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股权质押有什么影响?

2024-05-13

1. 大股东股权质押有什么影响?

      股权质押作为资本市场不断发展的产物,大股东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出去获得一定资金的这种融资方法越来越普遍。那么大股东股权质押有什么影响?      大股东质押股票干什么?一、大股东股权质押有什么影响?      1、大股东股权质押中可能蕴含着掏空行为      大股东通过股权质押将股权套现获得现金,还能够保留控制权,即股东可得到全部的控制权预期年化预期收益,而仅仅承担现金流权部分的成本。这就是现金流权和控制权的分离,它降低了大股东的掏空成本。当股权价值下降到低于质押融资所获得的贷款金额时,他会选择放弃此部分股权,将已经贬值的股权转让给债权银行,此时会加剧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偏离程度,掏空成本将进一步降低,几乎为零,从而加剧对上市公司的掏空行为。股权质押使得大股东在不增加掏空成本的同时提高掏空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给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提供了一种新的途径。      2、大股东股权质押影响着公司价值      根据信号传递理论,公司内部管理者的行为能传递出公司状况的信号;根据信息不对称理论,目标公司内部人员能获得的目标公司信息往往比外部投资者多,所以是否值得投资要将二者结合判断。作为上市公司的内部成员,大股东得到的企业未来获利能力信息比外部投资者更完整。如果大股东连续且大量质押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可能表示大股东对企业前景不看好,在变相套现或者是把融得资金转移投资方向。      因此,投资者从大股东的股权质押行为中接收到的是消极信号,企业未来的发展与获利能力不好。由于大股东股权质押这一行为的信号传递效应,必然使得投资者丧失对上市公司的信心,引发资本市场上的纷纷抛售,造成公司股价的不稳定甚至是严重下跌,损害公司价值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所以上市公司的股价在公告大股东股权质押后的连续几日内,均会出现不同程度的下跌。

大股东股权质押有什么影响?

2. 大股东为什么要质押股票

一般来说,上市公司大股东质押股票可能是因为:1、可能是为了融资,大股东质押股票得到的资金属于个人资产,他们可能会继续将这部分资金继续投资到公司,这样就能得到更多的分红。2、可能是为了套现,股东减持股票会导致股价下跌,会影响散户的投资信心,而他们通过质押就不会影响股价变动。等到质押到期的时候,他们可能会进行解质,也可能会直接让银行平仓。3、大股东的股票一般都有限售期,过了限售期减持也有规定,因此为了避开这些规定,就只能通过股权质押,而大股东一般都有很多种投资方式,因此质押获得的资金可能投资到其他产业。总体而言,大股东普遍质押对公司来说是不好的事情,因为会展现出公司或股东很缺钱的状态,不利于股价上涨。拓展资料: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股票是股份制企业(上市和非上市)所有者(即股东)拥有公司资产和权益的凭证。上市的股票称流通股,可在股票交易所(即二级市场)自由买卖。非上市的股票没有进入股票交易所,因此不能自由买卖,称非上市流通股。这种所有权为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标准、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等,但也要共同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股票是股份证书的简称,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或作价抵押,是资金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

3. 股东为什么会质押股权

法律分析:所谓股权质押,是一种权利质押,指出质人与质权人协议约定,出质人以持有的股份作为质押物,当债务人到期不能如约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就股份折价受偿,或将该股份出售并优先受偿的一种担保方式。股票质押可以帮助公司解决资金紧张问题,利用股票质押获得的资金让公司发展得更好。股票质押是上市公司经常使用的融资手段,尤其是在资本环节恶劣、企业经营不佳的情况下,一些大股东就会偏向选择这种融资方式,如果到期还不上,质押的股票就会卖给银行或是信托,等于股东间接减持变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为什么会质押股权

4. 股东的股权都可以质押吗

法律分析:不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才能办理质押,所以不能转让的股权是不可以进行质押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5. 股东的股权都可以质押吗

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才能办理质押,所以不能转让的股权是不可以进行质押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七十五条,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股东的股权都可以质押吗

