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医保怎么报销 重庆

2024-04-29

1. 门诊医保怎么报销 重庆

1.在门诊医疗保险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符合条件的治疗项目,治疗费用需超过报销的起付线。2.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要符合门诊医疗保险报销条件。3.医疗机构签字盖章等相关材料开具好,需签字和盖章。4.机构审核材料准备齐全后,即可办理。

门诊医保怎么报销 重庆

2. 重庆医保门诊可以报销嘛

法律分析:医疗保险报销,需要到当地合作医疗管理机构或指定医疗机构医保结帐窗口报销。
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原始发票,用药清单,病历本等其它材料。
其报销是按比例进行的,一般在20---85%左右浮动。而报销的比例和多少跟自己的检查和用药情况,医疗等级等因素有关。举个例子就比较清晰了,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
切记:床位费用是不支持报销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个人帐户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负。
第二十九条 严重疾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按下列办法支付:
(一)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9%—11%。
(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年社会平均工资的3—5倍。
(三)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主要由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负担一定比例。对退休人员负担医疗费的比例,给予适当照顾。
严重疾病的范围,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的具体标准,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的分担比例,由省人民政府确定。
第三十条 起付标准以下、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3. 重庆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可以报销吗

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一、住院报销      1、起付标准:一级200元,二级440元,三级880元;      2、报销限额:医保统筹基金3.2万元/年,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50万元/年      3、报销比例:      a、医保统筹基金:一级90%,二级87%,三级85%,退休人员均为95%;      b、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100%。      1、统筹基金支付超过3.2万元以上的,符合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报销法规。      2、参保人员在一级、二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的,其住院起付线标准分别为160元/次、400元/次。      3、一年内多次住院的,每增加1次,其住院起付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降10%;降低后,三级医院不得低于620元/次,二级医院不得低于260元/次,一级医院不得低于100元/次。      4、在重庆市中医医疗机构住院、特殊疾病门诊使用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中药和中医诊疗项目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      特殊疾病门诊报销      1、起付标准:一级200元,二级440元,三级880元;      2、报销限额:医保统筹基金3.2万元/年,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50万元/年;      3、报销比例:      a、医保统筹基金:恶性肿瘤放疗/化疗/镇痛治疗、肾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药物治疗费用为90%,其它为80%;      b、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100%;      4、特病支付限额与住院合并计算,其中重度前列腺增生全年门诊支付限额为1000元。      医保报销比例咨询专区      一、参加居民医保后能报销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是多少      可以,居民医保普通门诊费用为定额报销,为60元/人/年。      二、现行重庆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咨询电话多少      现行重庆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如下:一级90%,二级87%,三级85%,退休人员均为95%;咨询电话12333。      三、重庆医疗保险住院报销限额是多少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一样吗      不一样,重庆居民医保住院报销限额为一档全年8万元,二档全年12万元;职工医保住院报销限额为医保统筹基金3.2万元/年,大额医疗费互助基金50万元/年。

重庆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可以报销吗

4. 请问如何办理重庆医保啊?可以报销住院费用及门诊费的!

医保门诊报销--
单位参保参保医保卡账户全都自缴纳部
用于支付门诊费用相于门诊报销(参保属于公务员或单位另报销政策除外)
住院享受比例----职工、退休员住院、门诊紧急抢救医疗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高支付限额部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职工、退休员要负担定比例费用:
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88%(退休员90.4%)自付12%(退休员9.6%);
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85%(退休员88%)自付15%(退休员12%);
三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82%(退休员85.6%)自付18%(退休员14.4%)
基本医疗保隆基金予支付医疗费用:
(1)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支付标准外医疗费用;
(2)符合规定非定点医疗机构非定点零售药店医购药发医疗费用;
(3)违犯罪、自杀、自残、酗酒等发医疗费用;
(4)交通、医疗、药事事故等其赔付责任支付医疗费用;
(5)职工工伤(公伤)、育发医疗费用;
(6)香港、澳门、台湾区外发医疗费用;

5. 重庆的医保怎么报销

医保报销:
(一)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二)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支付比例分三个档,以三级医院为例,起伏标准:3万元,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在职90%,退休94%,4万以上,在职95%,退休97%。普通住院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精神病住院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起伏标准减半。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最高7万元。住院大额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大额的支付比例一律为70%;
(三)就医管理: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的范围;
(四)报销流程: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重庆的医保怎么报销

