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买卖收益如何处置

2024-05-14

1. 集体土地买卖收益如何处置

农村经济集体处理土地取得收益的,由全体村民或者村委会依照法定程序确定怎样分配,村民取得款项后,由自己决定如何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
1、发布征地公告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被征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该点要注意公告的发布主体,只有上述规定的机关单位才有权发布。在实际的拆迁中,后期因公告主体不合格而引起的诉讼也有很多现实案件,这是被征收拆迁人要尤为关注的点。
2、征询村民意见,组织听证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所在的乡镇政府,就征地通告的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根据村委会或村民提出的意见分别处理并协调解决。对补偿标准、安置途径、补偿方式有异议的,应告知被征地相对人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国土资源局应将村民对征收土地的意见和听证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发表个人意见,要求听证是公民很重要的政治权利,尤其是在拆迁中,被征收拆迁人更应该着重行使权利。很多农民因为不知道或是不注重听证的权利,才让自己的房屋上利益糊里糊涂被侵占了。
3、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会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实地调查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规格等,并由国土资源局现场填制调查表一式三份,由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和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共同确认无误后签字。国土资源局应将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字的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归档上报。
这里就开始涉及到被征收拆迁农民要签字的地方了。对于土地及其地上符着物的登记是对后期确定拆迁补偿的一个重要参考,这个环节农民在签字的时候一定要慎重,一定要保证所登记造册的每一个字都与事实相符,切记不要出现“空白协议”的情况。
4、拟订“一书四方案”组卷上报审批
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根据征询、听证、调查、登记情况,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即:“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并组卷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

集体土地买卖收益如何处置

2. 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如何使用

村集体收入可以给村干部发补助,因为村集体收入就是用于村集体开支,其中包括给村干部发补助,但是村干部补助发放必须符合规定,比如临时聘用干部的务工补助,还有突击性工作补助,这些都必须经过经管站审计入账,不能违反规定乱发补助。
不可以随便发,如果确实要发补助,需获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摘要】
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如何使用【提问】
请稍等【回答】
你好,小编为你查询到村集体经济收益资金的使用有以下内容噢,利用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要素,通过集体股份分红、盘活集体资产资源、推进土地经营。【回答】
亲,希望我的回答对你帮助,如你还有其他疑问,可继续向小编提问,小编很乐意为你服务,祝你生活愉快噢【回答】
可以利用收益来发放村干部的补贴吗【提问】
可以的,亲【回答】
村集体收入可以给村干部发补助,因为村集体收入就是用于村集体开支,其中包括给村干部发补助,但是村干部补助发放必须符合规定,比如临时聘用干部的务工补助,还有突击性工作补助,这些都必须经过经管站审计入账,不能违反规定乱发补助。
不可以随便发,如果确实要发补助,需获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回答】
国家层面有规定吗【提问】
有规定的噢【回答】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资金必须按规定程序。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进行四议两公开。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村党员审议,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决议。会议内容公开,会议结果公开。其中,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时必须有2/3以上人员同意。【回答】

3. 村集体土地收益归谁

法律分析:征地补偿费用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应当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用于被征地单位的生产发展,安置被征地后的农民。县、乡政府直接管理和使用土地补偿费是不合法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九条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村集体土地收益归谁

4. 关于村集体土地出让后的利益分配

看你这标题吓我一跳,集体土地土让~~~
1,你说土地不是被政府征收是你的断章取义吧,如果不是,那么这块地使用违法了。应该是政府征收变为国有土地,在有土地交易部门出让给开发商的。
2、征收土地有个村提留的问题,但是那只是涉及一小部门,也就是说有拿走一小部分土地出让所得,但是是一小部分3%左右吧好像是。剩下的全是农户自己的,所以这样分配不合法,
3、是不是有些问题你没说清楚啊?不然哪里的政府敢做这样的事情,这是自寻死路!

5. 村集体土地流转得益资金可以给村民们分吗?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土地使用权流转集体经济收益是要发给村民的。【摘要】
村集体土地流转得益资金可以给村民们分吗?【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土地使用权流转集体经济收益是要发给村民的。【回答】
亲您好,1、农民将土地流转后征收的土地补偿款归集体,由集体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分配给在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具体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回答】

村集体土地流转得益资金可以给村民们分吗?

6. 村委会有权把集体土地卖给开发商吗?卖地所得资金怎么分配?

村委会有权把集体土地卖给开发商,卖地所得资金分配也应当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办理。
村委会把集体土地卖给开发商应当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卖地所得资金分配也应当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办理。如果不分配,可上访。
集体对其土地所享有的占有、支配、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我国消除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土地改革和合作化运动的产物,对于发展农村和农业生产力,以及当前城镇化条件下确保农民在彻底离开土地之前不会永久丧失土地,具有重要意义。

扩展资料: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集体土地所有权

7. 什么是集体土地的收益权

如果学校由村委投资,而现在学校不存在了,学校所使用的土地和房屋就应该归还村集体,而村委将学校的房屋和土地出租给私人办厂,其行为是合法的,所得的收益应归村集体所有。
    如果学校的房屋是教育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投资,则村委不能单独出租,须由产权单位出租,或者和产权单位协商同意后,方可代由产权和村集体共同出租,所收益双方分成。

什么是集体土地的收益权

8. 村委会有权把集体土地卖给开发商吗?卖地所得资金怎么分配?

村委会有权把集体土地卖给开发商,卖地所得资金分配也应当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办理。
村委会把集体土地卖给开发商应当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卖地所得资金分配也应当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办理。如果不分配,可上访。
集体对其土地所享有的占有、支配、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我国消除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土地改革和合作化运动的产物,对于发展农村和农业生产力,以及当前城镇化条件下确保农民在彻底离开土地之前不会永久丧失土地,具有重要意义。

扩展资料: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集体土地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