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务管理制度

2024-05-13

1. 一、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

2. 求 财务公司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处理公司财务事项的规范和准则,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公司和部门。
第三条 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监督、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  企业应当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和资金运用全过程的监控,严格内部牵制制度,防止弊端。
    第五条  企业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1.原始记录: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报废、变卖,都要按照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统一规范的各种原始记录格式、内容的填制要求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
2.计量验收工作:公司各种财产物资的购置、领用、转移,产品的入库、销售及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执行公司的计量验收制度,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
3.定额工作:配合公司各职能部门,对生产经营活动中人力、物力、财力的配置、利用、消耗等方面制定合理的定额,参与考核修订。
4.内部计划价格工作:财务中心牵头负责公司内部价格的制定工作,根据财务管理和经济责任制要求,制定和完善各种产品、在产品、原材料、半成品等的计划价格。
5.财产清查工作:公司各项财产物资的转移、调出、调入、收发、领退、盘盈、盘亏、毁损和报废处理,都要履行严格的报批审核手续。每年11月底进行一次全面财产清查工作,及时处理财产变动情况,确保公司财产物资的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
第六条  本公司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业务。企业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承办不合法、不真实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经济业务,必要时可直接向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反映。
第七条  公司财务应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定期、及进、准确地上报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资料。

资金管理

第八条  资金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取之合法,使用合规;
开源节流,讲求效益;
内部牵制,防范风险;
管理有序,责任到人;
第九条:资金筹集:
1.公司倡导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包括:吸收现金、非现金投资,长期、短期借款,发行股票、债券等;
2.资本金的增加、变动,应按法律程序经批准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不得弄虚作假;
3. 款应根据经可行性论证的项目和生产经营需要,有可靠的投资回报和还款来源并讲求资金成本。
第九条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管理
1.内部牵制
(1)货币资金实行账款分管,印鉴分管;
(2)出纳不得任采购、销售、实物收发、保管业务,不填制及管理往来帐,不核对银行对帐单和银行日记帐;
2.财经纪律
(1)现金的提取、保管、使用应遵守国家的《现金管理条例》;
(2)银行帐号的设立、使用应遵守国家的《银行结算办法》、《银行帐户管理办法》,严禁设立帐外帐或公款私存,一经发现,严肃追查并追究责任;
(3)出纳必须凭经审核、编号、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办理收付款业务,不得先斩后奏或以借条、白条原始凭证充抵库存;
(4)外汇的收入、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各项法规、政策。
2. 现金等价物
   短期投资的购入或证券帐号的开设必须遵守证券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并按企业内部职责、权限、程序批准后办理,严禁私自炒作。
第十一条  结算资金管理:
应收帐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入帐有据,处理合规;
跟踪管理,掌握动态;
清理及时,回款迅速;
节约资金,力戒损失;
职责明确,失误必究。
债权的成立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各类业务发生应收帐款应符合销售成立的有关条款;
(2)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符合有关投资项目的规定和文件;
(3)暂借和垫付款项应按内部规定经批准,附件和手续齐全。 
跟踪管理和清理回款
实行“源头负责制”,谁经办的业务,发生的款项,谁负责到底,并纳入业绩考核。
债务重组事项应按程序,经批准,并预测分析可有发生的重组损益。

投资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国家规定和企业实际,以货币资产、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在不超过净资产的50%的比例内,进行投资;兼并、收购、租凭其他企业的股权;购入一年内不予出售的股票以及其他有价证券均构成公司的长期投资。
第十三条 对外投资的计价方法,应以投资时支付的价款或者评估确定的金额计价,即成本法计价。企业对外投资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分清占股比例、投资总额等并妥善保管。对企业溢价或折价购入的长期债券,其溢价或折价差额,应采用直线法在债券续期内分期摊销。对短期投资或者说长期债券的转让,应严格审批手续,正确计算损益。中期或年度终了,应对长期投资逐项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并且此项降低的差额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应按此差额计提长期投资跌价准备。
第十四条  企业根据拥有被投资单位股权比例分别采用成本法、权益法进行核算,企业对外投资股权在20%以下的(不含20%)的采用成本法,股权在20%-50%的采用权益法,股权在50%以上(不含50%)的,应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第十五条  本公司对投资项目实行专人跟踪管理,财务部门应做好项目投资成本与收益的核算。凡是本公司投资的项目,都要建立项目投资档案,按照投资对象、反映和记录自该项目资金投入之日起的投资成本(包括应计利息和有关费用)和投资回报(实现上交利润)对每个项目的投资回报率进行定期与不定期考核。

