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职工缴存证明办理流程

2024-05-13

1. 佛山公积金职工缴存证明办理流程

 佛山公积金职工缴存证明办理流程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佛山公积金职工缴存证明办理流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佛山公积金职工缴存证明办理流程 
    1、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个人查询与申报”进入职工个人明细;
    2、选择“出具证明”栏目,点击“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
    3、新增,并填写抬头(即相应的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
    4、点击“打印”按钮即可打印职工个人缴存情况证明。
     温馨提示 
    1、网上打印的证明上均附有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盖章。
    2、单位或个人明细在注销后6个月内仍可登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打印相关证明。
    3、个人明细注销6个月以上的如需打印相关证明,需持身份证到业务窗口申请。
    4、部分证明在相应的页面上有提示需要安装控件,才能正常打印。
    5、异地贷款证明、资金明细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除了网上打印,市民之窗终端机也可以进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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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公积金职工缴存证明办理流程

2. 佛山的公积金在哪办理

住房公积金都是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在佛山市内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办事处具体地址为: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三路18号2座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海管理部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大道北34号财联大厦4层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明管理部
地址:中山路249/251/253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3. 佛山公积金提取网上申报指南

 佛山公积金提取网上申报指南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下面是我分享的佛山公积金提取网上申报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购、建、大修住房首次提取、租房提取、注销提取预受理。 
    职工可登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入“查询与申报”,点击“提取”栏目,按照右面的指引,对照提取类型上传的相关资料原件。
    网上申报提取的提交以及受理情况可登陆查看申报记录栏,提取人可按照网报受理结果(退件或受理)的'指引,带齐所有资料原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办理最终审核。
    注意:
    1、这是一个预受理过程,是通过先上传影像资料,查看职工是否资料齐全,是否符合条件,最终职工是需要按照受理结果带齐所有资料原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办理最终审核的,才完成整个审批过程;
    2、外市农业户口离职回乡务农注销提取需要持资料原件到业务窗口申报;
    3、上传的资料需要完整扫描或拍照。
     二、再次提取(提取续期) 
    凡以购房、建房、大修、翻建、偿还贷款本息为由办理了首次提取业务的,待划账终止后,如房屋权属登记没有发生变化(即房屋所有权人没有变化)、个人可提取额度未满的,可登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入“个人查询与申报”,在“提取划账续期申请”中办理再次提取(提取续期)手续。
    申报成功后,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复核,通过复核后,可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查看划账日期。具体申报情况可查看“申报记录”栏目——提取划账续期列表,列表中明确房屋地址、状态、申请时间、首次划账时间、转账周期、不通过原因等信息。
    如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申请了“提取自动划账续期”,待首次划账成功后,在划账期间需终止该笔提取自动划账续期,可登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入“个人查询与申报”,在“取消自动划账”中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情况可查看“申报记录”栏目——取消自动划账。
    注意:封存状态下(非正常缴存状态)无法办理网上续期。
    1、以上个人提取网上申报业务,提交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在3个工作日内受理、审批、复核(从提交申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开始计算);
    2、可拍照、扫描上传影像,可利用手机或电脑登陆网站申报;
    3、在申报的界面均有提示对应提取类型所需上传的资料、上传资料的格式、大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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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公积金提取网上申报指南

4. 佛山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缴纳

具体手续可查看《办理住房公积金明细开设、变更、注销和年度调整手续须知》以及《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须知(委托扣缴)》


自由职业者有特殊的汇缴要求(如申请汇缴以往月份所欠的住房公积金),须采用自主汇缴方式缴存,必须到业务窗口办理并确认应缴金额、获取缴款登记号后,采用电汇、网银等转账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不接受现金缴款),汇缴的同时须在转账摘要栏(或用途栏)准确填入缴款登记号。


注意:如未按上述要求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的,将无法入账。【摘要】
佛山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缴纳【提问】
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经了解到了,会在5分钟左右给出答复,请您稍等哦!【回答】
您好,自由职业者(即没有与任何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个体劳动者),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开设手续,需本人按《办理住房公积金明细开设、变更、注销和年度调整手续须知》申报。【回答】
具体手续可查看《办理住房公积金明细开设、变更、注销和年度调整手续须知》以及《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须知(委托扣缴)》


自由职业者有特殊的汇缴要求(如申请汇缴以往月份所欠的住房公积金),须采用自主汇缴方式缴存,必须到业务窗口办理并确认应缴金额、获取缴款登记号后,采用电汇、网银等转账方式汇缴住房公积金(不接受现金缴款),汇缴的同时须在转账摘要栏(或用途栏)准确填入缴款登记号。


注意:如未按上述要求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的,将无法入账。【回答】

5. 佛山公积金单位开户流程

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经办人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区任一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材料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办理审批。  3.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审批,出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  4.领取结果。窗口办结,申请人当场领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佛山公积金开户所需资料:1.公积金会员卡、身份证2.原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经劳动管理部门退工备案)原件及复印件3.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未办理过的,可携带一寸照片一张,到“中心”办理)4.《公积金会员公积金关系转出园区申请表》(表I1)一份5.《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表I2)或《园区企业职工异地流动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表I3)一式三份6.转入地的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转入帐号(根据转移情况相应提供)7.转入地社保机构接收证明(转到城区范围的提供《跨统筹地区流动人员社会保险转移联系函》)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佛山公积金单位开户流程

