影响。在一个处于防御行业的企业里,或是在一个发生严重困难的企业里,以及在一个产品的市场前景具有诸多不确定性的企业里(如产品处于试制阶段的企业、高风险的高新技术企业),足够高的期权、期股比例才能刺激经营者努力工作的欲望。这一点从有关市场能力的分析中也可以导出,因为大多数风险较大的企业都不具有稳定的即期市场优势。
有效的期权、期股激励合约由每一个企业的异质性内生地决定,这意味着有效的合约将是“一户一制”,因此,似乎没有必要以一省一市为界限规划一个统一的、固定比例的、跨行业的期权、期股激励模式,特别是从较长时期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