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尽职调查清单

2024-05-15

1. 法律尽职调查清单

法律尽职调查是指在公司并购、证券发行等重大公司行为中,由律师进行的对目标公司或者发行人的主体合法性存续、企业资质、资产和负债、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关系、纳税、环保、劳动关系等一系列法律问题的调查。一、公司主体相关文件1.1公司的组织性文件1.1.1公司的章程、细则、内部管理条例或其他有关公司组建及改组文件,包括目前有效的和任何对该等文件进行修改的文件。1.1.2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发起人协议、股东协议、批准证书以及与成立、组建及改组有关的任何其他政府批文,包括任何对该等文件进行修改的文件。1.1.3公司的验资报告、出资证明和资产评估证明及/或产权登记证;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及其历次变更的证明文件和工商变更登记。1.1.4公司当前的股权结构图,该图应显示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投资方及其各自持股或拥有权益的比例以及股权结构的变革过程及相关文件。1.1.5公司各股东出资是否符合在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的章程的规定。1.1.6公司年审情况及是否有影响公司合法存续的重大法律障碍,如吊销、注销。1.1.7公司经营中依法取缔的资质、认证、特别许可等是否已经合法取得及是否人合法有效。1.1.8所有有关公司历史的重要材料,包括其前身的组建过程以及公司成立之后进行的改组、兼并、合并、分立、资产交换或收购、出售等重大活动。1.1.9公司自设立以来的公司文件记录1.2公司对外投资情况(以下简称下属企业)及相关文件1.2.1设立分公司的情况以及投资参股、控股子公司情况、出资额、所占比例或股份和章程及修改文件。1.2.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立项申请以及为设立下属企业向政府审批部门提交的任何其他文件及其批复。1.2.3每个下属企业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批准证书以及与设立该下属企业有关的任何其他政府批准文件。1.2.4每个下属企业自组建以来的公司记录,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和会议纪录。1.2.5下属企业的验资报告及出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1.3公司股东的文件1.4本次并购交易是否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和批准,对并购条件是否有限制性要求。二、经营管理文件2.1企业战略研究和发展规划2.2企业的竞争研究和竞争策略2.3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分析和投资分布2.4过去重要投资项目的后评估2.5影响行业和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法律尽职调查清单

2. 法律尽职调查清单

法律分析:法律尽职调查是指在公司并购、证券发行等重大公司行为中,由律师进行的对目标公司或者发行人的主体合法性存续、企业资质、资产和负债、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关系、纳税、环保、劳动关系等一系列法律问题的调查。一、公司主体相关文件1.1公司的组织性文件1.1.1公司的章程、细则、内部管理条例或其他有关公司组建及改组文件,包括目前有效的和任何对该等文件进行修改的文件。1.1.2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发起人协议、股东协议、批准证书以及与成立、组建及改组有关的任何其他政府批文,包括任何对该等文件进行修改的文件。1.1.3公司的验资报告、出资证明和资产评估证明及/或产权登记证;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及其历次变更的证明文件和工商变更登记。1.1.4公司当前的股权结构图,该图应显示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投资方及其各自持股或拥有权益的比例以及股权结构的变革过程及相关文件。1.1.5公司各股东出资是否符合在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的章程的规定。1.1.6公司年审情况及是否有影响公司合法存续的重大法律障碍,如吊销、注销。1.1.7公司经营中依法取缔的资质、认证、特别许可等是否已经合法取得及是否人合法有效。1.1.8所有有关公司历史的重要材料,包括其前身的组建过程以及公司成立之后进行的改组、兼并、合并、分立、资产交换或收购、出售等重大活动。1.1.9公司自设立以来的公司文件记录1.2公司对外投资情况(以下简称下属企业)及相关文件1.2.1设立分公司的情况以及投资参股、控股子公司情况、出资额、所占比例或股份和章程及修改文件。1.2.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立项申请以及为设立下属企业向政府审批部门提交的任何其他文件及其批复。1.2.3每个下属企业的营业执照(正、副本)、批准证书以及与设立该下属企业有关的任何其他政府批准文件。1.2.4每个下属企业自组建以来的公司记录,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和会议纪录。1.2.5下属企业的验资报告及出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1.3公司股东的文件1.4本次并购交易是否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和批准,对并购条件是否有限制性要求。二、经营管理文件2.1 企业战略研究和发展规划2.2 企业的竞争研究和竞争策略2.3 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分析和投资分布2.4 过去重要投资项目的后评估2.5影响行业和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3. 什么是律师尽职调查?