财产物资管理

第十六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对非货币性资产的购置、建造、增加、出售、减少、盘存、计价等作出规定,规范操作。
第十七条  财产物资管理的原则:
1. 全员管理:物资管理是企业各部门、有关人员共同的任务;
2.全过程监控:从采购、生产耗用、出售到保管、收、发、存动态监控;
3. 综合管理、分级管理相结合;
4. 遵守内部牵制制度,涉及采购、验收、保管、使用等环节的业务实行物、款、帐三分管原则,不可同一人单独完成。
5. 实行资金管理、物资管理,业务工作相结合,管物的部门和人员,必须对相应的采购成本、资金占用等负责。
第十八条  物资增加:
1.企业应建立物资询价制度,掌握市场价格信息,货比三家,主要生产物资应有定点供应单位;
2.采购、生产、加工、盘盈及接受投资、捐赠或债务重组的物资应按规定计价;
3.物资应按归口管理坚持质量检验、核实数量、凭证验收;
4.固定资产的购置,应符合企业投资业务管理的要求;
5.禁止使用部门自行采购物资;
第十九条 物资减少:
1. 不论什么原因发出和减少物资都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严禁以购代耗或以便条、借条发货和充抵库存;
2.存货减少应按企业会计政策进行计价; 
3.处置、转让固定资产应按内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办理;
4.盘亏、报损物资应按规定权限经批准,并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5. 生产耗用物资应按企业生产计划、消耗定额规定,使用凭证、办理手续,产品报废补料应有质检部门确认;
第二十条  物资保管和盘存
1.仓库保管人员对库存实物数量完整、质量完好、帐务记录正确、手续完备、库房整洁安全及资金定额负责;
2.各类存货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永续盘存制或实地盘存制,每月自行盘点,年度中期组织抽查,年末全面清查,并在部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复查,符合率低于规定指标的应扩大抽查面;
3. 各部门涉及物资保管、使用和业务的人员离岗时,应先办妥交接手续,按规定退还或借用的物资。
第二十一条  其他事项
1. 年度中期和年末存货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物资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
2. 按企业确定的会计政策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成本管理

第二十二条 加强成本管理和原则:
1. 经济效益的原则:这是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也是成本管理的目标;
2. 全面管理原则:即全过程管理、全方位管理、全员管理;
3. 责任制原则:责权利相结合以责为中心,赋以相应的权限,完善内部授权制度,责任明确、奖罚分明;
4. 科学管理原则:科学的分析、预测,有效的防护性控制和过程控制,避免盲目性单纯的事后算帐;
5. 归口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财务部门是归口总管单位,各项指标应按业务性质、 级下达落实各部门、各工段直至个人。
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成本管理保障体系及规章制度;
第二十四条  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多种形式的定性、定量分析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迅速予以纠正;

内部稽核

第二十五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财产安全、增值和经营业绩真实,信息数据正确,企业应建立内部稽核制度,明确职责、权限, 财务部门相应设置稽核人员或岗位,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进行财务稽核;
1. 对会计各岗位处理的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帐簿启用、结转、会计报告的核查;
对计划、预算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3. 对银行及票据保证金帐户进行核查;
4. 财产物资出入库凭证及帐实相符等情况稽核;
重要票证管理情况核查;
其他必要的内容。






