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驰遭于文凤追讨约7千万资产,星爷到底是不是靠前女友实现财务自由的?

2024-05-13

1. 周星驰遭于文凤追讨约7千万资产,星爷到底是不是靠前女友实现财务自由的?

周星驰与前女友于文凤自2010年分手后,被其追讨逾7000万港元的投资佣金,于文凤一方指出,两人除开恋情身份,还是商业伙伴。

2002年圣诞前夕,他们在山顶普乐道7号大宅共进晚餐后,两人在阳台观赏维港夜景。周星驰说送她一辆单车当生日礼物,于文凤回应"与其送我单车,不如给我投资利润的10%吧",周星驰满口答应。于文凤被问及当时为何不白纸黑字写下分佣要求,她的回答是信任对方,不觉得有此需要。周星驰旗下投资基金等项目,涉款超过7000万元,于文凤至今未收到任何佣金。

受到于文凤指控,周星驰方的回应是:两人仅是恋人,所谓口头协议只是情话,没有法律效力。还揭露于文凤投资失利至少1300万元,于文凤刚恋爱时在物业投资方面不算太有经验,而周星驰已经有所投资,她知晓对方在中半山有豪宅投资,但否认从对方身上学习投资,自称从小跟随家父和兄长学习。于文凤称能得到周星驰的信任,是她在投资上的能力,之所以用她旗下公司与周星驰签约,是因为当时恋情不便公开,不想让自己的名字与周星驰的公司扯上关系。于文凤方透露首次帮助周星驰时两人仍是朋友,她与后者在1997年成为情侣,应对方要求辞工,帮他处理电影版权及物业投资项目,头衔为"物业顾问",月薪2万元。
周星驰的律师和于文凤花了不少时间抠字眼,两方讨论分成协议所用的字词有无差异。于文凤坚持提及某些英文字眼,并曝出两人吃饭约会都是用英文交流,而这么做的原因是,帮周星驰训练英语,帮助他到好莱坞发展。

相恋十几年,结果在分手后一直在打官司,这两人的缘分可谓是孽缘。

周星驰遭于文凤追讨约7千万资产,星爷到底是不是靠前女友实现财务自由的?

2. 周星驰前女友于文凤追讨投资案最终败诉,这件事的影响力为何那么大?

周星驰是我们大家都比较熟悉的演员和导演,他的很多经典作品给大家留下了美好回忆。周星驰欠债7000万让他上了热搜,于文凤追讨投资案最终败诉,这件事的影响力为何那么大?思考了很久,说说我的看法,分享一下我的心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名人效应。
周星驰的影响力不用多说,这么大的瓜大家肯定都想看,周星驰给大家的印象非常不错,按理说周星驰应该不差钱,怎么就会欠债这么多?关键是闹上法庭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焦点,名人效应加上当时的热点影响力这么大,完全是预料之中。

二、案件给现实生活息息相关。
这个案件主要探讨的是口头效应是否法律效应?现实生活中我们也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别人借钱口头承诺,没有证据,法律上到底认不认可?这个案件非常典型,我们生活中经常碰到,所以影响力非常大也是情理之中。

三、媒体炒作。
对于很多自媒体而言,它们需要的是流量,明显的八卦以及意外消息都是他们获得流量的主要手段,有了流量他们就可以赚钱,自媒体不断炒作,不断报道导致很多人都知道这件事,很多人还张冠李戴导致事情出现很多版本,周星驰炒作空间足够大,影响力足够大也正常。
四、这件事给我们带来什么收获。
于文凤追讨投资案最终败诉告诉我们口头上的承诺在法律上是不会得到认可,法律上还是必须讲究证据,今后面对口头承诺借钱这些还有要小心,毕竟上了法庭你没有证据,案件结局可能对你非常不利。
周星驰作为公众人物出现这样的事情,对自己影响有非常大,希望公众人物还是注意自己的影响,不要给大家带来坏印象。

3. 周星驰旧爱于文凤交往百亿身价男友,为何还要向星爷追讨7000万佣金?

