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基金不够用要怎么办

2024-04-29

1. 房屋维修基金不够用要怎么办

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一、专项维修基金交给谁
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公共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公共维修基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公共维修基金专户。开立公共维修基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业主大会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负责管理公有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的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公有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公有住房公共维修基金专户。开立公有住房公共维修基金专户,应当按照售房单位设账,按幢设分账;其中,业主交存的公共维修基金,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帐。
二、物业维修基金使用规定
根据《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1、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基金的使用由售房单位或售房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提出使用计划,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委员会研究决定,按业主占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比例向业主续筹。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2、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三、物业不作为去哪儿投诉?
首先查询物业服务合同,看看物业不作为的具体内容在合同里面是如何约定的。如果确实有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而物业没有做到,那就存在物业违约;然后,可以先向业主委员会反映,同时也可以向辖区房管局下属的物业管理科进行投诉。
1、审批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资质。(这一项,国务院已经取消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审批工作)
2、对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国家提倡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并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并负责评标专家有关法律和业务培训、综合考评等工作。
3、对日常物业管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①指导业主大会的成立,对业主大会的成立进行备案管理;②参与物业服务收费办法的制定,监督核查物业服务收费情况;③制止和依法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违法行为;④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⑤参与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并监督检查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房屋维修基金不够用要怎么办

2. 住房维修基金多吗

1、首先来说一下商品住宅、非住宅这个是按照了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这种来进行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要知道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都是需要交存在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那么这个数额也是按照了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2、比如说像一些出售公有住房的,就是要按照以下规定来交存专项维修资金:


(1)业主还是要按照了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那么它的每平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也是在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2)售房单位就是按照多层住宅不能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也是不能不低于售房款的30%,而且还是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购房者必须要缴纳房屋维修基金

1、房屋维修基金的缴纳也是有它的相关文件规定的,公共房屋维修基金这种也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这种就是属于全体业主共同。一般情况下这个也是由房地产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才会把这个维修基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然后再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2、房屋维修基金这个是在我们交房前就需要缴纳的,首期房屋专项维修资金,那么这个时候业主也是可以直接把这个存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同时也是可以把这个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来说就是要在收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然后把这个资金存入到屋专项维修资金专户里面。


总结:关于房屋维修基金交多少相关内容就介绍到这,这个维修基金还是要根据房子实际情况来定,所以在交之前一定要弄清楚才行。

3. 维修基金不够要住户自己承担嘛

法律分析:需要,动用基金进行维修,其花费是按照受益人原则来分摊的,如果是不分单元的塔楼,由整栋楼的业主按照其所拥有的建筑面积的比例来分摊;如果是分两个以上单元的板楼,该顶层的楼盖由专隶属该单元的业主来分摊,别的单元的业主不需要分摊。基金进行分摊后,由管委会计入各业主的明细账户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当基金不够开始的10%时,管委会有权要求业主按照建筑面积续筹。如果管委会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得到收益,那么该收益应存入基金账户,并分摊到业主的个人明细账户上。此外,如果业主出售房屋,该业主个人的基金能够转入到新业主的名下并使用,如果房屋发生拆迁或意外,业主能够提取个人账户上剩余的基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维修基金不够要住户自己承担嘛

4. 维修基金不够要住户自己承担吗?

法律分析:
需要,动用基金进行维修,其花费是按照受益人原则来分摊的,如果是不分单元的塔楼,由整栋楼的业主按照其所拥有的建筑面积的比例来分摊;如果是分两个以上单元的板楼,该顶层的楼盖由专隶属该单元的业主来分摊,别的单元的业主不需要分摊。基金进行分摊后,由管委会计入各业主的明细账户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当基金不够开始的10%时,管委会有权要求业主按照建筑面积续筹。如果管委会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得到收益,那么该收益应存入基金账户,并分摊到业主的个人明细账户上。此外,如果业主出售房屋,该业主个人的基金能够转入到新业主的名下并使用,如果房屋发生拆迁或意外,业主能够提取个人账户上剩余的基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5. 用维修基金修房屋超过自己所交的维修基金后怎么办

小区维修基金用完房屋维修今后怎么办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第十七条 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摘要】
用维修基金修房屋超过自己所交的维修基金后怎么办【提问】
小区维修基金用完房屋维修今后怎么办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第十七条 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回答】

用维修基金修房屋超过自己所交的维修基金后怎么办

6. 住房维修基金单位不给了合理吗

住房维修基金单位不给了合理吗。购买房屋的情况下需要缴纳的税费类型比较多,很多人糊里糊涂就申请办理了,到后自身交了什么都不清楚,本认为早已完成了税收的缴纳,以后只需要交房办房产证就可以了,但在申办房地产证的情况下需要缴纳住房维修基金,如果不交不给办房产证该怎么办,那样合理合法吗?
住房维修基金不交不给办房产证该怎么办
房屋维修股票基金事实上包含房屋公共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身维修基金。房屋公共设施专用基金通称专用基金,用以物业管理同用位置、公共设施及机器设备的升级、更新改造等新项目,不可转借。
1、住房维修基金不缴纳是不容易给申请办理房产证的,因此小区业主理应在房屋交屋前,缴纳房屋维修基金。**期房屋重点维修资金,小区业主能够立即存进房屋重点维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还可以授权委托房产开发公司代缴。
2、授权委托房地产业开发设计公司代缴的,房产开发公司理应自接到房屋维修基金之日起30日内,将代缴的房屋重点维修资金存进房屋重点维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
3、商住楼市场销售时,买房者与房屋出售企业理应签署相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承诺,买房者理应按购房的钱2-3%的占比向房屋出售企业缴纳房屋维修基金。房屋出售企业委托扣除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人员小区业主一同,不记入住房销售额。
**期重点维修资金交存的执行标准为:高层住宅(含如电梯轿厢的双层)90元/平米、双层(含独栋别墅)50元/平米。缴纳住房维修基金需要携带:
1)预购合同书
2)购房款
3)买房合同的人的身份证件
(假如购买合同书上的人没法到当场,在申请办理房屋工作交接书时,只需拿着另一方的身份证件就可以。

7. 房屋维修基金不够用怎么办?

法律分析:
业主分户账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四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房屋维修基金不够用怎么办?

8. 有一家房屋维修基金不交,影响维修基金的使用怎么办

房屋维修基金不交,无法办理房产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第六条: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摘要】
有一家房屋维修基金不交,影响维修基金的使用怎么办【提问】
房屋维修基金不交,无法办理房产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第六条: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