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的全文内容有哪些?

2024-05-13

1. 商法的全文内容有哪些?

我国并没有完整的商法,以下内容都属于商法范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9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商法的全文内容有哪些?

2. 商法内容

商法包括以下几类主要内容:(一)组织规范与交易规范大体上可以说,在本课程包括的六门法律中,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破产法属于商事组织法,票据法、证券法和保险法属于商事交易法。(二)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1、商法中的强制性规范:任何一种法律制度,都必须在稳定性、一致性和灵活性3者之间取得平衡。要求法律具有超越时空的一致性和稳定性的理由是显而易见的。这样可以提高效益、降低成本、保证安全。2、另一方面,除了强制性规范外,任意性规范的作用也是重要的。为了提高经济效率,商法又必须本着自由原则,设立任意性规范以保留意思自治的足够空间。在商事法律中,自由原则主要体现为法律中直接的任意性条款,包括授权性和选择性的条款。(三)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商法中的实体规范主要是有关权利、义务、责任、条件、限制和行为方式的规定。有些商事法律也包括了程序性的规定。

3. 商法的法律介绍

 1 商法的调整对象商法是指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的调整对象是商事关系。2.商事关系指一定社会中通过市场经营活动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主要包括商事组织关系和商事交易关系。(组织法和行为法的结合,就是商法)。3.商事关系的主要标志是商人和商行为。商人,是以自己名义实施商行为并以此为常业的人,在我国,商人主要包括(1)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2)合伙企业:与独资公司相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3)公司和其他形式的企业法人;(4)联营企业:联营企业(Associated Enterprises) 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5)外商投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商行为,大陆法系学者一般认为是指以营利性营业为目的而从事的各种表意行为。其规制原则主要有三种:(1)主观主义原则。主观主义原则的立法理念是以商人概念为出发点,在此基础上推导出商行为的具体形态,并以列举的方式揭示出商行为的范围。大陆法系国家采用主观主义立法原则的主要有意大利,德国,瑞士等国。(2)客观主义原则。客观主义原则的立法理念是以行为的客观性作为出发点来确定商事行为。《法国商法典》创造了这一原则,而《西班牙商法典》则继承和发展了这一原则。(3)折中主义原则。折中主义原则的立法理念是在主观主义原则和客观主义原则基础上,依据行为的客观性和商人的经营方法两个标准来确定是否属于商行为。日本现行商法典和法国修改后的商典法采取该立法原则。4.形式的商法和实质的商法我国没有形式的商法,但存在实质的商法,主要表现为大量的商事单行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等。5.商法与民法、经济法既有紧密联系,也有一定区别。简单而言,民法是一般法,商法是特别法,民法对商法具有领导指导的意义,而商法对民法具有补充、变更、限制的作用。商法与经济法的区别主要在于商法以当事人意识自治为主导性原则,经济法则强调国家意志和政府职能的介入,并以国家政策为主导。 商法的一般原则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在法律上的反映。现代商法主要有四大基本原则。一 强化企业组织1.提高企业素质。主要依靠两套法律机制,一是,企业融资和确保企业财产基础的法律机制,如公司法上的有限责任、资本三原则。二是,实现企业优胜劣汰和实现资产优化组合的法律机制,如破产、重整、兼并制度。2.完善企业结构。包括完善企业内部的治理结构(主要是合理分配投资者和经营者的权利)和协调企业内部关系(主要保护职工利益,加强职工民主管理)。二 提高经济效益 即 :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营收益。商法的这一原则主要体现在保护产权、维护信用、促使交易便捷三个方面。1.商法保护产权,主要体现在界定产权(明晰产权)和维护其权威上;包括在产权受侵害时,给予及时、充分的救济。2.信用的核心是信任。信任就意味着可以低成本地进行交易,从而提高经济效率。破产法对维护信用有积极的作用。3交易便捷可以节约时间成本。为此,商法提供了不少制度支持。如商事交易的技术化(定型化),大量运用默示行为、证明形式自由、时效短促、商事促裁等。三 维护交易公平就是要维护市场的正常秩序,主要体现为平等原则和诚信原则。例如,信息披露制度、一股一权原则、禁止内幕交易等,体现了平等原则。董事对公司的忠实义务、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等,体现了诚信原则。四 保障交易安全 商法为此提供的制度主要有:1.强行主义;2.公示原则;3.外观法则(客观主义);4.严格责任;5.保护善意买受人(第三人)。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6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6号发布 根据2005年12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1997年2月2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8月30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0号公布自2000年1 月1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决定》修正根据2001年3月15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5.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00 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决定》修正)6.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决定》修正)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06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4号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8.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1995年5月1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决定》修正)9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修正)1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1992年11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1992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4号公布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