财务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根据《企业会计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处理公司财务事项的规范和准则,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公司和部门。
第三条 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监督、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  企业应当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和资金运用全过程的监控,严格内部牵制制度,防止弊端。
    第五条  企业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1.原始记录: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报废、变卖,都要按照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统一规范的各种原始记录格式、内容的填制要求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
2.计量验收工作:公司各种财产物资的购置、领用、转移,产品的入库、销售及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执行公司的计量验收制度,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
3.定额工作:配合公司各职能部门,对生产经营活动中人力、物力、财力的配置、利用、消耗等方面制定合理的定额,参与考核修订。
4.内部计划价格工作:财务中心牵头负责公司内部价格的制定工作,根据财务管理和经济责任制要求,制定和完善各种产品、在产品、原材料、半成品等的计划价格。
5.财产清查工作:公司各项财产物资的转移、调出、调入、收发、领退、盘盈、盘亏、毁损和报废处理,都要履行严格的报批审核手续。每年11月底进行一次全面财产清查工作,及时处理财产变动情况,确保公司财产物资的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
第六条  本公司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业务。企业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承办不合法、不真实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经济业务,必要时可直接向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反映。
第七条  公司财务应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定期、及进、准确地上报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资料。

二. 资金管理

第八条  资金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1. 取之合法,使用合规;
2. 开源节流,讲求效益;
3. 内部牵制,防范风险;
4. 管理有序,责任到人;
第九条:资金筹集:
1.公司倡导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包括:吸收现金、非现金投资,长期、短期借款,发行股票、债券等;
2.资本金的增加、变动,应按法律程序经批准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不得弄虚作假;
3. 款应根据经可行性论证的项目和生产经营需要,有可靠的投资回报和还款来源并讲求资金成本。
第九条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管理
1.内部牵制
(1)货币资金实行账款分管,印鉴分管;
(2)出纳不得任采购、销售、实物收发、保管业务,不填制及管理往来帐,不核对银行对帐单和银行日记帐;
2.财经纪律
(1)现金的提取、保管、使用应遵守国家的《现金管理条例》;
(2)银行帐号的设立、使用应遵守国家的《银行结算办法》、《银行帐户管理办法》,严禁设立帐外帐或公款私存,一经发现,严肃追查并追究责任;
(3)出纳必须凭经审核、编号、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办理收付款业务,不得先斩后奏或以借条、白条原始凭证充抵库存;
(4)外汇的收入、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各项法规、政策。
2. 现金等价物
   短期投资的购入或证券帐号的开设必须遵守证券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并按企业内部职责、权限、程序批准后办理,严禁私自炒作。
第十一条  结算资金管理:
1. 应收帐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入帐有据,处理合规;
(2) 跟踪管理,掌握动态;
(3) 清理及时,回款迅速;
(4) 节约资金,力戒损失;
(5) 职责明确,失误必究。
2. 债权的成立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各类业务发生应收帐款应符合销售成立的有关条款;
(2) 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符合有关投资项目的规定和文件;
(3)暂借和垫付款项应按内部规定经批准,附件和手续齐全。 
3. 跟踪管理和清理回款
实行“源头负责制”,谁经办的业务,发生的款项,谁负责到底,并纳入业绩考核。
4. 债务重组事项应按程序,经批准,并预测分析可有发生的重组损益。

三. 投资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国家规定和企业实际,以货币资产、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在不超过净资产的50%的比例内,进行投资;兼并、收购、租凭其他企业的股权;购入一年内不予出售的股票以及其他有价证券均构成公司的长期投资。
第十三条 对外投资的计价方法,应以投资时支付的价款或者评估确定的金额计价,即成本法计价。企业对外投资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分清占股比例、投资总额等并妥善保管。对企业溢价或折价购入的长期债券,其溢价或折价差额,应采用直线法在债券续期内分期摊销。对短期投资或者说长期债券的转让,应严格审批手续,正确计算损益。中期或年度终了,应对长期投资逐项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并且此项降低的差额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应按此差额计提长期投资跌价准备。
第十四条  企业根据拥有被投资单位股权比例分别采用成本法、权益法进行核算,企业对外投资股权在20%以下的(不含20%)的采用成本法,股权在20%-50%的采用权益法,股权在50%以上(不含50%)的,应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第十五条  本公司对投资项目实行专人跟踪管理,财务部门应做好项目投资成本与收益的核算。凡是本公司投资的项目,都要建立项目投资档案,按照投资对象、反映和记录自该项目资金投入之日起的投资成本(包括应计利息和有关费用)和投资回报(实现上交利润)对每个项目的投资回报率进行定期与不定期考核。

