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率制度的演变

2024-05-13

1. 汇率制度的演变

汇率制度的安排是指一国货币当局对本国汇率水平的确定、汇率变动方式等问题做的一系列安排。汇率制度的演进大致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一、国际金本位制下的汇率制度

在国际金本位制下,各过货币之间的汇率由它们各自的含金量之比决定。而在外汇市场上的汇率则围绕两国货币含金量之比所确定的金平价上下波动,但是这种波动被限制在黄金输送点之间,汇率的稳定与黄金输送点的位置有关系。所以金本位制度是一种稳定的固定汇率制度。其特征表现为:1.汇率制度以黄金作为物质基础,保证了各国货币对内和对外的币值稳定。2.汇率具有自动稳定的机制,政府无法干预。3.汇率制度更有利于拥有更多黄金的发达国家。

国际金本位制度下的汇率制度持续了30多年,有力的促进了世界经济的发展与繁荣。但是当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金本位下的汇率制度便不再合时宜,金本位汇率制度稳定的基础也不复存在,所以终究让新的汇率制度安排给取代了。

二、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汇率制度

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确立的是以黄金-美元为基础的、可调整的固定汇率制度。这一制度的安排特征是“双挂钩”,即美元与黄金挂钩,各国货币与美元挂钩。各国货币的汇率也是由各国货币所代表的含金量之比即法定平价来决定的。

其实我们可以看出来,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汇率制度也就是一个变相的国际金本位制度。虽然布雷顿森林体对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资本主义的发展起到很大的积极作用。但是这种制度安排,随着全球经济繁荣发展,美国的国际收支平衡和全球国际储备的来源两者之间必然避免不了会发生不可调和的冲突。最终的结果是由于美国不可能有源源不断的黄金储备,从而造成70年代的美元危机,并于1971年美国公开放弃金本位制,各国也纷纷宣布放弃固定汇率制度,实行浮动汇率制度。1974年,国际协定正式解除货币与黄金的关系,以美元为中心的布雷顿森林体系彻底瓦解。随之而来的就是我们现在正在使用的牙买加体系。

三、牙买加体系

1976年1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牙买加签署了“牙买加协定”,形成了新的货币制度—牙买加体系(Jamaica System)。其主要内容包括:

1. 国际储备货币多元化。 黄金完全非货币化,各国可自行选择国际储备货币。美元扔作为主要的国际货币,日元。德国马克等货币则随着本国经济实力的增强而成为重要的国际货币。

2. 汇率安排多样化。出现了以浮动汇率为主,盯住汇率并存的混合体系,亦称为“无体制的体制”,各国可自行安排自己的汇率制度。

3. 多种渠道调节国际收支。一是运用国内经济政策,通过对国内的供求关系和经济状况的调整,消除国际收支失衡。二是通过汇率政策来调整本国币值,从而影响进口和出口来实现经常项目的平衡。三是通过国际融资平衡国际收支。四是通过加强国际协调来解决国际收支平衡问题。五是通过外汇储备的增减来调节国际收支失衡。

牙买加体系的实行,对于维持国际经济运转和推动世界经济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多元化国际储备货币的结构为国际经济提供了多种清偿货币,摆脱了布雷顿森林体系下对美元的依赖。其次,多样化的汇率安排适应了多样化的、不同发展程度国家的需要,为各国维持经济发展提供了灵活性和独立性。再次,灵活多样的调节机制,使国际收支的调节更有效与及时。

随着牙买加体系的多年运行,很多弊端和缺陷也暴露了出来,其中比较突出的有三点: 第一,以国家主权货币作为国际储备货币,发行国可以享受“铸币税”等多种好处,但是却不用承担稳定国际储备货币及其所致风险的责任。譬如,美国就可以通过发行货币来收割全世界。第二,以浮动汇率为主体,汇率会经常大起大落,变化不稳定,在一定程度上会对国际贸易活动形成抑制。并且极容易导致国际金融投机的猖獗,对发展中国家而言,这种负面影响更为突出。比如由国际炒家造成的各种金融危机。第三,目前的国际收支调节机制并不健全,各种调节渠道都有各自的局限性,全球性的国际收支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善。

