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基金管理人

2024-05-15

1. 私募基金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公司),是指凭借专门的知识与经验,运用所管理基金的资产,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按照科学的投资组合原理进行投资决策,谋求所管理的基金资产不断增值,并使基金持有人获取尽可能多收益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在不同国家(地区)有不同的名称。例如,在英国称投资管理公司,在美国称基金管理公司,在日本多称投资信托公司,在我国台湾称证券投资信托事业,但其职责都是基本一致的,即运用和管理基金资产。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性质
(一)管理人性质
基金管理人需具备的条件:各个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但通常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具有一定数额的资本金,如《基金办法》中规定拟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
2、与托管人在行政上、财务上和管理人员上相互独立;
3、有完整的组织结构;
4、有足够的、合格的专业人才;
5、具有完备的风险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在我国,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担任基金管理人,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二)法律规定
在我国,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1、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3、主要股东具有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管理的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注册资本不低于三亿元人民币
4、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6、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管理人消极条件
基金管理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基金从业人员的要求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从业人员:
1、因犯有贪污贿赂、渎职、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的;
2、对所任职的公司、企业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或者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厂长、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终结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五年的
3、个人所负债务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4、因违法行为被开除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公司及其他机构的从业人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5、因违法行为被吊销执业证书或者被取消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从业人员、投资咨询从业人员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从事基金业务的其他人员。
基金管理人的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熟悉证券投资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和三年以上与其所任职务相关的工作经历。
(五)基金管理人的更换条件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我国基金管理人概况
1、基金管理人是基金资产的管理和运用者。基金收益的好坏取决于基金管理人管理运用基金资产的水平,因此必须对基金管理人的任职资格做出严格限定,才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的机构才能担任基金管理人。
2、各个国家或地区对基金管理人的任职资格有不同的规定,一般而言,申请成为基金管理人的机构要依照本国或本地区的有关证券投资信托法规,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取得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审核内容包括:基金管理公司是否具有一定的资本实力及良好的信誉,是否具备经营、运作基金的硬件条件(如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设施等)、专门的人才及明确的基金管理计划等。
3、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的职责主要有: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运用基金资产投资并管理基金资产;及时、足额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记录15年以上;编制基金财务报告,及时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职责;开放式基金的管理人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契约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私募基金基金管理人

2. 私募基金管理人

看门狗财富为您解答。
私募基金经理是管理和经营私募基金的人。
所谓私募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资金量比较大的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由于私募基金的销售和赎回都是通过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私下协商来进行的,因此它又被称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
目前在我国对私募基金还没有法律上的明确规定,处于半地下半公开状态,私募基金从业人员都渴望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私募基金管理人,是指凭借专门的知识与经验,运用所管理基金的资产,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的规定,按照科学的投资组合原理进行投资决策,谋求所管理的基金资产不断增值,并使基金持有人获取尽可能多收益的机构。希望可以帮助你。

3. 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特定目标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4. 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特定目标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

5. 私募基金合伙人

法律分析:合伙制私募基金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即私募基金管理人,他们和不超过49人的有限合伙人共同组建的一只私募基金。不同以往合伙制私募基金只能投资PE类投资,合伙制私募基金也能开设账户进行二级市场股票投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八十七条 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前款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达到规定资产规模或者收入水平,并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其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不低于规定限额的单位和个人。合格投资者的具体标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私募基金合伙人

6. 有谁了解私募基金

有谁了解私募基金 、那么你不了解私募基金、先看看下面我给你的答应? 
一、私募基金定义
    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
    按照投资范围不同分为两类,一类是进行直接投资的私募基金,投资于非上市流通的公司股权或项目,即私募股权基金;另一类是投资于可在证券交易所流通的上市公司股权及其衍生品或其他有价证券,即私募证券基金。
   私募基金投资自由度高,资金调度灵活,独有的运作方式符合部分经济实力雄厚、具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高端客户偏好。私募基金是富有的金融投资者和专业的基金管理人的有机结合,它以发达的证券市场和成熟的专业基金管理人为基础。
    二、私募证券基金的组织形式
    1. 券商集合理财产品
    (1) 由证监会设立和监管。
    (2) 由证券公司专营;投资门槛大致为5-10万;
    (3) 券商可以以自有资金参与所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客户风险共担收取业绩管理费。
    但是,这种产品已经逐渐演变成由券商负责管理的共同基金。
    2. 信托公司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 信托计划是由银监会设立和监管。
    (2) 信托公司不负责其投资管理,聘请其他投资管理人负责,即投资顾问。
    (3) 投资顾问以自有资金参与基金投资,投资顾问收取一定的固定管理费和一定比例的业绩表现费。
    这种产品始于赵丹阳通过深国投平台发行的赤子之心系列产品。是目前我国民间私募基金在现有法律体制内生存的主要选择。也称为,阳光化私募基金产品。目前国内的私募信托产品有结构化和非结构化之分。
    3. 公司型私募基金—管理自有资金的投资公司
    单个企业或者多个企业联合出资成立投资公司,从事证券投资,其实际上也是以公司形式通过证券投资进行集合理财,也属于合法的私募基金。
    但是该形式要承担较高的税收(双重赋税问题)和管理成本,因此这种形式不多见。
    4. 民间君子协议型私募基金—账户委托理财
   私募基金的管理人以工作室、投资管理公司等名义,以委托理财方式为投资者提供理财服务。
    委托双方通过协议商定利益分成比例,投资管理人负责资金帐户的日产交易,委托人进行交易监督,但不能进行证券交易。这种形式灵活、方便,但是缺乏一定的约束力。
    综上,目前最受市场关注的是信托型私募和帐户委托理财。

在“中国大额投资者家园”网站的“券商集合”和“私募信托”中可以找到比较好的资料。

7. 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特定目标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基金

8. 私募基金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特定目标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