四. 财产物资管理

第十六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对非货币性资产的购置、建造、增加、出售、减少、盘存、计价等作出规定,规范操作。
第十七条  财产物资管理的原则:
1. 全员管理:物资管理是企业各部门、有关人员共同的任务;
2.全过程监控:从采购、生产耗用、出售到保管、收、发、存动态监控;
3. 综合管理、分级管理相结合;
4. 遵守内部牵制制度,涉及采购、验收、保管、使用等环节的业务实行物、款、帐三分管原则,不可同一人单独完成。
5. 实行资金管理、物资管理,业务工作相结合,管物的部门和人员,必须对相应的采购成本、资金占用等负责。
第十八条  物资增加:
1.企业应建立物资询价制度,掌握市场价格信息,货比三家,主要生产物资应有定点供应单位;
2.采购、生产、加工、盘盈及接受投资、捐赠或债务重组的物资应按规定计价;
3.物资应按归口管理坚持质量检验、核实数量、凭证验收;
4.固定资产的购置,应符合企业投资业务管理的要求;
5.禁止使用部门自行采购物资;
第十九条 物资减少:
1. 不论什么原因发出和减少物资都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严禁以购代耗或以便条、借条发货和充抵库存;
2.存货减少应按企业会计政策进行计价; 
3.处置、转让固定资产应按内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办理;
4.盘亏、报损物资应按规定权限经批准,并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5. 生产耗用物资应按企业生产计划、消耗定额规定,使用凭证、办理手续,产品报废补料应有质检部门确认;
第二十条  物资保管和盘存
1.仓库保管人员对库存实物数量完整、质量完好、帐务记录正确、手续完备、库房整洁安全及资金定额负责;
2.各类存货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永续盘存制或实地盘存制,每月自行盘点,年度中期组织抽查,年末全面清查,并在部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复查,符合率低于规定指标的应扩大抽查面;
3. 各部门涉及物资保管、使用和业务的人员离岗时,应先办妥交接手续,按规定退还或借用的物资。
第二十一条  其他事项
1. 年度中期和年末存货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物资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
2. 按企业确定的会计政策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五. 成本管理

第二十二条 加强成本管理和原则:
1. 经济效益的原则:这是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也是成本管理的目标;
2. 全面管理原则:即全过程管理、全方位管理、全员管理;
3. 责任制原则:责权利相结合以责为中心,赋以相应的权限,完善内部授权制度,责任明确、奖罚分明;
4. 科学管理原则:科学的分析、预测,有效的防护性控制和过程控制,避免盲目性单纯的事后算帐;
5. 归口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财务部门是归口总管单位,各项指标应按业务性质、 级下达落实各部门、各工段直至个人。
第二十三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成本管理保障体系及规章制度;
第二十四条  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多种形式的定性、定量分析制度,及时发现问题,迅速予以纠正;

六. 内部稽核

第二十五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财产安全、增值和经营业绩真实,信息数据正确,企业应建立内部稽核制度,明确职责、权限, 财务部门相应设置稽核人员或岗位,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进行财务稽核;
1. 对会计各岗位处理的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帐簿启用、结转、会计报告的核查;
2. 对计划、预算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3. 对银行及票据保证金帐户进行核查;
4. 财产物资出入库凭证及帐实相符等情况稽核;
5. 重要票证管理情况核查;
6. 其他必要的内容。

3. 求财务相关的各类管理制度 急 谢谢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请款报销制度
内部银行核算管理制度
结算资金管理制度
存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在建工程管理制度
资产收购规范化操作指导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提取使用办法
销售收入管理办法
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发票、收据管理制度
财会电算化管理制度
内部稽核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报表考核办法

