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厂干了五年多,没有劳动合同,现在老板说超5O岁解雇了,劳动法有个说法吗?

2024-05-14

1. 我在工厂干了五年多,没有劳动合同,现在老板说超5O岁解雇了,劳动法有个说法吗?

  首先,都干了五年了,都没有因为没签劳动合同去起诉,双倍工资赔偿是要不到了。
  但如果你能搜集到在这个工厂工作的有力证据,你可以告他们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要求继续上班或双倍经济补偿金,相当于多发十个月的工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事实劳动关系证据可参考: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 ( 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我在工厂干了五年多,没有劳动合同,现在老板说超5O岁解雇了,劳动法有个说法吗?

2. 我在工厂做了五年,我现在因个人原因要走,请问劳动法里的规定有没有的补偿

赔偿肯定是有啦:
 
1、签合同了没?没有要赔你双倍工资。
2、交保险了没?没交要给你补上
3、你想走有没有提前30天通知他?通知了,他就要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他们不赔偿,你要做的就是,收集一切能够证明你和公司有过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合同、工资条、签到本、员工卡等,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让他们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3. 劳动者在厂家工作了15年以上,期间没有签订任何有效劳动合同,现在被厂家开除,能得到应有赔偿吗?

1。根据劳动法,这种情况已经构成“无固定期限”劳动。由于厂家未执行劳动管理合同的规定,你可获得比一般辞退更高的赔偿。
2。如果厂家开除你的理由不充分,则你可要求撤销处分恢复工作。

建议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由他们出面裁定。

劳动者在厂家工作了15年以上,期间没有签订任何有效劳动合同,现在被厂家开除,能得到应有赔偿吗?

4. 我在工厂里上班六年多。被厂里解雇了。没有签过劳动合同!怎么办

 我在工厂里上班六年多。被厂里解雇了。没有签过劳动合同!怎么办  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只要你能证明你的劳动关系,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协商不成,带上能证明你的劳动关系的证据,到劳动部门申请解决,争取自己的权益。
  我在工厂做了六年没有签过劳动合同能要到双倍工资吗  劳动者在工厂做了六年没有签过劳动合同,视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公司若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自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 *** 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在工厂上班二个月,昨天去厂里签了了工资表。但是和工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当事人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要离职,也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履行离职程序,办理好离职手续,进行交接,并保留相关证据,那样才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结清工资,如果自动离职,反而让自己比较被动。  如果依法提出离职,单位不予办理离职的,当事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诉和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是当事人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通常解除劳动合同,有几种条件: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规定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提前向单位申请离职,也可以与单位协商,如果单位有违法情形的,可以直接离职。  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同时可以以未签订劳动合同提出双倍工资赔偿。
  在工厂里上班上满七天没有签劳动合同正常辞工没有发工资怎么办呢?  你如果现在还在试用期,那么提前三天提出即可。提出辞职后单位必须支付你已经付出劳动的工资。如果不支付你可向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我在工厂做了8年没有签劳动合同 现在被辞退了 厂里应该给我福利吗  8年的社保是否全给缴了?  没有签合同是单位违法,找到你工作的证据,去社保中心投诉。
   
  请问在工厂上班没有签任何劳动合同,家里有事请假厂里不批假,回去了厂里不发工资怎么办  1.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劳动关系,提供了正常的劳动,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相应劳动报酬,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请假未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仍需支付提供劳动所对应的劳动报酬。  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如工服工牌、录音、签到记录、聊天记录等。  2.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如果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在工厂上班八天,没有签劳动合同,能拿工资么?  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不结算工资,可向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5. 多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厂无故解雇,要如何申请仲裁。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主张:

一是要求补签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仍未签订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是补缴社会保险;

三是补发未签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等等!

四是如果解雇违法,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愿意继续做下去的,可以主张双倍补偿金;如果是临时通知解雇的还可以主张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如属自己辞职,原则上没有解约补偿金!等。

多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厂无故解雇,要如何申请仲裁。

6. 新劳动法辞退,做了4年多的工作,现在要被工厂辞退,按劳动法应该如何要求赔偿?

你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照你的情况,如果单位辞退你的话,你可以要求其支付你经济性补偿金,经济性补偿金的标准是,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的工资,这里所指工资是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7. 在工厂上班五年多,现在工厂没事做,要解雇员工,请问怎么赔钱?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在工厂上班五年多,现在工厂没事做,要解雇员工,请问怎么赔钱?

8. 我在I厂工作2年了,工厂没签劳动合同现在工厂要解雇我,我应得到哪些补偿

最高可获1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明细和相关依据如下:
1、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一个月的代通金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上述第3点经济补偿金加倍。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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