汇率制度的演变

2. 中国汇率制度的演变

1.1949年至1953年初
人民币汇率确认时期,汇率大幅度波动。这一时期,人民币汇率以美元为基础,汇率的变动与国内外的物价波动密切相关。由于人民币一开始就没有规定含金量,因此对外汇率的计算基础就不是以金平价,而是按照物价对比法来折算。
2.1953年初至1972年底
这一时期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1953年,我国开始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国内物价稳定。同时,西方国家正处于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度时期,各国货币汇率变动不大,国际金融秩序比较稳定。因此,这一时期的人民币的对外汇率也基本呈稳定状态。
3.1973年至1980年
这一时期,人民币汇率上升,币值被高估。1973年后,布雷顿森林体系彻底崩溃,世界各国普遍采用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保持相对稳定也较为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人民币汇率由以美元为基础改为盯住一篮子货币来定值。1979年据此计算出的汇率是1美元兑换1.5元人民币。
4.1981年至1984年
这一阶段,实行了人民币实行公开牌价和内部结算价的双重汇率。1981年1月1日起,我国对进出口贸易结算实行贸易外汇内部结算价,同时继续保留原来的人民币公开牌价用于非贸易收支。
5.1985年至1993年底
这一阶段,人民币汇率多次调整,持续贬值。
6.1994年之后,人民币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1994年1月1日起,实行人民币汇率并轨,4月1日起开始以实行银行结汇售汇制等内容的外汇管理体制改革。1996年12月1日起,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实现可自由兑换。1998年12月1日起,停止了外汇调剂交易,境内外汇交易统一纳入银行的结售汇体系,形成了单一的人民币汇率。
7.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根据对汇率合理均衡水平的测算,人民币对美元升值2%,1美元兑8.11元人民币,同时美元每天浮动范围限制在上一交易日收盘价的上下3‰之内,对非美元则在1.5%的范围内浮动。

3. 中国汇率制度

中国实行的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是有中国中央银行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不同于浮动汇率,固定汇率,而是资本管制。

浮动汇率和固定汇率都是中央银行接受你任何的买卖货币的请求,无论数额大小。而中国是不允许你自由兑换外币的。

因为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重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改革,而非人民币汇率水平在数量上的增减。这一调整幅度主要是根据我国贸易顺差程度和结构调整的需要来确定的,同时也考虑了国内企业进行结构调整的适应能力。

中国汇率制度

4. 汇率的概念及汇率制度的概念

外汇汇率(Foreign Exchange Rate),是一个国家的货币折算成另一个国家货币的比率,或者说是用一国货币表示的另一国货币的价格。
汇率也称汇价,在实际外汇交易业务中又称外汇行市(Foreign Exchange Quotation)。甲乙两国货币的汇率形式通常写成:甲货币/乙货币,例如美元兑日元汇率可写作USD/JPY。其中,斜线左边的称为基准货币,斜线右边的称为报价货币。
汇率制度(Exchange Rate System),又称汇率安排,是一国货币当局规定的有关汇率的确定、变动及调整等问题所作的一系列安排或规定。按照汇率变动的幅度,汇率制度大致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固定汇率制,另一种是浮动汇率制。

