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内幕消息到底指什么消息

2024-05-13

1. 股票内幕消息到底指什么消息

能够给散户知道的“内幕消息”就不算真的内幕消息了;真正内幕消息只有上市公司高层或者通过高层透露给股票操盘主力才会知道(他们之间合作关系的那种);主力知道消息提前入货建仓;当消息透露出外界的时候,主力已经达到高度控筹,早已经拉高股价,逐步出货。
   也有些“内幕消息”是无中生有的,目的都是为了拉高股价出货,或者基于其他目的获得利益。
   内幕消息有可能是业绩方面或者高送转,也有可能是国家规划利好,也可能大型项目等等。

股票内幕消息到底指什么消息

2. 经常听别人说股票内幕消息,是真的吗?

关于股票的内幕消息有真的有假的,这个要看具体的来源。内幕消息是真的存在的。
但是,能真正得到一手内幕消息的人,都是不允许从事直接的股票交易的。而散户得到的内幕消息基本都是假的,即便是真正的内幕消息,等到散户手里的时候就成为周所周知的消息了,所以说不要相信什么内幕消息。作为散户想要在股市盈利的话,不能靠那些所谓的内幕消息,而应该想方设法的提高自己的技术,想要提高自己炒股技术又不知道该怎么进行的,可以到私募风云网求教下。现在市场上好多都是打着内幕消息的幌子骗人的,为的是拉股民,而真正赚不赚钱,就是未知数了。所以,散户要警惕来自市场上的各种诱骗,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

3. 怎样明确股市中的内幕资讯

 怎样明确股市中的内幕资讯  一般的股民都明确了的讯息早就不是内幕讯息了,好好研究基本面、技术面的分析方法吧,最不靠谱的就是能传到散户耳朵里的内幕讯息。
  股市中的内幕资讯最低3万跟不跟?  只问你一个问题,如果他有内幕,为什么还苦哈哈的求着带你一起赚钱?所谓的内幕,基本上是假的,就算是真的,等我们知道的时候,别人已经吃完肉走了,而你进去,极有可能成功的成为了接盘侠。所以炒股还得靠自己,不要相信别人,这是一个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上的市场。
  内幕资讯  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资讯。包括:(1)法律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公开的、可能对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2)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3)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4)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5)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6)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或者其他高阶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7)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8)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资讯。  知悉证券交易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的其他人员,不得买人或者卖出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资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何理解内幕资讯?哪些资讯属于内幕资讯?  内幕资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资讯。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内幕资讯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资讯。这些资讯来源于企业外部和企业内部,如果传播开来,有可能导致证券价格的上涨或者下跌,因此这些资讯都是投资者所关心。  (2)是尚未公开的资讯。尚未公开相对于公开资讯,公开资讯是向社会公众披露的资讯内容。  对于证券市场的资讯,只有同时具备以上两点特征的,才是属于内幕资讯,否则,不属于内幕资讯。  下列资讯皆属内幕资讯:  (1)应报送临时报告的重大事件;  (2)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3)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4)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5)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  (6)公司的董事、监事、高阶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7)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8)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资讯。
  怎么认定内幕资讯  1、是该资讯所在集体,内部运作人员所知悉的资讯。  2、是该资讯所在集体,尚未对外公开的资讯。  3、是对于资讯所在集体或行业具备商业价值的资讯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资讯罪中内幕交易与泄露内幕资讯有什么区别?  刑法修正案七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资讯罪修改为:证券、期货交易内幕资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资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资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资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资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并增加一款规定: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资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资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资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内幕交易、泄露内幕资讯罪定罪处罚。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追诉:1、买入或者卖出证券,或者泄露内幕资讯使他人买入或者卖出证券,成交额累计在50万元以上的;2、买入或者卖出期货合约,或者泄露内幕讯息使他人买入或者卖出期货合约,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3、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15万元以上的;4、多次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资讯的;5、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请问内幕资讯是怎样影响证券交易的?掌握内幕资讯的人又怎样获利呢?  掌握内幕讯息(假设是重大利好)就可以提前建仓入货,等到讯息公布出来,股价就会受到市场资金追捧推高股价,这个时候内幕讯息掌握者可以在这个有量有价的位置出货快速获利。  内幕交易造成股票市场的不公平性,是资讯不对称性同内幕讯息掌握者的道德操守缺失的造成,挤压没有内幕股民的赢利空间,同时挤压掉股民对股票市场的信任程度,不利于股票市场的长远发展。
  股市中的内幕交易是怎样进行的?  您好  行业评估的资料我都有,您需要具体咨询,可以百度HI我。另外大盘下行压力一样巨大,谨慎为上。希望您采纳。下面是我原创的百度经验一共十六期,您的所有问题都在里面了。  :jingyan.baidu./article/066074d67e1651c3c21cb0cd.  :jingyan.baidu./magazine/4329  :jingyan.baidu./magazine/5582  :jingyan.baidu./magazine/6277  :jingyan.baidu./magazine/7499  :jingyan.baidu./magazine/7440  :jingyan.baidu./magazine/13887
  内幕资讯名词注解  内幕资讯  内幕资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尚未公开的可能影响证券市场价格的重大资讯。
  证券交易中的内幕资讯包括哪些?  (1)证券发行人订立重要合同,该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责、权益和经营成果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产生显著影响;(2)证券发行的经营政策或者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3)证券发行人发生重大的投资行为或者购置金额较大的长期资产的行为;(4)证券发行人发生重大债务;(5)证券发行人未能归还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6)证券发行人发生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7)证券发行人资产遭受到重大损失;(8)证券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9)可能对证券市场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国家政策变化;(10)证券发行的董事长、1/3以上的董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化;(11)持有证券发行人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股东,其持有该种股票的增减变化每达到该种股票发行在外总额的2%以上的事实;(12)证券发行人的分红派息,拉资扩股计划;(13)涉及发行人的重大诉讼事项;(14)证券发行人进入破产、清算状态;(15)证券发行人章程、注册资本和注册地址的变更;(16)证券发行人无支付能力而发生相当于被退票人流动资金的5%以上的大额银行退票;(17)证券发行人更换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18)证券发行人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19)股票的二次发行;(20)证券发行人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 (21)证券发行人董事、监事或者高阶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负有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22)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决定被依法撤销;(23)证券监管部门作出禁止证券发行人有控股权的大股东转让其股份的决定;(24)证券发行人的收购或者兼并;(25)证券发行人的合并或者分立等。
   

