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体育总局的组织机构

2024-04-27

1. 中国国家体育总局的组织机构

(一)办公厅  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访、信息综合、会议、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群众体育司  研究拟定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开展国民体质检测;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  (三)竞技体育司  研究拟定竞技体育发展规划;研究和平衡全国性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制定全国性体育竞赛制度;统筹协调重大国际、国内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组织工作;主办全国运动会和城市运动会。  (四)体育经济司  编制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管理总局机关的财务工作和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研究拟定体育健身娱乐、竞赛表演、训练服务、技术信息等体育经济、经营活动及体育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草案。  (五)政策法规司  研究拟定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对体育工作和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方案;组织指导体育理论研究和体育发展研究。  (六)人事司  负责总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工作,承办全国性群众体育组织的资格审查和领导人员的推荐事项,负责出国人员政审和出国留学人员的派遣。  (七)对外联络司  研究国际体育组织和各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和台湾地区的体育状况;制定体育外事工作及涉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和台湾体育交往活动的规章制度,拟定和协调体育外事及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和台湾体育活动计划;管理体育系统的涉外工作;承担中国奥委会的日常工作。  (八) 科教司  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的重大科学技术研究的攻关、负责体育科技成果的审查和鉴定、推广;在教育部的指导下,负责高、中等体育教育规划,管理总局直属院校;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九)宣传司  研究提出体育工作以及重要体育对外宣传报道的指导思想,发布重大新闻;组织协调重大国内外体育活动的采访报道。

中国国家体育总局的组织机构

2. 国家体育总局的机构职责

(一)研究制定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二)指导和推动体育体制改革,指定体育发展战略,编制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三)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研究和平衡全国性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五)管理体育外事工作,开展国际间和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的体育合作与交流;组织参加和举办重大国际体育竞赛。(六)组织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的攻关和成果推广。(七)研究拟定体育产业政策,发展体育市场;制定体育经营活动从业条件和审批程序。(八)负责全国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九)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3. 体育总局的下设机构及职能

国家体育总局下设办公厅、群众体育司、竞技体育司、体育经济司、政策法规司、人事司、对外联络司、 科教司、宣传司、机关党委、纪检组和监察局、离退休干部局  (一)办公厅  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访、信息综合、会议、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群众体育司  研究拟定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开展国民体质检测;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  (三)竞技体育司  研究拟定竞技体育发展规划;研究和平衡全国性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制定全国性体育竞赛制度;统筹协调重大国际、国内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组织工作;主办全国运动会和城市运动会。  (四)体育经济司  编制体育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管理总局机关的财务工作和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研究拟定体育健身娱乐、竞赛表演、训练服务、技术信息等体育经济、经营活动及体育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草案。  (五)政策法规司  研究拟定体育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对体育工作和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方案;组织指导体育理论研究和体育发展研究。  (六)人事司  负责总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工作,承办全国性群众体育组织的资格审查和领导人员的推荐事项,负责出国人员政审和出国留学人员的派遣。  (七)对外联络司  研究国际体育组织和各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和台湾地区的体育状况;制定体育外事工作及涉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和台湾体育交往活动的规章制度,拟定和协调体育外事及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和台湾体育活动计划;管理体育系统的涉外工作;承担中国奥委会的日常工作。  (八)科教司  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的重大科学技术研究的攻关、负责体育科技成果的审查和鉴定、推广;在教育部的指导下,负责高、中等体育教育规划,管理总局直属院校;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九)宣传司  研究提出体育工作以及重要体育对外宣传报道的指导思想,发布重大新闻;组织协调重大国内外体育活动的采访报道。

体育总局的下设机构及职能

4. 中国国家体育总局的直属单位

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水上运动管理中心,举重摔跤柔道运动管理中心, 拳击跆拳道运动管理中心,田径运动管理中心,电子竞技运动管理中心, 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体操运动管理中心,手曲棒垒球运动管理中心,足球运动管理中心,篮球运动管理中心, 排球运动管理中心,乒乓球羽毛球运动管理中心,网球运动管理中心,小球运动管理中心,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登山运动管理中心,汽车摩托车运动管理中心,还有: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机关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和审计中心,训练局,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青岛航海运动学校,湛江潜水运动学校,安阳航空运动学校, 秦皇岛训练基地,体育科学研究所运动医学研究所,中国体育报业总社,北京体育大学,体育文化发展中心,体育信息中心,对外体育交流中心 ,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体育器材装备中心,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体育基金管理中心。

