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过后不给转正?

2024-05-13

1. 试用期过后不给转正?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职工不符合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如果用人单位不辞退的,视为符合录用条件,自动转为正式员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试用期过后不给转正?

2. 试用期满不给转正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不给转正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3. 试用期过后迟迟不给转正违法吗?


试用期过后迟迟不给转正违法吗?

4. 试用期结束不给转正

一、试用期结束不给转正1、试用期后公司不给转正的,劳动者可以询问公司理由。如果理由成立的,可依法办理解约手续;如果不成立的,可通过申请仲裁、去劳动局投诉、协商等方式来维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二、试用期可以随时辞退员工吗试用期不可以随时辞退员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并非可以无理由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应当举证劳动者确实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或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过失性情形。对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过失性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合同。

5. 如果试用期满了但是从来不提转正

法律分析:1、超过试用期的,员工自动转正,法律上没有办理转正手续的规定。2、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内的,试用期内双方按试用期约定处理劳动关系;试用期结束后,用人单位没有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自动转正,有权享受转正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如果试用期满了但是从来不提转正

6. 过试用期不给转正

法律分析:试用期一直不转正,劳动者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在试用期内,经证明符合录用条件的,但不予转正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全月工资的标准,给予相应的工资,对超过法定试用期的劳动者给予一定的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7. 试用期过后没转正

从合同上看,三年以上合同,可适用最长六个月的试用期;但同时规定,在同一用人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所以,三个月满后,应当转正。从你所说的来看,造成这种原因可能有:
1、单位想延长为六个月的试用期。
2、单位故意不转正,以达到少付工资的目的。
3、单位想解除劳动合同。
4、单位经办人员,大意,没有来得及办理转正手续。
处理方法:试用期满,若单位没有说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也没有办理辞退手续,则三个月后视为试用期合格,应按转正后的工资街待遇支付工资。
  按法律规定,试用期工资约定,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约定转正后工资的80%
   与单位协商,说明你要求三个月后按转正工资金支付你的劳动报酬,若不行,就申请仲裁。

试用期过后没转正

8. 试用期到了转正却没人提怎么办?

可以主动去找自己的部门负责人咨询提醒。
试用期到日子,但未曾有人联系自己履行转正的相关事项,是一种工作当中的常见问题。造成这样原因的可能性诸多,如:
1、人事忙于另外工作的同时,对此遗忘或忽略了。
2、和执行人的性格有关,有的人是急脾气而有些人是慢性子。换句话讲人事并没有遗忘,只是没有在转正当天联系当事人,也就是说会在过后2-3个工作日中联系转正人。
3、当然也不排除,对于转正另有说法的可能。如对转正人在试用期当中的变现不满意等。
因此,可以对部门负责人进行一下咨询,同时也会起到一个提醒的作用。

劳动合同法针对滥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问题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在用工过程中,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中比较混乱。
用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一律约定试用期,只要期限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六个月即可,用足法律规定的上限。
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
有的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用人单位甚至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合二为一,一般长,试用期到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