5. 汇率制度的制度分类

 在布雷顿森林体系的早期,成员国很难找到一个与其国际收支均衡相一致的平价,以及伴随货币危机而来的对平价的重新调整,人们由此开始了对固定汇率和浮动汇率的持久争论。传统上的汇率制度分类是两分法:固定汇率和浮动汇率(或弹性汇率),这也是最简单的汇率制度分类。但固定或浮动的程度是很难掌握的,在固定汇率或浮动汇率之间还存在众多的中间汇率制度。在20世纪90年代早期,有两种方法运用于事实上的汇率制度分类:一种方法是通过官方储备和利率的变化来分析中央银行的干预行为(Popper,1994);另外一种方法是通过检验汇率平价的变化,来对汇率政策的结果进行经验性分析 (Frankel,1993)。日以后的汇率制度分类方法,除了RR分类以外,一直是这两种分类方法的应用和延伸。汇率制度分类最根本的问题是基于何种汇率进行分类。现有文献对汇率制度分类的归纳,一般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基于事实上(de facto)的分类;另一种是基于各国所公开宣称的法定上(de jure)的分类。由于这两种分类都是基于官方汇率的分类,所以这一归纳存在着局限性,还应进一步扩展。从经济学最核心的一个命题一市场调节还是国家干预——出发,最根本的出发点应该是基于市场汇率还是基于官方汇率来进行分类。 (一)IMF的分类  在布雷顿森林体系时代,IMF把汇率制度简单地分为钉住汇率制度和其它;而在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以后。IMF则不断地细化汇率制度分类。IMF原来对各成员国汇率制度的分类,主要依据的是各成员国所公开宣称的汇率制度;但纯粹依赖各成员国所宣称的汇率制度的分类,具有事实做法和官方宣称经常不符的局限性。IMF在1997年和1999年分别对基于官方宣称的汇率制度分类方法进行了修正,其1999年的分类是:(1)无独立法定货币的汇率安排,主要有美元化汇率和货币联盟汇率;(2)货币局汇率;(3)传统的钉住汇率;(4)有波幅的钉住汇率;(5)爬行钉住汇率;(6)有波幅的爬行钉住汇率;(7)管理浮动汇率;(8)完全浮动汇率。IMF(2006)强调,它的分类体系是基于各成员国真实的、事实上的安排;这一安排已被IMF所认可,而不同于各成员国官方宣称的安排。这一分类方案的基础是汇率弹性(flexibility)的程度,以及各种正式的与非正式的对汇率变化路径的承诺。引人注目的是,IMF从2001年开始将汇率制度分类与货币政策框架联系在一起,即在对各成员国进行汇率制度分类的同时,也对其货币政策框架进行分类。IMF认为,不同汇率制度的划分还有助于评价汇率制度选择对于货币政策独立性程度的含意。该分类体系通过展示各成员国在不同货币政策框架下的汇率制度安排以及使用这两个分类标准,从而使得分类方案更具透明性,以此表明不同的汇率制度可以和同一货币政策框架相容。据此,IMF对其分类作了较小调整,例如其2005年的分类是:(1)无独立法定货币的汇率安排(41个成员),主要有美元化汇率和货币联盟汇率;(2)货币局安排汇率(7个成员);(3)其他传统的固定钉住安排(42个成员);(4)水平带内钉住汇率(5个成员);(5)爬行钉住汇率(5个成员);(6)爬行带内浮动汇率(1个成员);(7)不事先公布干预方式的管理浮动制(52个成员);(8)独立浮动汇率(34个成员)。如果将上述汇率制度划分为硬钉住汇率制、中间汇率制和浮动汇率制,那么硬钉住制包括(1)和(2),中间汇率制包括(3)至(6),浮动汇率制包括(7)和(8)。按照IMF 的分类,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间汇率制度的比重在不断缩减,并不断向硬钉住和浮动集聚。但是,中间汇率制度仍然没有消失,如在2005年,中间汇率制度在IMF所有成员国中的比重为28.4%,无法证明“中间汇率制度消失论”。(二)Ghosh、Guide、Ostry和Wolf的分类(GGOW分类)  Ghosh等人(1997)认为,事实分类和法定分类各有优缺点,他们试图将两种分类方法综合在一起。但实际上,他们主要采用的还是基于IMF各成员国中央银行所公开宣称的法定分类,其宏观经济数据也主要来源于IMF的数据库。GGOW分类有两种:一种是三分法,即钉住汇率制、中间汇率制和浮动汇率制;另一种是更加细致的九分法,即钉住汇率制包括钉住单一货币、钉住SDR、其它公开的一篮子钉住和秘密的一篮子钉住,中间汇率制包括货币合作体系汇率、无分类的浮动汇率和预定范围内的浮动汇率,浮动汇率制包括无预定范围内的浮动汇率和纯粹浮动汇率。Ghosh等人并没有对各国汇率制度进行具体分类,其主要目的是检验汇率制度与宏观经济表现之间的关系。(三)Frankel的分类 Frankel(1999)认为,汇率制度是一个连续统一体,由最具刚性的到最具弹性的汇率安排依次是:货币联盟汇率(包括美元化汇率)、货币局汇率、“真实固定”的汇率、可调整的钉住汇率、爬行钉住汇率、一篮子钉住汇率、目标区或目标带汇率、管理浮动汇率和自由浮动汇率。随后,Frankel(2003)又对汇率制度分类作了调整和细化,按照通常的三分法。