于文凤当时年轻的时候跟着周星驰,帮助周星驰挣了不少的钱,虽然现在的她不是差钱,但是人家就是要一个公道而已。


于文凤现在是50岁,但看气质非常好,身体和皮肤也很好,看来平时没有少做保养啊,后来嫁给了富豪,生活过的真实一个滋润。
于文凤在跟着周星驰的时候,付出了自己的全部,她靠自己的努力把周星驰的家庭财产增加了50亿。但是,她和周星驰恋爱了13年,周星驰没有要她结婚,这让她非常伤心。她刚分手的时候,她对周星驰说,她要把失去的拿回来。


当时候于文凤跟周星驰好的时候,她已经负责周星驰的财务,每个月薪是2万。我以前的工资是59000,但后来下降到了35,000,难道星爷也要扣工资的吗。
于文凤的律师说,于文凤想跟周星驰私聊,后来一直没有得到解决,才会把周星驰给告了。在法庭上起诉了周星驰。为了追回7000万人,她已经多次告周星驰了,一直拖着久久没有回复。
在当时于文凤管理周星驰的财产时候,周星驰的净资产达到了50亿。于文凤不仅投资了广场和花园,还投资了一些商店和房地产,所以这些都是有利益的。


从于文凤看的出来,她现在已经嫁给富豪了,缺的不是钱,而是心理上的一种平衡而已。只不过星爷一直没有回复她,所以在心里才会造成一定的落差感。

周星驰旧爱于文凤交往百亿身价男友,为何还要向星爷追讨7000万佣金?

4. 于文凤追讨周星驰千万佣金案败诉,是何缘故导致失败?

昔日的情侣如今撕破脸在法庭上见,只为了要求对方索赔7000万?也许于文凤想要对方付的并非只是佣金,而是自己被丢掉的脸面、被挥霍的青春。毕竟于文凤与周星驰13年的情感纠葛,终于在日前的法律评审中告一段落了,可惜最终的结果并不如于文凤所期待那般,甚至自个面临的却是败诉的结局。那么,是何缘故导致于凤文败诉的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双方曾达成口头协议。十多年前于文凤帮助周星驰拍下“天比高”地皮,并建立了独立屋。后来于文凤与周星驰达成了口头协议,待投资成功后,周星驰将付10%的利润作为佣金。当时两个人的协议只是一种口头上的约定,并没有立下书面协议。
二、双方对协议各执一词。针对这个口头协议,周星驰表示当时是一种恋爱中的情话,并不能当真,不具有法律效力,毕竟这个事情是先从圣诞礼物引申而来,只能作为一种“爱的馈赠”。而于文凤则表示此前她跟周星驰曾有过合作关系,而且也帮周星驰做过事,两个人在谈话时都具备了一种法律意识在其中。
三、法院判定于文凤败诉。法律认为于文凤与周星驰当时的口头协议是在花前月下的绵绵情话中而来,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商业讨论;并指出周星驰一方需承担投资风险,而于文凤一方在处理周星驰这边的工作无承担亏本的风险,在商业上并不合理。还有一点是基于周星驰的独立屋是用来自住,而非用来投资。所以,最终法院判定于文凤败诉。现在于凤文与周星驰之间的法律纠纷终于告一段落了,人们的脑海里也呈现了一句话,真的是“分手见人品”,往往是在恋情结束后才能看清一个人具体是什么样的。

5. 富商之女于文凤,陪伴周星驰13年。最后为什么会分开呢?

周星驰的职业生涯是一个最好的娱乐明星,周星驰你们到目前为止是一个传奇,和他的爱情生活是空的,到目前为止仍然孤独,像周星驰的球迷知道,除了朱茵,莫文蔚,他仍然有一个过时的13年女朋友周星驰之外,这也是他唯一承认的女朋友在过去这么多年
虽然不是业内人士,但余文峰是投资大师,可以说周星驰的电影收入只是其中的一部分,真正的巨额收入来自于房地产投资项目,正因为余文峰在背后的忠告,星爷的财富才一路飙升。
与周星驰分手后,余文峰的感情生活依然丰富多彩,她目前的男友是身价超过100亿的银行“富三代”廖耀成。分手后,她很快就爱上了一个和她有共同爱好的新男友。虽然一开始有人嘲笑她的长相,但她现在活得越来越年轻
于文凤的社交技巧很好。照片中,站在她面前的是一位名叫庄有建的股票市场专家,他是一位白头发、削发的中年男子。
在投资眼光上,于文凤与周星驰联系后,帮助周星驰在房地产行业赚得盘满碗满,有媒体估计她为周星驰赚了上亿。可见她是一个很有商业头脑的女人,所以现在有钱的男性朋友也很健谈。

于文凤和周星驰的爱情已经过去,而现在她作为金融行业的人才,应该有很多共同的话题,但也很适合它~
2010年,于文凤和邢烨(音译)分手,之后又匆匆与相恋多年的廖耀成(音译)见面。虽然她没有结婚,但她的关系似乎很好。即使她没有结婚,多年来她都过得很幸福,但是她和周星驰的关系却不是那么和平。
因为那一年于文凤和周星驰约会13年,一直没有头衔。年默默付出,周星驰认为他觉得不愿意,在2012年,她气愤地问周星驰为7000万港元委员会,因为她帮助了周星驰,赚钱是有她的参与,实际上她并不在乎钱,只是这么多年的情感和精神付出没有得到响应,她非常生气,于是他起诉了法院,但现在诉讼拖延了。

富商之女于文凤,陪伴周星驰13年。最后为什么会分开呢?