求财务相关的各类管理制度 急 谢谢

4. 财务管理制度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一、 财务管理规则
□ 总 则�
二、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融通资金,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顶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与银行配合,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接受会计指导,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核算结账日为每月的二十五日。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第十九条 实行会计电算化及微机记账,应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并报送主管税务部门备案。
   □ 支票管理
第二十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指定专人保管。在无正规结算发票或收款收据情况下使用支票,应填写“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填写,加盖印章、填写日期、收款单位、用途,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支票付款后,支票领用人凭指定负责人审批的正规票据在支票登记簿上注销领用的支票。                                                                                                         如直接结算货款,则根据总经理签批的正规发票或收款收据,由支票领取人在支票存根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一条 出纳人员对签发的支票负责催收相应正式票据,对逾月收不到相应票据的,出纳人员有权拒绝为该支票领用人办理同类业务,否则出纳人员承担相关后果。
第二十二条 业务人员借支公司款项逾月后,财务人员要及时催收,并有权在其工资中全额扣收。�             第二十三条 出纳人员每日应填制《资金日报表》,次日报送总经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出纳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经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固定资产、原材料、大宗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福利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第二十八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 出纳人员支付现金,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
第三十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第三十一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作私人借用处理,在工资中扣还,并按逐月欠款金额,每月扣罚5%。
第三十二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四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各部门每月提供的工资计算资料编制工资发放明细表,交劳资人员审核,总经理签字通过,财务人员按时发放工资。
第三十五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们负责人审核内容的真实性,会计复核无误后送总经理签字,交出纳员付款。
第三十六条 无论何种汇款,出纳人员都必须根据有效单据办理。
�第三十七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第三十九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非会计人员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情节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保留帐外款项或挪用公司款项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八)违反本条款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二、出纳工作处理准则
第一条 本处理程序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收入与支出等作业。
第二条 为便于零星支付起见,可设备用金,采用定额制,其额度由总经理核定,备用金由出纳经管。
第三条 备用金根据合法有效的原始单据支付,出纳员对单据的有效性负责。
第四条 提取备用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五条 公司一切支出,均须总经理核定后支付。
第六条 凡单笔现金超过5000元的收款业务,必须在两日内单笔存入银行。
第七条 凡支付往来款业务,须经会计(记账)人员签字核实。
第八条 结算货款超限额支付现金,须总经理在结算票据上注明。
第九条 非临时采购业务,本公司人员不得代领货款;如需代领,收款单位须盖章授权,授权书随单笔结算票据保存。
第十条 支付款项中,现金及支票必须取得收款人合法有效的单证;银行汇款可以按自制有效的凭据办理。
第十一条 支付款项应在单证上留下领款人印记,付讫后加盖付讫戳记。
第十二条 本公司支付款项的付款程序,依照下列办法办理。�
(一)原始凭证的审核:�
1.直接入库款项:应根据规定的合法发票(增值税、普通),以及收到货物的入库单、验收单等,经办部门同意,会计人员审核确认、总经理签批后办理。�
2.预付、暂付款项:应根据合同或核准文件,由经办部门填写申请单,注明合同文件字号,总经理签批后办理。                                                                                           3.应付款项:应根据合法有效的单据(发票、收款收据),及相关的入库单、验收单等,经会计人员审核确认,总经理签批后办理。�
4.一般费用:应根据发票、收据或内部凭证,经有关主管签章证明及核准,总经理签批后办理。              5.审核者责任:经办部门对业务的真实性负责;会计人员对发票的合法性及应付款项的真实性负责;总经理对付款的确定性负责;出纳人员对付款凭据的有效性负责。
(二)会计凭证的核准:�
1.会计部门应根据原始凭证填制。�
2.会计部门填制会计凭证前,应先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及有效性进行审核。�
3.经审核无效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应退给出纳人员,并书面报告总经理;出纳人员收到退回的原始凭证,应在会计的书面报告上签字确认,并按书面报告列明的原因及时通知经办人补办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 银行存款管理
1.开设银行账号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要求和公司的实际需求。                                    2.开设银行账号必须经总经理的书面同意。                                                        3.开设银行账号的相关资料作为会计档案处理                                                     4.银行间划款,必须进行书面申请,列明金额及原因,由总经理签批。                                                          5.美元结汇视同银行间划款处理。                                                                 6.根据银行对账要求,定期及时对账,保存银行对账单及银行余额调节表。
第十四条 本公司各项支出的付款日期如下:�
(一)国内采购货款的付款,每月25日付款一次(节假日顺延),但以原始凭证经核准后于付款日前5日送达会计部门者为限。�
(二)一般费用的付款:经常发生的费用,仍以前项期限办理,内部员工费用,每天支付的,以原始凭证齐全并经核准者为限。�
(三)工资的付款:每月X日以现金(存款)方式支付。��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支付者,须由经办部门报呈总经理批准后,再予支付。
(四)固定期缴费项目:包括应交税金、电费、电话费、其他年金费用,此类费用经办部门在得知具体金额后,在缴费期限前及时通知会计部门,由会计部门作出“必须资金支出计划”,报送总经理知晓,可先付款,后补办付款手续。�
第十五条 凡依法应扣缴的税款及费用,若因主办人员的疏忽发生漏扣、漏报、或短扣、短报、等情况发生致使遭受处罚的,其滞纳金由主办人员及其直属主管负责赔偿。

