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医疗保险怎么办理手续

2024-05-16

1. 退休医疗保险怎么办理手续

法律分析:如果自身经济实力允许的话,把还差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一次性补齐,然后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和享受免费终身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如果自身经济实力不允许一次性补缴齐,可以现办理相应的退休手续,然后延迟继续按月缴费,享受在职职工医保待遇,等到缴满年限后,再到医保中心办理手续,从次月开始享受终身免费医疗保险。3、也可以把医保转移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上,按照规定享受相关的医疗保险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退休医疗保险怎么办理手续

2. 退休职工医疗保险怎样办理退休手续

想要取消职工医保,必须已经是离职的状态,在职期间个人不能申请取消职工医保。离职以后,职工可以向当地社保部门提交终止参保医保的申请。之后递交本人身份证、医保相关材料如医保卡、缴纳情况,社保部门在收到材料后会为职工退保。职工拿到医疗保险退款通知单后,去结算窗口办理退款。
另外如果职工离职,那么用人单位会停止缴纳社保,职工可以保留之前的缴费年限,不需要去社保局退保。
一、社保交15年和25年的区别
社保交15年和25年的区别如下:
1、工龄的不同,影响医保退休;医疗保险缴纳15年,很多地区是不能够直接来办理医保退休的,必须要满足25周年左右参保年限才能够正常的办理医保退休;
2、需要缴纳的费用也是不一样的;
3、退休后可以领取的社会养老金不同。一般社保缴费时间越长,缴纳标准越高,在达到退休年龄后,投保人可以领到的社会养老金金额也越大。如果说你按照最低缴费标准来缴纳社保的话,那么所获得养老金的待遇,包括医疗保险的待遇,相对来说可能都会是比较低一些。
一、养老金领取条件如下:
1、达到规定退休年龄;
2、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
3、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
二、交社保需要的资料有:
1、社保登记表;
2、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
3、单位的法人或者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5、职工名册或者记录职工身份信息的文件等。
总而言之,缴纳居民养老保险的,退休年龄需达到国家、当地规定的退休年龄;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时男性需年满60周岁,女性从事管理和技术工作需年满55周岁、女性直接从事生产服务工作需年满50周岁。养老金领取需累计缴费满15年,但并不是只要缴15年就可以。累计满15年只是一个领取资格,想要领取更多养老金,就需缴费更长时间。
二、医保报销一直没到账怎么办
若是个人缴纳医疗保险的,应该到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进行缴纳。社会医疗保险卡(简称医疗保险卡或医保卡)是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专用卡,它以个人身份证为识别码,储存记载着个人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以及帐户金的拨付、消费情况等详细资料信息。医保卡一般由当地指定代理银行承办,是银行多功能借计卡的一种。参保单位缴费后,地方医疗保险事业部门在月底将个人帐户金部分委托银行拨付到参保职工个人医保卡上。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在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在100元(含)以内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30%,个人支付70%;100元以上的由个人自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3. 医疗保险和退休怎么办理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即可申请退休。所以,医疗保险对于退休没有任何影响。2.未退休前,即工作时,缴纳医保的次月即可享受医保报销。3.退休后,医疗保险不影响个人办理退休,但是影响的是个人能不能享受终身的医疗。如果个人在退休时,已经达到了当地的最低医疗缴费年限,那么退休后就可以享受终身医疗保险待遇,如果没有达到,则无法享受终身的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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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和退休怎么办理

