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应收利息应做纳税调减吗

2024-04-28

1. 国债应收利息应做纳税调减吗

国债利息收入是免税收入, 产生的是永久性差异,不是暂时性差异,
国债利息收入是免税收入, 产生的是永久性差异,不是暂时性差异。
国债利息根据税法规定是免税的,而会计对于这部分收益需要确认投资收益。两者产生的差异是永久性差异,不会随着时间的变化逐渐消失。因此,不会引起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收到利息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投资-债卷投资

投资收益-(利息)

国债应收利息应做纳税调减吗

2.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国债利息收入是不计入还是要减去???

这是从两个不同的角度讲。。。
老师说的计入投资收益不计收入,这是从会计上收入确认条件来讲的,国债利息不属于收入的确认条件,所以不能计入会计上的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或者其他业务收入科目),而要计入投资收入
而你说的教程上说的计入收入,其指的是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候。这里所说的“收入”并不是会计上的收入概念,跟准确应该算作收益。在税法上,企业取得的能够增加利润的,都叫做收入,它既包括会计上确认为收入的部分,还包括计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的科目的利得收益

3. 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问题

国债的确认利息支出的分录
借:财务费用 2044.7*4%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2000*5%-2044.7*4%
       贷:应付利息  2000*5%
所以如上所示,记入财务费用的是2044.7*4%,这才是真正记入损益的金额,这才是真正影响所得税的金额,所以在进行应纳所得额调整的时候,应当扣除2044.7*4%。
      如果你不理解上述分录,你可以查阅下债券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的教材。

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问题

4. 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问题

国债的确认利息支出的分录
借:财务费用
2044.7*4%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
2000*5%-2044.7*4%
贷:应付利息
2000*5%
所以如上所示,记入财务费用的是2044.7*4%,这才是真正记入损益的金额,这才是真正影响所得税的金额,所以在进行应纳所得额调整的时候,应当扣除2044.7*4%。
如果你不理解上述分录,你可以查阅下债券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的教材。

5. 请问,国债利息收入,在期末调减应纳税所得额时,会产生暂时性差异吗?

国债利息收入是免税收入,产生的是永久性差异,不是暂时性差异。
国债利息根据税法规定是免税的,而会计对于这部分收益需要确认投资收益。两者产生的差异是永久性差异,不会随着时间的变化逐渐消失。因此,不会引起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收到利息时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投资-债卷投资
投资收益-(利息)

扩展资料:
对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是一项已执行多年的政策,1992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国务院令第95号)第十二条规定,国库券的利息收入享受免税待遇。
现行内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也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从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对国债的利息收入免税也是一项通行的做法,这主要是由于国债的利息完全是由国家财政资金支付的,如果对其征税,
一方面相当于对国家财政支付的利息通过征收所得税的方式再收回一部分,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另一方面将减少国债购买者最终得到的利息收入,不利于鼓励企业购买国债。
而且企业购买国债在取得利息收入的同时基本上没有对应的成本费用支出,因此对国债利息收入免税也不违背收入和成本费用的配比原则。因此,本法保留了这一政策,在第二十六条第一项中规定国债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债利息收入

请问,国债利息收入,在期末调减应纳税所得额时,会产生暂时性差异吗?

6. 计算国债利息、税后利息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000扣除国债利息7和未上市的国有公司分回的税后股息38万元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7955万元

7. 计算国债利息、税后利息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8000-7-38=7955 
应缴所得税7955*15%=1193.25

计算国债利息、税后利息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 所得税核算中,国债利息收入的免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