6. 于文凤7000万打水漂!不仅败诉还要赔钱,周星驰活成了孤家寡人

一段长达十多年的爱恨纠葛终于落下了帷幕,作为周星驰曾经的恋人,于文凤丢掉了官司,被判赔偿7000万给星爷,真的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其实两人在一起的时候,于文凤是星爷的得力干将,是这个成功的男演员背后伟大的女人,但两人始终没能走向婚姻的殿堂。分手后不久于文凤就嫁入了豪门,两人断了联系,所以为什么这么多年他们之间又产生了联系?为什么7000万会打水漂?一起来看看他们之间的故事吧。
     
 星爷就不需要再做多的解释了吧?只是在于文凤之前,星爷和罗慧娟有过一段情。他们是彼此的初恋,本来应该刻骨铭心,但由于星爷当时事业刚起步,为了不影响自己的事业发展,罗慧娟被迫同意了两人的地下恋情,把恋爱的小甜蜜都藏了起来。而后罗慧娟等到星爷大红大紫后,觉得时机成熟了,提出了结婚生子的想法,没想到星爷一口否决,还说罗慧娟是“神经病”,这样伤害一个深爱自己的人,星爷必然为之付出代价。
     
 代价就是罗慧娟的离开,紧接着于文凤登场了。她本是千金小姐,为了星爷也甘愿做起了幕后。期间于文凤帮助星爷炒楼,替他打理公司,当好了一个贤内助,可是13年过去了,星爷还是没有给于文凤一个爱情的承诺,两人的多年长跑最后无疾而终。星爷倒是表达过想要结婚生子的念头,但这些都像是空头支票,没办法兑现。于文凤一次次的充满期待,最后一次次的失望,等到最后一次,她决心离开这个负心的男人,开启自己的美好人生。
     
 等到于文凤真正离开后,星爷才恍然大悟,他曾在镜头前坦白,说自己也想要一段感情一个家庭,但是他的年纪真的太大了,到了白发苍苍的年纪,所以他不配再享受爱情。而且他心中都是愧疚,对不起罗慧娟,更对不起于文凤。罗家英说过,星爷是个天赋型演员,他的事业必将红红火火,但星爷真的太注重利益关系了,忽略了身边的爱人与朋友,所以最后是众叛亲离的下场。一个人再有钱再有地位也没用,最后还不是孤家寡人一个。
     
 王晶、张柏芝等都是星爷最熟悉的陌生人,他们或多或少都陪伴了星爷度过自己的青年中年,却因为受不了周星驰的坏脾气而纷纷离开。现在看星爷,真的觉得他有点悲哀,年轻时可以说是高处不胜寒,但人的年龄一旦有了增长,就会变得比较脆弱,星爷的年龄是最大的痛点。 娱乐 圈里同龄的男艺人们,比如刘德华,比如梁朝伟,他们都过着幸福的后半生,有妻有儿女,未来还能享受天伦之乐,这时候星爷却在和前女友打官司。
     
 官司赢了又有什么用?周星驰难道到了晚年还缺钱花吗?他缺的是温暖的陪伴,是简单的快乐,是寻常人家的幸福。星爷是成功的,他被称为中国最成功的喜剧演员,作品无数,部部经典,他值得被每一位观众记住。只是让人觉得遗憾的是,星爷始终是一个孤家寡人,前女友于文凤虽然败诉赔了钱,但她是幸福的,反而是星爷更加值得我们同情。
     
 假如时光倒流,不知道星爷是否会选择和心爱的人组建家庭?其实结不结婚生不生孩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一个人不能孤独,星爷该有个伴。不知道最近各位有没有听到关于星爷更多的消息呢?有的话,可以在文末处积极分享!

7. 周星驰否认给于文凤分佣金,情侣终究变陌路了吗?