商法的法律介绍

4. 什么是商法

一,商法是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事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形式意义上的商法是指奉行民商分立立法原则的国家在民法典之外制定的以“商法”命名的法典。实质意义上的商法是指一切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商法调整的对象1.调整对象:商事法律关系。2.商事关系的特点(1)商事关系是发生在平等商事主体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2)商事关系是商事主体以营利为目的而建立的经济关系。三,商法的体系(一)商法的体系商法体系是指商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其内部具有逻辑联系的各项商事法律制度以及这些法律制度的系统结构。传统商法体系:主要是商事身份法和商事行为法。现代商法体系:商事身份法;商事组织法;商事管理法;商事行为法;商事秩序法。(二)我国的商法体系我国的商法体系,主要包括:企业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破产法、拍卖法、海商法等在内,构成较为宽泛的商法部门。四、商法与民法的关系(一)商法与民法调整对象不同。(二)商法与民法是特殊法与一般法的关系。(三)在调整民商事行为时先适用特殊法(商法),商法无规定再适用一般法(民法)。(四)民法的基本原则适用于商法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5. 什么是商法

法律解析:(1)民法与商法都是私法范畴中调整民商事行为的法律。两者构成大陆法系私法的基本部分。民法是抽象化的法律,而商法是具体化的法律。民商事法律行为的调整需要民法与商法的密切配合。 (2)民法的主体制度是对商品经济活动主体资格的一般规定,任何个人和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最终都是由民法的主体制度来完成。商法上的主体制度是民事主体特殊类型的特殊制度设计。如公司制度是民法中的法人制度的一种最典型形式,合伙企业制度是民法中合伙制度的典型或高级形态。 (3)商法中的物权制度是以民法物权制度为前提的,而商法中的债权制度作为市场交易活动的特殊规定也必须是以民法债权制度为前提的。如票据制度中票据权利的设定、转移、保证、付款等都是债权制度的具体化,还有保险合同是民法中典型的格式合同。
法律依据:根据我国《 公司法 》第五条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 ,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什么是商法

6. 商法是什么

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商法是与民法并列并互为补充的部门法。商法具有调整行为的营利性特征,又具有商主体严格法定等原则。主要包括公司法、保险法、合伙企业法、海商法、破产法、票据法等。
商法的概念
1商法的调整对象
商法是指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的调整对象是商事关系。
2.商事关系
指一定社会中通过市场经营活动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主要包括商事组织关系和商事交易关系。
(组织法和行为法的结合,就是商法)。
3.商事关系的主要标志是商人和商行为。
商人,是以自己名义实施商行为并以此为常业的人,在我国,商人主要包括
(1)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

(2)合伙企业:与独资公司相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7. 什么是商法

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是与民法并列并互为补充的部门法。商法具有调整行为的营利性特征,又具有商主体严格法定等原则。主要包括公司法、保险法、合伙企业法、海商法、破产法、票据法等。

1.商法的调整对象
商法是指调整商事交易主体在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的调整对象是商事关系。


2.商事关系

指一定社会中通过市场经营活动而形成的社会关系,主要包括商事组织关系和商事交易关系(组织法和行为法的结合,就是商法).
3.商事关系的主要标志是商人和商行为
商人,是以自己名义实施商行为并以此为常业的人,在我国,商人主要包括:
(1)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
(2)合伙企业:与独资公司相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3)公司和其他形式的企业法人;

商法法律关系(14张)


(4)联营企业:联营企业(Associated Enterprises)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

(5)外商投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
商行为,大陆法系学者一般认为是指以营利性营业为目的而从事的各种表意行为。其规制原则主要有三种:
(1)主观主义原则。主观主义原则的立法理念是以商人概念为出发点,在此基础上推导出商行为的具体形态,并以列举的方式揭示出商行为的范围。大陆法系国家采用主观主义立法原则的主要有意大利、德国、瑞士等国。
(2)客观主义原则。客观主义原则的立法理念是以行为的客观性作为出发点来确定商事行为。《法国商法典》创造了这一原则,而《西班牙商法典》则继承和发展了这一原则。
(3)折中主义原则。折中主义原则的立法理念是在主观主义原则和客观主义原则基础上,依据行为的客观性和商人的经营方法两个标准来确定是否属于商行为。日本现行商法典和法国修改后的商典法采取该立法原则。
4.形式的商法和实质的商法
我国没有形式的商法,但存在实质的商法,主要表现为大量的商事单行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保险法等。
5.商法与民法、经济法既有紧密联系,也有一定区别
简单而言,民法是一般法,商法是特别法,民法对商法具有领导指导的意义,而商法对民法具有补充、变更、限制的作用。商法与经济法的区别主要在于商法以当事人意识自治为主导性原则,经济法则强调国家意志和政府职能的介入,并以国家政策为主导。


什么是商法

8. 商法有哪些

法律分析:商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是与民法并列并互为补充的部门法。商法具有调整行为的营利性特征,又具有商主体严格法定等原则。主要包括公司法、保险法、合伙企业法、海商法、破产法、票据法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