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才补贴申请条件

2024-05-14

1. 深圳人才补贴申请条件

人才补贴是当地政府为了引进人才,给予的补帖。人才津贴。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申报2020年度人才津贴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以用人单位聘任同层次职务当月起享受人才津贴。有任期规定的荣誉获得者,按任期时间发足人才津贴,不在政策实施时间范围的任期不计发人才津贴。引进符合享受人才津贴的高层次人才可自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满1年的当年起申请人才津贴。高技能人才津贴。县内企业在岗在职紧缺类职业(工种)的技师或高级技师,且需根据《关于开展龙游县高技能人才“以师带徒”活动的通知》(龙人社〔2014〕89号)文件精神,签订以师带徒结对协议,开展高技能人才以师带徒活动的。深圳人才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3】具有本市户籍;【4】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或获准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5】续发时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在引进我市后累计在深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如果我们符合以上全部条件,就可以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珠江三角洲地区发展纲要》,实施科技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施住房补贴和津贴政策,标准如下:  (一)引进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每月发给津贴1万元,落户的一次性发给住房补贴50万元。临时受聘来我市单位连续工作1个月以上的,每月发给8000元的生活交通补贴。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实验设施和科研经费。(二)引进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主要专家,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内外某一学科、技术领域的带头人、领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每月发给津贴3000元,落户的一次性发给住房补贴30万元,由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实验设施和科研启动经费。(三)引进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的带头人、领军人才,具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自主知识产权并达到省以上先进水平的创新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每月发给津贴1000元,落户的一次性发给住房补贴15万元,由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实验设施和科研启动经费。(四)引进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具有高成长性项目的境外留学人员、外籍和港澳台地区的高端人才,按其在境外的成就,比照前三类人才享受相应待遇。不能比照前三类人才的,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并已落户的,一次性发给住房补贴5万元。(五)引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博士学位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并落户的,一次性发给住房补贴5万元。(六)引进具有突出经营管理业绩和丰富管理经验的高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以及具有特殊专长、可以带来重大技术改造和较高经济效益的高级技能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并落户的,一次性发给住房补贴3万元。同时,规定对引进的以上各类人才,签订合同1—5年的,实行住房租金补贴,按租住者相应享受的住房面积标准和市测定的商品房使用面积每平方租金标准(以当年市房改办文件为准),分年度每年补贴租金总额的50%。

深圳人才补贴申请条件

2. 深圳人才补贴申请流程

法律分析:第一步:进入深圳人社官网,点击“网上申报”—“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第二步:登录自己的社会统一账号。第三步:阅读办理须知。 第四步:登入申请页面之后,选择“业务办理”—“租房补贴申报”,注意这里要先进行基本信息的同步,新用户还需要补录自己的个人信息。
法律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 第七条 人才安居采取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实施。实物配置包括免租金租住、产权赠与、租住公租房和购买安居型商品房等形式;货币补贴包括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等形式。

3. 深圳人才补贴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为: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申请租房补贴的要求: 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二)具有深圳户籍三)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四)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深圳人才补贴申请条件

4. 深圳人才补贴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为: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申请租房补贴的要求: 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二)具有深圳户籍三)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四)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5. 深圳人才补贴申请流程

法律分析: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办理流程为:
1、注册及申请。申请人登陆“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注册个人账户并提交申请。系统将从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及社保共享平台,提取并核查申请人户籍、社会保险缴纳等信息。
2、受理。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市、区申请人名单。
3、审核。市人力资源部门将申请人员名单送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核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员列入公示名单;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申请未审核通过的,可在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
4、公示。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将拟发放人员名单在部门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5、发放。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深圳人才补贴申请流程

6. 深圳人才补贴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1、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2、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和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3、具有深圳户籍。4、在深圳已缴纳社保,且社保关系在本市。5、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新引进博士人才的年龄需在三十五岁(含)以下,年龄计算以引进时间为判断时点。其中,国内新引进博士人才的引进时间以首份引进审核文件签发日期为准。引进审核文件是指应届毕业生介绍信、留学人员行政介绍信、在职人才招调通知、招收进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接收出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等。海外新引进博士人才的引进时间以首次在深圳通过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日期为准。法律依据:《深圳市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第四条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核、发放及监管。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事中心)具体负责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审核和发放工作。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将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资金纳入市人事中心年度部门预算、决算,报市财政部门审核;市人事中心负责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第五条 市财政部门负责审核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的新引进博士人才生活补贴资金预算和决算,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下达资金指标。

7. 深圳人才补贴申请条件

1、本科30周岁以下、硕士35周岁以下、博士40周岁以下2、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且社会关系仍在本市3、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4、获得深圳户口即日起之后一年之内都可申请,超过一年未申请资格将作废。申请流程:1、申请人登陆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2、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市、区申请人名单。3、各职能部门核查申请人户籍及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4、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将拟发放人员名单在部门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5、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一、人才补贴申请流程为:1、申请人登陆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提交相应的电子材料;2、受理区人力资源局对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予以退回申报材料。区人力资源局通过短信向申请人反馈审查结果;3、审核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内容审核,合格的予以公示;不合格的退回申请或向申请人作出说明并要求补充、修订材料;4、人力资源局在区人才工作网和区人力资源官网公示拟发放补贴人员名单。( 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4、审议区人力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提请审议,拨付办结审议通过后,区人力资源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二、人才补贴申请材料包括:1、《新引进人才补贴申请表》;2、毕业证书;3、学历验证认证报告,申请人户口簿;4、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金融社保卡;5、申请人社保清单1份。法律依据:《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本市人才队伍结构,加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保障,根据《关于率先行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京发〔2017〕20 号)、《关于优化人才服务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发〔2017〕38 号)及国家和本市引进人才相关政策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深圳人才补贴申请条件

8. 深圳人才补贴申请流程

法律分析: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办理流程为:1、注册及申请。申请人登陆“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注册个人账户并提交申请。系统将从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及社保共享平台,提取并核查申请人户籍、社会保险缴纳等信息。2、受理。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市、区申请人名单。3、审核。市人力资源部门将申请人员名单送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核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员列入公示名单;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申请未审核通过的,可在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4、公示。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将拟发放人员名单在部门政府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5、发放。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第五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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