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向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

2024-05-13

1. 如何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向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推进慈善事业。
第二,推动慈善组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第三,推动慈善文化建设,强化民众慈善意识。
第四,发展之源服务组织,广泛深入开展志愿活动。
第五,支持社会办慈善福利机构,广泛深入开展志愿活动。
第六,完善慈善税收减免政策,保护公众慈善捐赠的积极性。

如何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向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

2. 我国慈善事业发展面临着什么样的问题

  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存在问题:
  1、慈善机构运行机制
  (1)运行不够公开透明
  我国慈善机构组织的机制不健全,致使慈善组织运作不透明,失去民众的信任。“慈善组织作为慈善公益事业的运作组织,是没有组织利益的,更没有自我利益,公开与透明是一项铁的原则。”1慈善基金会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它的独立性、中介性和透明性,而目前我国慈善组织在独立性、中介性和公开透明上都存在着很大问题。基金会制度的不完善使得善款的管理和使用缺乏透明性。正是由于这种不透明,使得少部分人打着慈善的名号,名为辅助救济,实却干着中饱私囊的勾当,欺骗广大有善心人士。近年频频曝光的慈善黑幕,已经将慈善与民众置于风口浪尖的位置。整个社会的慈善机构已经持有严重不信任态度,这对于我国慈善事业继续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2)监督体系不完善
  慈善机构内部,由于权力集中,制度不合理以及工作人员素质不高等原因,造成了内部缺乏有效监督的局面,部分慈善机构缺少必要的行业自律、没有设置独立的监督与审计部门,募捐与执行的专业分工也未明确,善款使用上随意性大, 甚至出现了滥用、侵占、私吞善款的现象。
  (3)慈善组织不够独立
  “慈善基金会是一种非政府、非营利的这种,拥有自己的资本金,有自己的受委托人活理事会负责管理,其设定的目的是维护和资助那些服务于公共福利的社会、教育、慈善、宗教活动,或者他类似活动。” 而我国慈善组织是在行政需求下建立的。我国大部分慈善组织从诞生之日起,就是一种半官方的组织。慈善组织接受政府的领导,人事任免也由政府决定,这很大程度上破坏了慈善组织的独立性,极大降低了慈善组织的运作效率。
  2、政府
  (1)慈善立法不够完善 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有法律法规的保障和政策的推动。现阶段我国涉及慈善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红十字会法》、《社会团体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虽然这些法律法规对规范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规范和促进作用,单从总体来看,我国有关慈善的法律制度仍滞后于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我国,慈善立法的立法层次比较低,还没有制定出用于鼓励和规范慈善事业发展的综合性、系统性的《慈善法》。慈善公益组织制度、财务制度以及机构的活动领域、募捐款项、救助项目开发等方面都缺乏相应的法规依据。即使已经颁布的涉及慈善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也比较零散笼统且难以得到落实。
  (2)政府干预慈善组织造成其的不独立
  政府指导慈善组织建立,在其运行过程中未能退出,还通过各种方式干预。例如在登记管理上,实行“分级登记,双重管理”制度,抬高了慈善组织的“准入门槛”,限制了慈善组织的活动范围和领域。运作过程中,政府参与其内部人事任免,慈善组织缺乏必要自主性,削弱了其运作效率。
  (3)政府监督不够
  可以说政府在慈善组织发展过程中,领导有余但监督不足。政府把过多精力放在了领导上却忽视了监督,由于政府监督不够,慈善组织的准入制度和财务都处于一个极尴尬的境地。
  3、社会大众
  (1)社会参与慈善事业的意识淡薄
  中国传统慈善文化的内敛性、封闭性妨碍了人们的慈善行为。“我们常说,中华民族是一个乐善好施的民族。但如果真要仔细分析一下,却发现这种流行的说法并不完全准确,也不十分真实。”我国的传统慈善文化以亲亲为起点,也多是以亲亲为终点,缺少西方的博爱主义和“普世”观念。在大多数情形下,中国人的仁爱与慈善通常限于家族内部或亲近之人,没能扩展到对陌生人的帮助。
  (2)社会监督力度还不够
  尽管近年公民意识已经日渐强烈,各种社会舆论、社会媒体力量蓬勃发展但整体说来,慈善组织的社会监督力度还是不够的。广大民众依旧不能充分运用自己的权力捍卫自己的利益,社会媒体报道或受压迫未能对事物真实报道或为吸引眼球歪曲事实。

