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2024-05-17

1.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1、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事务等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法制宣传教育、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秘书事务、信息宣传、建议提案办法、档案管理、政务公开、机关财务、后勤保障、安全保密、综治等工作;负责协调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信访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规章制度;监督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人民群众提出的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负责信访工作业务基础建设,对信访形势进行分析、预测,提出相应对策建议。3、规划财务基金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综合统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汇总编制本局管理的各项资金(经费)预决算;指导监督机关及所属各单位财务管理并负责审计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省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组织监督相关部门征缴、支付、管理、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及补充保险基金的情况。4、公务员处组织实施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职位管理、考试、考核、录用、职务任免和升降、交流(调任、转任)、回避、奖惩、辞职、辞退、日常登记和管理等工作;按权限审核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宜;组织协调公务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建立和完善全市公务员信息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承办市人民政府奖励表彰工作,负责对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项目和对象进行审核。5、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处拟订全市就业、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及失业保险相关政策、制度和管理办法,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和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参与拟订全市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全市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负责国家有关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昌就业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6、外国专家处(南昌市外国专家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引进外国智力方针政策;编制引进国外智力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全市外国专家及港澳台专家的管理和表彰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制定全市出国(境)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对外联络和专项经费的管理;承办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宜,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全市国(境)外专业技术人才市场和智力引进服务工作;拟定贯彻国家关于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定居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引进国外智力的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来昌外国专家的安保工作;负责全市“一村一品”引智工作和农民实用人才选拔培养工作。7、人力资源市场处参与拟定全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局有关人才工作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国(境)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依法管理全市人力资源市场;负责“三支一扶”人员的招募及管理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8、军官转业安置处(南昌市人民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安置计划;指导全市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安置工作;承担市直单位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组织落实全市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协调做好全市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指导协调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9、职业能力建设处拟定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建立职业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职业分类制度、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政策;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等级考核工作;综合管理职业技术等级评定及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指导相关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10、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南昌市职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拔尖人才的申报、选拔工作;负责市直单位科级及其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政审工作;承办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相关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试工作;负责市职称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1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拟定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核准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指导县(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12、劳动关系处贯彻执行全市劳动关系政策,组织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制度;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本市劳动标准制订工作;监督执行国家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承担企业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出国(境)政审工作;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劳动保障监察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13、工资福利处研究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贯彻落实省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因公伤残、死亡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承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具体工作。14、养老保险处(农村社会保险处)拟订全市城镇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负责全市统筹单位职工离退休、提前退休审批;贯彻落实企业非因公及因病死亡职工遗属和非因公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拟订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社会保险基金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拟订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15、医疗保险处负责拟订全市城镇医疗保险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生育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险制度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费率调整工作;贯彻执行职工疾病和生育期间的待遇政策。16、工伤保险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工伤保险政策法规;拟订完善全市工伤保险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伤保险经办业务,贯彻落实工伤人员各项待遇政策;负责工伤医疗和康复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伤事故调查及工伤认定;负责组织工伤预防工作;承办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17、行政审批服务处负责本部门集中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审批和非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的办理;拟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制度;负责外国人在昌就业许可;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负责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审批;负责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设立审批;负责大型人力资源交流会的审批;负责特殊工时制度审批;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认定。18、组织人事处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局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建工作;负责局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管理等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纪委(监察室)。为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2.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介绍

根据《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南昌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通知》,市委、市政府决定组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将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再保留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0年1月正式挂牌。

3.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信息

朱 东,男,汉族,1984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吴跃华,男,汉族,1979年12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高革霞,女,汉族,1989年9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现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涂小凤,男,汉族,1981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肖  欢,男,汉族,1982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徐小鹏,男,汉族,1973年6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信息

