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是做什么用的?

2024-05-15

1. 投标保证金是做什么用的?

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了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具体而言,关于投标保证金主要有以下几种规定:(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2)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3)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 》第三十七条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是做什么用的?

2. 投标保证金是什么

法律分析: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五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3. 投标保证金是什么?

一、招投标的流程及时间
1、发售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公告正式媒介发布至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时间间隔一般不少于10日;招标文件挥着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2、接受招标文件。自招标额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天。
3、开标评标会。开标由招标人支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和定标应当在30日内完成。
4、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在开标后10日内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中标候选人。
5、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招标人应当在公示期满之日起10内确定中标人。
6、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确定之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7、向发改委或者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总结报告。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的报告。
8、订立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中标保证金。

二、招投标的争议
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异议,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称为质疑,是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人认为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等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 规有关规定,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疑问主张权利的行为。
《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 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 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在阅读了上文的内容之后,大家应该大体上知道了招投标的具体流程吧。一般在参与招标的时候,往往都是需要竞标人交纳相应的保证金,对于未中标的人来讲,最后这个保证金都是会退还的。当然,在招投标的过程中也是很容易产生争议的,对于当事人而言就要知道此时怎么处理为好,不然自身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

投标保证金是什么?

4. 投标保证金作用是什么?

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了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具体而言,关于投标保证金主要有以下几种规定:
(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
(2)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最多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3)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三十七条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证金的作用是为了保障招标人的利益而设置的,一旦投标人在有效期内随意撤回、撤销投标和不按照标文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和签署合同等行为,那么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当然,招标人不得挪用保证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二十六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5. 投标保证金是什么

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一、工程没中标保证金返还吗
工程没中标保证金返还。如果投标人采用保证金担保方式的,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给予未中标人经济补偿的,也应在此期限内一并给退还,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对应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招标单位假如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二、没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可以提交吗
不能接收未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法律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般包括投标函、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和投标保证金等。因此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能接收。
三、合同价低于中标价合法吗
招投标活动中的合同价是指,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双方订立书面合同的价格。中标价是指,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中标价格,中标价实质上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实施条例规定,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招、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中标价格签订合同实质是对招标人投标文件的改变。因此,招标人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的合同价须与中标价保持一致。中标包含两层意思: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招投标法》第26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是什么

6. 投标保证金有什么作用

1、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产生约束作用。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严肃性
招标投标是一项严肃的法律活动,招标人的招标是一种要约邀请行为.投标人作为要约人,向招标人(要约邀请方)递交投标文件之后,即意味着响应招标人发出的要约邀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要求退出竞标或者修改投标文件;而一旦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作出承诺,则合同即告成立,中标的投标人必须接受,并受到约束。否则,投标人就要承担合同订立过程中的缔约过失责任,就要承担投标保证金被招标人没收的法律后果.这实际上是对投标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一种惩罚。所以,投标保证金能够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产生约束作用,这是投标保证金最基本的功能。
2、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弥补招标人的损失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督促招标人尽快定标投标保证金对投标人的约束作用是有一定时间限制的,这一时间即是投标有效期。如果超出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人不对其投标的法律后果承担任何义务。所以.投标保证金只是在一个明确的期限内保持有效.从而可以防止招标人无限期地延长定标时间,影响投标人的经营决策和合理调配自己的资源。
3、从一个侧面反映和考察投标人的实力
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实际上是对投标人流动资金的直接考验。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银行在出具投标保函之前一般都要对投标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考察,信誉欠佳或资不抵债的投标人很难从银行获得经济担保。由于银行一般都对投标人进行动态的资信评价.掌握着大量投标人的资信信息,因此,投标人能否获得银行保函,能够获得多大额度的银行保函,这也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投标人的实力。
一、投标保证金何时交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应开标前以有效形式递交保证金,开标前的时间很充裕,从知晓采购信息开始,一般到采购截止日都会有一段时间,招标采购为20天以后,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单一来源几种采购方式,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到采购当天也会有一个时间段。
所以对投标保证金交纳的时间要求只能是截止到开标时间截止前的时点。
其三十六、三十七条的规定,就是为了使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从而最大限度的减少政府采购的投标成本。供应商现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风险,只能靠招标采购机构的前期服务来解决,召开现场答疑会作为工作重点进行提醒,购买招标文件时提醒,进行现场或电话咨询等等。

7. 什么是投标保证金

1、概念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的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其主要保证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得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返还其递交的投标保证金。
2、形式
(1)现金对于数额较小的投标保证金而言,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对于数额较大(如万元以上)采用现金方式提交就不太合适了。因为现金不易携带,不方便递交,在开标会上清点大量的现金不仅浪费时间,操作手段也比较原始,既不符合我国的财务制度,也不符合现代的交易支付习惯.
(2)银行汇票银行汇票是汇票的一种,是一种汇款凭证,由银行开出,交由汇款人转交给异地收款人,异地收款人再凭银行汇票在当地银行兑取汇款。对于用作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票而言则是由银行开出,交由投标人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再凭银行汇票在自己的开户银行兑取汇款。
(3)银行本票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对于用作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本票而言则是由银行开出,交由投标人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再凭银行本票到银行兑取资金。银行本票与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的区别在于银行本票是见票即付.而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等则是从汇出、兑取到资金实际到帐有一段时间。
(4)支票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支票可以支取现金(即现金支票),也可以转帐(即转帐支票)。对于用作投标保证金的支票而言则是由投标人开出,并由投标人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再凭支票在自己的开户银行支取资金。
(5)投标保函投标保函是由投标人申请银行开立的保证函,保证投标人在中标人确定之前不得撤销投标,在中标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果投标人违反规定,开立保证函的银行将根据招标人的通知,支付银行保函中规定数额的资金给招标人。

什么是投标保证金

8. 什么是投标保证金?

问题1:什么是投标保证金?
 
 
 
 问题2:投标保证金是什么意思?
 
 
 
 现行的《担保法》规定了五种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担保法》规定:保证是当事人为了确保债的履行,根据法律规定或者约定所采取的保障债权人利益实现的法律措施。法律还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由此可见保证是人的概念,而且还是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的概念。
 
 
 
 在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都没有提到投标保证金的概念,也就是说按照即将实施的《行政许可法》法理原则,投标保证金并非是在工程招投标中必须存在的内容。
 
 
 
 在部门规章中也仅仅是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中才有相关规定。即使这些规定也是:“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一般上在法律用语中“可以”都还可以理解为“可以不”那么招标人就可以不规定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综上所述: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中,投标保证金在业主招标中作为选择项出现的,而且仅仅在工程施工招标中才使用,在工程的勘察、设计及监理的招标中并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及额度:建设部令第89号规定·投标保证金可以使用支票、银行汇票等,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0号令规定:“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最高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
 
 
 
 也就是说在我国投标保证金应是“除现金外”的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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