由最具弹性的到最具刚性的汇率安排依次是:(1)浮动汇率,包括自由浮动汇率和管理浮动汇率两类;(2)中间制度汇率,包括目标区或目标带汇率(细分为Bergsten-Williamson目标区和Krugmen-ERM目标区两种)、爬行钉住(细分为指数化的钉住和预先申明的爬行)、一篮子钉住和可调整的钉住四类;(3)严格固定,包括货币局汇率、美元化汇率(或欧元化汇率)和货币联盟汇率三类。Frankel认为,中间制度和浮动的分界线在于中央银行的外汇干预是否有一个明确的目标。中央银行虽然偶尔干预外汇市场,但并没有声明任何目标的国家应当归类为浮动。严格固定和中间制度的分界线在于对固定汇率是否有一个制度性承诺;若有的话,就是严格固定。但是,Frankel的分类只是对IMF分类的一 种修正和理论描述,并没有自己分类的详细标准,更没有据此对各国的汇率制度进行具体分类。按照Frankel的看法, “中间汇率制度消失论” (或“中空论”) 和世界上的货币会越来越少的观点是完全站不住脚的。Frankel认为,世界货币池类似于马尔可夫静态平衡过程,独立的货币总是会被创造、消失或在汇率制度之间转换,但池子里的货币大体保持稳定。(四)Levy-Yeyati Sturzenegger的分类(LYS分类)  Levy-Yeyafi和Sturzenegger(2003,2005)的分类是基于事实上的分类,它与IMF早期的基于各国所公开宣称的法定上的分类不同。三个分类变量是:(1)名义汇率的变动率;(2)汇率变化的变动率;(3)国际储备的变动率。分类的依据是:在固定汇率制下,国际储备应该有较大变化,以减少名义汇率的变动性;而弹性汇率制则以名义汇率的持续变动和相对稳定的国际储备为特征。因此,这三个变量的组合足以决定各个国家的汇率制度归属。LYS分类使用聚类分析方法,计算了1974~2000年向IMF报告的所有183个国家的数据,因此避免了研究者选取分类变量时的随意性。LYS分类有两个:一个是四分法,即浮动汇率、肮脏浮动汇率、爬行钉住汇率和钉住汇率;另一个是三分法,即浮动汇率、中间汇率制和[[硬钉住汇率]]。LYS分类和IMF分类高度一致,大约2/3的观测值是相同的。LYS分类发现了几个事实:(1)在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的20年间,固定汇率制的数量确实在下降;但在20世纪90年代,相比较IMF的分类而言,固定汇率制却相对稳定。他们把这一现象叫作“隐蔽钉住” (hidden pegs)或“害怕钉住”。在他们的研究中,公开报告中采取中间汇率制度或弹性汇率制度而实际上采取钉住汇率制度的国家比例,已从20世纪80年代的 15%上升至90年代的40%。但“害怕浮动”和“隐蔽钉住”是不同的,前者是指想要浮动,但为了通货膨胀目标制和金融稳定性而将浮动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后者是指想要钉住,但为了使投机性冲击的成本更高而允许一定程度的汇率波动。许多使用汇率作为名义锚的国家,特别是小型开放经济体,为了避免投机性冲击所带来的汇率制度的脆弱性,倾向于回避对汇率水平的公开承诺。(2)传统的或爬行的钉住等中间汇率变得越来越少,从而证实了“中空论”(Eichengreen,1994)或“两极论” (Fiseher,2001)的存在。怛是,“中空论”对于非新兴市场非工业化国家是不成立的,这表明了对国际资本流动的开放对于经济发展是必须的。(3)“事实”上的浮动,其汇率的变化率很小。那些宣称浮动的国家,为了稳定汇率而经常性地使用很多的干预措施,从而证实了“害怕浮动”的存在,而且“害怕浮动”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期就已是普遍现象(Calvo和Reinhart,2000)。2291个分类观测值的分布情况,并与 IMF的分类作了比较。从表中可以看出,工业化国家更倾向于使用浮动汇率制,而非工业化国家更倾向于使用中间和固定汇率制;31.8%的工业化国家是固定汇率制,而非工业化国家的这个比例是48.1%。Levy-Yeyati和Sturzenegger总的来说支持了“两极论”的观点。相比较其他分类,LYS分类有如下进展:(1)通过聚类数据的识别,使分类方法更具客观性:(2)权衡了分类结果和政策变量的关系;(3)为今后的进一步经验分析提供了综合数据库;(4)对汇率制度做出了实际的评估;(5)通过两轮的分类步骤,可以辨别不同汇率制度所面临的冲击强度,从而克服了无关性假设带来的偏差,特别是汇率制度对其他变量的影响只有在较高变动率水平上才显著这样的假设。但是,由于LYS分类是基于日历年度的,所以在汇率制度发生变化或货币贬值的年度,就不是很可靠了。另外,许多观察值的分类也是值得怀疑的,甚至有6%的观测值是无法分类的,例如中国和印度的汇率制度在20世纪90年代就有许多年份是不能确定的。(五)Reinhart和Rogoff的分类(RR分类)  无论是基于法定的汇率制度分类还是基于事实的汇率制度分类,都是仅仅依赖于官方汇率的分类。Reinhart和Rogoff(2004)认为,复汇率制不但在布雷顿森林体系期间还是之后。