5. 国家体育总局的介绍

国家体育总局,英文名称为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Sport,其前身是1952年11月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1998年3月24日改组为国家体育总局。1952年11月15日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成立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并任命贺龙为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1954年改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1998年改组为国家体育总局。中央体委、国家体委及后来的国家体育总局都致力于“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在普及群众体育的同时,大力发展竞技体育,大大提高了我国的运动技术水平,推动了我国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国家体育总局的介绍

6. 国家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内设机构

国家体育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体育总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健身的职责。      (三)加强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的职责。二、主要职责      (一)研究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二)拟订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并督促实施。      (三)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      (五)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六)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七)指导、管理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际间和与港澳台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八)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九)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体育总局设10个内设机构(正司局级):      (一)办公厅。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工作和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综合协调、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      (二)政策法规司。拟订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草案,提出政策建议;调查研究体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方案;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指导、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工作。      (三)群众体育司。拟订群众体育发展规划草案;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      (四)竞技体育司。拟订竞技体育发展规划草案和体育竞赛管理制度;指导全国体育训练、竞赛、运动队伍建设和训练基地发展工作;组织重大国际比赛备战和参赛工作;组织协调国内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审查设立国家正式开展的体育竞赛项目;承担有关体育竞赛审批工作。      (五)青少年体育司。拟订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草案、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全国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和有关学生文化教育工作;指导开展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组织指导重大青少年国际体育比赛参赛工作。      (六)体育经济司。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草案,提出政策建议;承担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具体工作;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承担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体育统计工作;承担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工作;指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预算管理、计划内投资管理及财务管理工作。      (七)人事司。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协调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      (八)对外联络司。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指导、协调、管理体育系统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有关事务;组织开展与国际体育组织和各国(地区)间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九)科教司。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的重大科学技术研究的攻关,承担体育科研成果的审查和鉴定、推广;指导、协调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体育系统高、中等体育专业教育;承担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的具体工作。      (十)宣传司。指导、组织体育宣传工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协调重大体育活动的采访报道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工作。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离退休干部局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四、人员编制      国家体育总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17名(含两委人员编制6名、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编制2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36名(含局长助理2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2名、离退休干部局领导职数3名)。五、其他事项      (一)国家体育总局承担中华全国体育总会和中国奥委会的日常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六、附则      本规定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7. 国家体育总局归属管理部门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开心]。亲亲国家体育总局归国务院管理部门国家体育总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归国务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总局,其前身是1952年11月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1998年3月24日改组为国家体育总局。2018年3月22日 《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规定部门设置如下:国务院设置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26个)、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1个)、国务院直属机构(16个)、国务院办事机构(2个)、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9个)、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16个),其中国家体育总局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摘要】
国家体育总局归属管理部门【提问】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开心]。亲亲国家体育总局归国务院管理部门国家体育总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归国务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体育总局,其前身是1952年11月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1998年3月24日改组为国家体育总局。2018年3月22日 《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规定部门设置如下:国务院设置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26个)、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1个)、国务院直属机构(16个)、国务院办事机构(2个)、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9个)、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16个),其中国家体育总局属于国务院直属机构。【回答】

国家体育总局归属管理部门

8. 中国国家体育总局的介绍

亲为您查询到中国国家体育总局的介绍:国家体育总局是主要负责研究拟定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开展国民体质检测,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发展的国家组织机构。其前身是1952年11月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1998年3月24日改组为国家体育总局。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成立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并任命贺龙为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1954年改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1998年改组为国家体育总局。中央体委、国家体委及后来的国家体育总局都致力于“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在普及群众体育的同时,大力发展竞技体育,大大提高了中国的运动技术水平,推动了中国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一、研究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二、拟订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并督促实施。三、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五、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六、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七、指导、管理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际间和与港澳台的体育交流与合作。八、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九、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摘要】
中国国家体育总局的介绍【提问】
亲为您查询到中国国家体育总局的介绍:国家体育总局是主要负责研究拟定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开展国民体质检测,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发展的国家组织机构。其前身是1952年11月成立的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1998年3月24日改组为国家体育总局。1952年11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19次会议通过成立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并任命贺龙为中央人民政府体育运动委员会主任。1954年改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1998年改组为国家体育总局。中央体委、国家体委及后来的国家体育总局都致力于“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在普及群众体育的同时,大力发展竞技体育,大大提高了中国的运动技术水平,推动了中国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一、研究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二、拟订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并督促实施。三、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设置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五、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六、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七、指导、管理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际间和与港澳台的体育交流与合作。八、组织开展体育领域重大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九、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十、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