5. 急求一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总 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账,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算。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五、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现。
  十六、银行账户的账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银行账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银行账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账,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账。按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账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账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账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账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九、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急求一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6. 求一套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全体财务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会计制度。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待工作认真踏实,树立为客户服务意识。贯彻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一、财务部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加强资金回流,确保资金的有效供应。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帐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负责公司材料库、办公用品库的管理。
8、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9、参与采购结算,参与采供部与材料供应商结算。
10、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1、完成公司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借款和各种费用开支标准及审批制度
借款审批及标准:
1、出差借款: 出差人员应先到财务部领取一式两联的“借款单”,详细填写借款日期、资金性质、部门、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数及金额,报总经理签批;借款单交会计留存,待借款人归还借款后清款联还本人作为清帐依据。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时间超过5天无故未报销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费用借款:各部门因办理业务需要借款,到财务部领取借款单,填写好资金性质(支票或现金)、部门、借款事由,所借金额,审批程序同第1条。
3、购置固定资产借款:加工设备单价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办公设施单价2000元以上者,属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固定资产请款单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由相应部门办理。购置固定资产必须开具正式发票 。
4、备用金借款:对于特定部门或岗位实行备用金借款,具体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报总裁批准后执行。所有备用金借款于每年年度终了报帐时归还结清。
5、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招待费、周转金等,审批程序同第1条。
6、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五天内应按规定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所欠金额三天内补齐,对于不办理报销手续且三天内不能补齐所欠款项的,财务部有权从当月工资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8、严格禁止个人借款,特殊情况需由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做担保并批准后方可借支。
三、日常费用报销:
1、公司员工在日常费用支出时,需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2、日常支出时应尽量取得原始发票,对于不能取得原始发票的情况,需由对方出具收款证明。
3、报销时须由经手人在发票上面签字并简述事由,并经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4、所有日常购用物品均须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报销时发票后面附有经库房管理员签字的入库单,并经各相应领导签字后到财务部报销;
5、补充说明
如报销审批人出差在外,则应由审批人签署指定代理人,交财务部备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间行使相应的审批权力;或者由财务人员与审批人进行电话联系,先行借款或报销,待审批人回公司后再进行补签。
财务部综合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登记各项经管的明细帐、分类帐、总帐;
2、全面了解、掌握国家有关财务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定,并正确执行;
3、负责总帐、明细帐、分类帐的核对工作,银行存款的调节工作,汇总会计凭证,登记总帐;
4、对其他应收、应收帐款及时催收清理;按公司规定安排固定资产及库存材料等资产的盘点;
5、每月编制会计报表,确保报表数字真实,计算正确,钩稽关系清楚;
6、负责装订、管理会计档案;
7、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部出纳员岗位职责
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我国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管好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
2、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做到日清月结,要及时核对库存现金,每周一填写货币资金周报表;
3、保管好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要赔偿损失;
4、保管好印章,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印章,签发支票用的印章不得全交出纳员一人保管;
5、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和空白发票,认真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支票,对签发空头支票负责;
6、完成财务总监或财务经理交付的其它工作。
财 务 基 础 工 作 规 范
财务基础工作规范是财务工作最基础的部分,它对财务部门日常具体工作进行指导和解释。
一、 票据
1、 票据的种类:
(1) 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
(2) 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
(3) 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
2、 票据的报销要求:
(1) 外部取得的原始发票:要求填写齐全、字迹清晰,包括客户名称(填写陕西艺林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服务项目、金额(大小写应一致)、收款单位盖章、日期。
