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高管的竞业禁止是绝对禁止还是相对禁止?

2024-05-14

1. 公司董事、高管的竞业禁止是绝对禁止还是相对禁止?

  公司董事、高管的竞业禁止属于狭义的竞业禁止,不是绝对禁止也不是相对禁止。
  竞业禁止没有绝对禁止和相对禁止之分。按照不同的标准,竞业禁止分类如下:
  1、根据竞业禁止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分为法定竞业禁止和约定竞业禁止。法定竞业禁止是指竞业禁止直接来源于法律规定。如上述《公司法》的规定。约定竞业禁止是指竞业禁止义务来源于当事人的约定。
  2、根据义务主体的范围不同,可分为广义竞业禁止和狭义竞业禁止。前者的义务主体为不特定多数人,如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之类的权利。而后者的义务主体则必须与权利人有诸如雇佣、委托的特定权利义务关系。我国新《公司法》第149条1款5项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的规定即属于狭义的竞业禁止。本文所称的竞业禁止是狭义的竞业禁止。
  3、根据竞业禁止的方式不同,可以分为同业竞业禁止和兼业竞业禁止。前者是禁止的竞业行为与权利人的营业相同或者类似;而后者则是指竞业行为与权利人的营业有关或义务人不得兼任其他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董事。
  4、根据竞业禁止产生的时间不同,还可以分为在职期间的竞业禁止和离职后的竞业禁止。

公司董事、高管的竞业禁止是绝对禁止还是相对禁止?

2. 高管是否有法定的竞业禁止义务,不需要签订竞业限制

  按相关法律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非适用的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无效。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3.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是否负有敬业禁止义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以后,不能完全免除其对公司的竞业禁止义务,对于其离职后经营的同类业务确系其在公司任职期间接洽、联系,或者确实利用了其在公司任职期间的职务或者影响的,可以认定其违反了竞业禁止义务,该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相关法条】《公司法》第149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会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是否负有敬业禁止义务

4. 《劳动法》中的“禁业限制”是什么意思

应该是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限制时间由当事人事先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

5. 企业破产清算高管是否有竞业限制或者任职限制

(一)企业破产在总则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二)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企业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向债务人送达受理裁定后,债务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述情况。(三)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五)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优先清偿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纳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同时,依据本法附则的有关规定,企业破产法施行后,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清偿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以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的特定财产优先于对该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受偿。你好,公司破产后,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可以直接管理人索要。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祝你好运~

企业破产清算高管是否有竞业限制或者任职限制

6. 离职后公司能否以签订竞业限制为由限制职业范围?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那么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在离职后从事同行业或同岗位的工作。

  竞业限制协议最长为2年。在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应该按月支付劳动者竞业现在补偿,标准为不低于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并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7. 关于离职后,竞业协议的限制范围问题。

首先竞业禁止,是对与特定的经营内容有关的特定人的某些行为予以禁止的一种制度。竞业禁止的限制对象负有不从事特定竞业行为的义务,这种义务的产生原因有二:
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如公司法对董事、经理等的竞业禁止义务所作的规定;
二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约定,此类协议通常用于保护雇主的商业秘密。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最后,根据你提供的描述来看,如果你是一般员工的话,协议一般是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签的,因为你之前没有签过,现在的你没签字,所以是不受协议影响的。

关于离职后,竞业协议的限制范围问题。

8. 公司不允许离职之后到客户单位工作,是否算是竞业限制

可以认为是竞业限制,但是竞业限制有个前置条件,就是公司必须在竞业限制期间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按月支付补偿金,无支付条款或有条款但并未在员工离职后支付任何补偿的不生效,劳动者可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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