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激发社会活力

2024-05-15

1. 如何激发社会活力

□当代世界研究中心一、执政党自身的活力对社会有着强烈的推动和引领作用,保持执政党自身充满活力是激发社会创造力和活力的一个重要前提。执政党掌握公权,是社会的领导力量和游戏规则的提供者。执政党是生机勃勃、充满活力,还是死气沉沉、老气横秋,对社会有着强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为此,许多外国执政党均重视加强自身建设以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其中重点是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加大反腐败的力度和不断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是为了提高党员和群众参与政治和社会建设的积极性。西方国家的执政党近年来逐步扩大“直接民主”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适用范围,扩大党员的参与面和知情权。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也加强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建设。加大反腐败的力度是为了提高党的公信力,确保人民的支持和拥护。西方国家执政党大多通过行政监察和党内纪检双管齐下,加大对执政党内部和政府官员腐败现象的预防和惩处。发展中国家以及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则更多的是通过党内纪检渠道加大反腐败斗争的力度。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是为了将更多的民众纳入经济和社会建设进程。西方执政党大多刻意扩大党的意识形态外延、模糊自身的阶级属性,自称是代表全体人民利益。一些执政的社会党还调整组织结构,努力将不同政治追求的人吸引到党内。发展中国家执政党也主张淡化阶级色彩和宗教特性,强调自己是全民族利益的代表,争取让尽可能多的人在执政党的麾下找到政治归属。二、执政党只有激发不同利益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在开放竞争的环境中各尽其能、各展其长、各得其所,才能长期保持社会活力。在“什么是社会创造力和活力的主体”这一问题上,许多外国执政党存在一定的共识。他们多数认为,市场是资源配置和激发个人创造力的主要方式,公民社会的发展是社会活力的基本源泉,企业独立参与市场竞争是经济活力的基本要求,政府的主要任务则是制定游戏规则、进行宏观调控。在上述理念指导下,外国执政党在社会建设方面均重视发挥市场、公民社会、企业、个人等利益主体的作用。社会创造力和活力的源泉和根本在民众。在公民社会比较发达的欧洲国家,执政党很注意加强与公民社会的互动,努力使普通民众成为和谐社会建设中的活力因子。南非执政党非国大也很重视将公民社会的力量纳入社会建设进程,南非影响最大的非政府组织南非全国公民组织通过与非国大、南非共、工会大会组织的执政联盟形成“3+1”的模式,与政府和执政党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成为执政党治理国家的助手和推动社会建设的积极力量。为调动不同利益主体的积极性,各国执政党在政府治理模式上努力与时俱进。20世纪90年代以来,欧洲国家的执政党均不同程度地主张以“治理”取代“统治”,弃自上而下的垂直管理,改行双向互动的平行管理。欧洲社会党十分重视发挥国家的社会职能,多主张“社会法治国家”、“福利国家”和“民主的福利国家”。这既保障了普通民众参与政治的权利,也极大地激发了他们进行社会建设的热情,社会发展的动力由原来单一的“政府推动”变成“多主体参与”。三、经济活力是社会活力的基础和前提。执政党只有坚持发展生产力,保持一定的经济增长和经济效率,才能促进和谐社会充满活力和不断向前发展。成功的执政党多把发展生产力作为自己执政的首要任务,而将生产关系的调整作为推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杠杆。当前外国执政党多对市场采取务实的态度,对所有制形式主张灵活对待。越来越多的执政党摒弃了在纯粹的公有制和私有制之间来回摇摆的思维定势,主张实行混合经济模式,将发展生产力放在执政首位。保持社会动力机制与利益协调机制的均衡,才能在充满活力的同时保持相对的稳定。动力机制与利益协调机制是和谐社会的两大基础,外国执政党十分注重在两者之间保持一定程度的平衡,既建立和健全动力机制来保持社会活力,又通过利益协调机制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欧洲左翼社会党偏向利益协调,而右翼保守党和基督教民主党则更强调社会动力的重要性。20世纪90年代以来,欧洲传统的左右翼政党出现了“中间化”的趋势,都寻求新的经济社会发展模式,来保持社会动力机制和利益协调机制的相对均衡。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执政党“翻船”,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要么过于强调社会的稳定、忽视经济发展从而窒息了社会的活力,要么在重视经济发展的同时忽略了社会公正和社会稳定,社会的“动力源”在更大程度上成为“动乱源”。四、执政党只有提倡和鼓励社会创新,充分发挥人才和知识的作用,不断培养“能动的建设者”,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才具有可持续的动力源。创新是民族进步和社会发展的灵魂,具有创新意识的民族才能不断发挥出创造力和激发社会活力。外国执政党很重视通过创新来增强社会的创造活力。美国民主党和共和党政府均十分重视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在世界范围内引领着“新经济”、“知识经济”发展的潮流。瑞典社民党执政期间建立了国家创新体制,将本国定位为“欧盟内科研领先的国家”,鼓励民众的创造力和创业精神,提高全社会的创新意识,2004年社民党特别代表大会通过的增长政策纲领强调,必须让所有的瑞典人都积极投入到财富创造和科技创新中去。“人”是社会创造力各主体中最活跃的因素。外国执政党十分重视人才的培养和选拔,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能动力量”。新加坡人民行动党实行“人才立国、精英治国”的发展战略。德国社民党、新西兰工党将改革本国的教育制度直接与国际人才流动、国际移民以及全球高科技人才的竞争相联系,通过培养本国人才和引进国外人才来为本国社会建设提供活力。荷兰、比利时、奥地利等小国社会充满活力,社会建设成就斐然,多得益于执政党重视科技人才资源的开发和大力发展人才市场。外国执政党均注意充分发挥知识在激发社会创造力和活力方面的特殊作用。荷兰工党紧跟全球化和信息社会的发展潮流,大力推进本国的“知识经济”发展,加速信息网络建设,在20世纪中后期启动了一项健全和完善国家信息高速公路的计划,拨款40多亿荷兰盾实施IT2计划。丹麦自由党和保守党执政联盟提出要将本国建成充满活力的“知识型社会”,并为此大幅度增加对教育、高科技的投入。日本自民党执政期间,先后提出了“科技立国”和“科技创新立国”的战略,将发展科技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重视知识和科技,使荷兰、丹麦和日本等国社会具有了强大和持久的助推力。五、全球化时代的执政党必须善于将外部竞争压力转变成国内发展的动力,才能确保发展永远有不竭的动力。社会党在西欧长期执政,得益于其能对外部世界的变化做出灵活的反应并善谋对策。美国的民主党和共和党顺应全球化要求,及时调整经济结构,改革教育制度和社会福利体制,社会发展动力增大,活力迸发,成功地巩固了其“世界经济霸主”的地位。