今年周星驰可能流年不利,先是被港媒爆出他“因电影对赌失败,拖欠投资方巨额债务”的报道。虽然他发声否认,但因为他销售“天比高”别墅,还是没有抵消网友疑虑。他又被前女友于文凤追讨约7000万港元的豪宅及基金投资分成。周星驰的前女友于文凤,是香港建设公司名誉主席于镜波的小女儿,她的爸爸为人低调,是香港隐形富豪之一,身家有数十亿,于文凤可以说是标准的白富美。
虎父无犬女,于文凤生意头脑也毫不马虎,在投资房产上眼光独到,周星驰房炒房炒得风生水起,光是“天比高”,就为周星驰赚了4.8亿。媒体把一大半功劳都归到了于文凤的身上。

本以为两人会最终结婚,但没想到在2010年,于文凤宣布与周星驰已经分手。分手两年后,于文凤突然将周星驰告上法庭,讨要其投资获利分成,以及周星驰答应赠送的豪宅,加起来一共7千万左右,两人也正式决裂。
由于于文凤后来交往的男友是资产达百亿的银行太子爷,经济更不愁,让很多媒体及网友坚信是为情打的官司。
这次再度开庭,于文凤强调自己因为周星驰不相信婚姻,她从未逼婚过,但自己付出也不会是“白做”,只是拿正常佣金。周星驰则委托律师回应:“当年两人恋爱时说的话,只是恋人之间的情话,而非承诺,也没有签署任何有法律效益的文件。”


于文凤则反击,如果自己是以女友的身份索款,会加两个零。而周星驰也终于现身前女友追讨七千万案庭审,并罕见地谈到了他与于文凤情侣变陌路的过程。他自曝与于文凤自1998年起就在一起12年,也从未要其辞去全职工作为自己办事,是于文凤自己想做,也相信她的忠诚,每月支付2万元的费用是经由双方同意的。

周星驰否认给于文凤分佣金,情侣终究变陌路了吗?

8. 遭旧爱于文凤追讨7000万分成 周星驰反驳了啥?

艺人周星驰遭前女友于文凤入禀追讨约7000万港元的豪宅及基金投资分成,今天(18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原讼庭开审。于文凤指当年没签定合约,但双方曾有口头协议,让她从周的投资获利中抽取10%分成。但周星驰就指虽说过会把投资利润分给于,但那只是恋爱中的情话,并非有意建立法律关系的承诺,而且周星驰一向投资有道,投资经验较于更丰富。报道指预计于文凤明天将出庭作供。

原告于文凤在本案的申索,涉及2002至2010年间周星驰投资山顶豪宅山顶“天比高”、大埔“比华利山”3个单位与5个车位、以及投资基金的获利。


于的大律师在开案时引述周的供词,指他承认把心力全部投入电影制作,投资及公司管理事宜,都交托姐姐周文姬及员工处理。而周文姬就指弟弟十分重视隐私,甚少跟她谈私人事,包括他与于文凤的关系。她又指弟弟日常嗜好是看房和外出用膳,但只会找可以信任的人陪伴。


于文凤一方表示,于在2002年4月首次透过公司,与周星驰的星辉海外签约,成为星辉海外的财务顾问,每月薪酬2万港元,但当时双方已有共识,于可从周的获利中分成,双方最终在同年圣诞节商谈后达成分成10%的协议。

但代表被告周星驰的大律师在开案时就指,周表示会把投资利润分给于,只是恋爱中的情话,并非有意建立法律关系的承诺。据周的说法,他在2002年某毎晚上,在他当时普乐道7号与于共进晚餐后,一起走到阳台看维港景色,期间对于表示,会把赚到的一成送给于。

大律师强调,一对热恋情侣在此情此景所讲的说法,与两个人商议合约条款完全不可比拟。而于的说法指她有赚可以分成,亏钱却不用负责,若放入商业社会情况也不合常理。所以周在涉案时间只向于付了2160万港元,实情是周出于对于感情所作的馈赠。

周星驰不同意于文凤指,他欠缺于的投资专业技能。大律师指周在此之前,已有丰富的投资豪宅经验,曾持有梅道The Mayfair、浅水湾The Somerset等单位,经验与实力非仅出来工作数年的于可比。相反,于在接手周的投资事务后,其实在股票等范畴亏了周1300万港元,但原告方对此就避而不谈。

就山顶“天比高”项目而言,大律师表示由一开始周星驰就准备将其中一间独立屋留作自住,故不应视作投资。大律师指周视“天比高”为其梦想大屋,单是装修就花费了4150万港元,负责设计的意大利设计师,更特地来港19次视察,历时7年到2011年才完工。那时周虽已与于分手,但因完工时于家正在装修,周仍愿意让于及其母亲住进去,成为其新房的首名住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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