律师尽职调查又称为谨慎性调查,是指投资人在与目标企业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经协商一致,投资人对目标企业一切与本次投资有关的事项进行现场调查、资料分析的一系列活动,包含财务尽职调查及法律尽职调查等。 尽职调查主要是指就股票发行上市、收购兼并、重大资产转让等交易中的交易对象和交易事项的财务、经营、法律等事项,委托人委托律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机构,按照其专业准则,进行的审慎和适当的调查和分析。
一、尽职调查分类:在资本市场上,按照调查行为主体的不同,尽职调查一般可以分为律师尽职调查、注册会计师的财务尽职调查和投资银行尽职调查等三种类别。 二、律师尽职调查的意义: 1.通过调查,了解目标企业面临的经营项目是否可以做,是否存在无法克服的法律障碍和风险。 要知道,花几万元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就可以避免因一个项目被骗掉几百万上千万。很多项目根本就不可能运作,法律尽职调查的目标首先是确认该项目是否有可能运作。 2.对于可以运作的项目,了解项目中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应当如何规避和处理。 毕竟法律风险伴随企业经营无处不在,股权结构、股东关系、内部管理模式、知识产权保护、财税、劳资关系、交易模式等等,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出现难以预料的法律问题,具体项目中也必须协调与政府的关系、与交易对象的关系、企业内部股东的关系等,通过调查可以了解现有的问题和潜在的问题。 3.针对具体情况提出运作项目的操作方案,从而确保企业消除不该存在的法律风险,尽力规避难以避免的风险,并对实际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防,确保风险发生时损失降到最小。 三、律师尽职调查的作用: 1.律师尽职调查能够帮助调查方了解被调查方的情况,并判断拟进行的商业计划或交易具备深入洽谈的可能性。 2.律师尽职调查将帮助调查方决定是否调整该商业计划或交易的价格及确定调整价格的幅度。 3.律师尽职调查将帮助调查方按照现实情况进一步合理、合法地调整商业计划或交易有关合同的条款、结构以及决定商业计划或交易完成的时间表。 4.律师尽职调查将帮助调查方更加准确地确定该商业计划或交易完成的前提条件和完成后的义务。 5.律师尽职调查的结果将帮助被调查方为促使商业计划或交易基本实现而尽早采取需要的补救措施或帮助调查方在有关协议中增加被调查方的陈述和保证条款。

什么是律师尽职调查?

4. 法律尽职调查的作用和意义是什么?

1、能充分揭示法律风险或危机
2、分析企业盈利能力、现金流,预测企业未来前景
3、了解资产负债、内部控制、经营管理的真实情况,是投资及整合方案设计、交易谈判、投资决策不可或缺的基础
4、判断投资是否符合战略目标及投资原则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之间的投资、融资、并购等资本运作行为已越来越普遍,而资本运作顺利进行的基础是对商业市场、资本市场和企业经营的全方位周密考察,如果缺乏这一基础的投资、融资、并购活动,无疑会有高度的投机性和风险,所以做好前期的尽职调查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之一。

5. 法律尽职调查什么意思

问题一:尽职调查是什么意思  尽职调查又称谨慎性调查,是指投资人在与目标企业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经协商一致,投资人对目标企业一切与本次投资有关的事项进行现场调查、资料分析的一系列活动。包含财务尽职调查及法律尽职调查等.调查内容一般包括:目标企业所在行业研究、企业所有工、历史沿革、人力资源、营销与销售、研究与开发、生产与服务、采购、法律与监管、财务与会计、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等. 
  