3. 慈善事业的蓬勃发展将给社会带来哪些积极影响

1. 弥补不足
医疗救济是中国慈善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和保障需要救助的人民大众的健康方面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中国早在西周时期就有了“养疾之政”。北魏时期出现了专门收容贫病者的六疾馆,对“京畿内外疾病之徒施医给药。”
2. 照顾弱势
慈善之所以有其存在的必要,是因为不管社会如何发展与变迁,社会上总是会存在一部分需要给予特殊关怀和照顾的弱势群体,如弃婴、孤儿、独居老人、重病患者、残疾人以及各种自然灾害的受害者等。因而,对这些特殊群体的救助就成了中国传统慈善事业的重中之重,为历朝统治者所关注。
3. 乐善好施
自古以来,中国就十分崇尚道德,并把道德作为治世之道和衡量一个人文明素质高下的首要因素。在中国的传统道德中人民普遍认为德莫大于仁,莫大于善。究其理论根源,乃是儒家鼻祖孔子创立的以“仁”为核心的人本主义思想体系。这种思想体系实际上成了传统社会中慈善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慈善意义上的恤老慈幼、扶贫帮困亦成了中国人约定俗成的道德规范。
4. 增强凝聚
慈善事业对增强宗族凝聚力的作用集中体现在族田义庄的创立上。中国最早的义庄是北宋名臣范仲淹在家乡吴县创立的范氏义庄。其设立的因由是为了赈济和安抚贫穷不能自给的族人,适当供给一些日常生活及婚丧喜庆所需之物,因此它也在一定程度上、一定范围内发挥了慈善救济的社会功效
5. 维护文化
在慈善救助的世代相承中,中国传统的社会文化价值得到了维护和宣扬。集中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宣扬了儒学价值。儒家思想作为中华民族两千多年来的正统思想,必然对中国的慈善事业产生影响,而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又是对儒家思想的一种宣扬。纵观中国传统的慈善事业,儒家思想的烙印清晰可见。灾荒救济、医疗救济、恤幼养老一直都是中国慈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间体现出的尊老爱幼、孝慈为怀、邻里相帮、济人危难、助人为乐等中华民族的优秀的道德品质。
其二、救济孤寡妇女,维护妇女贞洁。中国妇女是中国古代社会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明清之际出现了专门救济寡妇的慈善机构,如清节堂、恤嫠会等善会善堂。这类慈善机构专以抚恤寡妇、节妇、和贞女为职责,照顾她们的生活,并旌表其操行。但这些善会善堂为了护封建的纲常名教,加重了对妇女的思想束缚与身心迫害,但是也不能否认,这些堂、会注重对妇女的经济扶助和救济,从而使孤弱女子摆脱独身处世的境况,从生活困顿中走出来。

慈善事业的蓬勃发展将给社会带来哪些积极影响

4. 社会公益事业与一般性慈善事业的异同有哪些?