都是广泛存在的。他们使用了 1946~2001年153个国家由市场决定的平行汇率的月度数据(以五年为计算期限),对汇率制度进行了分类。RR分类在方法上有两个创新:第一个创新是首次采用了平行和双重市场汇率的数据。这些市场不但在发展中国家,而且在一些发达国家也是相当重要的。Reinhart和Rogoff认为,在大部分复汇率或双重汇率经济体中,双重汇率或平行汇率相比较官方汇率而言,不仅是更好的货币政策的风向标,而且是最具经济意义的汇率。因此,RR分类的主要依据是由市场决定的汇率,而不是官方汇率。第二个创新是发展了各国详细的汇率制度安排和相关因素(例如汇率管制和货币改革)的历史年表,并通过使用一套描述性统计学方法,区分了官方宣称的法定汇率和实践中的事实汇率之间的差别。RR分类把这种分类命名为自然分类,并把汇率制度划分为14种类型(如果把超级浮动作为一种独立的类别,则有15种),同时把这14种类型再归纳为五大类,这样就可与IMF的分类作比较。RR分类最有特色的分类是增加了自由跌落,其数据来源与其他分类方法有很大的不同,主要是“Pick货币年鉴”、Pick黑市年鉴”、“世界货币报告 ”、IMF和各国央行的数据。从RR的自然分类可以看到,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后,1974~1990年和1991~2001年两个阶段具有两个发展趋势:(1)自由跌落在汇率制度中都是重要的种类,在前一阶段占12%、后一阶段占13%。对于20世纪90年代的转型国家而言,40%的国家是属于自由跌落的。(2)与官方汇率的世界货币史相比较,汇率制度向弹性汇率制聚集。有限的弹性——在自然分类中主要是实际爬行钉住——变得更加重要,而在官方汇率分类体系 (指IMF分类)中是微不足道的。在过去的1991~2001年间,钉住制是最为重要的,其次就是有限的弹性。另一个令人吃惊的差异是自由浮动的重要性在下降。在1991~2001年间,按照官方汇率分类,30%多的国家属于自由浮动;而按照自然分类,只有不到10%的国家属于自由浮动。这进一步证明了“ 害怕浮动”的存在。实际上,自由跌落的国家要多于自由浮动的国家。另外可以看出,无论考不考虑自由跌落,RR分类并不支持“中间汇率制度消失论”。自然分类与官方汇率分类有很大的差异,两者的相关系数有0.42,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的汇率制度分类上分歧巨大。这充分说明了在发展中国家平行市场的普遍性。RR分类还得出了一个与通常想像大不相同的结论:在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前和瓦解后,汇率制度的变化很小,这说明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对汇率制度的影响不大。RR分类的最大优点是克服了分类者的主观判断,并且对汇率制度的细微差别做了区别。特别重要的是,它对历史事实做了一个详细的梳理,纵横结合,较为科学合理。(六)Courdert和Dubert的分类(CD分类)  Courdert和Dubert(2004)的分类发展了事实分类方法,提出了区分事实汇率制度的统计方法,并将汇率制度分为浮动汇率、管理浮动汇率、爬行钉住汇率和钉住汇率四种类型。如果按照三分法,中间汇率制度包括管理浮动和爬行钉住。其分类的依据和LYS分类相似,主要考虑了名义汇率和官方储备的变动率,并通过四个分类步骤,检验了数据的序贯性。在CD分类中,浮动汇率的国家比IMF和LYS分类要少得多,这进一步证明了“害怕浮动”的存在。同时,CD分类还证实了亚洲国家的货币普遍钉住美元,几乎65%的汇率制度是钉住或是爬行钉住美元的。与RR分类不同,CD分类使用的是季度数据,所以能够观察到汇率制度的年内变化,并将时间序列数据处理为不同的分布情形,在一定的自由度下检验原假设是否成立。CD分类结果与RR分类很相近。这一分类的特点是区分了爬行钉住和管理浮动,并确认了贬值的存在。(七)Dubas、Lee和Mark的分类(DLM分类)  DLM分类是基于有效汇率的事实上的分类。Dubas、Lee和Mark(2005)的创新点就在于将有效汇率的变动率作为分类的决定因素,而以往的文献强调的是相对于锚定货币的双边汇率变化。他们提出了三个理由:(1)一些保持硬钉住的国家,其有效汇率比双边汇率更不稳定,例如阿根廷;(2)那些与锚定货币国双边贸易额较小的国家,双边货币汇率的变动是无关紧要的;(3)在各国中央银行日益分散它们的主要以美元标价的储备资产时(例如韩国),评价汇率稳定性的多边方法是有用的。根据他们的计算,在172个可获得数据的国家中,有92个国家的有效汇率变动率大于双边汇率变动率,其中有12个是OECD的成员国。从汇率制度的发展来看,在20世纪70年代,固定汇率的比例有减少的趋势,但在80年代和90年代却保持稳定,并一直在各种汇率制度中占最大比重。相比较LYS或IMF分类,有效汇率分类与RR 自然分类的一致性较高;LYS或IMF分类与有效汇率变动性不相关。