   问题二:法律尽职调查需要调查哪些方面?  通常情况下,法律尽职调查应囊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主要调查其成立情况、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注册资本缴纳情况、年审情况、公司的变更情况、有无被吊销或注销等情况。 
  2. 目标公司的成立合同、章程:关注该合同与章程中是否有下述防御收购的条款、内容或规定;是否存在有关兼并、收购或者其他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转移的重大交易都需要经过公司股东绝对多数票的同意方才可以实施;是否存在禁止更换董事或轮任董事的限制,确定可否在并购后获得对董事会的控制权;是否存在高薪补偿被辞退的高级管理人员及股权权利计划,以正确分析目标公司被并购的难易程度,以及并购费用是否会增大或增大到什么程度。 
  3. 目标公司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纪要等:在兼并的情况下,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是一定要有相应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这个程序必不可少。律师就要注意审查有关的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决议是否依法作出,有无达到法定的或章程中规定的同意票数,投票权是否有效等,以确保程序上无瑕疵。 
  4. 目标公司的资产:本项所述资产是指目标公司的土地及房产设备等有形资产。 
  4.1. 土地与房产的价值取决于其权利如何。重点调查土地房产的用途如何、能不能转让、使用权或所有权期限多久、权利是否完整受限、有无瑕疵、有无可能影响该权利的事件,如 *** 征用、强制搬迁等在短期内发生,取得该权利时的对价是否已付清,有关权利的证书是否已取得,有无出租或抵押,出租或抵押的条件如何等等; 
  4.2. 有关机械设备,需要注意的一是其来源,性质;二是其转让限制;三是有关转让手续的办理。 
  4.3. 律师对此审查的意义在于事先发现或理顺目标公司的产权关系,事先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确保并购方取得的目标公司的财产关系清楚明白,权利完整无瑕疵,无法律上的后遗症。 
  5. 知识产权:在一些目标公司中,以知识产权形式存在的无形资产较其有形资产可能更有价值。对于所有知识产权的审查是保证并购方在收购之后能继续从中受益,同时还应当注意是否存在有关侵权诉讼,以准确评析可能存在影响权利的风险。 
  6. 关键合同与合同承诺: 
  6.1. 大多数公司都有若干对其成功至关重要的关键合同,在此类合同一如规定在一方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时可以允许终止合同,那么对于收购方应慎重考虑收购安排。类似的情形还可以发生在企业过于依赖于某位个人的专业技术知识或经验的时候。 
  6.2. 收购方还应当确定目标公司在近期作出的合同承诺,有没有与收购方自己的业务计划不相一致的,诸如向新的生产线或新企业、或合资企业提供资本、卖掉关键专利和版权,与供应商或客户签订新的长期合同,向雇员许诺新的高额报酬或股份期权安排等。 
  6.3. 另外,还要特别注意贷款、抵押合同、担保合同、代理合同、特许权使用合同等,看看内中是否有在目标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时,就得提前履行支付义务,或终止使用权或相关权利等的规定。 审查此类规定,就是要权衡并购完成后是否会因并购而使并购人丧失某些预期利益或权利。 
  7. 目标公司的职工安置:在这方面,主要问题是所提供的福利水平以及终止合同前所需要的通知时间以及可能的赔偿。 
  8. 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目标公司的债务可分已知的债务与潜在的债务。潜在的债务主要包括或有负债,税收与环保责任都属于或有负债中的内容。 
  8.1. 对税收调查而言,应注重调查已纳税情况、有无欠缴款、有关目标公司方面的税收国家是否有调整性、做优惠性规定等,以避免并购方将因承担补税和罚款而增大的负担。 
  8.2.......>> 
  
   问题三:法律尽职调查文件中的rom和rod是什么意思  1、遵守预先确定的程序和工作方式; 2、熟悉相关的背景知识和交易目的,尽可能多地了解客户; 3、熟悉行业知识、商业知识、经营模式,如基础设施、能源、房地产、通信等; 4、熟悉法律,做好必要的法律研究 
  
   问题四:律师尽职调查的目的和意义是?  尽职调查,译自英文“Due Diligence”,其原意是“适当的或应有的勤勉”。尽职调查是中国律师在境内企业海外上市服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境外券商(保荐人)通常要求境内律师出具的法律文件之一。中国律师的尽职调查工作主要是对拟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在境内的权益(合称“境内公司”)所进行的调查和核查,并对调查及核查的结果进行分析后,做出相应的专业判断。 中国律师在境内企业海外上市服务中的尽职调查的目的和意义主要有: 首先,律师通过尽职调查,可以为海外上市方案及上市前重组并购的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供拟上市公司和境外券商(保荐人)参考。 其次,律师通过尽职调查,可以发现拟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在境内的权益可能存在的法律问题,从而可以及时纠正,以满足境外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最后,律师通过尽职调查,可以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打好坚实的基础。 
  