如何激发社会活力

2. 如何全面激发社会活力

按照“更进一步、更快一步”总要求,以更稳更快的步子赶超跨越,以更好更快的发展争先进位,夯实基层基础是前提和保障,这就要进一步全面激发社会活力。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领导是创新社会治理、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的根本保证。”宁波市委政研室党建社会处处长唐唯认为,要通过优化村党组织设置、推行社区“大党委制”、组建跨区域产业型党组织和区域性党建联合体等途径,统一调配、集约利用党建资源,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功能和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3. 怎样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我国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决定》提出,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要重点加快4个方面的改革。
    第一,创新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机制。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移。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制定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的指导意见和转移事项目录,建立相应动态调整机制和公示制度。二是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制定指导目录和管理办法。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将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纳入政府产业扶持和社会事业发展扶持政策范围,促进民办社会事业和公办社会事业共同发展。三是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群众健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推进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多样化和非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鼓励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提供信贷服务。
    第二,加快实施政社分开。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一是按照政社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分类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在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改变行业协会商会行政化倾向。二是现职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行业协会商会、基金会负责人。三是严格规范离退休国家公务员在社会组织担任负责人。四是尊重社会组织的法人主体地位,保障其合法权利,促进社会组织依法自治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提升社会组织服务功能。一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改革,发挥服务企业、规范行业、发展产业、助推经济等方面的作用。二是按照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战略要求,推动学会、研究会等科技类社会组织改革,发挥联系广大知识分子、推进理论创新、繁荣科学文化事业、提供人才智力支持作用。三是积极培育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环境保护等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发挥其扶助弱势群体、建设生态文明、维护公平正义、传播公益理念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四是优先发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等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满足城乡人民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公共服务需求。五是按照统一登记、分级负责,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
    第四,严格依法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完善法人治理、负责人管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年度检查等制度,实行社会组织分类评估,制定社会组织合作活动等行为规范。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依法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撤销登记、注销登记制度,形成社会组织退出机制。二是规范引导社会组织涉外活动。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利用国家对外援助资金到境外开展公益活动。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代表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市场标准和规则制定。规范社会组织对外合作、接受境外捐赠等涉外活动。三是加强对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加强涉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定境外非政府组织项目、资金、人员管理制度,制定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领域准入目录,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国经济、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环保、慈善领域依法开展活动。

