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捐的慈善资金可否用于基金会原始资金

2024-05-14

1. 募捐的慈善资金可否用于基金会原始资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本会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接受的所有捐款,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并按规定进行审计。
第二条 本会每年定期向理事会公布收支账目和财务工作报告,重大经费支出,须由理事会审议。在理事会闭会期间,本会认真执行理事会审定的年度业务工作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本会财务工作实行审批“一支笔”的原则。审批人为理事长。如有特别情况,理事长可书面委托副理事长或秘书长负责审批工作,受托人承担审批责任。【摘要】
募捐的慈善资金可否用于基金会原始资金【提问】
您好,募捐的慈善资金不能用于基金会原始资金。【回答】
为合法募集资金,保障捐赠者的权宜,确保募集到的资金安全使用,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效益。【回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本会通过各种形式和途径接受的所有捐款,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并按规定进行审计。
第二条 本会每年定期向理事会公布收支账目和财务工作报告,重大经费支出,须由理事会审议。在理事会闭会期间,本会认真执行理事会审定的年度业务工作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本会财务工作实行审批“一支笔”的原则。审批人为理事长。如有特别情况,理事长可书面委托副理事长或秘书长负责审批工作,受托人承担审批责任。【回答】
募捐协议中明确了募捐用途的也不行吗?【提问】
可以【回答】
募捐协议明确写明用途,那么募捐到的就只能用于该项目。【回答】
好的,非常感谢!【提问】
第三条 资金募集
一、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面向国内外社会团体、企业和组织及个人募捐文化基金。
二、接受捐赠资金前,应与捐赠方签订《捐赠协议》。捐赠方对捐赠资金使用有要求的,应在协议中加以明确。
三、《捐赠协议》签订后,捐赠方按约定将捐款拨至本会银行账户后,基金会向捐赠方开具《公益性单位接受捐赠统一收据》。【回答】
您好,不客气【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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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捐的慈善资金可否用于基金会原始资金

2. 基金会公益支出比例的确定是怎样考虑的?

答:《条例》规定,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
规定基金会每年公益支出的比例,是为了促使基金会实现发展公益事业的宗旨,确保对公益事业进行投入。杜绝基金会出现偏离公益轨道,或是停滞不活动的情况。
公募基金会向社会募捐,支出与收入配比有利于衡量捐赠收入的使用效率。经统计,全国性基金会目前的平均支出比例为50%,为达到促进基金会活的目的,把标准定为:每年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
非公募基金会不接受募捐,一般使用基金的利息,或利用捐赠人定期提供的资金开展活动,因此,以基金额为标准确定公益支出比例。为达到促进基金会开展公益活动和鼓励非公募基金会发展的双重目的,公益支出比例定为:上年基金余额的8%。

3. 基金会公益支出比例的确定是怎样考虑的?

  答:《条例》规定,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
  规定基金会每年公益支出的比例,是为了促使基金会实现发展公益事业的宗旨,确保对公益事业进行投入。杜绝基金会出现偏离公益轨道,或是停滞不活动的情况。
  公募基金会向社会募捐,支出与收入配比有利于衡量捐赠收入的使用效率。经统计,全国性基金会目前的平均支出比例为50%,为达到促进基金会活的目的,把标准定为:每年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
  非公募基金会不接受募捐,一般使用基金的利息,或利用捐赠人定期提供的资金开展活动,因此,以基金额为标准确定公益支出比例。为达到促进基金会开展公益活动和鼓励非公募基金会发展的双重目的,公益支出比例定为:上年基金余额的8%。

基金会公益支出比例的确定是怎样考虑的?