(2) 公司自制的差旅费报销单:此报销单专为出差报销使用,后附出差火车、船、飞机等票据、住宿发票、写明出差天数、出差补贴、核出总报销金额。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3) 公司自制的支出证明单:此支出证明单有两种用途,一种为对于确实无法取得原始票据的情况,填写此单据,经相关领导签字后,可以报销;另一种为对于一次报销,票据非常多的情况,使用支出证明单进行票据汇总。此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二、 凭证
1、凭证的编号:凭证统一使用记帐凭证,按时间发生先后顺序统一编号,编号要求使用号码打印机。
2、凭证的编制人员:凭证执行谁负责谁编制,编制后应及时签章,各项目工地由专职会计进行具体分工。
3、凭证的填写要求:要求用楷书书写,字迹要清晰,摘要栏要求详细、逐行填写,不得省略,各级科目统一使用,整个票面不允许有任何涂改。
4、凭证的审核:对于会计人员编制的凭证,实行交叉审核;最终由财务负责人进行最后审核。
凭证的审核必须及时,以防因记帐不及时造成核算控制的滞后,原则上所有凭证必须在编制后的第二天审核完毕,第三天登帐完毕。
5、凭证的保管:凭证统一由一名财务人员进行装订、保管,此人对凭证的总体情况负责。
三、帐簿
1、由于会计核算均使用电算化,大部分帐簿由电脑自动生成,定期打印,仍保留如下手工帐簿:总帐、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应付帐款明细帐、工程施工明细帐、工程材料明细帐。
2、以上各帐簿由相应负责人进行记录。
3、以上各帐簿的记录应使用楷书,书写清楚,按月合计,按季度进行累计。如果有填写错误应使用划线更正法或红字冲消法,并由经办人盖章。
四、 报表
1、报表分为对外报表和对内报表。
2、对外报表为向各主管机关报送的报表,主要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其他报表。
3、对内报表为公司内部要求填制汇总的各种报表,内部报表有:按部门分类的管理费用表,按区域、人员分类的经营费用表,按工程、供应商进行分类的进货付款表,按工程分类的项目管理费用表,按供应商、工程进行分类的应付帐款表,按工程、分包队伍进行分类的预付帐款表,以上报表为按月填报;工程成本分析表,在工程完工时,结合预算、结算、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统计的报表。
4、以上报表由指定会计负责进行编制。并建立相应的编制审核程序。
五、主要科目解释
1、预付帐款:此科目用来核算所有分包队伍的付款情况,因此凡是分包队伍的付款均使用此科目进行
核算。
2、应付帐款:此科目用来核算所有供应商的进货和付款情况,因此凡是供应商的进货和付款均使用此科目。
3、工程施工:工程施工科目用来核算所有工程的直接成本,按照二级科目工程项目名称,三级科目工程成本明细项进行核算。
4、管理费用:管理费用用来核算公司各部门,常发生的各项费用,按照二级科目部门,三级科目具体明细项目进行核算。
5、经营费用:经营费用科目用来核算业务部门的所有费用,按照二级科目人员,三级科目具体明细项目进行核算。
六、应付帐款的确认原则:
应付帐款的确认直接关系到工程的直接成本以及公司的欠款,因此应付帐款的确认应遵循谨慎性原则
1、用经过工程现场相关人员签字的原始入库单原件和供应商的发货清单确认应付帐款和工程施工,以降低因传真不清楚而造成的错误。
2、使用经过采供部、财务部要求的会签单确认应付帐款和工程成本。
3、对于应付帐款已经确认需要调整的情况:如果是现场入库错误应由现场出具调整说明,并结合材料部门的定料单,财务部门才能予以调帐;如果是因为材料人员对材料价格等计算错误的情况,应由材料人员出具调整说明,并需附原书写错误的入库单复印件,财务部门才能予以调帐。所有调帐必须经材料部门和财务部门最高主管领导签字。
处罚办法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 则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7. 求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总 则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帐。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微机、复印机、传真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十一、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十二、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则。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十三、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部合同办公室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普劬桑��奂趵奂普劬珊蟮牟疃钭饔�低庵С龃�怼?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十四、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五、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十六、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十七、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法人代表和会计私章由会计保管,不准由一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十八、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高收,也不准以收抵支记帐。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逐笔调节平衡。
  十九、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不得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 非经收款单位书面正式委托并经总经理批准,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二十、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不得以白条抵作现金。现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结,确保库存现金的帐面余款与实际库存额相符,银行存款余款与银行对帐单相符,现金、银行日记帐数额分别与现金、银行存款总帐数额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严格现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余投资、工程支出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不得直接兑付现金。
  二十三、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报总经理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部门负责人签名,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付款。
  二十五、未经董事会批准,严禁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二十六、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
  二十七、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办公室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二十九、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其它事项
  三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其它财务资料。
  三十一、积极参与建设资金的筹措工作,通过筹集资金的活动,尽量使资金结构趋于合理,以期达到最优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业务部门对项目工程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监督管理。
  三十三、自觉接受上级主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并按其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改进工作。