6. 重庆职工医保门诊费用可以报销吗

目前还不能报销。目前重庆市职工医保尚未实行门诊统筹,主要通过医保基金中的个人账户进行门诊保障,门诊就医自费费用使用个人账户进行报销也属于医保基金报销的一种。二、最新消息:(一)职工医保门诊费用拟纳入报销正在征求意见;(二)重庆市将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做好我市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工作,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符合重庆市实际的多重医疗保障体系。(三)增强门诊共济保障功能:从高血压、糖尿病等群众负担较重的门诊慢性病入手,逐步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四)普通门诊统筹覆盖全体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支付比例从50%起步,待遇支付可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科学测算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并做好与住院支付政策的衔接;探索将部分治疗周期长、对健康损害大、经济负担重的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对部分需要在门诊开展、比住院更经济方便的特殊治疗,可参照住院待遇进行管理;探索由病种保障向费用保障过渡。

7. 重庆医保报销是怎么报销的

法律分析:报销流程:患者生病入院后,有医保的患者可以凭借本人的身份证、医保卡等证件在医院办理社保登记手续;患者在出院结算医疗费用时,凭入院登记表及身份证等到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则不需要到社保中心报销;相关部门审查后,申请人即可领取社会医保医疗费用报销单进行报销。对于医疗费用的报销,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只有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才能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的急诊费用、抢救的医疗服务费用等,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具体管理办法的制定来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重庆医保报销是怎么报销的

8. 重庆居民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1.城乡居民独立参保的新生儿:普通门诊定额包干:80元/人/年定额包干资金可用于参保人员本人、亲属或指定人门诊就医购药或住院自付费用,在定额包干额度内可全部且按100%比例报销。只有连续参保缴费的,当年未使用的余额才可跨年度结转使用。普通门诊统筹按规定报销,门诊诊察费按有关规定,和职工医保参保人一样定额报销。比如,在一、二、三级医院挂普通门诊看病,医保每次分别定额报销5元、7元、10元,个人只需分别自付1元、2元、5元例:李大妈参加了居民医保,她到镇上卫生院看病。挂号时她使用社保卡挂普通号,医保报销5元诊察费,个人只付1元。门诊拿药,医保定额包干支付80元/年;另外,因为她和镇卫生院已签约,医保还能再为她提供门诊统筹报销100元/年。2.大学普通门诊定额标准:100元/人/学年,门诊诊察费可按有关规定定额报销。重庆市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居民医保参保人,按规定比例报销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不幸患大病的,自付费用超过一定标准后享有大病保销待遇。法律依据《重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办法》第四条 机构范围。居民医保参保人在我市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费用按规定纳入普通门诊统筹。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会办医疗机构。未成年人可在三级儿童医院或妇幼保健医院门诊就医,按照在二级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和支付限额进行报销。第五条 支付范围。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按照我市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和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执行。参保人的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和特殊疾病待遇不重复享受。第六条 基金列支。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基金从居民医保基金中列支,单独核算。第七条 待遇享受。已按规定参加居民医保并足额缴费的参保人,按规定享受对应年度的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第八条 起付标准。参保居民一年内发生的符合规定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部分按规定报销,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第九条 支付比例。参保居民在普通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居民医保基金按一级医疗机构60%、二级医疗机构40%的比例,实行限额报销,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医疗机构的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第十条 支付限额。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居民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费用(不包括个人负担部分)累计计算。年度支付限额由市医保局、市财政局根据基金运行、居民医保筹资标准、财政补助标准、参保人数以及门诊医疗费用情况等适时进行调整。2021年度,一档参保居民最高支付限额300元,二档参保居民为500元。第十一条 大学生普通门诊统筹。大学生普通门诊按每人每年100元定额标准由校医院统筹安排,专款专用,结余作为指标结转,超支由校医院负担。学生每次普通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一档75%、二档80%,学年度的支付限额由学校根据参保大学生人数、普通门诊就医以及基金控制额度使用情况等,商参保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确定,原则上不得低于本学年度大学生一档个人缴费标准。经校医院同意到其他医保定点医疗服务机构门诊就医的费用,由校医院按规定报销。其报销资金从校医院统筹安排的大学生普通门诊定额中支付。大学生普通门诊学年度定额使用标准,根据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及学校的使用等情况,由市医疗保障局和市财政局测算后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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