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多久

2024-05-15

1. 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多久

申请保全需要多长时间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法院要在受理申请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申请保全需要多长时间”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法院要在受理申请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读者

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多久

2. 财产保全申请要多久受理

诉前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审查的时间是接受申请以后的48个小时之内,一般来说法院会在48小时之内予以答复,如果决定采取财产保全的话,通常就会通知当事人提供担保的,不过,法院一旦启动了查封、扣押等强制性措施,30天之内就得向法院递交诉讼状的。
一、诉前财产保全审批时间是多久?      诉前财产保全审批时间是受理以后的48个小时之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二、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手续主要有哪些?      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应具备两个条件:      1、必须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驳回申请。      可见,从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书到作出决定的时间不会特别久,法院审查的时间在程序法当中有非常明确的规定。但如果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证明情况已经非常紧急的话,48小时以后可能做出的决定也是驳回当事人的申请。

3. 什么时候能申请法院财产保全

根据所处阶段不同,财产保全可区分为:
(1)诉前财产保全;
(2)诉讼财产保全;
(3)裁判文书生效后,执行程序启动前的衔接阶段的保全。
一、诉前财产保全
实务要点:
1、适用情形: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2、提起时间: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适用于诉讼和仲裁)。
3、管辖法院: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4、必须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5、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6、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7、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没有在法定期间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给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引起的诉讼,由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8、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后在法定期间内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被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因保全受到损失提起的诉讼,由受理起诉的人民法院或者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管辖。
9、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
10、当事人向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以外的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全手续移送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诉前保全的裁定视为受移送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
11、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按照诉前财产保全标的金额并参照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决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
12、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的起诉后,发现所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将案件和财产保全申请费一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案件移送后,诉前财产保全裁定继续有效。
二、诉讼财产保全
实务要点:
1、诉讼财产保全可以依当事人申请也可以法院依职权采取。
2、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3、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4、在诉讼中,人民法院依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是否应当提供担保以及担保的数额。
5、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的案件,在第二审人民法院接到报送的案件之前,当事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必须采取保全措施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第一审人民法院的保全裁定,应当及时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6、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对第一审人民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予以续保或者采取新的保全措施的,可以自行实施,也可以委托第一审人民法院实施。
7、再审人民法院裁定对原保全措施予以续保或者采取新的保全措施的,可以自行实施,也可以委托原审人民法院或者执行法院实施。
三、裁判文书生效后,执行程序启动前的衔接阶段的保全
实务要点:
1、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不申请保全将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2、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五日内不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3、保全裁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或者解除,进入执行程序后,自动转为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期限连续计算,执行法院无需重新制作裁定书,但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的除外。

什么时候能申请法院财产保全

4. 我申请了财产保全,请问法院最长需要多少时间

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应在五日内做出裁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
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
扩展资料:
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工伤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
2、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遭遇家庭暴力且经济困难的;
3、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益诉讼涉及损害赔偿的;
4、因见义勇为遭受侵害请求损害赔偿的;
5、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发生保全错误可能性较小的;
6、申请保全人为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由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偿付债务能力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5. 申请财产保全多久生效

	依据财产保全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自裁定作出后立即生效,立即采取保全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财产保全多久生效

6. 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后,法院多长时间才去保全措施

 除具备《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七条的条件外,申请执行保全的财产须在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生效后。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01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此外,在知识产权法中还规定了诉前行为保全制度。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7. 法院保全财产须要多长时间立案

1、财产保全立案后,具体开庭时间由法院自行决定安排,但法律对审限有严格的规定: 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和第一百六十一条

法院保全财产须要多长时间立案

8. 申请财产保全要多久生效

法律分析:依据财产保全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自裁定作出后立即生效,立即采取保全措施。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 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五条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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