6. 佛山公积金代缴开户要什么材料

一普通材料
1、企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机构提供批准成立的登记书。
2、住房公积金单位明细开设申请表
二特殊材料(需委托扣收的还需提交)
1、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2、委托缴收住房公积金协议
一、西安市公积金提取是什么
西安市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职工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填写西安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经单位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预留印鉴;
2、职工应当持审批表及有关证明资料到公积金核心办理提取审批手续,公积金核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不予提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提取的原因;
3、准予提取的,职工应当持审批表以及本单位出具的转账凭证,到公积金核心办理转账手续;
4、职工本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手续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委托它人办理的,受委托人应当提供委托手续,以及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5、提取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及被提取人的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以及被提取人书面同意材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二、珠海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时间
珠海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办理流程:
办理时提交住房公积金账户资料更改申请表、有效身份证原件,单位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特殊情况需提供更名或更改身份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因单位原因导致个人信息有误的,提供单位情况说明)。经银行审核后,当场办理;办理完成后领取业务凭条。
三、个人办理土地证具体需要哪些
(一)如果是房改房,需要提交房屋所有权证,申请人个人身份证,换购房登记的需提交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属共有产的需提交房屋共有人产权证。(二)根据《土地登记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因依法买卖、交换、赠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土地权利证书、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事人还应当提供有批准权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如果是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私房转让,需要提交土地登记申请表,购房合同书或拆迁协议书,房屋所有权证,契证,申请人身份证,产权人为单位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另外,如果属委托办理的,须提供土地登记委托书、委托代办人身份证。属赠与、继承的须提交公证书,并收回原土地证。属交易房的,须提交转让协议书、出让合同及交款发票并收回原土地证原件。转让方未办土地证的需提交原权源资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7. 佛山公积金证明网上办理指南

 佛山公积金证明网上办理指南
                      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广州等20多个城市已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佛山公积金证明网上办理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异地贷款证明 
    (用于佛山市缴存职工在外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因在外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打印证明的,可登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入“个人查询与申报”系统中打印“异地贷款证明”。
    提示:
    无论是网上打印或是到业务窗口出具的异地贷款证明,可登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信息核实查询(在左边导航栏)——“异地贷款证明核实”栏目中核实证明信息(证明上已明确核实途径)。
     二、资金明细证明 
    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打印个人的缴存明细的,可登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入“个人查询与申报”系统中——点击“资金明细证明”栏目——在右面界面点击“新增”——输入需要打印的缴存起止日期后点击“确定”并打印“资金明细证明”。
    登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入“个人查询与申报”——点击“资金明细”栏目——在右面的.列表左上角点击“打印”——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点击“打开”或“保存”——在打开的excel表中,点击“预览”,即可看到经中心盖章确认的汇缴资金明细,职工按“打印”即可打印经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盖章的汇缴资金明细。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 
    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打印个人的缴存、提取以及贷款情况的,可登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入“个人查询与申报”系统中打印“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
    如果你申请了公积金贷款,下面这些证明也可以通过网站打印哦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证明 
    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并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开具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证明的,职工可登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入“个人查询与申报”系统中打印“贷款利息证明”(点击对应房屋地址前的“明细”后新增记录——勾选贷款人,输入需要打印的起止日期,打印贷款证明)。
    提示:
    打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证明上会显示借款人信息、贷款金额、购房地址、贷款是否已还清、累计归还本金、贷款利息等内容。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归还明细 
    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并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开具住房公积金贷款归还明细的,职工可登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入“个人查询与申报”系统中打印“贷款利息证明”(点击对应房屋地址前的“明细”后新增记录——勾选贷款人,输入需要打印的起止日期,打印贷款明细)。
    那关于单位网上打印证明,作为财务的你必get技能轻松在办公室内打印,不用再往外跑了
     六、单位实缴明细 
    在我市缴存的单位,需要汇缴凭证、单位实缴证明的,可登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入“单位查询与申报”——在“实缴明细”中选择需要打印的对应月份,点击“查看明细”——点击“打印”按键(页面上有提示“该打印是通过打印控件实现,当单位用户首次打印时,需要安装控件”,首次打印时,请点击“安装该控件”进行安装后再尝试打印),即可打印实缴明细。
     温馨提示 
    1、网上打印的证明上均附有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盖章。
    2、单位或个人明细在注销后6个月内仍可登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打印相关证明。
    3、个人明细注销6个月以上的如需打印相关证明,需持身份证到业务窗口申请。
    4、部分证明在相应的页面上有提示需要安装控件,才能正常打印。
    5、异地贷款证明、资金明细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除了网上打印,市民之窗终端机也可以进行打印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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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公积金证明网上办理指南

8. 佛山公积金单位缴存证明办理材料

法律分析:1、开具缴存证明的书面申请
2、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3、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