   问题五:什么是律师尽职调查?  律师尽职调查又称为谨慎性调查,是指投资人在与目标企业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经协商一致,投资人对目标企业一切与本次投资有关的事项进行现场调查、资料分析的一系列活动,包含财务尽职调查及法律尽职调查等。 尽职调查主要是指就股票发行上市、收购兼并、重大资产转让等交易中的交易对象和交易事项的财务、经营、法律等事项,委托人委托律师、注册会计师等专业机构,按照其专业准则,进行的审慎和适当的调查和分析。一、尽职调查分类:在资本市场上,按照调查行为主体的不同,尽职调查一般可以分为律师尽职调查、注册会计师的财务尽职调查和投资银行尽职调查等三种类别。 二、律师尽职调查的意义: 1.通过调查,了解目标企业面临的经营项目是否可以做,是否存在无法克服的法律障碍和风险。 要知道,花几万元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就可以避免因一个项目被骗掉几百万上千万。很多项目根本就不可能运作,法律尽职调查的目标首先是确认该项目是否有可能运作。 2.对于可以运作的项目,了解项目中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应当如何规避和处理。 毕竟法律风险伴随企业经营无处不在,股权结构、股东关系、内部管理模式、知识产权保护、财税、劳资关系、交易模式等等,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出现难以预料的法律问题,具体项目中也必须协调与 *** 的关系、与交易对象的关系、企业内部股东的关系等,通过调查可以了解现有的问题和潜在的问题。 3.针对具体情况提出运作项目的操作方案,从而确保企业消除不该存在的法律风险,尽力规避难以避免的风险,并对实际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防,确保风险发生时损失降到最小。 三、律师尽职调查的作用: 1.律师尽职调查能够帮助调查方了解被调查方的情况,并判断拟进行的商业计划或交易具备深入洽谈的可能性。 2.律师尽职调查将帮助调查方决定是否调整该商业计划或交易的价格及确定调整价格的幅度。 3.律师尽职调查将帮助调查方按照现实情况进一步合理、合法地调整商业计划或交易有关合同的条款、结构以及决定商业计划或交易完成的时间表。 4.律师尽职调查将帮助调查方更加准确地确定该商业计划或交易完成的前提条件和完成后的义务。 5.律师尽职调查的结果将帮助被调查方为促使商业计划或交易基本实现而尽早采取需要的补救措施或帮助调查方在有关协议中增加被调查方的陈述和保证条款。 
  
   问题六:法律尽职调查的介绍  法律尽职调查是指在公司并购、证券发行等重大公司行为中,由律师进行的对目标公司或者发行人的主体合法性存续、企业资质、资产和负债、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关系、纳税、环保、劳动关系等一系列法律问题的调查。 
  
   问题七:法律尽职调查清单有什么作用,律师都要审查什么问题  尽职调查中律师约定审核的内容包括:被审查单位的组成 组织机构 高管任职资格 劳动合同 重大涉诉案件。结合会计师审核结果审查该单位的履约能力和诚信情况。 
  律师审查时,应当要求被审查单位提供合同原件,律师可以主动核查用人单位的厂商注册情况和相关关联 控股单位等注册信息。 
  其他的不能都告诉你。。。。:) 
  
   问题八: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是什么  法律尽职调查报告这种文件形式是最近十年逐渐传入中国,现在已经被广泛地运用在公司并购、股权或项目转让、资产或债务重组、证券上市、不良搐产买卖以及其他的重大经济活动当中。据报告,著名的摩托罗拉公司在决定进入中国投资之前,所花费的尽职调查费用高达1亿美元。 
  什么是法律尽职调查报告?通俗一点来讲,就是在双方达成交易之前,一方委托律师对交易双方背景、交易标的合法性以及交易模式和程序进行调查和了解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供交易一方参考。尽职调查是努力将交易信息从不对称到对称的过程(当然,也存在制造新的信息不对称的可能),从而有效减少或最大限度消除由于信息不对称对交易双方所造成的风险。因此,尽职调查的结果对双方是否最终达成交易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问题九:什么是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一般发生在企业收购、企业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以及基金管理中。 
  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在企业的配合下,对企业的历史数据和文档、管理人员的背景、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资金风险做全面深入的审核。 
  
   问题十:如何做好法律尽职调查  法律尽职调查业务是非诉律入行最先接触和必须学习、精通的基础业务,不精通尽渊,不能称为合格的非诉律师!全书围绕该非诉核心业务的各个步骤逐一展开, 
  层次非常清晰,便于读者迅速掌握尽调业务的各个环节。作者为专业资深律师,对该业务有很深入的体验和思考,书中很多内容都是其宝贵经验的总结,而且根据讲 
  解需要配以大量案例和实践提示模块,帮助读者加深对内容的理解和掌握书后还配有真实的尽职调查报告模板,均是读者从他处很难获得的宝贵资料。通过该书,读 
  者可以系统学习到法律尽职调查的方方面面,掌握相应技能与技巧,为其律师从业道路打好坚实的基础。

法律尽职调查什么意思

6. 法律尽职调查需要调查哪些方面?