怎样明确股市中的内幕资讯

4. 在股票市场上,什么事内幕交易呢?

答:
内幕交易是指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内幕人员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其它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泄露内幕信息,根据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证券建议的行为。内幕交易行为人为达到获利或避损的目的,利用其特殊地位或机会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违反了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侵犯了投资公众的平等知情权和财产权益。内幕交易丑闻会吓跑众多的投资者,严重影响证券市场功能的发挥。同时,内幕交易使证券价格和指数的形成过程失去了时效性和客观性,它使证券价格和指数成为少数人利用内幕信息炒作的结果,而不是投资大众对公司业绩综合评价的结果,最终会使证券市场丧失优化资源配置及作为国民经济晴雨表的作用。
http://baike.baidu.com/view/11156.html?wt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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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满街都股票内参消息,股票内幕消息,可信吗?

  不可信,他们基本没有办法知道上市公司的内幕,因为他们正常情况下接触不到。所以一般情况有几种情况:
1、欺骗投资者的,让投资者买股票;
2、这消息是从其他地方传来的,不知经过多少人。首先,这种消息真假不知道,有可能是有人故意放的假消息。其次,就算是真的,已经过了投资时机了。最后,容易被放消息的人算计。
3、经纪人亲朋好友刚好可以接触到内幕消息。这种行为就是违法的。在公司没有公开会对公司股票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之前,利用其买卖股票或传播给他人均违法。严重者会追究刑事责任。
       但市场经常传播一些所谓的“内幕消息”都只是小道消息,即假消息或已公开(只是没有多少人知道),不具内幕消息性质。所以,不会被追究责任。当然,大部分情况也没赚到钱。

满街都股票内参消息,股票内幕消息,可信吗?