怎样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4. 怎样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目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的阶段,加快社会体制改革、创新和完善社会治理、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成为一个重大课题。社会组织发展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快社会组织建设,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改善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对于进一步做好群众工作、充分激发社会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组织方式和组织机制发生了并且继续发生着重大变化,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依靠单位组织管理社会生活的模式日益失去存在的条件,新的社会组织快速发展起来。按照有关规范界定,我国社会组织主要由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组成。2007年,全国有各类社会组织共计38.7万多个,到2012年增至49.9万多个。这些社会组织活跃于经济、社会、文化体育、科学技术等重要领域,不同程度地发挥着激发社会活力、动员和组织社会资源的作用,为改善民生、推动经济发展、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重要贡献。
客观地说,我国社会组织发展得还不充分,水平不够高。在一些社会组织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每十万人口拥有的社会组织成百上千,而我国2012年每十万人口拥有的注册登记社会组织不到38个。对照起来,差距显著,但也表明我国社会组织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制约我国社会组织发展的问题有很多,概括起来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资源困境。大量调查研究表明,许多社会组织尤其是民间社会组织都严重缺乏必要的财力物力支撑,难以有效开展活动。二是人才困境。从制度上看,社会组织的人才管理和待遇管理都缺乏规范,许多社会组织的专职工作人员待遇较低。
解决好社会组织发展中存在的上述问题,必须解放思想、更新理念,改革社会管理体制,从而加快培育社会组织,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地激发社会活力。首先,在政府职能转变上有新突破。理顺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凡是社会组织能够办理和提供的社会事务和社会服务,尽可能以适当方式由各种社会组织承担,打破政府对公共事务大包大揽的格局,降低社会治理成本。其次,在社会组织规范上有新突破。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管理要尽快从注重入口管理转移到注重过程监管,坚持分类指导、有序发展,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第三,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机制上有新突破。探索建立以政府采购、定向委托等不同方式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机制,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资源支持。第四,打破社会组织发展中存在的某些垄断现象。政府在向社会组织转移公共资源时应引进竞争机制,减少对社会资源配置的干预,在完善政府监管的同时强化社会监督,从而保证各种资源在社会组织之间合理有效配置。第五,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按照新的理念加快社会组织立法,在社会组织准入、社会组织行为、社会组织治理、社会组织人才待遇、社会组织资源获取以及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监管和社会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等方面提供合理有效的法律规范,保证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5. 怎样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一是构筑独立、自主的社会组织管理部门(社会组织管理局等),同时立法(社会组织法等),依法建构网络化、枢纽式的管理架构,布好社会组织的监控体系,然后实行“负面清单”,全面放开社会组织的进入门槛,但在运行中只要存在违法,依法清退出社会体系。
  二是,依法稳定政府购买服务的财政经费制度,尽快建立健全企业、个人社会捐赠的税收优惠体系,开辟多元化的社会资源及其来源渠道,在此基础上,尽快探索一套相对成熟、稳定的社会资源配置机制和规则,让社会组织公平、合理、有效地配置社会资源,增强发展后劲。
  三是,参照发达国家,尽快出台社会工作执照、证书、注册登记或专业职称等制度体系,快速改变专业社工“待遇差、认同低”的瓶颈。

