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的治理

2024-05-16

1. 长江的治理

  “中国已因其在长江流域开展流域综合管理而成为公认的典范。无论身处上游还是下游,都因河流而密切相连。”20日在上海举行的第三届长江论坛上,世界自然基金会相关负责人点出了长江治理的“流域”特点。

  长江是中国第一大江河,流域面积近全国总面积五分之一,却养育了全国三分之一的人口,生产了全国三分之一的粮食,创造了全国三分之一的GDP。长江的“健康”,关乎全国社会经济发展大局。长江水,要进入永续利用的生态轨道。论坛上不论是官员,还是专家学者,都频繁地提及这样几个关键词:跨界治理;统一步调;分步实施。

  从地域到流域:“跨”字当头

  长江流域涉及19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上下游的生态环境影响十分复杂。据水利部相关人士说,随着长江流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流域用水量快速增加,2007年已比1998年增加了16%左右。这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长江口的入海水量,影响到长江口咸潮入侵的状况。流域废污水排放总量的逐年增加,将导致长江口及其邻近海域水质的进一步恶化。长江口入海泥沙量减少,将引致河口海岸侵蚀,对长江口滩涂资源开发和维持湿地平衡带来不利影响。

  在长江论坛上,国家林业局相关负责人在发言中的一句话让人印象深刻:长江流域的生态综合管理制度要以“完整生态系统”为管理对象,既要跨部门又要跨行政区域。环保部门的人士也表示,水污染防治要建立流域责任体系,形成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考核、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及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等多重机制,严格落实地方政府的防治责任。打破行政区域之“墙”,形成流域的“整体水利”。

  据记者了解,长三角地区的跨界水体生态补偿机制正在全力推进之中。根据初步建立的总体框架,一般情况下,在确定跨界断面水质控制目标的基础上,当上游地区出境水质优于控制目标时,下游地区有受益补偿的责任;当上游地区出境水质劣于控制目标时,上游地区有污染赔偿责任。

  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统一协调

  在长江论坛上,水利部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长江要以流域为平台,实行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度。

  据介绍,长江流域虽然水资源丰富,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流域内水资源需求日益增加,加之南水北调、引江济巢、引江济太等工程的实施,各用水部门及地区间的矛盾已开始显现,尤其是遇到特枯水年,矛盾更加突出。相关人士表示,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抓紧制定流域初始水权分配制度,推进流域水量的统一调度,按照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整体与局部利益共赢,近期与长远统筹兼顾的原则,维护流域的防洪、供水和生态环境的安全。

  上海市副市长沈骏也建议,进一步强化流域机构的统筹协调职能,统一管理和调度流域水资源,沿江各地要依据长江流域综合规划,协调推进流域治理,充分考虑长江的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优化产业布局;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沟通交流平台,加强长江口全方位监测,形成协作合力;完善流域重大水污染事件通报和处理协调机制,在合理开发使用资源和承担相应责任义务之间建立平衡的关系。

  长江水利:三大战略步骤

  长江水利委员会主任蔡其华在第三届长江论坛上宣布,根据流域实际,长江水利发展将以2020年、2030年和2050年这3个时间节点,全面推进3个战略步骤:

  第一步:目前至2020年,长江流域总体上处于强化治理与开发、促进水生态与环境保护的阶段,基本建成人水和谐的综合防洪减灾体系,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率达到50%左右,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不超过25%;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全部解决,城镇供水安全得到保障,干流90%的水功能区及主要支流80%的水功能区达标,80%的水土流失面积得到有效治理。

  第二步:2020年至2030年,长江流域全面进入治理开发与保护并重、更加侧重保护的阶段,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率达到60%左右,水资源开发利用率不超过30%,基本建成节水型社会,所有水功能区达到规划功能目标,90%的水土流失面积得到有效治理。

  第三步:2030年至2050年,长江流域全面进入加强流域综合管理的阶段,全面建成综合防洪减灾体系,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的转变,在开发利用的底线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红线范围内,水能资源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进一步提高。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系统得到全面修复。

长江的治理

2. 长江的治理措施


3. 如何治理长江

长江灾害及治理
1.问题:水道不畅;川江急流险滩,荆江九曲回肠。
措施:修水库,裁弯曲直
2.问题:洪水泛滥
措施:退田还湖、修建大坝

如何治理长江

4. 长江治理措施

法律分析:1.上游地区禁止乱砍滥伐,植树造林,防止上游的水土流失,保持水土,有利于减少下游的泥沙淤积。
2.中游地区退田还湖,疏通河道。植树造林,保持水土,合理利用水资源,减少水资源的浪费。
3.加强长江沿岸水污染的管理,关停并转高污染,高能耗,低效率的企业,合理利用水资源,减少水资源的浪费和污染,加固下游的堤坝,加强蓄洪能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第十条 河道的整治与建设,应当服从流域综合规划,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通航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要求,维护堤防安全,保持河势稳定和行洪、航运通畅。
第十一条 修建开发水利、防治水害、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

5. 长江怎样治理的

长江的治理措施:
长江上游:
一、加强长江上游防护林和水源涵养林的建设。
二、封山育林、育灌、育草,对现在森林采取保护性的经营和开发。
长江中游:
•严禁沿湖围垦,退耕还湖,疏浚湖泊,增强湖泊的调蓄能力。
•搞好分洪工程,
•营造中游防护林,综合开发治理山区,保持水土。
•修建水利枢纽,发挥其拦洪治沙功能。
长江下游:
•调整并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技术进步和创新。
•逐步淘汰和改造传统工业。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
•加强环境保护。
•推广环保技术。
•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长江怎样治理的

6. 治理长江的主要措施

治理长江的主要措施是:1、上游地区禁止乱砍滥伐,植树造林,防止上游的水土流失,保持水土,有利于减少下游的泥沙淤积。2、中游地区退田还湖,疏通河道。.植树造林,保持水土,合理利用水资源,减少水资源的浪费。3、加强长江沿岸水污染的管理,关停并转高污染,高能耗,低效率的企业,合理利用水资源,减少水资源的浪费和污染,加固下游的堤坝,加强蓄洪能力。

7. 长江的治理措施有哪些?

长江的治理措施:
长江上游:
一、加强长江上游防护林和水源涵养林的建设。
二、封山育林、育灌、育草,对现在森林采取保护性的经营和开发。
长江中游:
•严禁沿湖围垦,退耕还湖,疏浚湖泊,增强湖泊的调蓄能力。
•搞好分洪工程,
•营造中游防护林,综合开发治理山区,保持水土。
•修建水利枢纽,发挥其拦洪治沙功能。
长江下游:
•调整并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技术进步和创新。
•逐步淘汰和改造传统工业。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
•加强环境保护。
•推广环保技术。
•加大环保执法力度。

长江的治理措施有哪些?

8. 长江的开发与治理

长江的开发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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