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总部在哪里?

2024-05-13

1.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总部在哪里?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总部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一、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直属的事业法人单位,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的规章,统一负责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又称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运行和管理。2006年3月,经中编办批准,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作为直属事业单位专门负责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即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又称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同时为落实《物权法》关于应收账款质押登记职责规定,征信中心于2007年10月1日建成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并对外提供服务。2008年5月,征信中心正式在上海举行了挂牌仪式,注册地为上海市浦东新区。2013年3月15日施行的《征信业管理条例》(简称《条例》),明确了征信系统是由国家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定位。目前,征信中心在全国31个省和5个计划单列市设有征信分中心。三、主要职责1.负责拟订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动产融资登记系统建设的发展规划。2.承担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动产融资登记系统建设、并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3.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及规章,组织实施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动产融资登记系统运行工作。4.负责制订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动产融资登记系统运行和维护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技术标准。5.负责与商业银行及有关方面的业务技术联系协调工作,采集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6.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的数据信息,及时提出分析报告。7.依向商业银行及有关方面提供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服务,及其增值应用和市场推广。8.依法受理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动产融资登记系统运行中的异议。9.负责组织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动产融资登记系统业务知识及产品的培训。10.负责组织推进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11.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或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总部在哪里?

2.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大事记

 2004年4月,人民银行成立银行信贷征信服务中心。2004年5月27日,苏宁副行长主持召开第一次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领导小组工作会议。2004年9月,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专题工作小组上报国务院《建设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总体方案专题报告》。2004年12月15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现15家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8家城市商业银行在重庆等7个城市的试运行。 2005年6月17日,苏宁副行长主持召开第二次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领导小组会议。2005年12月15日,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现在津、沪、闽、浙四个省市试点运行。 2006年1月16日,人民银行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正式运行。2006年2月17日,苏宁副行长主持召开第三次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领导小组会议。2006年5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苏宁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刘永富签定《信息共享协议》,双方就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政务协同有关事宜,达成协议。2006年6月底,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现了在所有中资、外资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农村信用社全国联网运行。2006年7月底,企业征信系统实现新老系统全面切换。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退出历史舞台。2006年3月20日,中编办批复同意设立“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为人民银行直属的“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2006年1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007年1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与环保总局联合召开了题为“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共建和谐环保社会--企业环保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的新闻通气会。2007年2月27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国家质检总局将向人民银行、商业银行等企业征信系统的使用者提供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的在线实时查询服务。2007年4月17日,征信中心和征信管理局正式分设。2007年6月18日,苏宁副行长主持召开第四次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领导小组会议。2007年9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为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机关,10月8日,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正式上线。 2008年3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工作会议在杭州顺利召开。2008年5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在上海举行揭牌仪式。2008年1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领导批准,征信中心启动“融资租赁登记系统”建设。 2009年2月26日至27日,人民银行征信工作会议在济南顺利召开。2009年7月20日,融资租赁登记系统正式上线运行。2009年11月19日,人民银行决定,任命王晓蕾同志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副主任。 2010年1月21日,人民银行党委宣布成立征信中心党委,任命王晓明同志为征信中心党委书记,并兼任征信中心法人代表。2010年3月18至19日,人民银行征信工作会议在广东佛山顺利召开。2010年4月14日,人民银行党委决定,任命曹凝蓉、陈波、汪路、王晓蕾同志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党委委员。2010年6月26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成功切换至上海运行,并正式对外提供服务。2010年9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服务收费试行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发改委价格[2010]2071号)正式批复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自2010年10月1日起试行收费。2010年11月5日,人民银行决定,任命曹凝蓉同志为征信中心主任。2010年12月13日,人民银行决定,任命姚前同志为征信中心副主任、征信中心党委委员。

