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是属于什么法?

2024-05-14

1. 公司法是属于什么法?

法律分析:
公司法属于私法的范畴,是含有商事行为法的商业组织法。在法律部门上,属于商法的部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所称公司有其特定适用范围:其一,依据属地主义原则,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其二,组织形式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立法未对其他公司组织形式作规定,在实践中则不允许设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公司法是属于什么法?

2. 公司法与证券法的关系是什么?

公司法是规范所有公司的法律 证券法则是规范所有有价证券交易的法律
公司上市发行股票或者发行债券这种有价证券以及投资资本市场就要同时收到证券法的监管
另外经营证券相关业务的公司(证券公司 投资公司 基金公司)则要同时受到公司法的监管

3. 《公司法》与《证券法》的关系是什么

《 公司法 》与《 证券法 》的关系是什么 《公司法》与《证券法》的关系是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关系,《公司法》是规范所有公司的法律,《证券法》则是规范所有有价证券交易的法律,公司上市发行股票或者发行债券这种有价证券以及投资资本市场,就要同时受到《证券法》的监管,另外经营证券相关业务的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公司、基金公司)则要同时受到《公司法》的监管。 我国理论界对于《公司法》与《证券法》的关系颇有争论,总体来看,可以分为两种学说。一种是关系法说,认为这两者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是又有着明显的差异。另一种学说即特别法说,认为《证券法》是《公司法》的特别法,《证券法》主要调整《公司法》的某些具体方面。个人赞成后一种学说,准确理解这两部法律之间的关系,应该从两者的立法背景、立法宗旨、调整范围、法律实践等方面来分析。 ( 一 )、从立法背景来看   《证券法》与《公司法》并不是为了解决不同问题而同时产生的法律。《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的组织与活动的法律,是基于我国的国情,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应运而生的。我国1993年就颁布了《公司法》,现今《证券法》中的公司证券最初完全是由《公司法》所调整的。随着投资者的日益公众化和股份转让频度的迅速增加,在处理公司直接融资等财务问题时与投资者的关系以及投资者之间的关系上,《公司法》逐渐显现出其抽象与不足,才蕴育了1998年颁布的《证券法》。从两者颁布的时间上看,《证券法》是在《公司法》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是对于《公司法》法律调整的一个补充。 ( 二 )、从立法宗旨来看   两法都把保护股东和 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作为自己的主要宗旨。《公司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为了“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而《证券法》第一条规定,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从某种程度上说,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是一致的,因为投资者购买股票之后,也就成为了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前者“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后者“为了规范证券的发行和交易行为”,两者的出发点不一样,但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 三 )、从调整范围上看 公司法的调整对象包括非公开发行有价证券之公司以及不涉及有价证券的发行与交易的公司法律关系;证券法的调整对象中包含与公司没有关系的非企业有价证券的发行与交易。但是,两者的调整范围都涉及股份公司的股份发行、交易、资讯披露。股票、公司债券、新股认购权证等,既是公司法的规制对象,也是证券法的规制对象。而且,在《证券法》中,主要涉及的还是公司债券的发行、交易。这充分说明了两者在调整范围上的交叉性。同时,由于《公司法》所调整的股份以及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让主要是从公司角度出发的,是为了保障公司运营的,《公司法》中关于股票和债券的规定是一般性规定,主要侧重于调整一级市场的,是证券发行的_部程式。而《证券法》规制的是外部程式,主要侧重于规制二级市场,即规制投资者之间的交易行为等。这是两者在侧重点上的区别。 ( 四 )、从法律实践来看 《证券法》通过规定了证券公司一系列责任、一系列制度以及禁止行为等来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法》除了规定一系列责任、制度外还规定了一些专门针对股东的权利来保护股东的利益,为 股东权利 的正常行使提供了保障。两者对于各自侧重利益的保护方式都是一致的。实践中,保护好股东权利,就为公司发展减少了风险,这样有利于保护该公司投资者的利益,而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也有利于监督公司的各种行为,避免公司的某些行为损害股东的权益。 ( 五 )、总体来看   《证券法》和《公司法》的立法宗旨殊途同归,在调整范围等方面又有着极大的交叉重合性。将《证券法》作为《公司法》的特别法来看待,有利于两者相互补充完善,并能提高法律的适用效果,从而促进我国公司制度和证券市场的完善。 综上所述, 《证券法》与《公司法》的关系 ,《证券法》和《公司法》相互补充,相互协调,从法律实践来看,《证券法》规定了证券公司的责任,从而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法》除了规定责任外,还专门制定了保护股东利益的保障的条款,二者的立法意图,殊途同归。

《公司法》与《证券法》的关系是什么

4. 公司法属于什么法


5. 公司法是属于什么法

法律分析:公司法属于私法的范畴,是含有商事行为法的商业组织法。在法律部门上,属于商法的部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所称公司有其特定适用范围:其一,依据属地主义原则,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其二,组织形式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立法未对其他公司组织形式作规定,在实践中则不允许设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公司法是属于什么法

6. 公司法属于什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属于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属于私法的范畴,是含有商事行为法的商业组织法。在法律部门上,属于商法的部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是规定各类公司的设立、活动、解散以及其他对内对外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调整的对象和范围包括公司设立过程、存续期间和终止过程中的法律行为和法律关系。从法律性质的界定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应属私法、商事法和商事主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组织形式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立法未对其他公司组织形式作规定,在实践中则不允许设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7. 公司法属于什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属于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属于私法的范畴,是含有商事行为法的商业组织法。在法律部门上,属于商法的部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是规定各类公司的设立、活动、解散以及其他对内对外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调整的对象和范围包括公司设立过程、存续期间和终止过程中的法律行为和法律关系。从法律性质的界定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应属私法、商事法和商事主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组织形式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立法未对其他公司组织形式作规定,在实践中则不允许设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属于什么法

8. 公司法到底属于什么法?

一、公司法属于哪种法律
公司法属于私法的范畴,是含有商事行为法的商业组织法。在法律部门上,属于商法的部门法。
二、公司法的适用范围
我国《公司法》中所称公司有其特定适用范围:
其一,依据属地主义原则,为依照《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
其二,组织形式仅限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立法未对其他公司组织形式作规定,在实践中则不允许设立。
(一)有限责任公司
概念:指依据公司法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人数有一定的限制,必须是50人以下;
2)股东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财产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资本;
4)公司的规模可大可小,适应性强;
5)公司的设立程序简单,组织机构灵活
设立条件:
1)股东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额3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土地使用权出资。
(二)股份有限公司
概念:是指依法成立的,其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通过发行股票筹集公司资本,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特征:
1)公司发起人有人数限制,2~200人
2)公司资本分成等额单位,称之为股份
3)股份以股票形式发行
4)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规模较大,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在设立程序上也比较复杂。
设立的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