4. 退休人员如何办理医疗保险

(一)凡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与建设规划 设置、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证书》并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名称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符合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市中医管理局 规定条件的,都要及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二)劳动保障部门和卫生部门要积极配合,简化审核程序,提高认定效率,加快定点医疗机构的审核认定工作。区县卫生局要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申请执业许可时,及时通知区县劳动保障局,区县卫生和劳动保障部门对其执业许可资格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同时进行审核,在区县卫生局通过执业许可和区县劳动保障局通过定点资格初审后,分别报市卫生局和市劳动保障局,市劳动保障局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后,由市卫生局和市劳动保障局共同向社会公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名单和确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名单。  (三)对已取得定点资格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需要变更名称或地址等项目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及时进行申报,区县劳动保障局不再进行资格审核,要及时上报市劳动保障局,市劳动保障局确定后及时予以公布。  (四)卫生部门要依法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准入管理,严格监督执法。对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法规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对情节严重的,由市劳动保障局取消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  二、完善医疗保险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职工和退休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  (一)为方便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各区县劳动保障局要认真落实参保人员定点就医政策,参保人员在本人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中,必须至少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中参保人员选择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机构的,可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直接就医;参保人员选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可确认中心派出的一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直接就医。  (二)退休人员需要变更个人选择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时,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要及时办理,对65岁以上人员要给予优先照顾。  (三)积极鼓励和支持社区建立家庭病床,市卫生部门负责制定社区家庭病床的出入院标准及管理办法;区县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家庭病床的规范化管理;劳动保障部门要认真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对家庭病床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范围及家庭病床统筹基金起付线降低50%等优惠政策,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家庭病床的管理。  (四)根据职工和退休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需要,适时调整《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社区卫生用药报销范围》,增加报销药品种类,满足广大群众在社区的用药需求。  (五)卫生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要积极探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制和双向转诊制度,研究解决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制和双向转诊制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研究制定对首诊制和双向转诊制的医疗保险支持政策。  (六)享受公费医疗单位的离退休人员,除单位认定的合同医院外,可在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根据需要就近选择一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其中选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离退休人员可在其派出的一家定点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  三、积极开展社区慢性病费用控制和综合干预措施的试点工作  (一)大力推进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重点,以控制慢性病进程、降低医疗费用为目的慢性病管理试点工作。在东城区、西城区等区县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进行试点的基础上,不断摸索和积累试点经验,在全市条件具备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和病种种类。  (二)积极实施在社区对慢性病人的综合干预措施,对物价部门批准的慢性病干预治疗服务项目,制定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三)劳动保障部门积极配合支持社区慢性病费用控制试点,调整医疗保险相关报销政策,简化结算办法。在试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使用高血压、糖尿病等试点病种的乙类药品,取消个人先行负担的10%费用,引导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  四、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和卫生部门要建立定期协商机制,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调研,对群众关心的问题,要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并予以落实。

5. 退休人员医保转移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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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自己原所在医疗保险机构去,说明情况,领取医疗保险退休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并且复印几份(复印是防备填错了还有备用的表格)二、到现在居住地的医疗保险机构,在他们的指导下填好上述的医疗保险退休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表上要填几家指定的医院),并盖公章三、再拿到自己退休前的工作单位盖章四、再把上述的登记表交给原医疗保险机构审核通过审核以后,在居住地就医所花的费用就可以凭医院出具的发票和身份证在原医疗保险机构报销了。但是医保目前还不能转移。不同的地方可能有一点区别。在进行第一步的时候,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向原医疗保险机构办事人员问清楚,尤其是要问问哪些事可以委托亲戚朋友办。

退休人员医保转移如何办理

6. 退休人员如何办理医疗保险?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参保人,办理退休手续后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因生活困难无力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申请按月继续缴费:
1.所在家庭享受本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
2.申请时,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低于本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1.5倍的;
 3.已办理恶性肿瘤的治疗、尿毒症患者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精神病等四种门诊规定病种备案手续的;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三级(含)以上的;
5.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及军转干部。

7. 退休医保转移手续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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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办理医保转移手续。办理医保转移手续首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注销手续,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填写《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时须注意两点:1、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2、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三种医保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保险转移后,从次月起享受转入地相应待遇。办理手续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的,如在规定的3个月内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如超过3个月没有办理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不予支付未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

退休医保转移手续怎么办理

8. 退休医保转移手续怎么办理流程?

退休医保转移手续办理流程如下:1、参保人员或其所在用人单位需到转出地办理中止参保手续,转出地应核实参保人在本地的缴费年限和缴费情况,核算个人账户资金;对有欠费的参保人员,告知欠费并提醒及时补缴;2、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后,按规定参加转入地医保。参保人员或其新就业的用人单位向转入地提出转移申请,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转入地受理申请后,对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3、转出地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终止参保人员本地医保关系,如需要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的,按规定办理;4、转入地在收到资料和个人账户余额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转移的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按照社保档案管理规定存档备案。医保转移是可以在线上办理的。如果用户在线上办理医保转移业务的话,需要在转出地的社会保险医疗官方网站上,打印《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凭证》。找到转入地的社会保险医疗官方网站,并且输入个人信息注册好个人账号。在转入地的社会保险医疗官方网站上申报业务管理中,点击医疗转入业务,根据网站指引准备相关资料以及填入申请信息。在办理完转移项目后,用户可以在转入地的社会保险医疗官方网站查询管理中,点击申报信息查询可以查看结果。参保人员已连续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的,且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的,可按转入地规定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手续,补缴后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缴费当月即可在转入地按规定享受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规定追溯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