基于Ghosh等人的法定分类,DLM分类按逐渐增强的汇率稳定性将汇率制度分为6 种:(1)独立浮动;(2)管理浮动汇率;(3)按照既定指标的调整;(4)合作安排;(5)有限弹性;(6)货币钉住。如果按照通常的三分法, (1)和(2)属于浮动汇率, (3)和(4)属于中间汇率, (5)和(6)属于固定汇率。按照这一分类,不同组别的分类结果显示,非工业化国家采用的汇率制度中。比率较高的是有限弹性和合作安排;而工业化国家则是合作安排和有限弹性。没有发生危机的汇率制度中,有限弹性和合作安排的比率较高;而独立浮动和管理浮动下,危机发生的比率较高。 以上汇率制度的分类都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或共同点:首先,基本上都承认浮动汇率、中间汇率和硬钉住三种基本汇率制度的划分,这在学术界和政策界都取得了共识,同时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汇率制度分类的可比性。其次,各种汇率制度分类均充分证明了“害怕浮动”现象的存在。再者,基本上都朝着事实分类的方向收敛,至少是考虑到了汇率制度上“做的”(Deeds)和“说的” (Words)的差异性。然而,不同之处也是显而易见的,具体有以下四点。1 各种汇率制度分类的相关性较低。RR分类与DLM分类的相关度最高(0.527),RR分类与IMF分类的相关度最低(0.184),这说明现有的各种分类方法存在很大的差异性。2 CD分类与IMF和LYS分类由于在方法上和考察样本范围上的差异,所以分类结果也有所不同。3 IMF分类,由于主要是基于各国的官方声明,因此与其他分类方法相比高估了纯粹浮动的比例(因为有“害怕浮动”的广泛存在)。4 IMF和LYS分类都没有考虑到货币贬值或自由跌落的特殊情形。当这两种情况发生时,往往伴随着激烈的经济衰退。总的来说,IMF分类、RR分类和LYS分类是迄今为止最为详尽的汇率制度分类;RR分类还兼具事实分类的优点,故已有一些经验性研究均采用了RR分类结果。DLM分类对大国的汇率制度研究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因为大国的贸易伙伴的多样化程度要比小国复杂得多。考虑多边汇率而不仅仅是与主要货币的双边汇率是十分重要的。但是,有效汇率的概念需要进一步拓展。 DLM分类使用的权重是商品贸易地理分布的比例,然而在当今服务贸易快速发展,特别是国际资本市场日益一体化的今天,计算有效汇率也应包括服务贸易和资本流动地理分布的权重。由“做的”和“说的”不同而导致的法定分类的缺陷之外,现有汇率制度分类还存在着如下一些缺陷。1、 没有共同的、核心的分类标准和分类方法。相互之间可比性较差。哪些核心因素决定汇率制度的变化,这应该是汇率制度分类理论的基础;但由于汇率决定理论还不成熟。汇率制度分类方法还有待发展和创新。2、主要是运用统计学方法进行事后分类,而统计检验的一个弱点是:哪怕是自由浮动的汇率,如果它反映了经济的基本面,其变动率也有可能较低;而钉住汇率如果脱离了经济的基本面,也难免会频繁变动。甚至出现自由跌落或贬值。同时,国际储备不仅仅是一种外汇干预资产,还是一种支付手段,与汇率制度的关系有可能是间接的,这一点在发展中国家更为明显。因此,以汇率或国际储备的变动率作为统计分类的标准难免会出现偏差。3、 现有分类都有一个共同的缺点,即都只是考虑了名义汇率而不是实际汇率;如果是考虑实际汇率的话,结论可能又会不一样。汇率对市场的影响对市场的影响主要受到两个方面因素决定,一是汇改带来的汇率调整空间,二则是汇改带来的资产增值收益。就汇改的空间而言,人行的发言人强调此次在2005年汇改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人民币汇率不进行一次性重估调整,重在坚持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继续按照已公布的外汇市场汇率浮动区间,对人民币汇率浮动进行动态管理和调节,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维护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的稳定。这实际上就是给渐进式推进的汇改定调,也间接提示汇率的浮动空间不会太大。实际上,这也非常符合如今国际国内经济复苏进度缓慢,需要一个相对稳定环境的客观现实。在汇率调整空间不大的背景下,又恰逢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带来的资产价格调整,人民币资产价格的波动风险甚至大于汇改带来的收益,因此总体资产增值收益也不大。从这个角度来看,本次汇改对市场的直接影响有限,更多体现在短期心理层面,不会对市场产生明显的中期影响。总之,汇率制度分类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如今还没有形成一个被广泛接受的客观性标准和分类方法。未来的发展方向是,各种分类方法既需要取长补短,还取决于汇率决定理论的进一步发展。

