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垫付救助基金由谁承担

2024-05-13

1. 道路垫付救助基金由谁承担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可以向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道路垫付救助基金由谁承担

2. 道路救助基金的救助基金垫付范围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四)其他须救助情形,包括因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人无力赔偿,造成受害人家庭困难确需救助的。对交通事故受害人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人,并由交通事故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及时持相关证明材料向事故发生地救助基金管理人受理网点提出救助申请。对受害人身份无法确定或者受害人及其近亲属无法提出救助申请,且医疗机构或者殡葬机构已经垫付医疗抢救费用或死亡丧葬费用的,医疗机构或殡葬机构可以代为提出救助申请。救助基金管理人收到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和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垫付或救助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人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殡葬机构账户,对不符合垫付或救助要求的,不予垫付救助,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 道路救助基金垫付由谁偿还

法律分析:道路救助基金应当向交通事故的最终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即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符合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申请条件,应当提出申请,之后在赔偿款到了之后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划分的责任比例退还救助基金。

道路救助基金垫付由谁偿还

4. 道路交通救助基金垫付的条件

一、道路交通救助基金垫付的条件是什么1、道路交通救助基金垫付的条件是:(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二、道路救助基金申请流程是什么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2、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审核,收到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律规定和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3、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结论,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

5. 何时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需要垫付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一、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垫付程序
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的基本程序:
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垫付通知和医疗机构垫付尚未结算抢救费用的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需要强调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1]第75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
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基本程序: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由受害人亲属凭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明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收到丧葬费用垫付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对符合垫付要求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标准垫付丧葬费用,并书面告知处理该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无主或者无法确认身份的遗体,由公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交通事故索赔协商不成怎么办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被公安机关指定预付抢救伤者费用的当事人,以其无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或者责任轻而对预付费用有异议的,持公安机关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认定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起诉时需要准备的证据材料,除了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复议裁定书外,还包括:
1、受害人受到伤害及伤害后果的证明(病情诊断、法医鉴定、伤情等级、有关照片等);
2、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及交通费的证据(医疗费单据、误工天数和误工收入的证明、住宿费单据、车船票等);
3、要求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被扶养人情况证明(含出生日期及其他扶养人情况证明)以及和案件相关的其他证据。

何时道路交通社会救助基金需要垫付

6. 道路救助基金垫付由谁偿还

道路救助基金垫付由责任人偿还。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依法应当由救助基金垫付受害人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时垫付。救助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书面说明理由。具体应当按照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核算。救助基金的来源包括:1、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2、地方政府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3、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4、救助基金孳息;5、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6、社会捐款;7、其他资金。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救助基金主管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制订本地区救助基金具体管理办法;(二)依法确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三)依法监督检查救助基金的筹集、垫付、追偿情况,并定期予以公告;(四)依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救助基金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并予以公告;(五)依法对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处罚。

7. 道路交通救助基金垫付的条件是什么

道路交通救助基金垫付的条件是: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道路救助基金申请流程是什么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2、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审核,收到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律规定和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3、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结论,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道路交通救助基金垫付的条件是什么

8. 道路交通救助基金垫付的条件

道路交通救助基金垫付的条件是: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道路救助基金申请流程是什么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2、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行审核,收到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律规定和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3、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结论,对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账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