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之前已签约光大银行基金定投业务如何终止?

2024-05-13

1. 如果之前已签约光大银行基金定投业务如何终止?

如果之前已签约光大银行基金定投业务,遇以下几种情况会定投终止:(1)定投协议到期终止;(2)投资者提前终止(关闭基金定投协议);(3)由于账户资金不足等原因导致扣款连续失败3次。基金定投协议终止后,投资者可重新签署该基金的定投协议。光大银行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人与光大银行签署协议,委托光大银行按其约定日期、约定金额、指定基金、约定期数为投资人定期定额申购基金的行为。光大银行接受投资人委托后,根据协议要求,在每月约定日期发起约定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并从投资人银行账户内扣划相应的申购款。

如果之前已签约光大银行基金定投业务如何终止?

2. 什么情况下光大银行基金定投会终止?

基金定投终止的情况有:1)定投协议到期终止; 2)客户提前终止(关闭基金定投协议); 3)由于账户资金不足等原因导致扣款连续失败3次。基金定投日期和期数:光大银行基金定投日只能为每月的1日~28日;定投期数最大为999期,最小为1期;约定定投金额需符合该基金定投最低金额要求。定投未扣款情况有:1、定投扣款日当天账户中没有足额款项;2、基金在扣款日公告暂停定投交易;3、连续三期定投未成功扣款或定投扣款后被撤单,协议自动终止;4、投资过了定投终止日。

3. 光大银行基金定投业务在定投协议中可以约定期数吗?

光大银行基金定投业务中在定投协议中可以约定期数,当投资者选择“约定期数”时,约定的期数为1期至999期,当定投期数到达约定期数时,该定投正常终止。除此之外,投资者可在协议中约定定投的正常终止方式还包括约定终止日,即当投资者选择“约定终止日”时,协议于终止日的下一自然日结束,约定终止日如为允许定投日则仍然发起。光大银行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人与光大银行签署协议,委托光大银行按其约定日期、约定金额、指定基金、约定期数为投资人定期定额申购基金的行为。光大银行接受投资人委托后,根据协议要求,在每月约定日期发起约定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并从投资人银行账户内扣划相应的申购款。

光大银行基金定投业务在定投协议中可以约定期数吗?

4. 光大银行基金定投业务中,如果定投失败,会占用约定期数吗?

光大银行基金定投业务中,如遇首次投资日或定投发起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到下一交易日发起,当顺延日进入下一定投周期或超过定投终止日,本期顺延定投取消,也不补发;如遇基金状态为暂停申购,且不允许定投,本期定投业务不发起,不扣款,也不修改剩余期数,且不补发;若暂停申购期允许定投,则正常发起;如遇银行账户资金余额不足或其他原因导致扣款失败,则本期定投发起失败,下期不补扣,连续扣款失败次数增加一次,剩余期数减少一次。约定期数:光大银行基金定投业务中在定投协议中可以约定期数,当投资者选择“约定期数”时,约定的期数为1期至999期,当定投期数到达约定期数时,该定投正常终止。光大银行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人与光大银行签署协议,委托光大银行按其约定日期、约定金额、指定基金、约定期数为投资人定期定额申购基金的行为。光大银行接受投资人委托后,根据协议要求,在每月约定日期发起约定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并从投资人银行账户内扣划相应的申购款。

5. 光大银行基金定投业务可以将按月定投方式改为按日定投吗?

光大银行基金定投业务允许客户修改定投协议中的定投种类,可以将按月定投方式改为按日定投方式,修改后除原协议中成功期数保留外,其余视为将原定投协议关闭,重新开通新的定投协议。(1)当投资者选择按“月”定投方式时,投资间隔周期不得超过3个月;首次定投日期的“日”部分须为1日-28日中的一天,该“日”约定了每期定投一个月中的第几日发起;(2)当投资者选择按“日”定投方式时,投资间隔周期不得超过90天;按“日”定投中首次定投日期可为有效日期范围内任意一天。光大银行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人与光大银行签署协议,委托光大银行按其约定日期、约定金额、指定基金、约定期数为投资人定期定额申购基金的行为。光大银行接受投资人委托后,根据协议要求,在每月约定日期发起约定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并从投资人银行账户内扣划相应的申购款。

光大银行基金定投业务可以将按月定投方式改为按日定投吗?

6. 光大银行基金定投业务可以将按日定投方式改为按月定投吗?

光大银行基金定投业务允许客户修改定投协议中的定投种类,可以将按日定投方式改为按月定投方式,修改后除原协议中成功期数保留外,其余视为将原定投协议关闭,重新开通新的定投协议。(1)当投资者选择按“月”定投方式时,投资间隔周期不得超过3个月;首次定投日期的“日”部分须为1日-28日中的一天,该“日”约定了每期定投一个月中的第几日发起;(2)当投资者选择按“日”定投方式时,投资间隔周期不得超过90天;按“日”定投中首次定投日期可为有效日期范围内任意一天。光大银行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人与光大银行签署协议,委托光大银行按其约定日期、约定金额、指定基金、约定期数为投资人定期定额申购基金的行为。光大银行接受投资人委托后,根据协议要求,在每月约定日期发起约定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并从投资人银行账户内扣划相应的申购款。

7. 光大银行基金定投业务可以将按日定投方式改为按周定投吗?

光大银行基金定投业务允许客户修改定投协议中的定投种类,可以将按日定投方式改为按周定投修改方式,修改后除原协议中成功期数保留外,其余视为将原定投协议关闭,重新开通新的定投协议。(1)当投资者选择按“日”定投方式时,投资间隔周期不得超过90天;按“日”定投中首次定投日期可为有效日期范围内任意一天;(2)当投资者选择按“周”定投方式时,投资间隔周期不得超过12周;首次定投日期须为周1-周5中的一天,该日期在一周中指定的位置,约定了每期定投在一周中第几日发起。光大银行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人与光大银行签署协议,委托光大银行按其约定日期、约定金额、指定基金、约定期数为投资人定期定额申购基金的行为。光大银行接受投资人委托后,根据协议要求,在每月约定日期发起约定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并从投资人银行账户内扣划相应的申购款。

光大银行基金定投业务可以将按日定投方式改为按周定投吗?

8. 光大银行基金定投业务可以将按月定投方式改为按周定投吗?

光大银行基金定投业务允许客户修改定投协议中的定投种类,可以将按月定投方式改为按周定投方式,修改后除原协议中成功期数保留外,其余视为将原定投协议关闭,重新开通新的定投协议。(1)当投资者选择按“月”定投方式时,投资间隔周期不得超过3个月;首次定投日期的“日”部分须为1日-28日中的一天,该“日”约定了每期定投一个月中的第几日发起;(2)当投资者选择按“周”定投方式时,投资间隔周期不得超过12周;首次定投日期须为周1-周5中的一天,该日期在一周中指定的位置,约定了每期定投在一周中第几日发起。光大银行基金定投业务是指投资人与光大银行签署协议,委托光大银行按其约定日期、约定金额、指定基金、约定期数为投资人定期定额申购基金的行为。光大银行接受投资人委托后,根据协议要求,在每月约定日期发起约定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并从投资人银行账户内扣划相应的申购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