通常情况下,法律尽职调查应囊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主要调查其成立情况、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注册资本缴纳情况、年审情况、公司的变更情况、有无被吊销或注销等情况。
  2. 目标公司的成立合同、章程:关注该合同与章程中是否有下述防御收购的条款、内容或规定;是否存在有关兼并、收购或者其他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转移的重大交易都需要经过公司股东绝对多数票的同意方才可以实施;是否存在禁止更换董事或轮任董事的限制,确定可否在并购后获得对董事会的控制权;是否存在高薪补偿被辞退的高级管理人员及股权权利计划,以正确分析目标公司被并购的难易程度,以及并购费用是否会增大或增大到什么程度。  
 3. 目标公司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纪要等:在兼并的情况下,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是一定要有相应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的,这个程序必不可少。律师就要注意审查有关的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决议是否依法作出,有无达到法定的或章程中规定的同意票数,投票权是否有效等,以确保程序上无瑕疵。  
 4. 目标公司的资产:本项所述资产是指目标公司的土地及房产设备等有形资产。
4.1. 土地与房产的价值取决于其权利如何。重点调查土地房产的用途如何、能不能转让、使用权或所有权期限多久、权利是否完整受限、有无瑕疵、有无可能影响该权利的事件,如政府征用、强制搬迁等在短期内发生,取得该权利时的对价是否已付清,有关权利的证书是否已取得,有无出租或抵押,出租或抵押的条件如何等等;
  4.2. 有关机械设备,需要注意的一是其来源,性质;二是其转让限制;三是有关转让手续的办理。  
 4.3. 律师对此审查的意义在于事先发现或理顺目标公司的产权关系,事先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确保并购方取得的目标公司的财产关系清楚明白,权利完整无瑕疵,无法律上的后遗症。
  5. 知识产权:在一些目标公司中,以知识产权形式存在的无形资产较其有形资产可能更有价值。对于所有知识产权的审查是保证并购方在收购之后能继续从中受益,同时还应当注意是否存在有关侵权诉讼,以准确评析可能存在影响权利的风险。
 6. 关键合同与合同承诺:  
 6.1. 大多数公司都有若干对其成功至关重要的关键合同,在此类合同一如规定在一方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时可以允许终止合同,那么对于收购方应慎重考虑收购安排。类似的情形还可以发生在企业过于依赖于某位个人的专业技术知识或经验的时候。  
 6.2. 收购方还应当确定目标公司在近期作出的合同承诺,有没有与收购方自己的业务计划不相一致的,诸如向新的生产线或新企业、或合资企业提供资本、卖掉关键专利和版权,与供应商或客户签订新的长期合同,向雇员许诺新的高额报酬或股份期权安排等。  
 6.3. 另外,还要特别注意贷款、抵押合同、担保合同、代理合同、特许权使用合同等,看看内中是否有在目标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时,就得提前履行支付义务,或终止使用权或相关权利等的规定。 审查此类规定,就是要权衡并购完成后是否会因并购而使并购人丧失某些预期利益或权利。
  7. 目标公司的职工安置:在这方面,主要问题是所提供的福利水平以及终止合同前所需要的通知时间以及可能的赔偿。  
 8. 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目标公司的债务可分已知的债务与潜在的债务。潜在的债务主要包括或有负债,税收与环保责任都属于或有负债中的内容。  
 8.1. 对税收调查而言,应注重调查已纳税情况、有无欠缴款、有关目标公司方面的税收国家是否有调整性、做优惠性规定等,以避免并购方将因承担补税和罚款而增大的负担。
  8.2. 对环保的调查,包括目标公司的经营产品、经营场地与环保的关系,与目标公司有关的环保规定、当初公司设立时如何通过环保审查、现在目标公司有无违反环保规定,对空气和水的排放、废物的存储的处置、对有关许可证和许可的遵守、有毒危险物质对场地和地下水的污染等,环保部门有无发出整改制裁通知等。以避免环保产生的罚款、限期整改、停产等责任。  
 8.3. 目标公司的负债,无疑会增大并购方的责任,而或有负债与当时已有争议,不久的将来肯定会提起诉讼的情况更会为并购方的责任带来不确定性。这些责任虽然不能躲避,但可以在弄清后作为法码从应付卖方的款项中作相应扣除或由卖方提供相应的担保以减轻并购方的风险。
  9. 重大诉讼或仲裁:律师当然需要了解,是否有诉讼或仲裁程序影响到目标公司,包括实际进行的、即将开始的或者有可能产生的程序。这些诉讼或仲裁有多少宗?标的多大?进展情况如何?可能的结果会如何等?在涉及巨额索赔要求,诸如环境污染、产品责任或雇主责任等方面的索赔的情况下,并购是否还应继续进行,就需要认真斟酌。  
 10. 必要的批准文件:凡涉及到国有股权转让、专营、许可经营的并购,都需要事先审查一下目标公司有无批准的批文,该批文的真实合法有效性。如无些批文,则并购难以为继。   
   以上为转载,请采纳

7. 请问律师经常说的尽职调查包括哪些方面和具体内容呢?