怎样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6. 怎样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一是构筑独立、自主的社会组织管理部门(社会组织管理局等),同时立法(社会组织法等),依法建构网络化、枢纽式的管理架构,布好社会组织的监控体系,然后实行“负面清单”,全面放开社会组织的进入门槛,但在运行中只要存在违法,依法清退出社会体系。
二是,依法稳定政府购买服务的财政经费制度,尽快建立健全企业、个人社会捐赠的税收优惠体系,开辟多元化的社会资源及其来源渠道,在此基础上,尽快探索一套相对成熟、稳定的社会资源配置机制和规则,让社会组织公平、合理、有效地配置社会资源,增强发展后劲。
三是,参照发达国家,尽快出台社会工作执照、证书、注册登记或专业职称等制度体系,快速改变专业社工“待遇差、认同低”的瓶颈。

7. 怎样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如果一个社会组织只用物质刺激的话早晚完蛋要树一崇高理想让人有一种品味的提升在精神上产生超脱感这样的组织才有活力.
第一,创新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机制。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移。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在公共事务管理中的作用,制定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的指导意见和转移事项目录,建立相应动态调整机制和公示制度。二是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制定指导目录和管理办法。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将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纳入政府产业扶持和社会事业发展扶持政策范围,促进民办社会事业和公办社会事业共同发展。三是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供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群众健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推进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多样化和非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鼓励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提供信贷服务。
第二,加快实施政社分开。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一是按照政社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分类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在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改变行业协会商会行政化倾向。二是现职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行业协会商会、基金会负责人。三是严格规范离退休国家公务员在社会组织担任负责人。四是尊重社会组织的法人主体地位,保障其合法权利,促进社会组织依法自治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提升社会组织服务功能。一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改革,发挥服务企业、规范行业、发展产业、助推经济等方面的作用。二是按照科教兴国、人才强国的战略要求,推动学会、研究会等科技类社会组织改革,发挥联系广大知识分子、推进理论创新、繁荣科学文化事业、提供人才智力支持作用。三是积极培育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环境保护等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发挥其扶助弱势群体、建设生态文明、维护公平正义、传播公益理念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四是优先发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等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满足城乡人民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公共服务需求。五是按照统一登记、分级负责,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


第四,严格依法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完善法人治理、负责人管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年度检查等制度,实行社会组织分类评估,制定社会组织合作活动等行为规范。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依法查处社会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撤销登记、注销登记制度,形成社会组织退出机制。二是规范引导社会组织涉外活动。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利用国家对外援助资金到境外开展公益活动。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代表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市场标准和规则制定。规范社会组织对外合作、接受境外捐赠等涉外活动。三是加强对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加强涉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定境外非政府组织项目、资金、人员管理制度,制定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领域准入目录,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国经济、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环保、慈善领域依法开展活动。

怎样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8. 怎样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一是构筑独立、自主的社会组织管理部门(社会组织管理局等),同时立法(社会组织法等),依法建构网络化、枢纽式的管理架构,布好社会组织的监控体系,然后实行“负面清单”,全面放开社会组织的进入门槛,但在运行中只要存在违法,依法清退出社会体系。
二是,依法稳定政府购买服务的财政经费制度,尽快建立健全企业、个人社会捐赠的税收优惠体系,开辟多元化的社会资源及其来源渠道,在此基础上,尽快探索一套相对成熟、稳定的社会资源配置机制和规则,让社会组织公平、合理、有效地配置社会资源,增强发展后劲。
三是,参照发达国家,尽快出台社会工作执照、证书、注册登记或专业职称等制度体系,快速改变专业社工“待遇差、认同低”的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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