求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8. 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现金管理

 1。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以内的企业融资部存放现金不得超过限额。 

 2。严格执行现金库存系统,使日清的目的,确保现金的安全。现金短款的情况下,应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负责。 

 3。不允许使用“白条”将被记录下来。 

 4。不允许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公司以外的金融机构提取现金存款(限额10000元以上)时,需要坐汽车到该公司的两名军官。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保管库密码和密钥。 

 7。现金和有价证券,现金出纳保管库保管和存放个人物品可能无法存储在条目中。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准备接受检查和监督银行和单位领导。 

 9。收银员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的实施。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的规定,中国银行,申请一个基本的银行账户和二级账户,开立账户和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司的结算系统,人民银行,中国法学“,”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3。作废的银行支票,加盖作废戳记由收银员,保管。 

 4。按照该公司的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方式:支票,银行结算(现金支票转帐支票),信汇,电汇,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在除了上述方法,结算,以及其他非使用。 

 5个不同的结算单据从银行获取,及时进行核算。 

 6家公司需要开立银行帐户,帐户分类帐,建立银行存款,银行本票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总账和银行对账单单独检查。在每季度末银行对帐调节表。 

 7银行出纳员银行调整记录在帐户列表中,必须查明原因,错误更正,不合格账户进行清理,及时通知责任人。帐户不一致造成的,应尽快解决。 

 8预留印章的空白银行支票必须负责实施。由收银员的目的,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逐笔登记,记录,检查。 

 3。需求应收账款管理

应收账款管理:销售部门的基础上形成的收入,以确定标准的开放的公司,根据发票由财政部及时准备的会计处理,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与客户之间的收入和应收账款,而销售部门定期检查,检查,以确保双方进行账户一致。 

 2。应收账款管理:各部门形成了公司业务的借款人,的采购借款人部门备用金应在业务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部门备用金清理,每年12月中旬,新老。 

应收应付管理:该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会计处理,以确保相应的登记簿的和解与相关部门定期对账单的两个双方核对一致。 

。内部牵制:

 1日实施的银行支票和银行预留的印鉴,负责系统

非出纳人员不能处理现金,银行收支业务。 

股票的现金和有价证券季度抽查的时间。 

 4。现金取款不播放系统,允许系统单制单,只能由财政部指定。 
 5。该系统从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