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成立以前安全生产由哪些部门管理过,管辖时间是哪年到哪年?

2024-05-17

1.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成立以前安全生产由哪些部门管理过,管辖时间是哪年到哪年?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成立前由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家劳动部所属的劳动保护监督管理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
1949年——2001年国家劳动部所属劳动保护监督管理局负责(厅局级))。
2001年——2005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副部级)。
2005年——现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正部级)。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成立以前安全生产由哪些部门管理过,管辖时间是哪年到哪年?

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干什么的

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调整,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 综合管理本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拟订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二) 研究起草本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三) 负责统计本市生产安全事故,发布安全生产信息;依法组织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提出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意见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 依法监督检查本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
(五) 依法监督检查本市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六) 负责本市从事安全生产评价、咨询、检测、检验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源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
(七) 负责组织本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依法负责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执行资格的有关工作。
(八) 负责综合监督管理本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工作。
(九) 负责拟订本市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十) 开展本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一)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行政机构,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煤炭矿业安全工作的监察等工作。
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由国家经贸委实行部门管理。
2001年,经国务院批准组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由国家经贸委实行部门管理。
2003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从国家经贸委独立出来,成为国务院直属的国家局(副部级)。
2005年,升格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正部级),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成为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实行部门管理的国家局(副部级)。

扩展资料为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强化监督执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国务院决定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整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正部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直属机构,也是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单设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部级)。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行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职能的行政机构。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是进一步提高政府安全监察权威性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
“三定”规定明确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承担的职责,是依法行政,加强全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按照监管、监察职责,找准在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中的定位,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观念、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要以落实“三定”规定为契机,大力推动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提高监督执法的权威性,在安全监管工作中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煤矿安全作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要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健全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机制,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努力改善煤矿安全状况,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4.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机构设置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机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5〕4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2005〕11号)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国办发〔2005〕12号)(以下一并简称“三定”规定),现予转发。为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强化监督执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国务院决定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整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正部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直属机构,也是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单设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部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行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职能的行政机构。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是进一步提高政府安全监察权威性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三定”规定明确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承担的职责,是依法行政,加强全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按照监管、监察职责,找准在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中的定位,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观念、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要以落实“三定”规定为契机,大力推动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提高监督执法的权威性,在安全监管工作中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煤矿安全作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要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健全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机制,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努力改善煤矿安全状况,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5. 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时间

6月16日,国家标准委批准成立了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其7个分技术委员会。这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领域有了第一个全国性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据悉,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专业范围是矿山安全、粉尘防爆、涂装作业安全、化学品安全、烟花爆竹安全、工矿商贸安全(不包括已有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以及有关综合性的安全生产等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  据介绍,7个分技术委员会分别是: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 
技术委员会煤矿安全分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煤矿安全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秘书处设在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非煤矿山安全分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非煤矿山安全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秘书处设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矿山安全技术研究所;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分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化学品安全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秘书处设在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烟花爆竹安全分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烟花爆竹安全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秘书处设在中国民用爆破器材流通协会;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粉尘防爆分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全国粉尘防爆、爆炸防护及其用品等专业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秘书处设在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涂装作业分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全国金属与非金属材料表面涂装工艺过程及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以及涂装施工工艺、器具、设备管理和个体防护等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秘书处设在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尘防毒分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防尘防毒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秘书处设在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  同时,国家标准委撤销了原全国涂装作业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粉尘防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全国防尘防毒工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时间

6.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历史沿革

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由国家经贸委实行部门管理。2001年,经国务院批准组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由国家经贸委实行部门管理。2003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从国家经贸委独立出来,成为国务院直属的国家局(副部级)。2005年,升格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正部级),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成为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实行部门管理的国家局(副部级)。

7.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行政机构,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煤炭矿业安全工作的监察等工作。
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由国家经贸委实行部门管理。
2001年,经国务院批准组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由国家经贸委实行部门管理。
2003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从国家经贸委独立出来,成为国务院直属的国家局(副部级)。
2005年,升格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正部级),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成为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实行部门管理的国家局(副部级)。

扩展资料为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强化监督执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国务院决定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整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正部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的直属机构,也是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单设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副部级)。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行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职能的行政机构。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是进一步提高政府安全监察权威性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
“三定”规定明确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承担的职责,是依法行政,加强全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依据。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按照监管、监察职责,找准在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中的定位,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观念、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要以落实“三定”规定为契机,大力推动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提高监督执法的权威性,在安全监管工作中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煤矿安全作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要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责任,健全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机制,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努力改善煤矿安全状况,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8.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组织机构

办公厅(国际合作司、财务司)拟订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负责文电、信息、保密、档案、信访等工作;承担体制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经费、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有关外事管理工作;承担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工作。 政策法规司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草案;组织拟订工矿商贸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工矿商贸安全生产标准拟订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发布全国安全生产信息;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规划科技司组织拟订安全生产规划和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承担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规定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安全评价、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综合协调建设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有关工作;承担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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