4. 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的内设机构

 1、负责处领导交办事项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2、负责全处的组织人事、文件传阅、接待联络、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3、负责由处领导审查签发的各种文稿的制发工作;4、负责处综治、党务、效能等文字材料;5、负责处务会、全处大会、县区业务会等会议的会务工作,组织本处政治、业务学习;6、负责各科室、中心的协调工作;7、负责完成党支部交办的各项工作及协助处工会、妇委会的工作;8、负责处考评、考勤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及汇总;9、负责办理不属于其它科室的工作。 1、负责组织实施中央、省、市有关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2、负责养老保险的宣传和理论研究,为养老保险新项目的开展提供咨询、建议和方案;3、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的测算和比例调整工作;4、负责指导县区开展养老保险各项业务;5、负责南昌地区养老保险各项基金统计报表的汇总、编制;6、负责回复网络、手机、信箱、信访件的回复解释工作;7、负责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工作;8、负责养老保险业务相关材料的组织工作。 1、负责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范工作;2、负责全市养老保险基金、调剂金的归集和拨付工作;3、负责汇总编制上报养老保险基金年度收支预决算及其调整方案;4、负责养老保险会计报表的编制汇总;5、负责市本级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拨付和转移审核工作;6、负责本处的经费管理和核算工作。 1、负责监督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支付、办务办理情况;2、负责监督南昌各县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支付、业务办理情况。 1、负责养老保险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及计算机网络的建设、管理和维护;2、做好养老保险基础信息的建设、管理工作;3、协助有关科室汇总、统计有关数据;4、负责本处计算机信息管理及各县区计算机应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5、负责养老保险业务的软件开发工作;6、负责复核业务员办理各类增减变化和基金转移等业务。 1、负责中央、省属全民参保单位和县以上集体参保单位养老保险业务具体经办工作;2、负责中央、省属全民单位和县以上集体参保单位养老保险费的征收、清欠及年度缴费工资的审核工作;3、负责中央、省属全民单位和县以上集体参保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审核工作及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的收缴工作;4、负责做好改制企业有关数据的测算工作。 1、负责市属全民参保单位和县以上集体参保单位养老保险业务具体经办工作;2、负责市属全民参保单位和县以上集体参保单位养老保险费征收、清欠及年度缴费工资的审核工作;3、负责市属全民参保单位和县以上集体参保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审核工作及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的收缴工作;4、负责做好改制企业有关数据的测算工作。 1、负责省属、市属事业参保单位及已参保农垦企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具体经办工作;2、负责省属、市属事业参保单位及已参保农垦企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征收、清欠及年度缴费工资的审核工作;3、负责省属、市属事业参保单位及已参保农垦企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审核工作及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的收缴工作;4、负责做好改制企业有关数据的测算工作。 1、负责西湖行政区域内(含西湖区、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兰工业园)非公有制参保单位、市本级个人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及社保补贴业务具体经办工作;2、负责西湖行政区域内(含西湖区、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兰工业园)非公有制参保单位、市本级个人参保人员养老保险费征收、清欠及年度缴费工资的审核工作;3、负责西湖行政区域内(含西湖区、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兰工业园)非公有制参保单位职工、市本级个人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审核工作及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的收缴工作。 1、负责东湖行政区域内(含东湖区、红谷滩新区、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非公有制参保单位及人事代理机构养老保险业务具体经办工作;2、负责东湖行政区域内(含东湖区、红谷滩新区、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非公有制参保单位及人事代理机构养老保险费征收、清欠及年度缴费工资的审核工作;3、负责东湖行政区域内(含东湖区、红谷滩新区、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非公有制参保单位职工及人事代理机构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审核工作及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的收缴工作。 1、负责青云谱区行政区域内(含青云谱区、英雄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南工业园)非公有制参保单位养老保险业务具体经办工作;2、负责青云谱区行政区域内(含青云谱区、英雄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南工业园)非公有制参保单位养老保险费征收、清欠及年度缴费工资的审核工作;3、负责青云谱区行政区域内(含青云谱区、英雄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南工业园)非公有制参保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审核工作及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的收缴工作。 1、负责青山湖行政区域内(含青山湖区、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昌东工业园)非公有制参保单位养老保险业务具体经办工作;2、负责青山湖行政区域内(含青山湖区、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昌东工业园)非公有制参保单位养老保险费征收、清欠及年度缴费工资的审核工作;3、负责青山湖行政区域内(含青山湖区、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园、昌东工业园)非公有制参保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审核工作及社会化管理服务费的收缴工作。 1、负责中山路、北京路以北(含红谷滩新区、经开区)城区范围内所有新参保单位的养老保险登记、缴费申报、基数审核;2、负责分管片区单位清理欠缴养老保险费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工作;3、负责分管片区单位对未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年检的单位进行稽核。 1、负责中山路、北京路以南城区范围内所有新参保单位的养老保险登记、缴费申报、基数审核;2、负责分管片区单位清理欠缴养老保险费的组织实施和指导工作;3、负责分管片区单位对未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年检的单位进行稽核。 

5.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信息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黄小华,男,汉族,1987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教育学硕士,现任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茂林,女,汉族,1981年10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高革霞,女,汉族,1989年9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现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涂小凤,男,汉族,1981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肖  欢,男,汉族,1982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黄书林,男,汉族,1987年8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局党委委员、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长。

 李更生,男,汉族,1989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徐贞科,男,汉族,1986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市外国专家局局长。

 【摘要】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信息【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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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黄小华,男,汉族,1987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教育学硕士,现任中共南昌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茂林,女,汉族,1981年10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高革霞,女,汉族,1989年9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现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涂小凤,男,汉族,1981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肖  欢,男,汉族,1982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黄书林,男,汉族,1987年8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局党委委员、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长。

 李更生,男,汉族,1989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徐贞科,男,汉族,1986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委员、市外国专家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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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信息

6. 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机构领导

陈匡辉,男,汉族,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党组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万江泓,女,汉族,1968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副局长。主持党组工作,分管局组织人事处、机构编制工作、局就业和失业保险处、局职业培训处、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处(含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市职工失业保险管理处、市劳动就业介绍服务中心、市职业培训中心、市工人技术考核办公室、局社区平台工作。高运龙,男,汉族,1972年11月参加工作,197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南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局养老保险处、局规划财务基金监督处(含全局财务审计)、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市劳动建筑公司、市劳动企业联合公司、局机关财务工作。

