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职工病逝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2024-05-13

1. 在职职工病逝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在职职工死亡后,住房公积金一般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凭公安机关开具的职工户口注销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职工的关系证明或经公证部门公证的遗嘱等材料,提取职工账户内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一、在职职工意外死亡住房公积金怎么取
在职职工意外死亡,继承人可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次性将余额全部提取出来。死者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取死者的公积金余额需要提供以两个方面的材料:一是提取证明材料;二是身份证明材料。也就是职工死亡证明、具有法律效益的继承证明、死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合法继承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单位证明等。
二、失业了公积金如何提取
失业了公积金的提取要求如下:
1、需携带身份证、原单位出具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明、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
2、提取金额;提取金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本息余额,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3、相关要求;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女性40岁以上、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可以凭失业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所有存储余额,表格可以在公积金中心领取。
三、职工什么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据从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2、退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6、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按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员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的,员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入。
所谓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中心委托的各个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办银行网点,根据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操作规范,对提取申请人的提取资格和提取行为真实性进行检验的方式,目的在于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在职职工病逝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2. 中南大学在职教师去世公积金怎么样提取

您好职工在职去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需提供
1.死亡证明(包括死亡医学证明书、火化证、能够反映职工已死亡的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法院作出的死亡判决书之一);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书面申请【摘要】
中南大学在职教师去世公积金怎么样提取【提问】
您好职工在职去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需提供
1.死亡证明(包括死亡医学证明书、火化证、能够反映职工已死亡的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法院作出的死亡判决书之一);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
3.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书面申请【回答】

3. 在职职工病逝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法律分析:在职职工死亡后,住房公积金一般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凭公安机关开具的职工户口注销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职工的关系证明或经公证部门公证的遗嘱等材料,提取职工账户内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在职职工病逝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4. 病逝职工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在职职工死亡后,住房公积金一般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凭公安机关开具的职工户口注销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职工的关系证明或经公证部门公证的遗嘱等材料,提取职工账户内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5. 在职教师因病去世住房公积金能全部取出来吗

因病去世住房公积金能全部取出来。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的其他规定。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以上内容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在职教师因病去世住房公积金能全部取出来吗

6. 在职教师因病去世住房公积金能全部取出来吗

亲亲您好,在职教师因病去世住房公积金能全部取出来的1、想要进行公积金提现,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并不是说急用钱就可以提取出来的。满足条件的朋友,再提交提取申请,这样公积金才可以取出来。不然的话,因为缺钱去申请提取公积金,公积金中心是会拒绝该请求的。急用钱公积金怎么提现2、那么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样的呢?主要分为以下7类情况。(1)出大市范围外、出境定居(2)退休、下岗失业、死亡(或被宣告死亡)(3)拆迁安置、翻建自住住房(4)购买公有住房产权、使用权、分期付(5)购买新房、二手房(6)还贷提取、还清提取(7)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低保特困(边缘)、患重病(8)贷委托提取(9)租赁商品住房、租赁公租房提取二、如何把公积金全部套现1、公积金可以被称为一笔财产,满足一定要求的时候可以提现。有些人则为了提取公积金采用了非正规的手段,最终轻则造成经济损失,重的有可能会涉嫌倒违法。那么合法的方法中,公积金怎么套现呢?2、目前符合公积金合法套现的情况,主要分为以下7种:(1)用于购买、建造或者翻修自住房屋;(2)休或者是退休人员;(3)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是重度残疾,并且与公司解除了劳务合同的人员;(4)定居港澳台或者其他国家的人员;(5)偿还房贷本息;(6)职工过世;(7)享受低保或者特困救助的人员。提取条件:1. 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和配偶及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及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在按贷款合同的约定每还本付息满一年后,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职工办理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2.已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本市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以下简称组合贷款)的借款人、配偶和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只能优先用于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前不得以其他非销户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3.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如有逾期未能偿还本金及利息的,必须在还清拖欠的本息后才能办理提取。【摘要】
在职教师因病去世住房公积金能全部取出来吗【提问】
亲亲您好,在职教师因病去世住房公积金能全部取出来的1、想要进行公积金提现,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并不是说急用钱就可以提取出来的。满足条件的朋友,再提交提取申请,这样公积金才可以取出来。不然的话,因为缺钱去申请提取公积金,公积金中心是会拒绝该请求的。急用钱公积金怎么提现2、那么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样的呢?主要分为以下7类情况。(1)出大市范围外、出境定居(2)退休、下岗失业、死亡(或被宣告死亡)(3)拆迁安置、翻建自住住房(4)购买公有住房产权、使用权、分期付(5)购买新房、二手房(6)还贷提取、还清提取(7)完全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低保特困(边缘)、患重病(8)贷委托提取(9)租赁商品住房、租赁公租房提取二、如何把公积金全部套现1、公积金可以被称为一笔财产,满足一定要求的时候可以提现。有些人则为了提取公积金采用了非正规的手段,最终轻则造成经济损失,重的有可能会涉嫌倒违法。那么合法的方法中,公积金怎么套现呢?2、目前符合公积金合法套现的情况,主要分为以下7种:(1)用于购买、建造或者翻修自住房屋;(2)休或者是退休人员;(3)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是重度残疾,并且与公司解除了劳务合同的人员;(4)定居港澳台或者其他国家的人员;(5)偿还房贷本息;(6)职工过世;(7)享受低保或者特困救助的人员。提取条件:1. 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和配偶及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及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在按贷款合同的约定每还本付息满一年后,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职工办理了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可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2.已办理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本市住房公积金和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以下简称组合贷款)的借款人、配偶和共有产权的共同借款人、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只能优先用于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前不得以其他非销户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3.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如有逾期未能偿还本金及利息的,必须在还清拖欠的本息后才能办理提取。【回答】

7. 在职教师因病去世住房公积金能全部取出来吗

因病去世住房公积金能全部取出来。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的其他规定。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以上内容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在职教师因病去世住房公积金能全部取出来吗

8. 退休教师去世后公积金提取

法律分析:职工去世或被宣告死亡,一般情况下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凭公安机关开具的职工户口注销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职工的关系证明或经公证部门公证的遗嘱等材料,提取职工账户内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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