所称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
(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
(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
(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公益从字面的意思来看呢是为了公众的利益,它的实质应该说是社会财富的再次分配。公益活动是指一定的组织或个人象社会捐赠财物,时间,精力和知识等活动。公益活动的内容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知识传播,公共福利,帮助他人,社会援助,社会治安,紧急援助,青年服务,慈善,社团活动,专业服务,文化艺术活动,国际合作,等等。
一般性慈善事业:
私人或社会团体基于慈悲、同情、救助等观念,为灾民、贫民及其他生活困难者举办的施舍、救助活动的统称。其活动对象、范围、标准和项目,由施善者确定。慈善事业常常采用一定的组织机构来进行,这类从事慈善事业的社会团体和工作机构统称为慈善团体,如1949年中国民间举办的各种慈善堂(如育婴、养老、恤孤、习艺、施医、施药、赠棺、赈灾等组织),国外的慈善学校、救济院、慈善姊妹会,以及现代的各种社会福利院、国际SOS儿童村、各种志愿者服务队等。在现代西方国家,出现了各种将私人财富用于公共慈善事业的基金会,这种慈善基金旨在资助诸如教育、科学、医学、公共卫生和社会福利等领域的研究或服务项目,通常采用慈善信托公司或非盈利社团的合法形式。1949年前中国的慈善事业,常常由国外势力或地方封建势力把持,进行文化侵略活动或从中渔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政府对此进行接收改造,使之成为社会救济福利事业。

5. 根据慈善法,我们应该怎么样做慈善

《慈善法》十个亮点进行解读。
    第一,《慈善法》采取了大慈善的概念。首先,中国在此之前有一个《公益事业捐赠法》,《公益事业捐赠法》更强调的是公益,为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进行公益事业。例如救助救灾、防治环境污染这块。在中国传统的慈善是救助、扶贫,这里的《慈善法》中的慈善就是采取了大慈善的概念,包括公益+传统慈善,就等于《慈善法》当中的慈善。可以看出立法的本意是鼓励整个社会依法行善的。
    第二,《慈善法》对慈善组织的形式和概念进行了界定。《慈善法》对于慈善组织的定位是:首先是非营利组织,第二是以慈善为宗旨,三是组织形式是基金会、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只要符合这三个标准,那你就是一个慈善组织,可以向民政部门登记领取证书。
    第三,慈善组织直接登记,不用再经过双重登记。在《慈善法》出台之前,慈善组织登记还要找一个主管部门再去民政部门,现在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已经存在的慈善组织也可以直接去向民政部门登记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
    第四,实行年报制度。原来三大条例对基金会、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每年实行年检,现在《慈善法》规定不用年检了,但是实行年报,要求慈善组织每年公布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
    第五,规定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慈善财产怎么募集来的?如何分配的?剩余多少?这些项目要做信息公开,包括慈善项目的实施情况。
    第六,统一公开募捐的标准。公开募捐的资格不再区分官办民办,标准统一为:依法登记满两年,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行规范的慈善组织都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取得公开募捐的资格。同时也进行了限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是个人,不得进行公开募捐。如果要进行公开募捐,必须依托于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进行,相关募捐来的财产也归于相应的慈善组织进行管理和规范。
    第七,互联网捐助信息平台统一,媒介提供者有验证的义务。首先,如果要发布募捐信息,一定要在民政部门指定的网站上进行发布;发布完之后可以再在其他的网络媒体上进行发布。同时媒介提供者,网络平台包括其他的发布平台要检查慈善组织的证书和公开募捐的资格证书。
    第八,建立慈善信息的公开制度以及信息公开。在指定的平台上发布相关的慈善募捐信息以及相关的慈善活动,公众都可以查询。
    第九,《慈善法》明确了慈善组织、受益人、捐赠者以及志愿者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也对税收等进行了相关的约定。
    第十,慈善组织最后如果有剩余财产,这个剩余财产是不能分配的,抛去其他部分后可以转到相近的慈善组织。