6. 股票内幕交易怎么样被查到

内幕交易是怎样被揪出来的?一个人大教授的稽查样本

 谁也不曾料到,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会陷入内幕交易的调查漩涡中。
  一面是教书育人的良师形象,一面是知法犯法内幕交易一只股票、短线交易三只股票的涉案当事人,宋常的AB面在证监会稽查人员的层层调查下逐渐清晰:他是14家上市公司的独董,也是资本市场稽查亮剑被揪出的扰乱市场秩序的鼠狼之辈。
  证券时报记者通过采访一线稽查办案人员,还原宋常内幕交易案的调查始末,试图管中窥豹,揭开资本市场内幕交易案的惯用伎俩,以此警示试图挑战监管底线者: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时针拨回至2015年5月,正在中国人民大学给学生们上课的宋常不会想到,他会迎来两位特殊的客人。在资本市场浸淫多年的他,面对着在他看来还很年轻的两位调查人员,他是不屑一顾的。
  1982年出生的余晶(化名)和1987年出生的项飞(化名)都有点娃娃脸,跟1965年出生的宋常就案件调查取证周旋时,宋常否定的话语中带着一丝侥幸:“你说的这些我不清楚,我没有参与个股交易,你们有证据吗?”聪明的宋常不知道,项飞和余晶已经有一些线索在手了。
  2015年4月,证监会深圳专员办接到上交所线索,称2015年1月26日,国发股份(5.86 -1.51%,买入)发布股票停牌公告,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而就在停牌前,“张某瑶”“邢某”账户大量买入该股,交易行为异常,被大数据系统捕捉到,疑似内幕交易。随后,深圳专员办组成调查组,项飞和余晶就是主办人员。
  经项飞他们调查,国发股份拟收购海格通信(10.30 -3.65%,买入)子公司摩诘创新的事项为内幕信息,该信息形成于2014年10月29日,公开于2015年3月7日。其间,陈某与国发股份负责人潘某斌见面,受潘某斌之托帮助国发股份寻找重组项目公司,陈某推荐了海格通信的子公司摩诘创新,是重组项目的介绍人,全程参与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陈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不晚于2014年11月30日。
  而宋常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陈某的关系密切,陈某为国发股份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宋常与陈某有2次电话联系。
  “陈某是谁?我对这个人没有印象。”宋某继续否认。当询问到下午近6点时,宋常就反复催促项飞和余晶,称他晚上还要给100多位学生上课,不能耽误。
  “当时我们也很为难,一方面询问还没进行完,另一方面又不能耽误100多位学生。”项飞回忆,“我们提出等他上完课再进行询问,我和余晶坐在宋常办公室边聊天边等他的时候,他时不时过来看看我们,而且表现得十分警觉,这引起了我们的注意:难道办公室里有什么秘密?”
  随后,当着宋常的面,项飞他们根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对宋常的办公室进行了现场检查。果然不出所料,他们在办公桌里面发现了宋常隐藏的重要证据,这个证据确定了他和陈某的关系,对定案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语言可以否认一切,但证据可以还原过去。”项飞说,在跟踪宋常这条线索的同时,他们还跟踪着陈某这条线。
  陈某在资本市场做并购掮客很多年了,经常被证监会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排查,对稽查人员的调查方法、调查重点、关键点都很清楚,对任何调查人员来说都算是“硬钉子”。一开始陈某就把关于宋常的一切资料都删除得干干净净,试图把宋常掩藏起来。而且陈某除了本名以外,还请大师另外取了个别名叫陈某某,对外都自称陈某某。国发股份董事长说是请陈某某帮忙介绍并购对象,调查组就把陈某某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重点排查,但宋常的社交圈里却找不到一个叫陈某某的。基于上述两个原因,刚开始时调查人员并未能将陈某某和宋常关联起来,直到从其他涉案当事人处收集到更多的数据,通过对海量数据(13.77 -2.55%,买入)进行逐一筛查对比,调查人员惊奇地发现陈某某和陈某竟然是同一个人,而这人在宋常的社交圈里叫陈某。把两者关联起来后,调查人员再进一步深入挖掘,发现陈、宋二人关系密切:陈某在中国人民大学攻读工商管理学硕士研究生期间,宋常为其导师,毕业后也一直有联系,宋常还在陈某的公司兼任首席经济顾问。陈某从事的项目中介业务有赖于宋常,在获取资产转让方或收购方信息后,多次请宋常帮忙介绍对手方,若买卖双方有意向,二人便合作推进并购工作。国发股份停牌前,宋常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陈某存在直接联系。