汇率制度的制度分类

6. 中国汇率制度的演变

回顾和了解汇率制度,可以使我们对国际金融市场上汇率的波动有更深刻的理解。 

在国际金融史上,一共出现了三种汇率制度,即金本位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和浮动汇率制。 

1、金本位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 

1880-1914年的35年间,主要西方国家通行金本位制,即各国在流通中使用具有一定成色和重量的金币作为货币,金币可以自由铸造、自由兑换及自由输出入。在金本位体系下,两国之间货币的汇率由它们各自的含金量之比--金平价(Gold Parity)来决定,例如一个英镑的含金量为113.0015格林,而一个美元的含金量为23.22格林,则: 

1英镑=113.0015/23.22=4.8665美元 

只要两国货币的含金量不变,两国货币的汇率就保持稳定。当然,这种固定汇率也要受外汇供求、国际收支的影响,但是汇率的波动仅限于黄金输送点(Gold Point)。黄金输送点是指汇价波动而引起黄金从一国输出或输入的界限。汇率波动的最高界限是铸币平价加运金费用,即黄金输出点(Gold Export Point);汇率波动的最低界限是铸币平价减运金费用,即黄金输入点(Gold Import Point)。 

当一国国际收支发生逆差,外汇汇率上涨超过黄金输出点,将引起黄金外流,货币流通量减少,通货紧缩,物价下降,从而提高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输出增加,输入减少,导致国际收支恢复平衡;反之,当国际收支发生顺差时,外汇汇率下跌低于黄金输入点,将引起黄金流入,货币流通量增加,物价上涨,输出减少,输入增加,最后导致国际收支恢复平衡。由于黄金输送点和物价的机能作用,把汇率波动限制在有限的范围内,对汇率起到自动调节的作用,从而保持汇率的相对稳定。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35年间,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等国家的汇率从未发生过升贬值波动。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各国停止黄金输出入,金本位体系即告解体。第一次世界大战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间,各国货币基本上没有遵守一个普遍的汇率规则,处于混乱的各行其是的状态。金本位体系的35年是自由资本主义繁荣昌盛的“黄金时代”,固定汇率制保障了国际贸易和信贷的安全,方便生产成本的核算,避免了国际投资的汇率风险,推动了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的发展。但是,严格的固定汇率制使各国难以根据本国经济发展的需要执行有利的货币政策,经济增长受到较大制约。 

2、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 

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也可以说是以美元为中心的固定汇率制。1944年7月,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即将胜利的前夕,二战中的45个同盟国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New Hampshire)的布雷顿森林(Bretton Woods)村召开了“联合和联盟国家国际货币金融会议”,通过了以美国财长助理怀特提出的怀特计划为基础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总称布雷顿森林协定,从此开始了布雷顿森林体系。布雷顿森林体系建立了国际货币合作机构(1945年12月成立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又称“世界银行”),规定了各国必须遵守的汇率制度以及解决各国国际收支不平衡的措施,从而确定了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 

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汇率制度,概括起来就是美元与黄金挂钩,其它货币与美元挂钩的“双挂钩”制度。具体内容是:美国公布美元的含金量,1美元的含金量为0.888671克,美元与黄金的兑换比例为1盎司黄金=35美元。其它货币按各自的含金量与美元挂钩,确定其与美元的汇率。这就意味着其他国家货币都钉住美元,美元成了各国货币围绕的中心。各国货币对美元的汇率只能在平价上下各1%的限度内波动,1971年12月后调整为平价上下2.25%波动,超过这个限度,各国中央银行有义务在外汇市场上进行干预,以保持汇率的稳定。只有在一国的国际收支发生“根本性不平衡”时,才允许贬值或升值。各会员国如需变更平价,必须事先通知基金组织,如果变动的幅度在旧平价的10%以下,基金组织应无异议;若超过10%,须取得基金组织同意后才能变更。如果在基金组织反对的情况下,会员国擅自变更货币平价,基金组织有权停止该会员国向基金组织借款的权利。 

综上所述,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实质上是一种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它兼有固定汇率与弹性汇率的特点,即在短期内汇率要保持稳定,这类似金本位制度下的固定汇率制;但它又允许在一国国际收支发生根本性不平衡时可以随时调整,这类似弹性汇率。 

1971年8月15日,美国总统尼克松宣布美元贬值和美元停兑黄金,布雷顿森林体系开始崩溃,尽管1971年12月十国集团达成了《史密森协议》,宣布美元贬值,由1盎司黄金等于35美元调整到38美元,汇兑平价的幅度由1%扩大到2.5%,但到1973年2月,美元第二次贬值,欧洲国家及其他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纷纷退出固定汇率制,固定汇率制彻底瓦解。 

固定汇率制解体的原因主要是美元供求与黄金储备之间的矛盾造成的。货币间的汇兑平价只是战后初期世界经济形势的反映,美国依靠其雄厚的经济实力和黄金储备,高估美元,低估黄金,而随着日本和西欧经济复苏和迅速发展,美国的霸权地位不断下降,美元灾加剧了黄金供求状况的恶化,特别是美国为发展国内经济及对付越南战争造成的国际收支逆差,又不断增加货币发行,这使美元远远低于金平价,使黄金官价越来越成为买方一相情愿的价格。加之国际市场上投机者抓住固定汇率制的瓦解趋势推波助澜,大肆借美元对黄金下赌注,进一步增加了美元的超额供应和对黄金的超额需求,最终美国黄金储备面临枯竭的危机,不得不放弃美元金本位,导致固定汇率制彻底崩溃。 

3、浮动汇率制度 

一般讲,全球金融体系自1973年3月以后,以美元为中心的固定汇率制度就不复存在,而被浮动汇率制度所代替。 

实行浮动汇率制度的国家大都是世界主要工业国,如、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等,其他大多数国家和地区仍然实行钉住的汇率制度,其货币大都钉住美元、日元、法国法郎等。 