根据慈善法,我们应该怎么样做慈善

6. 请你谈谈我国发展现代慈善事业应向美国学习和借鉴的哲学依据。

哲学         1  辩证唯物论认为 物质决定意识    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  美国慈善事业的管理方法作为一种正确的意识有利于对物质即当前我国慈善事业发展面临的问题的解决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2  规律是客观的  美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措施的提出是基于当前慈善事业发展的现状的反映  坚持了发展的客观规律 坚持了一切从实际出发  实事求是的观点 有利于我国慈善事业的不断发展    3  真理具有客观性 坚持美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措施是基于充分调研现状而得出的真理上  使发展方式能更加适应新时期的慈善事业的发展需求        4  联系是普遍的 客观的 世间的万事万物都具有联系 全面建设慈善事业与科学的管理方法有密切的联系 所以应借鉴美国发展措施   有利于促进慈善事业的建设            5  发展是普遍的 发展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前提 在慈善事业建设中 应从小事做起 从变革管理方式做起  坚持不懈地进行引进优良管理模式  积极进行量变 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在一定程度后 必将促成质变 使一个慈善的社会全面建成             6  矛盾是普遍的 矛盾即对立统一   管理方式的状况与慈善事业的发展同样是一对矛盾 在处理这对矛盾时 应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的统一 抓住主要矛盾即用美国等国家的科学管理模式进行运营   有利于矛盾的解决            7   辩证的否定观实质是扬弃 在进行慈善事业的建设时 应加强创新  引进美国先进的管理方法  同时进行革故鼎新 采取适合于当今状况的做法 与时俱进  有利于慈善事业取得新的突破       8  价值判断决定价值选择 完善慈善事业的管理理念有助于使管理者做出正确的价值选择 促进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所以学习美国先进的经营理念是十分有必要的

7. 国家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措施有哪些?

我国慈善事业蓬勃兴起,迅速发展,国民的慈善意识也明显增强,在灾害救助、贫困救济、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扶老助残等公益事业领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国《慈善法》中制定的针对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与措施进一步推动了我过慈善事业的发展。
第九章促进措施
第七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向慈善组织、慈善信托受托人等提供慈善需求信息,为慈善活动提供指导和帮助。
第七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建立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慈善信息共享机制。
第七十九条慈善组织及其取得的收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八十条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境外捐赠用于慈善活动的物资,依法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第八十一条受益人接受慈善捐赠,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八十二条慈善组织、捐赠人、受益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十三条捐赠人向慈善组织捐赠实物、有价证券、股权和知识产权的,依法免征权利转让的相关行政事业性费用。
第八十四条国家对开展扶贫济困的慈善活动,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
第八十五条慈善组织开展本法第三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慈善活动需要慈善服务设施用地的,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慈善服务设施用地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用途。
第八十六条国家为慈善事业提供金融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为慈善组织、慈善信托提供融资和结算等金融服务。
第八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依法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慈善组织向社会提供服务,并依照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相关情况。
第八十八条国家采取措施弘扬慈善文化,培育公民慈善意识。
学校等教育机构应当将慈善文化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国家鼓励高等学校培养慈善专业人才,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展慈善理论研究。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当积极开展慈善公益宣传活动,普及慈善知识,传播慈善文化。
第八十九条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为开展慈善活动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
第九十条经受益人同意,捐赠人对其捐赠的慈善项目可以冠名纪念,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批准的,从其规定。
第九十一条国家建立慈善表彰制度,对在慈善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表彰。

国家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措施有哪些?

8. 慈善事业的转型,是否意味着要把传统慈善活动全部停止?为什么?

亲亲,你好,慈善事业的转型,不是意味着要把传统慈善活动全部停止哦。【摘要】
慈善事业的转型,是否意味着要把传统慈善活动全部停止?为什么?【提问】
亲亲,你好,慈善事业的转型,不是意味着要把传统慈善活动全部停止哦。【回答】
亲亲,你好,汶川地震见证了中国慈善事业的民间化转型和壮大,民间组织参与震后重建,更显示了中国民问慈善事业的力量.但理性地看,由于现代慈善事业被看作除政府和市场之外的第三次分配,与成熟的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相比,中国慈善事业还处在从传统恩赐向现代公益发展的转型阶段.随着市场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传统的慈善恩赐观如穷则独善其身、富则达济天下的父爱主义,等级观念,单位主导的社会慈善组织及系列制度正在重建,新的公民权利观、财富观正在形成.现代公益观、组织形态和公益性制度正在形成.【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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