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合同无效的事由有哪些些

2024-05-13

1. 导致合同无效的事由有哪些些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导致合同无效的事由有哪些些

2. 导致合同无效的事由有哪些?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如果只是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则属于可撤销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了国家利益的,则为无效合同。国有企业的利益,不能等同于国家利益。
一份合同,同时存在无效事由和撤销事由的时候,合同只能确认无效,而不能按照可撤销处理,否则就会放纵当事人的违法行为。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恶意串通是指合同当事人或代理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为谋取不法利益与对方当事人、代理人合谋实施的违法行为。比如,卖方的代理人甲某为了获取回扣,将卖方的标的物价格压低,买方和代理人甲某都得到了好处,而被代理人卖方却受到了损失。恶意串通成立的合同,行为人出于故意,而且合谋的行为人是共同的故意。行为人的故意,不一定都是当事人的故意,比如代理人与对方代理人串通,订立危害一方或双方被代理人的合同,就不是合同当事
人的故意。行为人恶意串通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如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之间恶意串通,以抬高或压低标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恶意串通以排挤其他投标人等等。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在形式上、表面上是合法的,但缔约目的是非法的,称为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例如,订立假的买卖合同,目的是逃避法院的强制执行;订立假的房屋租赁合同以逃避税收,等等。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当事人订立的为追求自己利益,其履行或履行结果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或者为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都是损害社会利益的合同。比如,实施结果污染环境的合同,从事犯罪或者帮助犯罪的合同,而订立的赠与合同,损害公序良俗(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合同等等,是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损害社会利益的合同,当事人主观上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随着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合同签订的数量也在随之增加,此时我们应当注意相关的民事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必要的时候维护自身的合同权益。

3. 导致合同无效的事由有哪些

导致合同无效的事由包括:1、合同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不真实;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导致合同无效的事由有哪些

4. 导致合同无效的事由有哪些些

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5. 导致合同无效的事由

法律分析:导致合同无效的主要事由:(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导致合同无效的事由

6. 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有哪些?

合同无效的原因,一般有五种:一是欺诈、胁迫,故意告诉对方虚假情况,或是胁迫对方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财产等,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7. 合同的无效事由

法律分析: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合同的无效事由

8. 导致合同无效的主要情形是什么?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被确认为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合同或者部分合同条款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并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对于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合同条款;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8)因被撤销而形成的合同无效情形。
一旦确认合同无效,将具有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
合同无效后的处理方式有:
1.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2.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责任形式。
3.赔偿损失: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合同撤销后财产能返还吗?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被依法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即自合同成立之日起就是无效的,而不是从被撤销之时起无效。一旦合同被撤销,合同关系不复存在,原合同对当事人不再具有任何约束力,当事人也不得基于原合同而主张任何权利或享受任何利益,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被撤销后所引起的几个主要法律后果:
(一)返还财产。返还财产主要适用于已经做出履行的情况。如果当事人尚未开始履行,或者说财产尚未交付,则不适用返还财产。
(二)赔偿损失。损害赔偿实际上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在不能返还财产的情况下,通过损害赔偿的方法使财产关系恢复原状;二是对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以后有过错的当事人应当赔偿对方因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所遭受的损失,如果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则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行政处罚。合同无效可产生追缴财产、罚款等行政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