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2024-05-14

1. 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2. 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法律分析: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原房屋权属人如有遗嘱,应当提供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3. 房产继承公证怎样办理

法律分析:首先,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其次,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原房屋权属人如有遗嘱,应当提供遗嘱原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房产继承公证怎样办理

4. 房产如何办理继承公证

法律分析: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原房屋权属人如有遗嘱,应当提供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 房产继承公证如何办理

近日,宜宾县公证处在办理一件继承权公证时发现,申办人提供材料再现“被死亡”现象。材料显示被继承人父亲于上世纪六十年代死亡,经公证员实地核实发现被继承人父亲仍健在,且已90多岁高龄。你知道房产继承公证是如何办理的吗?
一、房产继承的相关法律问题:
房地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如父母健在,其房地产子女就不能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二)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像这样的财产必须分割以后属于死者个人所有的部分才是遗产。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二、办理手续: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 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 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1、前款1、2、3、4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三、办理公证流程:
1、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2、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3、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4、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5、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6、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8-0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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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公证如何办理

6. 怎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房产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通常我们在房产继承是为了保证继承房屋的真实性与合法性,都会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那么怎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呢?下面本文就来给大家介绍下吧。
 

怎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时,房产的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需要前往房屋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办理继承公证,同时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产继承公证时,需提供房屋所有权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房屋继承有哪些步骤
 

1、房屋评估
 

房屋继承时,首先需要通过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价值评估,评估部门会根据房屋所处的位置、朝向、楼层、房龄等因素,对房屋做出评估,给出准确的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
 

房产继承申请人携带好相关资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如果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
 

房产继承人还需前往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测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这样才能够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4、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
 

如果继承的房屋产权是经过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除此之外,房屋经测绘,发现存在改建或者违建现象,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以上就是关于怎样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的相关介绍,希望能够给大家在办理房产继承时提供些帮助,让大家顺利的完成房产继承手续。

7. 如何办理房产继承的公证

办理房产继承的公证的流程是:
1.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4.承办公证员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申请人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
5.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一、订立公证遗嘱的流程遗嘱继承条件有哪些?
订立公证遗嘱应到公证机关依法定程序进行,且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进行,代理人不得代理。具体规则如下:
1.立遗嘱人应向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立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由公证员代填。
2.立遗嘱人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交身份证明、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3.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立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可提出书面申请。
4.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5.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6.经公证人员审查合格、认为可以出具证明,承认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7.审批合格后,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并不得涂改、挖改,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公证书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
8.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审批人批准日期即为出证日期。
9.遗嘱公证书由立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如何办理房产继承的公证

8. 如何办房产继承公证

办房产继承公证的流程为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具体所需的材料包括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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