3.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个人信用报告的查询途径及申请条件
  北京地区个人可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北京市分中心(以下简称北京市分中心)申请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或代理他人查询信用报告。
  (一)申请查询本人的信用报告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等;
  2.查询申请人需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二)代理他人提交查询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留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备查;
  2.委托人亲笔签署的《委托查询授权书》;
  3.代理人如实填写《个人信用报告本人查询申请表》。
  二、个人信用报告异议处理途径及申请条件
  (一)异议申请途径
  1.北京地区异议申请人可以或委托他人向北京市分中心提出书面异议申请。
  2.个人可以直接向异议信息涉及的商业银行经办机构提出质询。经办机构的异议处理人员可接受个人的委托向北京市分中心提出异议申请。商业银行经办机构应当同时启动核查、更正程序。
  (二)异议申请流程
  1.个人提出异议申请时,应当场填写《个人信用报告异议申请表》,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供查验,并留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备查。
  2.如委托代理人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公证证明或委托人的信用报告供查验,并留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公证证明或委托人的信用报告,以及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备查。
  (三)异议申请人或其代理人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相关申请材料不全或异议申请表中的异议信息描述不清楚的,北京市分中心不予受理。
  三、个人声明
  对于无法核实的异议,异议申请人可到北京市分中心领取《个人声明表》。个人声明不得包含与异议信息无关的内容,异议申请人应当对个人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请将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异议回复函复印件、个人声明表原件一并邮寄或送达征信中心。
  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卡园二路108号四号楼
  收件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部收
  邮编:201201
  信封上应注明"个人声明"字样

  以上内容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拟定,详见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http://www.pbc.gov.cn)。本分中心保留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之规定,随时对本须知修改的权利。
  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北京市分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 恒华国际商务中心A座907B房间,咨询电话:68559206。
  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北京市分中心
  二○○八年一月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4.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可以先查询当地的人民银行网点,再携带相关资料和证件去打印。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件、企业的注册登记证件,以机构信用代码证、企业贷款卡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等证件。如果是委托别人帮忙打印,委托人除了需要提供上述的材料外,还需要准备本人身份证件,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此回答由有钱花提供,有钱花是度小满金融旗下信贷平台,度小满金融将切实把国家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的号召落到实处,全面支持小微生产经营,大多数小微业主选择有钱花,满足小微经营周转需求。据悉,度小满金融的信贷用户中,有七成是小微企业主。截至目前,度小满金融携手数十家金融合作伙伴,累计为小微企业主发放数千亿元贷款,资金周转就找度小满金融,大品牌更安心。    

5.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信用报告是什么样子的啊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信用报告是什么样子的啊

6.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主要职责

1、 负责拟定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的总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 负责制定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运行、维护的管理制度。3、 负责制定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的业务技术标准。4、 负责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5、 负责组织与商业银行及有关方面的业务技术协调工作,采集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6、 负责汇总和分析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中的数据信息,及时提出分析报告。7、 负责向商业银行及有关方面提供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咨询服务。8、 负责组织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运行中的争议处理。9、 负责组织对商业银行及有关方面的征信业务知识培训。10、负责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11、负责融资租赁登记公示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12、承办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7.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直属的事业法人单位,主要职责是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人民银行的规章,负责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动产融资登记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组织推进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业务归口征信管理局指导。人民银行于1997年立项建设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2004年2月,人民银行又启动了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同年4月成立银行信贷征信服务中心。[1] 2006年1月,全国集中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成并正式运行。同年7月底,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升级成为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此期间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一直作为人民银行的金融信息化项目管理,与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合署办公。2006年11月,经中编办批准,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正式注册为事业法人单位,注册地为上海市浦东新区。2007年4月17日,人民银行党委决定征信中心与征信管理局分设。同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明确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为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机关,10月8日,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上线运行。2008年5月9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在上海举行揭牌仪式,开始北京和上海两地办公。2009年7月20日,融资租赁登记系统正式上线运行。2010年2月22日,人民银行党委宣布成立征信中心党委,并任命王晓明同志为征信中心党委书记。2010年6月26日, 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成功切换至上海运行,并正式对外提供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8.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征信管理

最好问一下当地的人行,因为各个地区会有所不同。

在人民银行办理贷款卡需要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4、企业上年度及上季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如果是大型企业还需要现金流量表;
5、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级管理人员指法人代表、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6、企业前十位股东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7、关联企业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原件与复印件;
8、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要求:所有复印件必须使用A4纸复印;二代身份证必须双面复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必须经过年审;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企业公章。在去的时候带一个U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