6. 如何看大股东是否有股权质押

必须满足两个最基本的要件:一是具有财产性,二是具有可转让性。股权兼具该两种属性,因而,在质押关系中,是一种适格的质。
“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方可以设立质押。可见,可转让性是对股权可否作为质押标的物的唯一限制。
首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应“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⑴股东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
⑵股东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成;
⑶在第⑵情形中,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该种情形,也必须作成股东会决议,并且应在股东会议中明确限定其他股东行使购买权的期限,期限届满,明示不购买或保持缄默的,则视为同意出质。
其次,对股份有限公司,可以认为:
⑴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设立质权;
⑵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有的该公司股份,在其任职内不得设立质权。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质押,仅指外商投资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者以其拥有的股权为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遵照《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
⑴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其拥有的股权设立质押,必须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若有一个股东不同意,便不能出质。不同意的股东即使不购买,也不能视为同意出质。
⑵投资者用于出质的股份必须是已经实际缴付出资的。
因为中国外商投资企业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实行授权资本制,允许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在企业成立后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或核准的期限缴付出资。所以在外商投资企业中,股权的取得并不以是否已经实际缴付出资为前提。
⑶除非外方投资者以其全部股权设立质押,外方投资者以股权出质的结果不能导致外方投资者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 25%。
另外,公司能否接受该公司的股东以其拥有的该公司的股权出质,对此,有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是允许的。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第6条规定,“投资者不得将其股权质押给该企业”。可见,中国法律绝对禁止股东或投资者将其拥有的股权质押给该公司。

扩展资料
1997年5月28日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将其股权质押给债权人”予以特别确认。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根据规定,以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应经审批机关批准和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未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股权变更无效。未经登记机关登记的则可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股权质押

7. 股票质押以后?原股东还有股权吗?

有的,通常来说,以股权为质权标的时,质权的效力并不及于股东的全部权利,而只及于其中的财产权利。
换言之,股权出质后,质权人只能行使其中的受益权等财产权利,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非财产权利则仍由出质股东行使。

股权质押(Pledge of Stock Rights)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
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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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大股东质押股票干什么?

      股票质押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那么大股东质押股票是干什么呢?      股票质押对股票的影响一、大股东质押股票干什么?      1、资金需求      (l)大股东利用股权质押开辟融资渠道。第一,股权质押简单快捷。股权价值的评估一般以股票市场价值为准,不像动产、不动产需要通过专业的评估机构,相对简单,企业和银行都比较容易操作,较之不动产质押,股权质押的手续更简便快捷。第二,《公司法》股份转让的限制使其无法通过出售股票取得资金。第三,银行对于中小企业的信贷政策相对比较严格。中小企业资产较少、规模不大,抗风险能力不强,股权质押作为一种创新的融资方式,将会拓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大大增加它们的融资机会。      (2)大股东利用股权质押增加企业的融资额度。资产等于负债加所有者权益,一个正常经营的公司其产权比率一般为也就是说如果以公司的资产抵押或是质押,其获得的最高借款不超过净资产的倍,再打个7折,大股东可获得约倍净资产的贷款,而按股价计算的股权质押融资方式能较大地放大融资额度。      2、维持或增加控制权      大股东采用股权质押的方式维持或增加其对公司控制权是由股权质押本身的特点决定的,因为将所持股权进行质押后,出质股东仍然保留持股公司的控制权。面对好的赚钱机会,投资者都会义无反顾参与其中,大股东会选择在二级市场上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变现,以获得发展所需资金。但如果该上市公司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为获得投资资金而处置该股票就不亚于割肉了。若大股东采用股票质押的方式,不仅可以获得充裕现金,还可以降低因公司股权减少导致丧失对公司经营控制权的风险。有些公司在二级市场上可能会面临着恶性收购的情况,为增加控制权,大股东必须取得资金进入股市护盘。当市场稳定时再将增持股份抛出偿还贷款,大股东就可以在不动用自有资金、不影响自身经营的情况下化威胁于无形。      3、风险转移      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企业为解决融资难题而相互担保或是进行关联担保,形成的关联就是担保链和互保网,它在我国广泛存在。一旦担保链或互保网上的某个环节出现问题,就可能带来该网上其他企业多米诺骨牌式的倒塌。大股东进行股权质押融资,可以减少或有负债,从而降低担保链和互保网引发的风险。      股权质押赋予股东一个选择权:还款赎回股权,或不还款将股权变相转让给受质人,而最终选择取决于这两个选项给大股东带来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对比。当公司股价上升时,股权价值大于借款,大股东选择还款取得股权是理性的;当公司股价下降时,大股东是否还款则要看股价下跌程度,一旦跌破借款金额,大股东就会放弃股权。这意味着大股东一方面将控制权保留在自己手中,另一方面却将与股权相关联的风险悉数转移给受质人。      4、利益侵占      大股东在股价高位将股权进行质押,不仅可以套现获得现金,还可以不丧失控制权,致使现金权和控制权分离。大股东以承担持股比例部分的损失换来全部的控制权预期年化预期收益,这大大降低了大股东的掏空成本,当股权价值下降到低于质押融资所获得的贷款金额时,大股东掏空成本几乎为零,他会选择放弃此部分已经贬值股权,将其转让给债权人。这会加深现金流权与控制权的偏离程度,进一步降低掏空成本,从而加剧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利益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