  事情到此算是有眉目了。拿到宋常与陈某关系的证据后,项飞松了一口气。他站在中国人民大学校门口,迎着晚风,和余晶相视一笑,摸着早已经饿瘪的肚子,特豪气地说了句:“走,我请你吃煎饼果子!”项飞说,这是那段时间他吃过的最好吃的晚餐。
  千般抵赖赖不过如山铁证
  在确认了宋常与陈某的关系后,项飞和余晶的下一个攻坚难点,就是宋常与“张某瑶”“邢某”两个异动账户间是否有直接关联。
  经过对宋常关系网的梳理,项飞他们了解到,“邢某”“张某瑶”都是宋常学生,对于这两个账户,宋常表示只是偶尔进行打理,对账户资金也说是对邢某、张某瑶两位学生的无偿资助,试图从操作、资金两方面让“邢某”“张某瑶”两个账户与自己划清界限;对买入国发股份也找了个看似合理的理由,称自己经过财务分析,认为国发股份迟早会重组,所以买入赌公司重组;他同时还提供了一些虚假证据资料,试图误导项飞和余晶。
  “宋常的抵赖自始至终。他既不承认控制学生账户,也不承认内幕交易个股。”面对这位熟悉市场运作的专家,项飞把目光转向了邢某、张某瑶。
  “知道作伪证的后果吗?你有家有孩子,就不怕事态发展到把你自己也牵扯进来吗?”项飞摸准了邢某、张某瑶对宋常既有敬意又有顾虑的心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让邢某、张某瑶开口了:宋常正是“邢某”“张某瑶”账户的使用者,这让宋常的一再否认成了徒劳。
  随后,项飞将宋常所控制的账户2007年开户以来所有委托、成交流水进行横向和纵向分析对比,在近4000条交易记录、近400只股票中,总结提炼交易规律、交易习惯,反驳了宋常“赌重组”的辩解,证明账户交易行为明显异常。
  经过对往常交易股票共性的分析发现,宋常作为财务专家,买入股票时多选择财务稳健的公司,而且更喜欢自己担任独立董事的公司,这样他更了解公司情况。平时下单也是小心谨慎,每次委托下单平均金额在28万元和36万元之间。而国发股份2008年以来盈利能力较差,连续多年亏损,2010、2013年两次“保壳”,明显并不符合宋常对公司财务稳健的要求。而且,2015年1月23日14点14分,宋常控制的邢某账户单笔委托买入国发股份878700股,委托金额6713268元,委托金额远超平均值,为其历史交易记录中所有单笔申报最大金额,而且委托价格7.64元高于市价7.60元,盘面价格和成交量被迅速拉高。宋常自己账户买入国发股份的意愿显得尤为急切:2015年1月23日国发股份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最后几分钟,“宋常”账户委托买入国发股份65万余股,委托金额500余万元,此次委托金额为其历史交易记录中所有单笔申报最大金额。宋常控制使用的3个账户买入国发股份的行为明显与平时交易习惯不同。
  在人证、物证等各类证据链条完整的事实面前,宋常皱紧眉头叹了口气:“哎,怎么成这个样子了!”——就是这个样子,让表面光鲜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受到了110万的“顶格”罚款,同时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其实,处罚的金额不算太多。”项飞认为,宋常多次利用其控制的3个账户短线交易其任独立董事的10只上市公司股票,短线交易其中7只股票的行为,因《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已超过两年追诉时效,最后只能对短线交易的3只股票的行为进行处罚,且处罚金额是其法律规定幅度内的顶格处罚,其内幕交易国发股份的行为也因亏损而被罚得很少,《证券法》对违规者的震慑力度不够大。
  项飞在总结5年来的办案经验时认为,内幕消息不靠谱,有很多重组因为各种原因,双方未谈妥最后以失败告终的。从事内幕交易既存在重组失败亏损的风险,还存在被证监会调查处罚的风险,得不偿失。


