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和有限责任制的区别

2024-04-29

1. 股份制和有限责任制的区别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是我国法律上公司的两种类型,都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律人格,独自承担责任。二者的区别在于:有限公司的人合性较强,其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度承担有限责任,并且资本不用划分成等额股份股份公司则是资合性较强,股东以认购的股份为限度承担责任,资本必须以股份的方式呈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股份制和有限责任制的区别

2. 股份制和有限责任制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是我国法律上公司的两种类型,都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律人格,独自承担责任。二者的区别在于:有限公司的人合性较强,其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度承担有限责任,并且资本不用划分成等额股份股份公司则是资合性较强,股东以认购的股份为限度承担责任,资本必须以股份的方式呈现。

3. 有限责任与股份有限的区别

(一)是人合还是资合。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对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兼收并蓄的基础上产生的。它将人合性和资合性统一起来:一方面,它的股东以出资为限,享受权利,承担责任,具有资合的性质,与无限公司不同;另一方面,因其不公开招股,股东之间关系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因而与股份有限公司又有区别。股份有限公司是彻底的资合公司。其本身的组成和信用基础是公司的资本,与股东的个人人身性(信誉、地位、声望)没有联系,股东个人也不得以个人信用和劳务投资,这种完全的资合性与无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同。
(二)股份是否为等额。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不必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只须按协议确定的出资比例出资,并以此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一般说,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将股份化作等额股份,这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这一特性也保证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广泛性、公开性和平等性。
(三)股东数额。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东之间一定的信任为基础,所以其股东数额不宜过多。我国的《公司法》规定为2—50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额上下限均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则只有下限规定,即只规定最低限额发起人,实际只规定股东最低法定人数,而对股东的上限则不作规定.这就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具有最大的广泛性和相当的不确定性。
(四)募股集资是公开还是封闭。有限责任公司只能在出资者范围内募股集资,公司不得向社会公开招股集资,公司为出资人所发的出资证明亦不同于股票,不得在市场上流通转让。募股集资的封闭性决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会计无须向社会公开。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封闭性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募股集资的方式是开放的,无论是发起设立或是募集设立,都须向社会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募集资本,招股公开,财务经营状况亦公开。

有限责任与股份有限的区别

4. 有限责任 股份有限 区别

法律分析:1、有限责任公司两权分离程度较低,其股东往往通过出任经营职务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决定公司事务。
2、股份有限公司两权分离程度较高,法律对其规定较多的强制性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股份制和责任制的区别

股份制和责任制并非两个选项!
股份制 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实行股份制的企业通过法定程序向公众发行股票筹集资本,公司资本划成若干等额的股份,以股票形式上市出售。当投资者认购了股票,即成为该公司股东。股东可以在该公司获得经营利润后参与分配,得到红利的多少取决于其持有股份的多少。如果公司破产,则股东不但分不到红利,而且还将失去其借以入股的本金。股票持有人须承担投资风险,一般不能退股,但可以将股票买卖或作为抵押品。股份制的发展,经历了从无限责任制向有限责任制变革和完善的过程。无限责任制规定,当企业破产清偿时,股东除用股本抵偿公司债务外,还须用个人财产按入股份额负担公司剩余债务。有限责任制则规定,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责任,对超出股款的公司债务不负有进一步清偿的责任。
    实行股份制,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因此,资本主义可以用股份制,社会主义也可以用。不能笼统地说股份制是公有还是私有,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国家和集体控股,具有明显的公有性,有利于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

股份制和责任制的区别

6. 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份制吗

法律分析:不是,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是公司的两种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强调的是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以其持股比例享有股东权利和义务;股份制公司是公司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可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股票可依法转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七条 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7. 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份制吗?

法律分析:
不是,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是公司的两种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强调的是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以其持股比例享有股东权利和义务;股份制公司是公司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可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股票可依法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十七条 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份制吗?

8. 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份制吗

不是,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是公司的两种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强调的是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以其持股比例享有股东权利和义务;股份制公司是公司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可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股票可依法转让。
一、公司法有哪几种类型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是将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
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如下:
1、股权表现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负责。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资产责任;
2、限制股东数量;有限责任公司由50名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应当有两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其中半数以上发起人在中国有住所;
3、设立方式和流程的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筹集资金,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不能发行股票,不能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不仅可以利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方式,还可以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
4、组织机构的标准化程度不同;有限公司相对简单灵活,可以通过章程约定组织机构,只有一名董事、监事,没有监事会、董事会;有限公司要求高,必须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定期召开股东大会,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础上聘请外部独立董事。
三、公司股东可能会在哪些情况承担无限责任或赔
公司股东可能会承担无限责任或赔偿责任的情形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等等。
无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的区别:
(一)定义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无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股东组成、股东对公司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形式。
(二)责任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无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对公司及其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由股东承担清偿责任。在我国,是不允许设立无限责任公司的,但却允许设立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三)经营特点不同:无限责任公司是建立在成员相互信赖基础上的少数小的共同企业形式,组织手续比较简单,不要求具备最低的资本总额,直接关系每个股东的全部财产利益;因此股东会合力经营,股东关系密切。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其缺点是由于不能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七条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