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光大银行什么时候派息???
(1)一般公布年报的时候才会公布分配预案(2)分配预案公布后,还要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3)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会具体公布分红的日期
分红派息是指:
(1)公司以税后利润,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及任意公积金后,将剩余利润以现金或股票的方式,按股东持股比例或按公司章程规定的办法进行分配的行为。
(2)一般来说,公司可以三种形式实施分红派息:
1、派发现金;
2、派发新股(送红股);
3、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分红派息须由董事会提出分配预案,并按法定程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个人股东享有的红利,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纳税。一般情况下,该项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 光大银行优先股股息发放什么意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期优先股 2016 年股息发放实施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优先股代码:360013
优先股简称:光大优 1
每股优先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 5.30 元(税前)
最后交易日:2016 年 6 月 23 日
股权登记日:2016 年 6 月 24 日
除息日:2016 年 6 月 24 日
股息发放日:2016 年 6 月 27 日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首期优先股(以 下简称“光大优 1”,代码 360013)2016 年股息发放议案,已经本行 2016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 下:
一、光大优 1 股息发放
1、发放金额:本次股息发放的计息起始日为 2015 年 6 月 25 日, 按照光大优 1 票面股息率 5.30%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 5.30 元(税前),合计人民币 10.6 亿元(税前)。
2、发放对象:截至 2016 年 6 月 24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全体
光大优 1 股东。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最后交易日:2016 年 6 月 23 日
2、股权登记日:2016 年 6 月 24 日
3、除息日:2016 年 6 月 24 日
4、股息发放日:2016 年 6 月 27 日
三、派息实施方法
1、全体光大优 1 股东的股息由本行自行发放。
2、对于持有光大优 1 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规定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
缴纳,每股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 5.30 元。其他股东股息所得税 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四、有关咨询
1、咨询机构:本行资本与证券事务管理部
2、咨询电话:010-63636723, 010-63636725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