构成内幕交易罪,将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国法律对内幕交易的行为的处罚
1、行政责任
内幕交易行为人可能被证券监管机构给予行政处罚,主要包括:
(1)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
(2)没收违法所得;
(3)并处罚款。对于证券内幕交易,如果违法所得在3万元以上的,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3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期货内幕交易,如果违法所得在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满10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进行内幕交易的,应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4)警告。单位进行内幕交易的,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警告。
除行政处罚外,内幕交易行为人还可能被证券监管机构给予证券市场禁入的行政监管措施,甚至可能会被处以终身市场禁入。
2、刑事责任
内幕交易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具有以下情形的,构成内幕交易罪:
(1)证券交易成交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3)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
(4)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3次以上的。
而具有如下情形之一,则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1)证券交易成交额在250万元以上的;
(2)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
(3)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75万元以上的。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或者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三次以上的;
(五)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第七条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或者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七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第八条
二次以上实施内幕交易或者泄露内幕信息行为,未经行政处理或者刑事处理的,应当对相关交易数额依法累计计算。
第九条
同一案件中,成交额、占用保证金额、获利或者避免损失额分别构成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照处罚较重的数额定罪处罚。
构成共同犯罪的,按照共同犯罪行为人的成交总额、占用保证金总额、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总额定罪处罚,但判处各被告人罚金的总额应掌握在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总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7. 股市内幕交易是怎样回事?