在实行浮动汇率制后,各国原规定的货币法定含金量或与其他国家订立纸币的黄金平价,就不起任何作用了,因此,国家汇率体系趋向复杂化、市场化。 

在浮动汇率制下,各国不再规定汇率上下波动的幅度,中央银行也不再承担维持波动上下限的义务,各国汇率是根据外汇市场中的外汇供求状况,自行浮动和调整的结果。同时,一国国际收支状况所引起的外汇供求变化是影响汇率变化的主要因素--国际收支顺差的国家,外汇供给增加,外国货币价格下跌、汇率下浮;国际收支逆差的国家,对外汇的需求增加,外国货币价格上涨、汇率上浮。汇率上下波动是外汇市场的正常现象,一国货币汇率上浮,就是货币升值,下浮就是贬值。 

应该说,浮动汇率制是对固定汇率制的进步。随着全球国际货币制度的不断改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于1978年4月1日修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条文并正式生效,实行所谓“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由于新的汇率协议使各国在汇率制度的选择上具有很强的自由度,所以现在各国实行的汇率制度多种多样,有单独浮动、钉住浮动、弹性浮动、联合浮动等待。 

(1).单独浮动(Single Float)。指一国货币不与其它任何货币固定汇率,其汇率根据市场外汇供求关系来决定,目前,包括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在内的三十多个国家实行单独浮动。 

(2).钉住浮动(Pegged Float)。指一国货币与另一种货币保持固定汇率,随后者的浮动而浮动。一般地,通货不稳定的国家可以通过钉住一种稳定的货币来约束本国的通货膨胀,提高货币信誉。当然,采用钉住浮动方式,也会使本国的经济发展受制于被钉住国的经济状况,从而蒙受损失。目前全世界约有一百多多个国家或地区采用钉住浮动方式。 

(3).弹性浮动(Elastic Float)。指一国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对钉住汇率在一定弹性范围内可自由浮动,或按一整套经济指标对汇率进行调整,从而避免钉住浮动汇率的缺陷,获得外汇管理、货币政策方面更多的自主权。目前,巴西、智利、阿根廷、阿富汗、巴林等十几个国家采用弹性浮动方式。 

(4).联合浮动(Joint Float)。指国家集团对成员国内部货币实行固定汇率,对集团外货币则实行联合的浮动汇率。欧盟(欧共体)11国1979年成立了欧洲货币体系,设立了欧洲货币单位(ECU),各国货币与之挂钩建立汇兑平价,并构成平价网,各国货币的波动必须保持在规定的幅度之内,一旦超过汇率波动预警线,有关各国要共同干预外汇市场。1991年欧盟签定了《马斯赫特里特条约》,制定了欧洲货币一体化的进程表,1999年1月1日,欧元正式启动,欧洲货币一体化得以实现,欧盟这样的区域性的货币集团已经出现。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中,过去美元在国际金融的一统天下,正在向多极化发展,国际货币体系将向各国汇率自由浮动、国际储备多元化、金融自由化、国际化的趋势发展




中国汇率制度  我国的汇率制度不同于浮动汇率,固定汇率,而是资本管制。浮动汇率和固定汇率都是中央银行接受你任何的买卖货币的请求,无论数额大小。而中国是不允许你自由兑换外币的。所以现在西方一直说中国的汇率没有市场化。
  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本次汇率机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汇率调控的方式。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不再盯住单一美元,而是参照一篮子货币、根据市场供求关系来进行浮动。这里的"一篮子货币",是指按照我国对外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选择若干种主要货币,赋予相应的权重,组成一个货币篮子。同时,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计算人民币多边汇率指数的变化,对人民币汇率进行管理和调节,维护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篮子内的货币构成,将综合考虑在我国对外贸易、外债、外商直接投资等外经贸活动占较大比重的主要国家、地区及其货币。参考一篮子表明外币之间的汇率变化会影响人民币汇率,但参考一篮子货币不等于盯住一篮子货币,它还需要将市场供求关系作为另一重要依据,据此形成有管理的浮动汇率。这将有利于增加汇率弹性,抑制单边投机,维护多边汇. 
  二是中间价的确定和日浮动区间。中国人民银行于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公布当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等交易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收盘价,作为下一个工作日该货币对人民币交易的中间价格。现阶段,每日银行间外汇市场美元对人民币的交易价仍在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交易中间价上下0.3%的幅度内浮动,非美元货币对人民币的交易价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该货币交易中间价3%的幅度内浮动率稳定。 
  三是起始汇率的调整。2005年7月21日19时,美元对人民币交易价格调整为1美元兑8.11元人民币,作为次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上外汇指定银行之间交易的中间价,外汇指定银行可自此时起调整对客户的挂牌汇价。这是一次性地小幅升值2%,并不是指人民币汇率第一步调整2%,事后还会有进一步的调整。因为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重在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改革,而非人民币汇率水平在数量上的增减。这一调整幅度主要是根据我国贸易顺差程度和结构调整的需要来确定的,同时也考虑了国内企业进行结构调整的适应能力。

7. 我国当前的汇率制度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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