法律尽职调查是指在公司并购、证券发行等重大公司行为中,由律师进行的对目标公司或者发行人的主体合法性存续、企业资质、资产和负债、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关系、纳税、环保、劳动关系等一系列法律问题的调查。法律尽职调查大体分为两种,即公司并购的法律尽职调查和证券发行等重大行为的法律尽职调查。私募股权投资,从本质上可以归类于公司并购,因此,私募股权投资中的法律尽职调查属于公司并购类的法律尽职调查。
私募法律尽职调查
 在私募股权投资中,目标企业和私募股权投资者拥有的信息是不对称的。私募股权基金在投资前进行法律尽职调查的根本目的是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带来重大交易风险,尽职调查是私募股权基金与目标企业的一张“安全网”。对私募股权基金而言,对目标企业的法律尽职调查是一种风险管理,因为私募股权投资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因此,[1]私募股权投资者有必要通过尽职调查来尽量消除双方在信息上的不对称。如果法律尽职调查认为目标企业存在风险和法律问题,双方便可以就相关风险和义务进行谈判。同时私募股权投资者可以决定在何种条件下继续进行私募股权投资活动。

请问律师经常说的尽职调查包括哪些方面和具体内容呢?

8. 法律尽职调查的具体内容

  法律尽职调查就是一种法律调查行为,通过收集并从法律或规范性政策文件的角度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和判断目标公司相关资料、文件、信息以及其他事实情况的,以获知公司交易行为(资产收购、股权收购、公司并购、重大资产转让等)所需了解的属于目标公司的重要事实,从而为交易行为提供合法性意见和风险性意见。法律尽职调查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审查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
  对目标公司主体的合法性的调查主要有两个:一是其法人资格,即目标公司是否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包括其成立、注册登记、股东情况、注册资本交纳情况、年检、公司变更、有无吊销或注销等。二是其经营资格,即是否具备从事营业执照所确立的特定行业或经营项目的特定资质,如建筑资质、房地产资质等。
  二、审查目标公司进行本次交易行为的合法性
  主要是审查目标公司进行交易行为是否已经履行了特定的程序,如主管机关的审批、公司相关机构的批准等,审查目标公司进行交易行为是否有法律上的限制。
  三、审查目标公司的资产情况
  主要是核实目标公司的各项资产的权利状况、权利是否有瑕疵、相应的资产是否赋予了相应的价值以及资产是否有降低的风险。
  四、审查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
  主要是核实目标公司债权的实现有无法律上的障碍以及实现的难易程度,债务承担的风险以及承担的大小。
  五、审查目标公司的重要交易合同
  对于公司的存续与发展相当重要的交易合同,通常包括长期购买或供应合同、技术许可合同、大额贷款合同、公司担保合同、代理合同、特许使用合同、关联交易合同等等。律师对这些合同进行审查,目的在于确定交易完成后会不会影响合同中规定的预期利益,确定这些合同中权利义务是否平衡,目标公司是否处于重大不利的情形中。
  六、知识产权
  律师应审查知识产权的权利状况,是所有权还是通使用权、有效期、有无分许可、是否存在侵权诉讼等等。
  七、审查目标公司的管理人员与普通员工的安排
  主要审查以下内容:交易对雇佣人员有无影响,是否有相应的激励措施,是否存在对此次交易造成障碍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所付出的代价,有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规避措施。
  八、对目标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的调查
  公司的诉讼或仲裁活动直接关系到公司的责任和损失的可能。律师的审查将注重于这些诉讼或仲裁胜诉的可能性,以及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费用和赔偿责任的开支。
  当然,以上是法律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但法律尽职调查不限于以上内容,根据交易的具体内容,也有可能还有其他的内容。需要说明的是,并非所有的尽职调查都要审查以上所有内容。对于不同的交易内容,尽职调查的内容和重点均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