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人员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其它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泄露内幕信息,根据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向他人提出买卖证券建议的行为。
内幕交易行为人为达到获利或避损的目的,利用其特殊地位或机会获取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违反了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侵犯了投资公众的平等知情权和财产权益。内幕交易丑闻会吓跑众多的投资者,严重影响证券市场功能的发挥。同时,内幕交易使证券价格和指数的形成过程失去了时效性和客观性,它使证券价格和指数成为少数人利用内幕信息炒作的结果,而不是投资大众对公司业绩综合评价的结果,最终会使证券市场丧失优化资源配置及作为国民经济晴雨表的作用。
内幕交易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以下几种:   
1.内幕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证券或者根据内幕信息建议他人买卖证券;
  2.内幕人员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3.非内幕人员通过不正当手段或者其它途径获得内幕信息,并根据该信息买卖证券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证券。
内幕交易的刑罚是内幕交易罪。

股市内幕交易是怎样回事?

8. 股票行业的黑幕有哪些?

这个问题,咳咳,真的是有点让人擦汗呢。可能也是问的太过尖锐才没人来答,个人试着答一把吧。

说到黑幕,聊聊最近宣判的徐翔吧。话说想当初消息发出那天一早等车时刷微信就看到徐翔出事儿的消息,立时伙呆,不但马上不再犯困,连等待的公交车远远开来这事儿都差点儿被无视,上车后虽然被人挤的扭曲成各种形状,也不免叹息未闲,你说个人看好过、或者觉得很厉害的人们咋就一个个各种花样出事儿呢,吴晓波你还好吗。白天和某小编谈起个人这种神异功能,小编语带颤声,我记得你从前也说过你觉得我挺能干的,看好我来的?俺赶紧本着共产党人实事求是的精神说:那都是客气话,客气话哈,你跟吴晓波怎么能比呐。
好吧,事实证明,这人太实在了也不行。小编在对俺的行径痛斥一番过后,理性、建设性的表示,这事儿其实也是早晚的事儿。在中国做私募本来就是走钢丝,一脚门里一脚门外的事儿。那么说炒股千条路,大多都拥堵,最杯具者是走到最后发现是条绝路。
光看徐翔出事后各种解读文章,就知道大家对炒股这事儿有多妖魔化,俺也不浮夸,事实来说话,讲几个自家听过的段子吧,虽然都是听别人说的,但其真实性还是很有保证的。
先来个奉旨完婚大团圆的广大不明真相的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段子,来个挣钱版。
话说有位毕业数年,方进入财经领域的新手小记,刚刚开始他的跑会之旅,某日去**台国宾馆赴会,不小心走错方向,那里的楼道有多长,会议室有多多大家秒懂的。于是小记误进了一个正在布置现场的会议室,里面正挂横幅,排座次中,小记一眼看见正中横幅,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并重组发布会。于是小记一路向北,啊不,是光速找到正确道路,秒速取走会议通稿(大家懂的),连主办方安排的午餐都弃之不顾(以往未有之画面),一路奔向最近的证券交易所开户去者,后面的事情就很简单了,在某上市公司重组前全仓买入,据消息提供者说当时这位小记就留了些当月的饭钱,之前攒的所有打算娶媳妇的钱全投里面了。不几日间,获利数万。
于是此小记从此踏上炒股的不归路,不,是江湖路。歌曰:
无怨无悔我走我路
走不尽天涯路
在风云之中你追我逐
恩怨由谁来结束
什么时候
天地变成江湖
每一步风起云涌
什么时候
流泪不如流血
每个人也自称英雄
什么是黑白分明
是是非非谁人会懂
怕什么刀光剑影
把风花雪月留在心中
无怨无悔我走我路
走不尽天涯路
人在江湖却潇洒自如
因为我不在乎
无怨无悔我走我路
走不尽天涯路
在风云之中你追我逐
恩怨由谁来结束
好了,一段歌词表罢,再来个负能量的真实版啊。当然上面那个段子也是真哒,而且据路边社说,事情过后,这位名校毕业的小记最羡慕的工作就是国宾馆的服务员了,几恨不得以身相替的地步。因为那里天天有消息啊,而且是绝对肯定、板上钉钉的一手消息,没确定怎么能开发布会的来。但是,严酷的事实在于,这种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没头脑就挣钱的桥段大家最喜欢,最爱看。可是事实上股市里面更多时候是各种负能量的桥段,而且是一个比一个惨,一个比一个难,类似美国30年那等跳楼都要排队的场面。
再比如说,比如说,某个财经记者得到一条可靠消息,国家要振兴光伏产业,光伏企业要迎来重大利好了。
于是,立即果断全仓去买光伏,只不过TA买的是超日太阳,这个是三年多前的事情了,当年超日发生过什么,炒股的铜子都懂的。
据同我讲述这件事的铜子说,当初TA可是好好感受了一把心理减压师的工作感受。每天一睁眼,从早到晚就是各种劝、各种拦,那位说拦神马,拦着当事人别寻短见呐!

说到现在,段子都讲了两个了,说好的答题呢?其实话不用多说,都在段子里面了。虽然说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莱特,而徐翔这事只是一用事实证明一把这句话的正确性吧。打从事件爆发以来,有美女香艳版的,有消息为王版的,有暗室密谋版的,有金手指大开版的,就是少见靠谱版的。
个人虽然也是穷家小户的出身,对于人民大众乐于见到的那种:他就是因为有内线消息才那么挣钱、那么成功这事深表理解并同情之。
就好像单位里有那种一跃数级的同事出现,大家总喜欢将其归结为:会奉迎、会讨领导喜欢、会给领导送礼神马的,当事人在工作上的各种努力我们通常忽略不计,这个就是传说的七宗罪之一--嫉妒。
说回徐翔,在他为神马挣钱这件事上,可以用之前他评价王亚伟那句名言:“如果王亚伟是靠内幕信息成名,市场每天各种传闻,其他人为什么没有用这个方法出名?那么多年,这么多管理资产超过千亿的基金公司,为什么他们都没有砸出一个王亚伟?”

徐翔曾这样评价王亚伟。惺惺相惜,这也可以理解为徐翔对外界对其能力质疑的一个回应。
说一千道一万,如果你说徐翔是有内线消息的,点头点头,同意同意。
但如果你说他是光靠所谓内线消息就挣到多少亿的,请看上面俺写的那两个曾在财经记者身上发生的真实故事。每个重大事件背后,都有着千丝万缕关系,人民群众最喜爱简单化、直线化、标签化、脸谱化这事已经由来已久,也没啥可说哒。但长的丑不是你的错,出去吓人就是你不对了,所以老子说:多言数穷、不如守中。张廷玉说:多说多错,少说少错,都是极有道理的。所以,说了这么多,对于股市、黑幕神马的一点都不懂的同学也就不再“强不知以为知”的穷白嗐了,还是安安静静、老老实实的工作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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