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怎么申请住房公积金?

2024-05-15

1. 请问怎么申请住房公积金?


请问怎么申请住房公积金?

2. 公积金是怎么办的


3. 请问怎么申请住房公积金?

深圳公积金贷款默认字号来源:本地宝日期:2015-04-14摘要:用公积金贷款是目前较为普遍的方式,很多人不清楚怎么用公积金贷款。本文为您整理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以及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和所需材料,实际办理按办理窗口规定为准。贷款条件(一)公积金贷款条件1.申请贷款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规定期限2.首付购(建)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3.按规定提供贷款担保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5.职工及其配偶均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6.经公积金管委会审定的其他条件(二)限制贷款条件1.个人账户缴存未满1年2.账户连续欠缴超过3个月3.账户连续欠缴超过3个月4.购买住房200_等大户型贷款流程【纯公积金】(一)一手房贷款流程1.网上查询预售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首页查询框“可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预售房源查询”版块进行查询→联系银行网点2.递交贷款申请受托银行网点受理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递交贷款申请。3.等待中心审批管理中心收到受托银行递交的贷款申请,一旦材料齐全将会在5个工作日内出结果。4.与受托银行签订合同在管理中心审批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签订合同。5.等待受托银行发放贷款借款人首先和受托银行办理相关放宽手续,符合放款条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会发放贷款。6.业务办结借款人领取资料,公积金贷款完成。(二)二手房贷款流程1.网上预约职员→登陆官网→登陆办事大厅→(凭数字证书/秘钥)登陆→点击“业务办理预约”模块→填报信息→预约办理时间和地点2.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受理申请人→持所需申请材料→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中心受理材料并进行审批(5个工作日内)→审批结果3.签订合同和银行放款申请人得到结果(5个工作日内)→到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银行驻点柜台签订合同→等待受托银行审批→借款人和受托银行办理相关放款手续→符合放款条件(5个工作日内)→受托银行发放贷款4.业务办结借款人在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银行驻点柜台领取资料(三)商贷转公基金贷款流程(四)保障房等其他类贷款流程【公积金组合】(一)新建商品期房贷款流程1.网上查询预售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首页查询框“可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预售房源查询”版块进行查询→联系银行网点2.递交贷款申请受托银行网点受理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递交贷款申请。3.等待中心审批管理中心收到受托银行递交的贷款申请,一旦材料齐全将会在5个工作日内出结果。4.与受托银行签订合同在管理中心审批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签订合同。5.等待受托银行发放贷款借款人首先和受托银行办理相关放宽手续,符合放款条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会发放贷款。6.业务办结借款人领取资料,公积金贷款完成。(二)新建商品现房贷款流程1.网上查询预售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首页查询框“可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预售房源查询”版块进行查询→联系银行网点→申请办理组合贷公贷和商贷2.递交贷款申请受托银行网点受理组合贷公贷和商贷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递交组合贷公贷申请。3.等待中心审批管理中心收到受托银行递交的组合贷公贷申请,一旦材料齐全将会在5个工作日内出结果。4.等待受托银行审批受托银行根据各行规定审批时限对组合贷商贷进行审核。5.与受托银行签订合同在管理中心审批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签订合同。(6)等待受托银行发放贷款借款人首先和受托银行办理相关放宽手续,符合放款条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会发放贷款。(7)业务办结借款人领取资料,公积金组合贷款完成。

请问怎么申请住房公积金?

4. 住房公积金怎么申请啊?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应首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然后持相关的提取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该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3日内,根据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进行审批,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职工在申请时所应提交的提取证明材料,除包括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形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一)购买自住房屋时需提取公积金的,应当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发票(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或有关证明、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需要申请提取其配偶及同房的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的,由被支取本人按照规定程序,凭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发票(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住房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三)交房租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户口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四)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六)户口迁出所在市、县的,提供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明;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簿、出国护照及签证。(七)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的,需提供户口簿、合法继承身份证明或者遗赠书、裁判文书等。(八)非该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提取时应提供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参考资料: 人民网

5. 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的啊?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有效居民身份。在异地就业的,持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2、夫妻双方均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还清本项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者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应当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独立产权人,并且拥有符合规定比例的自有资金。申请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同时符合“中心”和商业银行的有关规定;
5、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证明材料;
6、能够提供本办法规定的贷款担保;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律法规全书:含相关政策》

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的啊?

6. 怎么办住房公积金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7. 关于申请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关于申请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8. 如何申请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应首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然后持相关的提取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该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3日内,根据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进行审批,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职工在申请时所应提交的提取证明材料,除包括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外,还应根据不同情形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具体包括:
      (一)购买自住房屋时需提取公积金的,应当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或有关证明、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需要申请提取其配偶及同房的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的,由被支取本人按照规定程序,凭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契约(或合同)、购房**(或收据、供楼银行存折)、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住房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
      (三)交房租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户口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公积金分期提取登记表。
      (四)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或医院出具的证明文件。
      (六)户口迁出所在市、县的,提供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迁证明;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簿、出国护照及签证。
      (七)职工死亡或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的,需提供户口簿、合法继承身份证明或者遗赠书、裁判文书等。
      (八)非该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提取时应提供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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