7.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

以下是相关介绍,供您参考。南昌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南昌人力资源市场)隶属于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南昌市公益性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自1989年10月成立以来,累计介绍就业140多万人次,为南昌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中心先后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示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全国劳动保障系统“三优文明窗口”等荣誉称号。2003年8月31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亲临中心视察并对中心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中心坐落于南昌市现代化新型城市中心红谷滩新区,与“西江第一楼”之誉的滕王阁隔江相望。作为我市人力资源服务示范性窗口, 增挂南昌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南昌市众源技能培训学校和南昌人力家庭服务中心,实行“四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中心拥有服务场地4000多平方米,可同时容纳200多家企业进场招聘洽谈。全年提供求职招聘——职业指导——劳务派遣(人事代理)——招聘考试——培训考证——家政服务等“一条龙”、多元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通过搭建高效的人力资源服务平台,不断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市场环境,持续为我市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服务保障和智力支持。旗下运营网站:南昌人才招聘网招聘会场地: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南昌人社大厦三楼【摘要】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提问】
您好,该中心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丰和北大道369号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回答】
以下是相关介绍,供您参考。

南昌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南昌人力资源市场)隶属于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南昌市公益性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自1989年10月成立以来,累计介绍就业140多万人次,为南昌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中心先后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示范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全国劳动保障系统“三优文明窗口”等荣誉称号。2003年8月31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亲临中心视察并对中心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中心坐落于南昌市现代化新型城市中心红谷滩新区,与“西江第一楼”之誉的滕王阁隔江相望。作为我市人力资源服务示范性窗口, 增挂南昌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南昌市众源技能培训学校和南昌人力家庭服务中心,实行“四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中心拥有服务场地4000多平方米,可同时容纳200多家企业进场招聘洽谈。全年提供求职招聘——职业指导——劳务派遣(人事代理)——招聘考试——培训考证——家政服务等“一条龙”、多元化的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通过搭建高效的人力资源服务平台,不断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市场环境,持续为我市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服务保障和智力支持。
旗下运营网站:南昌人才招聘网
招聘会场地: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南昌人社大厦三楼【回答】

请问帮我姐办理,转移接续手续,需要如何办理?【提问】
这个各地手续有差异的,建议您拨打一下这上面的咨询电话咨询,然后就可以直接联系他们办理了。更有效率哈。【回答】
这个肯定要去现场办理的,您去那边问一下就可以了啊【回答】
我帮您查一下这个抬头单位的地址,您可以直接去现场办理。【回答】
服务热线: 0791-86613572 / 86616047

办公地址: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地铁1号线珠江路站1号出口)

官方网站: http://rsj.nc.gov.cn/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回答】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

8. 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订全市人事制度改革的方案和措施,建立和推行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负责全市人事工作的宏观规划、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研究拟定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分流的政策规定。(二)研究制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工资分配的宏观政策。 (三)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四)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研究拟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市聘用制干部工作,建立完善聘用合同鉴证,负责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五)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和公务员队伍的建设工作。(六)负责人才资源的规划、开发工作。(七)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退休工作。(八)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九)综合管理全市军官转业安置工作。(十)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十一)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的培训,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十二)负责对全市政府系统和政府部门的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负责人事系统宣传、科研和信息工作。(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十四)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赋予的职责,研究制定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具体方针、政策和改革方案,编制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十五)负责起草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地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地方性劳动规范和基本标准;管理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服务机构;行使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职权;监督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十六)统筹管理全市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劳动就业工作,拟定促进城乡就业的基本政策和措施;规划全市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全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划与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制定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按分工管理境外公民入境来昌就业工作;综合管理本市有关机构经办向外国企业驻昌代表机构选派中方雇员和外国在昌机构从事劳动力招聘中介、咨询和培训业务;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政府、民间及国际援助机构的多边、双边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以及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十七)贯彻执行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全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根据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制定全市技工学校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制定全市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以及就业训练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规则及政策;制定全市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则和措施;制定全市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十八)根据国家有关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制定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实施规范和劳动争议仲裁有关规则及企业奖惩职工的基本准则,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市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负责审核并发布企业劳动定员定额地方标准;贯彻并监督企业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职工福利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评定市级企业劳动模范。(十九)贯彻国家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政策、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和市人才最低收入保障线;拟定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有关政策;审核市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工资标准;制定公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指导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依法对工资协议进行审查。(二十)综合管理全市社会保险工作,拟定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十一)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具体实施办法;对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制定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和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制定全市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审查办法,并组织实施。(二十二)制定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规划和政策;审定认定补充保险业务承办机构的资格。(二十三)负责全市养老保险统筹单位职工的离、退休,提前退休、退职的审批和职工工伤认定以及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工作。(二十四)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建立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定期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二十五)组织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领域的科学研究及成果应用、产业发展工作。(二十六)指导协调县、区(含街道和乡镇)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二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