4. 慈善基金每年捐赠的比例

《条例》规定,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
规定基金会每年公益支出的比例,是为了促使基金会实现发展公益事业的宗旨,确保对公益事业进行投入。杜绝基金会出现偏离公益轨道,或是停滞不活动的情况。
公募基金会向社会募捐,支出与收入配比有利于衡量捐赠收入的使用效率。经统计,全国性基金会目前的平均支出比例为50%,为达到促进基金会活动的目的,我们把标准定为:每年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
非公募基金会不接受募捐,一般使用基金的利息,或利用捐赠人定期提供的资金开展活动,因此,以基金额为标准确定公益支出比例。为达到促进基金会开展公益活动和鼓励非公募基金会发展的双重目的,公益支出比例定为:上年基金余额的8%。《报告》显示,2018年全国接收国内外款物捐赠1624.15亿元人民币,其中,我国内地全年捐赠1439.15亿元,香港约160亿元,澳门约25亿元(台湾尚无权威统计数据)。由于抗癌药品捐赠减少,我国内地捐赠总额较2017年小幅下降4.05%,捐赠额占GDP总量比例为0.16%,人均捐赠103.14元,但现金捐赠总额突破1000亿元,创历史新高。

5. 基金会公益支出比例

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规定基金会每年公益支出的比例,是为了促使基金会实现发展公益事业的宗旨,确保对公益事业进行投入。杜绝基金会出现偏离公益轨道,或是停滞不活动的情况。公募基金会向社会募捐,支出与收入配比有利于衡量捐赠收入的使用效率。经统计,全国性基金会目前的平均支出比例为50%,为达到促进基金会活的目的,把标准定为:每年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不接受募捐,一般使用基金的利息,或利用捐赠人定期提供的资金开展活动,因此,以基金额为标准确定公益支出比例。为达到促进基金会开展公益活动和鼓励非公募基金会发展的双重目的,公益支出比例定为:上年基金余额的8%。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1、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2、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3、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法人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基金会公益支出比例

6. 基金会公益支出比例的确定是怎样考虑的?

  答:《条例》规定,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
  规定基金会每年公益支出的比例,是为了促使基金会实现发展公益事业的宗旨,确保对公益事业进行投入。杜绝基金会出现偏离公益轨道,或是停滞不活动的情况。
  公募基金会向社会募捐,支出与收入配比有利于衡量捐赠收入的使用效率。经统计,全国性基金会目前的平均支出比例为50%,为达到促进基金会活的目的,把标准定为:每年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
  非公募基金会不接受募捐,一般使用基金的利息,或利用捐赠人定期提供的资金开展活动,因此,以基金额为标准确定公益支出比例。为达到促进基金会开展公益活动和鼓励非公募基金会发展的双重目的,公益支出比例定为:上年基金余额的8%。

7. 基金会公益支出比例

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规定基金会每年公益支出的比例,是为了促使基金会实现发展公益事业的宗旨,确保对公益事业进行投入。杜绝基金会出现偏离公益轨道,或是停滞不活动的情况。公募基金会向社会募捐,支出与收入配比有利于衡量捐赠收入的使用效率。经统计,全国性基金会目前的平均支出比例为50%,为达到促进基金会活的目的,把标准定为:每年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不接受募捐,一般使用基金的利息,或利用捐赠人定期提供的资金开展活动,因此,以基金额为标准确定公益支出比例。为达到促进基金会开展公益活动和鼓励非公募基金会发展的双重目的,公益支出比例定为:上年基金余额的8%。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1、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2、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且不以营利为目的;3、全部资产及其增值为法人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基金会公益支出比例

8. 慈善法规定的被捐赠资金管理费用占百分之多少

法律分析:具有公募资格的基金会的年度管理费用比例仍被确定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六十条 慈善组织应当积极开展慈善活动,充分、高效运用慈善财产,并遵循管理费用最必要原则,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慈善组织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百分之七十或者前三年收入平均数额的百分之七十;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百分之十,特殊情况下,年度管理费用难以符合前述规定的,应当报告其登记的民政部门并向社会公开说明情况。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以外的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标准,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税务等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的原则制定。捐赠协议对单项捐赠财产的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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